給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信
中共中央辦公廳令計劃同志并請呈交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
我們是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南埗鄒圍村的農民。
今年4月14日在我村發生了一件駭人聽聞的流血事件。清遠市清城區洲心街道辦事處、洲心街道城管中隊及公安派出所共有100多人,把大型機械開進我村,對我村部分農民的住房強行進行拆毀。拆完以后,部分被拆者的鄰居看不過眼,就提出要求,希望他們講清楚被拆的理由,結果他們二話不說,就對提出要求者進行野蠻的毆打,直至被打成重傷,住進清遠人民醫院。這完全是違法行為。
現在,我們要求中央對此事做出批示,責成廣東省清遠市有關領導和部門,要不折不扣地執行中央有關拆遷問題的政策,并立即停止對農民的殘酷迫害和違法行為,回到中央規定的正確軌道上來。
2010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一個15號文件(即中機發5668號)。該文已經清楚地規定拆遷的程序和辦法。其中第二條規定要“嚴格執行農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補償工作”,當中還特別說明:“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戶的居住問題,切實做到被征地拆遷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可是清遠市洲心街道辦事處完全不理睬國務院的明文規定,把它完全置之腦后。特別不能容忍的是,他們調來了大批公安民警和城管大隊人員,對農民實行殘酷鎮壓和迫害。因此我們農民出于無奈,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得不求助于中央領導,希望中央能為我們農民作主,作出正確處理。
我們的請求是:
1、要求有關部門立即制止對清城區洲心街南埗鄒圍村小組的野蠻非法拆遷行為,對已慘遭拆遷的村民住宅作出合理合法的賠償,并立即釋放仍被非法扣押的無辜村民。
2、對非法組織拆遷的洲心街道辦、公安派出所及城管中隊相關負責人依法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3、要求對實施非法拘禁、毆打村民的責任人繩之以法,并保證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事實與理由:
從2009年開始,清城區洲心街道辦,在未出示任何政府征地文件,未與村民簽訂征地及房屋補償安置的情況下,以2500元/每平方米房屋的低價強迫村民搬遷,部份村經不起恐嚇及威脅,被迫簽字,但控告人堅持要相關部門拿出合法的征地文件,否則要按照一手樓的市場價作出賠償,上述控告人置之不理,并一再表示:如不答應他們的要求,就要強拆。2011年4月12日,清城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發出通知:要求被拆遷人在2011年4月15日到其辦公地接受詢問,就控告人的房屋是否屬于違章建筑展開調查,其實,從1991年3月份開始,現屬洲心街的南埗村委多個小組,就從未接受過任何村民的宅基地房報建審批,但是,近二十年來的人口自然增長,不可能長時間幾代同堂,因為政府的故意控制,導致91年以后上述南埗村委會每個村所建的房屋只能無證。但是,這種狀況是政府故意對申請不審批、不作為造成的,責任在政府。
2011年4月14日,離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調查前一日,清城區洲心街道辦聯合城管中隊及公安干警近幾百人,在未出示任何合法手續的前提下,突然對控告人麥耀光的房屋實施野蠻拆除,對位于該地的兩棟房屋鏟為平地。派出所的民警還在眾目睽睽之下,將在圍觀的村民被無辜強毆打至重傷,并非法拘禁到派出所共十多人,村民麥浩坤被打至重傷后還強行扣留,由于傷勢嚴重處于昏迷狀態無奈之下才被送到清遠市人民醫院進行搶救。當場有婦女被打至手骨折,連同將近80歲高齡的老人麥世沛和17歲的小孩麥楚豪也不放過,也被搶抓扣留。
現時,洲心街道辦辦公室人員還對被扣留的村民實施無法無天的威脅,聲稱:“你們只要簽字確認哪些被拆的房屋屬于違建的,才能放你們。”并且揚言:“跟政府斗你們斗得過嗎?”
請問?國家還有法理嗎?難道這班人比黑社會還黑?………….
控告人認為,上述被控告人在無任何合法征地手續的情況下,清拆村民房屋,已涉嫌嚴重違法,甚至已構成犯罪,黨和政府三令五申,禁止行政強拆行為,這種惡意毀滅農民的家園,導致村民無家可歸的野蠻行徑,為黨紀、國法、天理難容,公安部在今年初也發出通知及,要求公安干警不得參加拆遷行為,但是,當地公安派出所不但參加了!還違法打人,實施非法拘禁。我們要求有關部門一并查處。
上述被控告人的行為,是在公然制造違法犯罪行為,并且在光天化日之下為所欲為,這種行為不制止,黨紀國法的尊嚴何在!國家的長治久安何在!社會的和諧穩定將會成為一句空話。控告人泣血請求上級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此案,盡快查處,制止上述違法犯罪行為,給受害村民的一個公正的答復。(上述情況均根據南埗鄒圍村,南星村部分村民口述提供,并附有村民簽名確認,做到不誣告,也不縮小事實,做到有理有據)
此致
順便提醒:之所以能作出如此大膽和黑暗的行為,完全是有不可告人的經濟犯罪行為和貪贓枉法的罪惡目的。
控告人簽名:(為保護生命在此從略)
2011年 4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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