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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檢舉人閆珍,男,漢族,1957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中共黨員,在河北省邯鄲市磁縣磁州鎮人民政府工作。2009年4月受磁州鎮委派到我村任黨支部書記至今。
一、非法轉讓土地問題。閆珍在我們沙營村擔任支部書記一年了。沒有經過公開競標,沒有依法經選舉產生承包工作小組,沒有召開村民大會,背著其他村干部和村民私自將我村南窯地210畝耕地作為170畝承包給他的關系戶李衛東、岳好學。剩余的40畝土地無償給了誰了至今不明!是誰侵占了村集體40多畝耕地?
最近(2010年5月中旬),他又故伎重演,私自將磁臨公路南的44個大棚(每個大棚約合7分地)按35個大棚(另外的9個大棚是留給誰的?村民和多數干部也不知道)以每年8000元的價格承包給了他的關系戶王彥軍,并且準備把這44個大棚統統作為宅基地出讓。這44個大棚除了預留的道路之外,還可以劃分成88處宅基地,每片宅基按現在的行情可賣22000元,總共可獲毛利1936000元。這不僅違反黨的政策和國家法規,也剝奪我們的競爭承包權,損害了村集體的利益。
二、閆珍等人運用詐騙的手段騙取國家財政資金約28萬元。2009年6月份,閆珍未經村“兩委”研究自作主張,把沙營村南窯地約210多畝土地中的170畝向上級有關部門謊稱是非耕地需要“復墾”。其實,這塊土地南開河村岳金生已經耕種了20多年,是平平整整的土地(有李衛東、岳好學承包前的錄像資料為證)。閆珍卻派人用推土機把平整的土地硬是推成幾個大大小小的“墳墓”狀,破壞耕地,以達到騙取國家“復墾”補貼款之目的。
閆珍從國土資源部門騙取的約28萬元“復墾”補貼款,村民和村干部多數不知此筆款項的去向!
三、其他腐敗問題。閆某2010年元月1日支付防火工資4000元整,1月5日鎮轉存支付防火費1809元, 3月1日閆珍說再支付防火費300元,2月1日支付防火條幅款126元,同日又領取630元放火條幅款,上述款項到底支付給誰了?
2010年元月1日閆珍說支付我村南窯平地款11500元。南窯土地十幾年來都是地勢平整的土地,根本不用平整。為什么出現了平整土地用款?有貪污嫌疑。
2010年元月1日閆珍從村會計處取走1000元,元月8日又取走600元,3月10日再次取走7200元,說是因公,他因的什么公?誰也不知道,有挪用公款或者貪污嫌疑。
2010年3月10日閆某從村會計處拿走1991元整(是去北京的往返車票),說是紀檢委調查的路費開支。紀檢調查還要村里開支路費?
2010年3月10日閆某說需要支付南窯承包地執勤款4200元,從村會計處取走。事實上承包是私自偷偷承包給他的關系戶的,根本沒有人執勤,實屬貪污無疑。同日,閆某說迎接省有關部門檢查,清理公路花費3000元。實際是公路站派人清理的,怎么出現村里開支?
我們實在不能理解,為什么捍衛國家法律尊嚴的正義行為卻得不到地方司法部門的支持?難道村集體土地是支部書記的私有財產,他想給誰就給誰?難道就是這樣讓個別人“先富起來”嘛?我們多次到磁縣紀檢、司法機關檢舉,他們都以種種理由不予立案。從2009年6月至今,我們多次向鎮政府、縣政府、國家信訪局、全國人大常委會檢舉,但是從沒有任何政府組織和紀檢監督部門調查過檢舉人,也未召開過村干部會調查。據說上級轉來的舉報件都給了被舉報人,讓被舉報人自己“調查”自己。然后鎮政府和縣政府根據寫的情況向上級匯報。
您們能不能心懷正義,依法辦事,給我們村民做主呢?我們總是想,您能吧?
我們請求指定市級以上或者其他縣的紀檢、司法部門查處此案,還支部書記一個清白,給村民一個明白!
檢舉人:李全(手機13653206846)
附:(村支部書記閆珍(手機號是:15830744025),王洪全(村干部)手機:15533081289,陳國寶(村干部)手機:13739635727)王會1508109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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