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以寧的建議對誰有利?
有人在《人民網》看到政協委員厲以寧提了一條建議說:“農村的住房制度也需要改革,應該給農民發房產證,讓房子給農民帶來收益,增加財產性收入。” 寫了篇短評《政協委員厲以寧的建議也算建議嗎?》在《烏有之鄉》發表。一天的閱讀數有好幾千,可惜《鳳凰網》,《人民網》等網站不刊發小人物的文章。不然,會有更多人看到的。
我在《北京晚報》看到了厲以寧委員的另一條建議:“應該把限購改為限售,學新加坡的經驗,買房子可以,但是買了之后再賣就要受限制。如果買了一年之內就賣,就要出很重的稅,按房價的比重,要出到16%的稅,第二年降低為12%,把限售做好,限購根據情況來定,假如說一家有兩套住房的,就不能再買了。假如說一套住房 60平方米 ,一套住房 40平方米 ,孩子也長大了,你能不讓他買嗎?所以把限售做好是更好的。這是我個人看法,供你參考。”
讓我們分析分析,厲委員的這個建議,到底對誰有利,對誰不利?限售,即賣出去。限誰賣出去,不是限房地產商賣房,而是限炒房的人賣房。這就像打假,光打售假者,不打制假人,能解決根本問題嗎?房地產商,與政府中少數腐敗分子,或者私利官員,相互勾結,鉆法不健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空子,低價征地,高價賣出,強行拆遷,低成本建造,高價賣出,獲取暴利。我國還沒有《反暴利法》。凡是與房地產商利益有利益關系的人,都在叫喊;房價不高,房價只會漲,不會降。任志強就是最“牛”的代表,說“總理是說,抑制房價過快上上漲,沒說要使房價下降”。后來又有人說:“房價是總理說了不算,經理說了算。”這些表象,迷惑了許多人。炒房者認為有錢可賺,繼續炒房。有住房需求的人,怕房價上漲,向銀行貸款,或者借債買房,有的父母把自已多年的儲蓄給了兒女付首付,兒女再從銀行貸款按歇買房,把老中少三代人的錢都投進了房子里,為將來還債,還貸而成了房奴。
高房價使大多數百姓買不起住房,引起了人民群眾的不滿。房地產高價的這一大泡沫,有人預測,定會在2012年或者2013年破滅。現在,許多在房地產這池溫水中的“青蛙”,已開始感到水越來越熱,要離開這將要使自己被逐步弄死的水了。重慶首先出臺法規,征收房產稅,有人立即說,重慶的地方政策,違反憲法。在兩會上,歷以寧委員的“應該把限購改為限售”的建議。限購,矛頭直指暴利的開發商。限售,不是限房地產商賣房子,而是限制買房的人賣房子。你買了房子,如果因病或者意外事故,需要錢,不得不賣房,就要收很重的稅。合理嗎?
我們該透過表象,看到問題的本質。房價高的源頭是房地產商,不治好這個源頭,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厲以寧的建議,是保護房地產商的暴利不受損害。( 2011年3月8日 )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