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擔憂也支持同意?
從網上知道,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一項年滿75周歲以上的人犯重罪,在審判時可以考慮免除死刑的法律條款,引來網上一片罵聲和社會民間的普遍不滿意聲。因為該項法律是違反中國文化特質的,即是說違背民族性的;大中華的民族性就是殺人償命、作惡必懲、有仇必報,壓迫必反、有冤必雪,反對霸黑,同情弱小等;同時又違反了社會主義制度的階級性與其法律的本質,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權利和義務相統一,維護《憲法》的無產階級專政,一切權力歸人民的性質;另外,該項法律帶有儒學糟粕的“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惡臭味道,實不應是共產黨人所思所為和放入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范疇。改革開放后,我國摸石所走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其經濟制度實質是資本主義回頭補課,其文化制度實質是半封建半資本主義的復辟和放任,其政治制度是半資本半封建的先后期混合,其法律制度是其政治制度的體現,當然其中又加有一個共產黨領導執政;在法律也與世界接軌的西方人權民主人士的蠱惑下,以西方大陸法系、英美法系的精神及孔儒人治和稀泥作為性質,產生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完善的法律體系;這個法律體系都具備和不具備上述所言的不同性質,上述的這個款項就是這個法律體系的代表表現之一。我在這里不想評論這個法律體系的得與失,只就這條款簡言一點感想。
在我看來,我不會罵,因其是全國最高權力機關、機構制訂和通過的;盡管這些代表、官員用錯了權,代表錯了利益對象,可能還帶有私心,但不是我應該管的事;雖然只是有很擔憂的感覺,但我也支持同意。
精英們出這樣的騷主意的本意是保護既得利益者的安全享受,我是不茍同的;辯證法告訴我們,這條法律是把雙刃劍,本想用這條法律保護高齡貪官、走資派、惡人、改革中的不法既得利益者能安全享受非法所得,查出后該死還能保命,于是自以為高興得很。從另一方面看,他們錯了,很可能不但危及自身,而且禍及子孫;這就是我所說的很擔憂。原因是,人民對上述人等早已不滿和恨之入骨,特別是老工人、老農民、老軍人、老窮人、老沒有工作者,老餓肚皮者、老被冤枉得不到解決者、老乞討者、老仇人等等;之前如報仇弄死他們,自己也會被立即槍斃,覺不值得;今天這條法律的通過也給了他們報仇泄恨的機會和一定法律的保護,盡管提出這個主意的精英和通過這項法律的有權者本意不是維護他們的利益,但竟可能歪打正著。上述的壞人相對于上述的后一種人,在人數上處于少數。他們與他們及他們的小孫輩,總有相遇相見的時候,如果他們想報仇泄恨也總可以找到機會。人想活著長壽就得做好人,少作孽,免得禍及子孫。法律對于多數人的仇恨總如同竹籬笆,法律如違背大多數人利益或侵犯大多數權益只為少數人(階級階層)服務就形同虛設;于是老的壞人(高齡貪官、走資派、惡人、改革中的不法既得利益者)死不足惜,我擔憂和可憐他們的那些無防衛能力的小孫字輩的性命堪憂;他們搞死幾個他們的小孫字輩,使他們斷子絕孫,違法者最后被槍斃了其也覺得值了。
我想這條法律能真正保護那些人和維穩嗎?我真的很擔憂,它可能會是增加幾個墳堆或骨灰盒罷了。如此我不知首也不得不支持同意還是不支持不同意好。。
阿Q反傳LTM于2011、2、30。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