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關注網絡新聞中關于兩會的報道,見到醒目文字如:宗慶后代表表示“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不公平,是讓人世世代代當房奴”。一語驚人,響應者甚眾,在盛贊聲中,還有被骯臟口水淹沒的微弱質疑聲。難怪,在中國恐怕有相當數量的人是準備當房奴或正在做房奴的。“世世代代當房奴”這句話所描述的可怕景象,讓目擊此文字的人不由得心驚肉跳一下。房奴,準房奴和已房奴被高房價壓抑而爆發起來的情緒,迅速取代理智的判斷,不能世代當房奴的怨憤,被引向對于看似相關的70年房屋使用權的問題上。一個口號加一個敵人,群眾就是這么容易發動。不噴狗血我潑涼水,姑且不去深究房屋70年使用期與世世代代做房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關系,宗委員抓住公眾關切,挑動公眾情緒的雷人之術頗像一個革命家,讓人不得不佩服進而警惕與思考。
一直對兩會委員的參政議政的熱情表示贊賞,對于兩會委員的社會階層的代表性是否全面真實表示關切,對于大多數委員的議政能力表示輕蔑。委員們中的大多數提案幾乎都是一句話的口號式提案。對于提案的合理性論證和實施的方略留給國家行政機構去做,委員么自己煞有介事表演了一下的行使了參政議政的權利后就心滿意足地回去該干嘛干嘛去了。其提案的水平根本就不比北京的出租車司機更有水平和見地,甚至還不如。宗委員據說是提了17個建議和1條議案,真可謂多產也,這也意味著宗代表要么不務正業天天和人民在交流,要么就是跟大多數委員一樣粗制濫造提案。“房屋土地使用權70年到期不公平,是讓人世世代代當房奴。”就是一個沒頭腦提案的明顯例證。
按照宗代表的邏輯,房屋土地使用權永久有效就公平,就不會世代當房奴。是這樣么?如果照土地私有永久化政策設計推理,姓贏的早就應該是最大的地主了。抱歉,不小心把話說到秦朝了,我們還是回到現在,我要說明的是70年房屋使用權是合理公平的,合理性在于一個人從成年到死亡大致是70年的歷程,房屋歷經70也會面臨翻建的需求,保護一個人勞動所得是全社會的共識。就公平而言,不存在絕對公平的概念,公平更多是形式上的,社會公平的核心是普惠的原則下全體社會成員的機會平等。對于土地礦山這樣的有限資源,國有化就是實施公平的基礎。住房土地70年的使用期也是要給后代一個公平在分配的機會,保障了土地這種有限社會資源能在一定周期內可以不斷的供給社會,讓社會進行有效的再分配,讓更多的人能夠獲得享用這種社會資源的權利 。
將70年房屋試用期變成永久,恰恰是剝奪了后代子孫的公平。了解點經濟的人都知道私有制的情況下財富會聚集,土地會兼并,貧富會分化。一個繼承了10套房子的人,不用干任何事情,就會比一個沒有房子而勞碌一生的人,擁有占據更多社會勞動成果的機會,這種土地世代繼承的私有制早就被證明是落后和反動的了,宗代表的提案是為公平吶喊還是為富二代和富三代能不勞而獲搖旗。更令人看不懂的是明明在打著呼吁公平的幌子在制造不公平的提案,卻被大眾當作公平的最強音來應和。用吳邦國委員長人大工作報告中的一句話當涼水-----不搞私有化,醒醒。
做房奴,感受房奴之苦,這是社會發展到現在這個特定歷史階段所集中爆發的特定現象。也許每個人的人生都會都需要經歷買房自給的階段,這和公平無關,就痛苦而言,但是隨著共租房建設,人口結構調整,產業結構調整,更好的投資渠道或者是房奴自身的經濟實力和社會經濟水平以及財富觀的發展,對個人而言的房奴之痛會過去。如果有遺產稅,房產稅,房屋將弱化其財富投資轉而回歸使用需求的意義。與收入不相匹配的高房價所造就的大多數人的房奴之痛也就成為過眼云煙。將70年的住房土地使用權永久化,卻是與這一愿景背道而馳的餿主意。當有限資源私有化后,必將兼并到少數人手中,有限資源必然變成殘酷剝削大眾的工具,這個推斷也是歷史事實,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歷程看有過例外么?
宗代表提出一個住房土地私有化的提案,會進一步為其它社會資源私有化準備輿論和先例。這種提案究竟是為房奴的世世代代設想,還是為少數已經是巨富之家的世世代代設想呢,這種設想中有沒有考慮到更廣大的連房奴都沒有實力做的中低收入群體的世世代代呢?那肯定是沒有考慮后者。因為這些在人口總成中比例巨大的中低收入者正是那些城市的低層簡單的勞動者,身體,出身,知識的不足使他們在社會競爭中處于弱勢群體。此生是無產者,如何能讓后代能與那些繼承了房產的人在同等條件下去競爭屬于自己幸福生活的權利?他們恐怕是要的真正世代為奴了。
我一點也不奇怪宗代表會推出資源自由化的建議,他的提案其實是反映了宗代表個人所代表的社會階層的關切的,只是包裝了房奴的外衣而已。宗總很樂意標榜自己是勤勞致富,看自己是個普通勞動者,作為企業家的宗委員無疑為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其成就值得尊敬,其財富要保護。但其在大談公平的時候,大家要注意:企業家說公平有個趨勢就是對上不對下,對外不對內,對少不對多。巨大的財富差距本身就說明了剝削和不公平,企業主在積累巨大財富的時候和普通雇員的勞動交換中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這種不公平從人權到成果分配無處不在。所以同樣作為勞動者的企業家與一般雇員勞動者的關切點完全不同,宗委員真正是代表富裕的民營企業主階層,他們最關心的是資本的法權安全。一代受累,世代榮耀,蔭及子孫是最內心本質的想法。目前的兩會里能真正代表農民,小工商業,學生,知識分子的利益的人比例偏少,而企業家著實多了點,富人貴人名人畢竟是少數,人民代表大會不要成為財富的表決器。
用房奴作為提案中伸張權利的主體,說的確實為財主爭取資本主義法權的事情,這種提案從公平的角度看是驢唇不對馬嘴,雷人,而且誤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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