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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東民事件——社會名家呼吁篇

高山流水夢 · 2010-11-02 · 來源: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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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東民事件——社會名家呼吁篇  

   

目錄  

1、李成瑞:要趕快,不但要放,而且要表揚、要發揚!  

2、馬賓問:“(趙東民)快出來了嗎?”  

3、孔慶東:不能讓施洋大律師再遭毒手  

4、鞏獻田:趙東民被捕到底發出了什么信號?!  

5、韓西雅等:要立即解除對趙東民律師的拘留   

6、張宏良:劉、方、趙事件啟示  

7、左大培:烏有時評趙東民事件  

8、鄭加平:96歲老紅軍就趙東民事件發表的公開信  

9、李勁松:我替趙東民辯護  

10、雨夾雪:趙東民的命運關系中國共產黨的生死存亡  

   

   

1、原國家統計局局長李成瑞:要趕快,不但要放,而且要表揚、要發揚!  

李成瑞同志向老黨員趙東民的父親趙志忠詳細詢問了“庭審”時趙東民的身體情況和有關細節,支持了近期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和海內外正義人士的反應,獲悉陜西當局還沒有作出處理的情況后,再次譴責了陜西省總工會,并且問道“全總有什么表態沒有”,得知還沒有表態時,他感到很失望。他說:“要趕快(釋放趙東民),不但要放,而且要表揚、要發揚!”。  

(原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10/189827.html)  

   

2、馬賓詢問:“快出來了嗎?”  

(趙東民的父親)在馬賓老前輩家里,馬老問到:“快出來了嗎?”馬老表示,對趙東民至今還沒有被釋放感到氣憤。  

(原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10/189827.html)  

3、孔慶東:不能讓施洋大律師再遭毒手  

自從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決定,增補習近平為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以后,海內外敵對勢力如喪考妣。他們剛剛預言習近平不會被增補,造謠說什么誰誰誰百般阻擾習近平當選,反對毛主席等等的謠言,瞬間破產了。其實他們最害怕的是,習近平同志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旗幟,對帝國主義及其走狗不假顏色,使他們妄想在十年八年內滅亡中華民族的狼子野心不能實現也。  

近日各地愛國青年紛紛舉行反日游行。一位老師征求孔和尚的意見,孔和尚一面表示支持,一面提醒廣大青年朋友,抗日是長期的,學好知識做好人,才能根除倭禍。  

西安法律工作者趙東民,因幫助西安工人維權而遭受迫害。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鞏獻田教授起草了一份學者聲明,孔和尚也簽了名。不能讓施洋大律師再遭毒手。  

某將軍后代對孔和尚說:你的直言會惹麻煩,就像當年我的父親。但我也深信,我們的國家我們的黨我們的人民軍隊和我們的人民一定會堅不可摧的。  

(原文《魚都快熟啦》節選: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da3610100lxap.html)  

   

4、鞏獻田 :趙東民被捕到底發出了什么信號?!  

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臨時負責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群眾)研討組臨時法律顧問趙東民被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于2009年8月19日下午刑事拘留。  

一、趙東民被捕事件從西安市發出了什么信號?!  

我們根據網上披露的信息,仔細閱讀了趙東民博客的文章,認為他的被捕向人們發出了以下信號:  

第一,堅持社會主義道路,與復辟資本主義作斗爭是犯罪  

我們從趙東民博客和其同事發表的文章中得知,他們公開聲明和主張:“歷史的進步要求我們,既要和代表官僚資產階級及帝國主義利益,公開反對毛澤東思想,主張復辟資本主義的《08憲章》派作堅決斗爭,同時,也要時刻警惕,極可能讓我們重蹈‘打倒一切,全面內戰’覆轍的極左或者形左實右思潮。”事實表明,趙東民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反對私有化,反對國有財產流失,抵制復辟資本主義的行為的。  

趙東民完全是按照我國憲法和法律賦予公民的正當權利而進行活動的。  

他在中央黨校法律本科(函授)以優秀學員的稱號畢業后從事法律工作,2003年獲得西安市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頒發的先進人民調解員榮譽。后又受聘于西部法制報特約記者。尤其難能可貴的是,從思想到行為,他都是為了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維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響應黨中央的號召,反對貪官污吏,光明磊落,以大局為重,遵紀守法,不謀私利,并贏得當地群眾的高度贊譽。  

 2009年4月7日 以研討組調研員的名義發表在他的博客中的文章指出:“國營經濟和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經濟的命脈。”他對于新生的資產階級分子掠奪公共財產痛心疾首;對于公民權利,尤其是工人階級當家做主的權利被剝奪,對于下崗失業工人的處境,表示了深切同情。他積極主動地義務為他們依法維權。正如在 2009年8月24日 署名為金牌民工發表的聲明中所說:“趙東民維權中被一些工人當作救星一樣看待,有些工人直言找到了真正的共產黨。”   

 刑拘趙東民,除了向人們發出堅持社會主義道路,與復辟資本主義作斗爭就是犯罪的信號以外,還能有其他解釋嗎?  

第二,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捍衛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是犯罪  

趙東民主張:“工農必須團結起來,把階級維權運動和反腐,即反官僚資產階級,和捍衛黨的領導、捍衛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運動結合起來,才可能取得最后的勝利;而這個斗爭必須從和工賊及工賊思想爭奪工會主宰權開始,因為中國工會是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重要支柱。”  

 2009年4月7日  他以研討組調研員的名義指出:改革開放三十年來,國營(有)和集體企業紛紛虧損、倒閉或者破產,這究竟是為什么?國營(有)和集體企業在“改制”和“重組”等口號下,原本屬于社會主義國家的,同時也是屬于我們工人階級集體的國有資產,幾乎無一例外地流失,這是為什么呢?因為上述的主要原因,工人階級面臨徹底失去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最基本生存的權利的情況下,如何“維護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呢?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就是對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捍衛!  

刑拘趙東民,除了向人們發出堅持人民民主專政,捍衛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是犯罪的信號以外,還又有什么解釋?  

第三,擁護和捍衛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反貪官污吏是犯罪  

從趙東民的博客以及他的同事的文章中,我們得知,他作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群眾)研討組臨時法律顧問,在《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倡議書》中提出的維權要堅持的三大原則。第一個原則就是“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反對貪官污吏;”。另外,諸如:“捍衛黨的領導”、“中國工會是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國家政權的重要支柱”等等文字,一再見諸于他的文章。  

他指出: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以貪官污吏為代表的黨內官僚資產階級粗暴踐踏《憲法》規定工農當家做主的原則和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瘋狂盜挖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是造成我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的基本權利無法保障的直接原因。所以工農的維權就是反腐,反腐就是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  

難道逮捕如此公開表示擁護和捍衛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趙東民,不是向人們發出擁護和捍衛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犯罪的信號以外又是什么?  

趙東民的擁護和捍衛黨的領導與反對貪官污吏是統一的,是相輔相成的。當今的中國,不反對黨內的貪污腐敗分子,就不是真心實意地擁護和捍衛黨的領導,要真正擁護和捍衛之,必須真心實意地反對黨內的貪官污吏!因為黨內的貪官污吏已經和仍在禍害我們的黨,真正反對貪官污吏,正是真愛黨、挽救黨!  

難道刑拘趙東民不是發出反貪官污吏就是犯罪的信號,又是什么?  

第四,堅持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和組織學習毛澤東思想是犯罪  

趙東民是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臨時負責人,他也是發起和組織學習毛澤東思想活動的骨干之一。在其公布的由他主筆的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指導原則》中,這樣寫道:“當現代的我們身處在共產黨的干部階層有禁無止的腐敗現象、貧富差距急劇擴大的社會現象、資本主義價值觀在人們思想領域中泛濫成災的現象、無法根本遏制的通貨膨脹現象、以及民族分裂勢力日益猖獗等等所有令人困惑和擔憂的現象的包圍之中,不能不讓人深思,這究竟是因為堅持毛澤東思想造成的結果呢,還是違背了毛澤東思想原則的結果呢?對這個重大的歷史和政治課題,每一位真誠擁護中國共產黨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分子,都有必要和義務聯系實際,以實事求是的態度進行深入探討。這個探討過程必然也是個對毛澤東思想的學習、總結、繼承和發展的過程。”正是基于此,他們發出了學習毛澤東思想的倡議。   

請問,毛澤東思想既是我國憲法明文規定的我國的指導思想,學習毛澤東思想又是《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三條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首要義務的內容;從他們規定的學習內容到學習方式、方法,從他們的組織形式到堅持的原則,也都是中國共產黨歷來提倡和要求的。  

胡錦濤同志2003年12月26日在中共中央舉行的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時說:“毛澤東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在中國的創造性運用和發展,是被實踐證明了的關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正確的理論原則和經驗總結,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我們都要始終高舉毛澤東思想的偉大旗幟。”   

難道刑拘像這樣學習和組織學習毛澤東思想的趙東民,不是向人們發出學習和組織學習毛澤東思想是犯罪行為的信號又是什么?  

   

第五,捍衛憲法原則,維護公民基本權利是犯罪  

   

胡錦濤同志在紀念憲法施行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保持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長治久安的法律基礎,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二十年的經驗告訴我們,只要認真貫徹實施憲法,堅持和完善憲法確立的各方面的制度和體制,就能保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向前發展,保證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得到實現,保證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實現長治久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作為法律工作者的趙東民,他深刻懂得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公民權利的極端重要性,他特別注重并一再表示,要捍衛《憲法》的原則。他非常明確并要求大家,維權行為要合憲性和合法性,他總是告誡大家,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行為,一再要求大家要“依法”維權,  

 2008年11月21日 ,在《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倡議書》中提出維權的三大原則之二就是:“捍衛《憲法》原則,確保勞動者的生存和平等權。”并明確寫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范圍內,積極參加和引導工農群眾的依法維權組織。”  

   

難道逮捕趙東民不是發出誰捍衛憲法原則誰就是犯罪的信號又是什么?  

   

趙東民強調要依法維權,要根據憲法維護公民基本權利,要確保勞動者的生存和平等權。   

難道刑拘趙東民不是發出誰依法維權、誰要保護勞動者的生存和平等權 誰就是犯罪的信號,又是什么?  

   

第六,要求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引導工人找工會解決問題和依法監督工會是犯罪  

中共十七大報告指出:“擴大人民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胡錦濤在2008年1月7日講:“工會要積極為廣大勞動者說話辦事,特別是要致力于改善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勞動收入、勞動保障、生活質量,讓廣大勞動者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廣大勞動者更多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2008年10月21胡錦濤同全國總工會新一屆領導班子成員和工會十五大部分代表座時指出:“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把堅決按照工會章程和有關法律法規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同自覺接受黨的領導緊密結合起來,把維護職工群眾具體利益同維護全國人民根本利益緊密結合起來,把服務職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同組織職工、教育引導職工緊密結合起來,不斷提高為職工群眾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要繼續強化社會主義和諧勞動關系,認真傾聽職工群眾呼聲,及時反映職工群眾愿望,扎扎實實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特別是要為困難職工排憂解難,……”同時指出:“各級黨委要牢牢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尊重職工首創精神,充分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要完善廣大職工群眾參與國家事務、社會事務管理和企事業民主管理的制度,認真解決廣大職工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使廣大職工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趙東民一再要求工人群眾按照憲法和工會章程以及全國總工會主席的講話精神辦事,要求改善現行基層工會組織,真正發揮工會的職能,監督工會的工作,使工會真正發揮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的作用。2009年4月14日趙東民以調研員的名義寫道:“事實證明,現行落后的職代會形式,不能真正代表工人階級,實現對工會工作人員的監督,進而不能保證工會‘遵守和維護憲法,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依照工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因此,我們無法通過工會對廠長(經理)進行監督,實現我們依法在企業當家做主的權利。所以盡管我們有的工友們,曾經不分晝夜、加班加點、而且不計報酬的在工廠埋頭苦干,仍然無法根本扭轉企業和我們自身的經濟困境。還有,盡管我們有的工友們曾經毫不猶豫地拿出自己極有限的積蓄,為資金匱乏的企業集資輸血,最后仍沒能挽救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國營(有)和集體企業。”“這一切問題的根源,是現行職代會形式,不能實現讓工會按照黨的指導思想,組織職工‘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實現工人階級‘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目標,使我們養成以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基本方法,和自己本能的自私自利思想作斗爭的習慣。” 并指出, 這個原因首先是工會基層委員會,即在企事業單位的工會,沒有發揮其應有作用。因為現行企事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形式,滯后于歷史的發展。在維權過程中,趙東民“一再告誡維權工友們不堵門、不堵路,指引大家有困難找工會。”  

趙東民強調按照憲法和工會章程辦事,一方面批評基層工會,提出改革職代會的弊端和監督工會的建議,希望改革工會組織,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一方面引導大家有困難找工會。難道這有什么過失和罪過?  

實踐證明,他們的維權是初見成效的,正如2009年4月他們在關于維權的總結中寫道:“陜西省工會系統一些干部及工作人員,不到20天的時間卻做了二十多年都未進行過的工作。很多工人感慨,幾十年了第一次遇到工會干部主動接觸工人。”  

難道刑拘趙東民不是發出誰要求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貫徹全國總工會領導人的講話精神,誰引導工人找工會解決困難和依法監督工會,誰就是犯罪的信號之外,還能說明什么?  

   

第七,響應黨中央正確的號召,有序行使民主權利,在維權過程中“反對堵門、堵路和沖擊國家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是犯罪  

中共十七次報告指出:“擴大社會主義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公民政治參與有序擴大。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深入落實,全社會法制觀念進一步增強,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基層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胡錦濤2008年12月18日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有效實施,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公民有序政治參與不斷擴大,人權事業全面發展。”  

 2008年11月21日 ,《籌備陜西企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倡議書》中強調:“以達成共識的毛澤東思想原則做指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范圍內,積極參加和引導工農群眾的依法維權組織。” 2009年4月19日  趙東民指出:工農的維權斗爭不是上訪,不是堵門堵路、更不是沖擊國家機關甚至打砸搶,而首先是廣泛緊密地團結起來,依法罷免他們中的頑固分子! 2009年6月13日 ,他寫道:“研討會最后形成初步共識:即抵制和反對容易引發社會混亂,給國內外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企圖創造客觀條件的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而要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十七大精神進行有理有據有節有效的維權斗爭。”  

難道刑拘趙東民不是發出誰響應黨中央正確的號召,有序行使民主權利,在維權過程中“反對堵門、堵路和沖擊國家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是犯罪的信號又是什么?  

   

第八,信仰共產主義,堅持共產主義公平正義和克服自私自利思想是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國家通過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紀律和法制教育,通過在城鄉不同范圍的群眾中制定和執行各種守則、公約,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建設。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教育,反對資本主義的、封建主義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  

早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毛澤東同志在《新民主主義論》一書中寫道:“共產主義是無產階級的整個思想體系,同時又是一種新的社會制度。這種思想體系和社會制度,是區別于任何別的思想體系和任何別的社會制度的,是自有人類歷史以來,最完全最進步最革命最合理的。……中國自有科學的共產主義以來,人們的眼界是提高了,中國革命也改變了面目。中國的民主革命,沒有共產主義去指導是決不能成功的,更不必說革命的后一階段了。”“ 在現時,毫無疑義,應該擴大共產主義思想的宣傳,加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學習,沒有這種宣傳和學習,不但不能引導中國革命到將來的社會主義階段上去,而且也不能指導現時的民主革命達到勝利。但是我們既應把對于共產主義的思想體系和社會制度的宣傳,同對于新民主主義的行動綱領的實踐區別開來;又應把作為觀察問題、研究學問、處理工作、訓練干部的共產主義的理論和方法,同作為整個國民文化的新民主主義的方針區別開來。把二者混為一談,無疑是很不適當的。”難道在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共產黨不但信仰而且要擴大共產主義思想的宣傳,到了社會主義時期,以共產主義為最高理想和最終奮斗目標的共產黨人非但不擴大共產主義思想的宣傳反而禁止以至于把這種信仰和宣傳定為罪過嗎?  

共產黨是干什么的?顧名思義,共產黨就是為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的黨!只談社會主義,閉口不提共產主義,不宣傳共產主義思想,不用共產主義思想體系教育人和指導工作,就絕不是科學社會主義。  

 2005年1月14日 胡錦濤同志在新時期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專題報告會上的講話中明確指出:“崇高的理想信念,始終是共產黨人保持先進性的精神動力。共產主義理想和社會主義信念,是建立在馬克思主義揭示的人類社會發展規律的基礎之上的,因而是科學的理想信念。”中共中央政治局 2005年2月24日 下午進行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胡錦濤同志指出:“要堅持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全黨,引導全體黨員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 2008年7月1日 胡錦濤同志在抗震救災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代表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崇高追求和強大精神支柱,對理想信念堅貞不渝是我們黨的強大政治優勢。” 胡錦濤在 2003年7月1日 曾經明確指出:“要緊密聯系自己的思想實際,堅定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牢記‘兩個務必’,真正做到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用改造主觀世界的成效來推進客觀世界的改造。”  

趙東民信仰并宣傳共產主義思想,他參與發起的學習毛澤東思想活動通過的《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指導原則》中,明確規定:“一、在平等自愿原則上,自發地組成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 二、任何學員都不能利用學習小組謀私利,學員不能隱瞞自己的觀點,要以堅持批評和自我批評的基本方法,堅持思想斗爭,養成自覺進行共產主義世界觀改造的習慣。三、克服妥協、投降和自私自利的思想,團結起來,實現工人階級大聯合”并說:勝利最終必然屬于團結起來奮斗的,堅持共產主義公平正義的人們。  

難道刑拘趙東民不是發出誰信仰共產主義,堅持共產主義公平正義,克服自私自利思想 ,認真實踐“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誰就是犯罪的信號,又是什么?  

   

趙東民所做的這些,總括起來,難道不正是鄧小平1979年提出的所謂“四項基本原則”,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不僅載入我國憲法的序言中,同時也寫進《中國共產黨章程》的總綱中,它是黨的基本路線的核心內容,因為它是“立國之本”。胡錦濤同志在紀念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30周年大會講話中,在總結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經驗時深刻指出:“我們要始終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不動搖,做到思想上堅信不疑、行動上堅定不移,決不走封閉僵化的老路,也決不走改旗易幟的邪路,而是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刑拘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的趙東民,難道不是違背憲法,踐踏黨章,對抗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正確領導,又是什么?  

   

                     二、趙東民何罪之有?  

   

趙東民是以所謂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的。  

所謂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條的規定:是指“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其立案標準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嚴重損失,情節嚴重的,具備這三個條件的,應當立案。  

 眾所周知,認定一種行為是否犯罪,要講究犯罪構成,也就是說構成犯罪與否,要有個法定的標準,不能說你有罪就有罪,說你無罪就無罪。  

法學常識告訴我們,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所有犯罪的最本質的特征。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是指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造成和可能造成損害的屬性。行為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是某種行為被認為犯罪的根據。在我國,犯罪的本質在于它危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了社會主義社會制度。  

在犯罪構成中,最核心的要件之一就是犯罪的客體——是指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關系。我國的犯罪客體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的而為犯罪行為所侵害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從我國的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到公民的身體健康權和私人財產權等,都是我國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  

犯罪客體分為一般客體、同類客體和直接客體。一般客體是指所有犯罪行為共同侵犯的客體,即我國刑法所保護的整個社會主義社會關系。同類客體,是指某一類犯罪行為所共同侵犯的客體,也就是我國刑法所保護的某一領域或者某一方面的社會主義社會關系,本罪的同類客體是指“社會管理秩序”。直接客體是指某一具體犯罪行為所直接侵犯的某種特定的客體,也就是刑法所保護的社會主義關系中的某種具體的社會關系,本罪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關系中的“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秩序”。  

請問,趙東民依法維權,堅持用毛澤東思想為指導維權,堅決反對用“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到底是如何妨礙了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秩序無法進行的?  

本案構成,還有一個必要條件,即造成“嚴重損失”!  

請問,趙東民的維權行為造成哪里的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的怎樣的“嚴重損失”?  

     趙東民何罪之有?  

       

周永康同志2008年6月16日在全國政法系統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重要講話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曾經明確指出:  

“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就是干警最應該去的地方,人民最需要辦的事情就是干警全力去做的事情,人民最反感的問題就是干警全力整改的問題,決不能讓普通群眾受到傷害,決不能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能使法律成為保護少數有錢人的工具,決不能使法庭成為單純的訴訟技巧的競技場,決不能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能向群眾謀取部門和個人利益。要更好地尊重和保障人權,平等待人,不對群眾耍特權、抖威風;更好地保護人權,不侵犯人權、濫用強制措施、刑訊逼供、超期羈押、體罰虐待被羈押人員、辦冤案錯案;更好地維護人權,把維權的旗幟主動抓在自己手中,而不是被動維權,等別人插手利用、群眾鬧起來了再花更大的力氣,更大的成本去解決,真正讓人民享有比資本主義國家更真實、更充分的人權。”  

“面對人民內部矛盾高發的新形勢,我們一定要確立一個基本思路:要盡可能地使大量的矛盾糾紛在進入司法渠道之前通過政治優勢得到化解;即便已經進入司法渠道,也要盡可能地通過調解定紛止爭;對于大量的涉法涉訴信訪問題,也要盡可能地通過調解實現息訴罷訪。著力把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更好地體現在懲治預防犯罪工作中,從源頭上遏制、減少違法犯罪的發生。”  

 “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為重點,確保政法隊伍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近年來,少數干警不信馬列信鬼神,不信我方信西方,以致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方向,在誘惑腐蝕面前繳械投降,充分說明政法隊伍建設中最薄弱的是思想政治建設。我們要確保政法隊伍永不變質,最根本的也是要按照胡錦濤總書記關于推進司法民主的要求,保障人民群眾對執法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真正把執法工作置于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以民主促公正,以公正贏得公信。要把除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公開外的所有執法工作都置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執法工作越公開,人民群眾的監督越有效,政法隊伍就越不會出問題。”  

   

刑拘趙東民一事,清楚地證明,陜西西安地方政權公然違反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違背憲法和法律,破壞社會主義民主,踐踏社會主義法制,對抗黨中央的正確領導,無視胡錦濤同志和中央領導同志的講話精神,不僅“讓普通群眾受到傷害”,而且直接逮捕和傷害普通群眾所熱愛的維權代表,把“維權的旗幟”從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的馬克思主義者手中奪走,故意讓別人插手利用,企圖讓群眾鬧起來,已經完全站在全國人民的對立面——敵人的立場上去了!  

   

5、韓西雅等:要立即解除對趙東民律師的拘留   

一、我們看見律師趙東民于8月19日由西安新城公安分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對此,我們感到很是不安。  

網上大多數群眾都認為趙東民并未犯有“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以趙涉嫌此罪,予以刑拘,是以事實為依據,以刑法為準繩的嗎?執法機關必須嚴格依法辦事。  

如果趙東民并未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西安市新城公安分局就不應對趙刑事拘留,應立即予以釋放,并說明情況,還趙東民以清白。  

如果趙東民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確有事實為依據,那應由檢察院機關對趙依法起訴,由有關法院受理,并予趙東民本人及其代理律師以辯護之權,公開審判,分清罪與非罪,依法正確判決。公安機關無權逾期拘押。  

二、現在廣大群眾都認為趙東民并未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他們擺出事實說明趙東民主要做的是幫助工人找工會維權。  

幫助工人找工會維權,中華全國總工會早已號召“工人有事找工會”。當前,在許多工人不知道有事找工會,或想找工會找不到,不知道應當怎么找工會的情況下,作為律師,出來指導、帶領、幫助工人去找工會,當然是好事,工人是感激的;工會因律師幫工會聯系上了工人,也是歡迎的。趙東民一再告誡維權工友不要堵門、堵路、守法行事,當然也不構成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趙東民在進行這些工作中,聯系過一些群眾、召開過一些會議、起草發表過幾份倡議書、申請書、公開信等文件,提出過一些主張。但從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趙東民以上所為都在《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范圍之內,并無違反。  

三、今天,我國社會上矛盾很多,思想分歧很大,工人階級、勞動人民依靠什么力量來維權、怎樣維權?等等,都有不同的認識和主張。趙東民在這些方面發表了自己的意見,是關心黨、國家、人民利益的表現。  

趙東民發表的言論和起草的文件,正確的應該歡迎、接受;如有不正確、錯誤,黨和政府、包括工會的責任是去聯系他,做好他的思想教育工作,不應對之拘留。  

我們呼吁盡快改正對趙東民的不正確做法。  

全國總工會離退休干部
韓西雅 王之云 李程之 張 華
唐玉良 蔣永清 甄國順  

二○○九年九月九日
6、 張宏良:劉、方、趙事件的啟示  

繼劉xx、方舟子之后,本月25日西安法院還要宣判左翼人士趙東民案。趙東民是一位法律工作者,僅僅因為替下崗工人維權辯護,被西安警方秘密誘捕關押一年多,至今沒有哪怕是一個字的解釋,期間妻子死亡、兄弟重傷,幼兒患病,爹娘更是重病在床,可謂是真正的家破人亡。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趙東民爹娘這對白發蒼蒼的重病老人,在寫給陜西省委和西安市委領導申訴信的最后,仍然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看到那顫巍巍的“中國共產黨萬歲”幾個大字,哪怕是鐵石心腸也會潸然淚下。

在劉xx、方舟子、趙東民三個案件中,最能反映出當前政治倫理混亂的,就是趙東民案。趙東民是一位堅定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信仰者,患病在床的年邁爹娘,在被共產黨領導下的地方政府搞得家破人亡的悲慘情況下,仍然在顫巍巍的高呼“中國共產黨萬歲”、“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可以說,趙東民及其代表的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信仰者,是當今中國共產黨最堅實的政治基礎,趙東民及其所維護的人民群眾,是中國共產黨最可靠的依靠力量。目前距離開庭審判還有10多天,全國已經超過20個省市的各界民眾成立了趙東民聲援團,形成了聲勢浩大的民眾力量,反映了中國絕大多數民眾的正義呼聲。如此聲勢浩大的民眾力量,原本是中國共產黨克服任何艱難險阻、戰勝國內外任何顛覆勢力的根本基礎。由美國等西方國家操縱的普世價值派之所以遲遲不敢對中國共產黨動手,一直有所顧忌的恰恰是人民大眾的力量。而如今,趙東民事件如同一把鋼錐鐵楔,深深楔入了黨群之間,把共產黨變成了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梁上君子,失去了任何政治基礎。既失去了人民大眾的政治支持,也沒有得到富有階級的政治支持,更沒有得到被中國資源和百姓血汗養得腦滿腸肥的外國資本的支持。(原文載自《當下中國政治倫理》

 7、左大培:烏有時評趙東民事件  

趙東民——陜西毛澤東思想學習小組臨時負責人、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群眾研討組臨時法律顧問。他在中央黨校法律函授本科以優秀學員的稱號畢業后從事法律工作,并于2003年獲得西安市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頒發的“市先進人民調解員”榮譽。  

趙東民作為民間法律維權服務志愿者,長期義務為廣大工人依照憲法、黨章、工會法維權。趙東民在接受因非法改制權益受到損害的下崗職工、離退休職工的委托時一再向他們強調:抵制和反對容易引發社會混亂,給國內外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企圖創造客觀條件的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而要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十七大精神進行有理、有據、有節、有效的維權斗爭。  

 2009年6月15日 ,陜西十幾個企業的離退工人及在企業改制中存在違規、使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破產改制工人和下崗工人代表160余人聯合向陜西省總工會遞交了由趙東民幫助起草的《陜西離退休工人致陜西省總工會的公開信》,提出要聯合起來行使《中國工會章程》賦予職工會員對一切工會工作人員的監督權和罷免權。受到了工會辦公室主任梁小民在內的五位工會工作人員在二樓會議室有秩序的接待。  

 6月25日 工人群眾按照陜西省總工會安排的時間再次來到工會,受到工會領導及工作人員接待。下午,因為一些問題工會和工人發生了一些意見分歧和爭執,在趙東民的勸阻下,工人們形成了代表名單后,有序離去。  

 7月10日 陜西省總工會報案稱“趙東民幕后指揮‘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骨干成員以‘籌備陜西企事業工會維權代表大會’的名義,進行簽名、串聯、散發宣傳冊、發展分支機構、赴京上訪、網上歪曲宣傳等違法活動,并策劃組織改制企業解除勞動關系人員、退休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先后多次到省政府和省總工會進行群訪,嚴重干擾了黨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一大隱患。他們利用一些社會問題,以年老體弱退休人員為砝碼向政府施壓,煽動蠱惑性極強,氣焰十分囂張。如果再不采取斷然措施,任其做大成勢,極有可能引發更大的事端。”  

 8月19日 晚,趙東民在住所被國保大隊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并超期羈押至今,不讓親友看望  

 9月23日 ,趙東民被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正式批捕  

 12月11日 ,趙東民“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被新城區人民檢察院退回新城國保大隊補充偵查  

 2010年2月11日 ,趙東民被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檢察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起訴  

 5月11日 ,趙東民“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起訴被撤回  

 6月2日 ,新城檢察院聲稱獲得“新的證據”  

 6月29日 ,新城檢察院再次作出上述公訴  

趙東民的妻子鄧永霞從丈夫被抓以后背負起家庭的重擔,由于整夜失眠、積勞成疾,2010年8月31日,36歲的鄧永霞不幸離世。  

 2010年9月25日 ,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對趙東民“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進行了審理,并將于 10月25日 正式宣判。  

趙東民事件自發生以來,引起擁護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的各地群眾的高度關注。趙東民案開庭審理后,各地群眾紛紛自發成立趙東民事件關注團,要求執法部門按照黨章和憲法的原則,公開公正地處理趙東民案。  

   

(以下為網友根據嘉賓談話內容整理的文字實錄)  

郭松民: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烏有時評很高興請到了左大培老師一起來和我們討論一些問題。最近在西安生了這樣一件事,法律工作者趙東民因為替維權的工人辯護,以聚眾滋事罪被捕。現在各地都成立了趙東民事件關注團,我們今天就請左老師來和大家一起討論下這個問題。左老師,你怎么看趙東民事件。  

   

左大培:我先跟大家說一聲抱歉,我對趙東民事件關注不夠,因為最近有很多學術的研究工作要做,所以本來想公開表個態,寫一點東西,但是一直拖到今天,所以先向大家道歉。  

那么根據我現在初步看到的一些材料,我個人有這樣一個看法,我認為拘留趙東民一事,是沒有任何道理的。理由在哪呢,鞏獻田老師專門有一個聲明,說的非常清楚,鞏老師是法學專家,所以我不敢向他的權威挑戰,我完全相信他說的話,他說的就是從法理上講,為何不能拘留趙東民。  

首先我應該表明一個本人的態度,因為我也沒有參加趙東民關注團等活動,所以只能從個人立場上表明一個態度。  

   

第一個,我認為就是鞏獻田老師說的,應該要立即解除對趙東民的拘留。  

   

第二個,國家法律有相關規定,執法上有過失,應該對受害者給與相當的賠償。很多文章都說了,趙東民因為這個拘留,身體家庭等等受到多少危害,國家應該根據這個規定,給與適當的賠償,這是最低限度的要求。  

   

第三個,應該撤銷一切對趙東民律師的指控,法律上的指控,特別是由公訴方提出的指控。因為鞏獻田老師所講的,于法無據,對趙東民的所有指控,我個人更認為是,違反了國家機關應盡的職責。某種程度上,我認為可不可以這么定義,他們自己在做違法的事情。所以第三個要求,所有的公訴機關應該撤銷對趙東民的一切指控。  

   

第四個,應該承認趙東民律師這些行動,當然不是誰一切所有行動,就是你們指控他的這些行為是合法行為,甚至是政府應該支持的行為。  

我認為這是四個最低限度,當然四個最低限度的第一個就是解除對趙東民的拘留。這是我們的要求。至于趙東民律師被拘留的整個事件,里頭有什么問題,我想我個人發言權不多,不想多說。鞏獻田老師的那個聲明,是從法理角度,作了很到的分析,那么拘留趙東民,對趙東民提起起訴,甚至要給與法理刑事懲罰,在法理上如何站不住,如何違反了我們國家的最基本的法律,違反了我們國家的最基本的性質。或者說用左翼的立場上來說,他的階級立場就站錯了。  

或者說用中間派的立場說,它不符合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符合執政為民、立黨為公這樣的要求,等等。這些我個人認為都是左翼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這樣的指控,這些指控我認為都是正確的,而且都有很多文章,有的文章還作了很詳盡的闡述,這里頭特別的當然就是我提了幾次的鞏獻田老師的聲明,所以我覺得我也用不著多說,確實我在這方面分析也不如他們深刻,大家也可以在網上看。  

這里我個人覺得我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特別需要講一講的,我是講這樣一個問題,這個鞏獻田老師也提到。就是起訴趙東民一事,對他判刑,甚至在起訴控訴的過程中,由工會組織本身,來指控趙東民律師的種種罪行,我認為這是一個最大的問題,所以我來談談這個問題。鞏獻田老師已經把這個事情點得很清楚,這是對工會組織的極大褻瀆,我認為這根本是對工會組織本身的一個背叛。  

   

郭松民:左老師,這個事情呢,如果從法律上來說,我的看法是和你一樣的,我也完全贊同鞏獻田老師從法理角度對這一事件作出的分析。但是趙東民事件,發展到今天,實際上它已經不純粹是一個法律事件,我覺得它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個政治和社會事件。  

左大培:是,是  

主持人:那么我看有些網友把他和中共早期的一個重要領袖作了一個比較,說他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我覺得趙東民事件的出現,也和這些年來我們國家勞工的權益不能得到保障,地方政府處于發展gdp的目的,往往容易站在資本的一方,這個也是有關的,那么你覺得從政治和社會的角度,我們怎么評價趙東民這一事件。  

左大培:這個方面,大量的網友已經作了足夠的闡述,其實問題的關鍵,你剛才已經說得很清楚。  

郭松民:那么趙東民事件的出現也跟我們國家勞工的權益往往得不到保障,地方政府出于發展GDP的目的,往往容易站在資本的一方,跟這個是有關的,那么,你覺得從政治和社會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怎么評價趙東明這件事。  

左:其實大量的網友已經在這個方面作了足夠的闡述,其實問題的關鍵你剛剛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是吧,我現在想下一步就具體就工會來說,因為保護工人的權益當然政府要積極努力,但是更多的是工會應該積極行動,但是中國工會眾所共知的原因,工會等于是癱瘓,甚至不僅是癱瘓。  

郭松民:我覺得現在中國的工會實際上是黃色工會,是老板的工會。  

   

左大培:我不想講得那么難聽,但我就是要講道理來講工會,你說的這個問題當然存在,就今年春天我就記得廣州本田罷工的時候,競爭出現罷工工人代表在跟資方談判的會場上遭到當地工會代表的毆打,我不知道這個報道是真是假。  

郭松民:是真的,確有其事。  

左大培:是真的,那我們當然就要問了,這工會還是不是工會,它是干什么的。  

郭松:它已變成資本家的打手了。  

左大培:是啊,所以我下面就專門就這個問題,我想別的方面大家都談得很充分了,這個社會的公平和正義的問題,我們國家的性質問題,我們政權的性質問題,工會的作用問題等等都談了很多了,我們國家基本的法律基礎問題,所以我就簡練地講兩條,第一個這兩條的核心都是強調一個,我人為除了達到我們四項要求之外,要求這個是官方特別是是執法方面的,應該滿足這四項要求,下面一個最重的要問題是工會,特別是陜西的當地工會組織,我們要求他們要自查,要端正自己的態度,要把自己的定位定正確。  

我認為,我下面談的兩個問題都是這個核心,第一你是不是一個以維護工人的權益為自己的任務的工作的組織,我們說你自查就是查這個,你是不是維護工人權益為自己的任務的這么一個組織,自查就查這個,定位就定這個位,端正態度,就是端正這個態度,作為一個工會來說,我就是來維護工人權益,維修保養工人權益,就是保護國家憲法,你就是維護工人權益的,特別在今天,首要的任務要維護工人的權益,維護工人的權益就是維護國家的利益。  

在今天,我認為是完全一致的,今天我在企業里維護工人權益就是保護國家利益,就是保護中國的社會主義,就是保護憲法,鞏獻田老師研究憲法,你現在維護工人的權益,就是在捍衛中國的憲法,我們國家根本的法律,根本的制度,這不是法律問題,是根本的制度問題,所以,你第一條首先要聲明這個,你到底是不是維護工人權益的組織,如果是,那么很簡單,陜西工會必須撤銷他在法庭上對趙東民律師的所有一切指責。  

這就是我今天專門要強調的,我看到別的文章也講到了,鞏獻田老師也說了,西安檢察機關竟然以工會長達小時左右不能正常辦公作為趙東民律師造成的嚴重損失。  

什么工會損失,工會長達七個小時無法辦公,來作為理由,由此造的嚴重損失來起訴趙東民,而這個是荒謬的,我現在就講它是如何的荒謬,以這個來起訴,而且據說起訴的時候,是工會主席,副主席、甚至工會工作人員都出來作證,等,我今天就來駁斥這個,怎么就七個小時無法正常工作,我就問問你誰挨打了,肯定沒有挨打的,工會的領導機關里誰挨打了,肯定沒有,如果有,毫無疑問,如果有人挨打了,你就成了傷人罪了,沒人挨打,那無非就是說得最不好聽的說這些人就象上訪群眾似的,纏著你工會的人談啊談啊。  

你要維護我的權益啊什么的,但是我現在就是說你工會是不是應該跟他們談七小時,我認為你談七小時少了,我先問你一條,你工會是干什么的,你是不是維護工人權益的,是維護工會權益的,我工人說我的權益沒得到充分維護,我要求你工會來給我維權,你維權不夠我就跟你談,現在的問題是你不僅應該耐心地談,還應該跟他一塊談應該怎么樣維權,這才對,七小時算什么。  

郭松民:從這個事件來看,我們看到當地的工會,已經不是工人自己的組織,而是工人之外的組織  

左大培:你如果真是為工人維權的組織,工人纏你七小時算什么啊,應該是七十個小時,咱們講一句很公正的話,工會你應記住,你恰恰要強調你是工會,不是其它的政府部門,其它的部門比如公安局,上訪群眾多,公安局有別的事情,不能讓上訪群眾一天到晚纏著,除非有刑事案件,公安局的人,包括我們的書記,包括我們的市長、縣長,確實他畢竟有很多工作,不能光是你們企業的這點事,就得弄七八個小時的,這個我可以理解,所以我有時候對上訪群眾不是無條件支持。  

但是就是對工會,這條不適用,因為你工會是干什么的,你就是維護工人權益的,你只有兩個工作,第一個,好好傾聽工人的呼聲,跟工人商量如何替你維權,第二個,如果還有時間,那就是回頭去找那方面,和企業甚至政府商談如何維護工人權益,從這個角度看,七個小時算多嗎,人家工人找你談七個小時算多嗎,怎么叫不能正常辦公,我這話就是這個意思,你這就是你的正常工作,你傾聽工人的呼聲,聽工人的疾苦,跟工人商量如何維權,這就是你的正常工作,怎么就叫不能正常辦公了,完全不成立,我沒有什么別的法律依據,就這一條,你工會是不是維護工人人利益的的組織。  

如果是,這就是你的正常工作,你和公安局不一樣,這點事我可以跟你談,但工會絕對不適用,別說是七小時,甚至是七十個小時,你是省工會,跟全省的工人挨個談,你所有上班時間不是跟老板判就是該商量這個事情。  

郭松民:從這個事件來看,左老師,我覺得中國的工會制度需要一個根本的改變,  

左大培:你講得非常對,就是說我們的工會自己沒有定位,你是干什么的,它好象我是個衙門,我是一個公安局,我是一個市長。  

郭松民:它本來是工人自己的組織啊,完全是為工人服務的,但是它他變成一個工人之外的衙門了。  

左大培:而且是工人上面的,而且是找我來,我愛聽不聽,時間長了點,七小時,這就是搞得我不能正常辦公了,我就強調這一條,你跟工人談就是你的正常辦公,你一個月工作時間多少,除了跟老板談判,跟政府談判,如何保護工人權益之外,其他所有時間就是來聽工人的聲音,跟工人商量來如何維權,這就是你的正常工作,什么叫不能正常工作。  

郭松民:左老師,現在趙東民案件還在發展階段,雖然全同各地的網友們都非常關心這個事情,但是我們現在還看不到解決的跡象,從你這個角度來看,你希望趙東民案有一個什么樣的解決。  

我希望的就是我最初提的這四條,第一點,無論如何先要把人放出來,你沒有任何理由再拘留他,而且就是從維護社會秩序角度,也應該放人,大家都很清楚,趙東明律師一再聲明,甚至他都不讓工人們去赤堵門堵路,這樣的人還要抓起來,大家都知道通鋼事件,你就等著連個頭都沒有,然后工人堵門堵路,然后打死總經理,你們就都高興了嗎?  

有一個人領著工人正常地跟政府部門商談,總比聚從上街,打死總經理要強得多吧,是不是,這一條,無論如何該把人放出來。第二條,撤銷一切起訴。第三條,我們應該公正承認,你沒有任何道理,你把他拘留了,什么的,造成損害,就是國家部門,應該賠償,給予趙東民律師起碼是一個安慰,錢多錢少不重要,我并不是講錢,錢是一個態度。  

第四條,最重要的一條,趙東明律師為什么被抓進去了,就是為了這些為工人維權的事情,要承認這些,至少承認工人到工會去反映問題,哪怕是長期跟工會的干部纏著談,是工人的正當權益,這是工人的權利,工人到要會還跟你工會領導談,你工會領導應該跟他談,這是工人的權利,反過來也是你工會干部的責任,是義務,根本就談不到什么不能正常辦公七小時,我強調的就是這個。如果承認這一條的話,那么趙東民律師的所做的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而且是應該受到鼓勵的。  

因為什么呢?因為他是替我們國家和政府找一個非常好的渠道,很和平的渠道,把問題化解掉,你不給他這個和平的渠道,那就是通鋼的渠道,暴力來解決。  

承認工人到工會去反映問題,和工會干部哪怕是纏著談,是工人的權益,正當這是工人的權利。工人到工會跟你工人領導談,你工人領導就應該認真談,因為這是工人的權利,也是你工人干部的責任和義務。這根本就不是在干擾正常罷工去找事,這就是你的正常罷工。這就是第四條。  

如果我們承認這第四條的話,那趙東民所有的行為都是合理的、合法的,是應該受到鼓勵的。因為他是在替我們國家、替我們政府找一個非常好的渠道,很和平的渠道,把問題化解掉。你不給這個和平的渠道,那很簡單,就是通鋼式道路,暴力來解決。  

當然,中國有些甩耍賴的部門,他們會說:“我不是給工人維權的。我要考慮國家大局”。那好,很簡單,你如果這樣,那我們沒別的話說,第一個,工會改名,不叫工會,叫工賊會,加上一字,工賊會。第二個,我們講很具體的,工會把位子讓出來。我們東北有句老話,有人霸著茅坑不拉屎。  

工會應該發揮的作用就是維護工人權利,你不要霸著茅坑不拉屎,你給好人騰地方,當然了,趙東民就是這種大好人。我們單位也有工會,我一定選他!他能當工會主席。問題是政府讓不讓?政府不讓,但你得考慮這個問題,總不能變成一個工賊會,變成聲明不是給工人維護權利的,這怎么能行呢?政府臉上有光嗎?那我們工會起什么作用?  

我給大家簡單念念。因為這個釣魚島事件,和日本方面發生很多沖突,我作為一個搞經濟的人,我氣憤的不僅是這個釣魚島,其實日本人在我們中國人撈的便宜太多了,很簡單,日資企業那是剝削中國工人的地方,所以我給大家念一個,絕對不會有問題的資料,這是《參考消息》,2010年8月12日,第十五版報道,參考消息都是轉載外國的。  

有一條,日本經濟新聞,我相信這里面沒有任何虛假內容。當然這里面的問題,不僅是中國工會,不客氣的說,包括中國政府。日本經濟新聞,8月11日報道,中國遼寧省大連市。我為什么特別關注大連?大連是我的故鄉。母親到現在還在大連,還經常回去。所以我敢保證里面講的很多事,是我過去就聽過的,大連日本企業都成了團了,大連開發區一個時期就全是日本企業。  

我們現在確實可以用馬克思主義的話,殘酷剝削中國工人的剩余價值,不僅勞動條件惡劣,紀律很嚴,你必須賣力干,而且工資不高,所以工人動不動就鬧罷工,可是大連日企要求限制罷工,當然不是日企自己限制罷工,而是要求中國政府限制。大連日本商公會8月10日做出決定,將在本月內向市政府遞交請求書,要求市政府嚴格限制企業員工的非法罷工行為。什么叫非法罷工行為?它得按照中國法律吧?日本商公會說已經掌握從6月初到8月6號在59家公司發生的有關罷工情況。  

.中國的工潮有多厲害!自此,5月份從中國南部發起的,要求加薪的罷工潮,已經蔓延至中國東北地區,與廣州和上海一樣,日資企業云集的大連也卷入了這場混亂中。不過,多數日資企業聯合起來要求政府采取對策尚屬首次。政府采取什么對策?當然是鎮壓啦!  

郭松民:我們從這邊看到很有意思。  

左大培:日本企業憑什么到中國來指揮中國政府?我看了極其憤怒!  

郭松民:日本的企業,勞動者沒有團結起來,企業的資本家團結起來了  

左大培:因為那里面的工人是中國人!很多外資,包括韓資企業,外籍員工工資可能要比你中國藉的高十幾倍,我今年夏天回大連,別人叫那個是日偽!說那個就是日偽企業,不伺候!韓國企業,不伺候!  

郭松民:勞動者有三權,包括團結權,集體談判權,罷工權  

左大培:不要說這個權利。韓資企業經常打罵工人,特別是中國工人。80年代日本企業工頭經常踢工人,工資還不高。所以工人才罷工。一聯系到釣魚島,你到中國來,殘酷剝削中國人,竟然還要指揮中國政府!  

郭松民:從這個事上說,我們需要更多的趙東民這樣的人  

左大培:當然!大連就是缺這樣的人!所以我就是要堅決支持趙東民!大連有趙東民這樣的。7月份以來,大連雖然主要表現是消極怠工,但也有一些是完全停工。肯定有組織。從900元月基本工資通過增加補貼等形式提高百分之四十。  

北京最低也要1000多元。你他媽日本人在大連只給900元,工人憑什么不罷工?工人仍然在罷工。中國企業都漲了?你憑什么不漲?什么玩意?特別是釣魚島事件出來,對日本企業有什么客氣的,就應該鼓勵罷工!中國現在是外資太多,捻出去!  

8月份,日企仍有勞資糾紛。日資企業干部,叫日干,臺資企業叫臺干。一些一線工人在沒有征得工會領導層同意的情況下突然罷工。從這句話里,我們就知道工會領導起的是什么作用!工人都忍無可忍了。我相信,中國工人,特別是在外資企業工作的工人都是很能忍耐的。已經忍無可忍了!我們就是要罷工。可是我們的工會干部肯定是不同意。當然工人也不信任你,沒告訴你。工人為什么不告訴你?  

很簡單嘛,人家不信任你,人家肯定就是認為你是日本人走狗!就是日本人走狗!我今天就強調這個!工會干部無法掌控局面。我們的工會干部應該做什么?特別在日資企業,你對日資有什么客氣的,你應該領著工人罷工!應該問工人你想不想罷工!在現在這個釣魚島事件上,就應該動員工人罷工!給小日本一個顏色看看,現在我們到了什么狀況?地方上的走狗!  

郭松民:地方官員怕罷工把外資嚇跑。工會不應該管外資跑不跑,工會應該對工人的福利負責。  

左大培:當然了。工人都成這種狀況。我就要罷工。工會還什么都不管。就是失職。  

到了這種程度了,工會還呆著不罷工,就是工會失職。  

   

基于這種情況,日本商務會在請求書中提出以下要求1、通知所有工人,不辦理正式手續進行罷工是非法的。這不是成了日本來中國立法了嗎,要搞清楚非法與合法是中國說了算?還是日本商務會說了算?大連是中國領土還是日本殖民地?  

你說非法就非法的,如果你說罷工是非法,是不是就成了你的殖民地?  

 2、提出改善工人待遇的指導意見------大連曾經在2005年發生多起工人要求提高工資待遇的罷工事件,當時市政府出面,一方面告訴工人無序的罷工是違法的,同時提出了改善工人待遇的指導意見,平均每人增加工資100元,最終使事態得以平息。  

我在烏有之鄉作報告的時候,當時罷工的情況是,工人自己把罷工代表選好了,罷工代表知道出來做談判代表自己會有風險,將來可能會被解雇,但是工人們非常團結,甚至集體湊了一筆錢來作為工人代表可能別解雇的經濟補償。  

這說明中國工人不是不團結,這才是真正的工人代表,我們的工會本來就應該是干這個的。本來有規定,工會代表在任職期間,企業不能解雇,但是由于當前工會完全癱瘓,不作為,  

工人被迫自發選出自己的代表,這些自選的代表是不被法律保護的。這樣的人他才有資格做工會的代表。  

郭松民:根據剛才介紹的情況讓我們感覺到,趙東民事件不是一個偶然的事件,是跟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勞工的權利意識開始覺醒,而且隨著生活成本的不斷上漲,原來的低工資沒辦法再維持下去了,趙東民事件就是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出現的。如何解決趙東民事件,關系到中國下一步勞工運動的走向,也關系到中國工人的權益能否得到有效的維護,因此,我們應該繼續密切關注趙東民事件。  

左大培:對  

郭松民:今天我們就談到這里。  

   

8、鄭加平:96歲老紅軍就趙東民事件發表的公開信  

我叫鄭加平,參加革命70多年了,五十年代曾經擔任中央民航總局三航校副校長,今年96歲。今天聽說趙東民事件的前因后果,感覺如五味雜陳。我想我有責任有義務發表一下我的看法,這不是為我個人,而是為了趙東民同志及千千萬萬如趙東民這樣的同志,更是為了我們的國家、民族,為了我們的共產黨和共產主義事業,為了真理和正義。

首先,我要對趙東民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堅決的支持。趙東民同志熱愛毛主席和共產黨,熱愛祖國和人民,熱愛社會主義和公有制,致力于宣傳毛澤東思想、維護國有資產和工人階級利益,與貪污腐敗勢力作斗爭,尤其是他的“火柴”精神,他為了真理和正義不惜犧牲自己,他熱愛自由卻不怕牢獄之苦、絕不卑躬屈膝,讓我想起了革命前輩方志敏,想起了葉挺、施洋,想起了我黨歷史上無數的先進人物。我覺得我們應該向趙東民同志學習,像趙東民同志那樣忠于理想、面對現實、敢于斗爭,為共產主義事業斗爭到底!

其次,我要對羅織罪名、非法拘捕和超期羈押趙東民同志的有關部門、有關責任人表示最強烈的憤慨和譴責。他們以“莫須有”的方式篡改事實、捏造證據,以非法的手段拘捕和羈押趙東民同志,完全是法西斯的手法;他們在趙東民同志妻子重病、病危、去世的時候,竟然一再拒絕讓趙東民同志見其妻子最后一面,更是天理難容、人神共憤!這完全不是共產黨的做法,是當年國民黨對共產黨的做法,甚至比國民黨還壞!這完全不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做法,是資產階級專政、法西斯專政的做法!人們忍不住要問:陜西的這些工會還是不是工人階級的工會?西安的這些警察還是不是人民的警察,西安的這些法院還是不是人民的法院?西安和陜西還是不是共產黨的天下,中國還是不是人民的江山?

再次,我要向中央和陜西省委建議,認真調查這一引起全國廣泛關注的惡性事件,一定要把事情查清楚,把黑手抓出來并且給予嚴厲懲處。然后再像當年表彰趙東民這個“先進人民調解員”一樣,更好地表彰、宣傳趙東民同志這樣的優秀共產黨員。如果我們真的要“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就應該學習趙東民同志而不是打擊趙東民同志,就應該拘捕和審判那些侵吞國有資產、危害人民利益、打擊趙東民同志的敗類,而不是拘捕和審判保護國有資產、維護工農利益、宣傳毛澤東思想的趙東民同志!如果再不制止這一極端錯誤的做法,黨將不黨、國將不國!毛主席講,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黨和政府內的敗類越多,人民的苦難及反抗也就越多!古人講,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打擊趙東民同志這樣的惡性案件越多,民心喪失就越多!

最后,我呼吁云南及全國各地的革命干部群眾,所有熱愛毛主席、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的同志,所有良心未泯的人,都來關注和支持趙東民同志,大家都像北京一樣組建“趙東民事件關注團”,并且發出我們的聲音,采取合理合法的行動。趙東民同志一日不恢復自由,我們的關注、聲援和斗爭就一日不停止;趙東民事件這樣的事件一日不停息,我們的斗爭就一日不停息;貪污腐敗、賣國欺民的事情一日不杜絕,我們的斗爭就一日不停息!

向趙東民同志學習!與貪腐賣國勢力作斗爭!

老紅軍:鄭加平2010年10月13日于昆明

9、北京李勁松律師替趙東民辯護  

 10月18日 上午,李勁松律師帶著有關法律文書乘機飛赴西安,下午在西安市新城區看守所會見了已被關押了425天的趙東民同志,辦理了書面手續,并與他會談兩個半小時,詳細詢問了趙東民同志的身體狀況和有關情況,并作了充分交流。趙東民同志說,自己的身體情況沒有問題,感謝大家的關心,請父母保重,并通過律師轉達他對親友和同志的問候。 10月19日 ,李勁松律師早8:00過后,將赴西安市新城區人民法院刑庭,依法取得案件資料,進一步了解案件的有關情況。(原文: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10/189827.html)  

   

   

10、雨夾雪:趙東民的命運關系中國共產黨的生死存亡  

當前,“政改熱”席卷全國。關于政改,眾說紛紜,但是歸根到底就是一個問題:中國的問題出在哪,應該怎么改?概括起來不外乎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共產黨的牌子是好的,問題出在有些人掛著共產黨的牌子不干共產黨的事,應該這些人清理出去,讓共產黨名副其實;另一種觀點認為問題出在共產黨的牌子上,應該把牌子換掉,讓那些掛著共產黨的牌子不干共產黨的事的人公開搞資本主義,改“掛羊頭賣狗肉”為“掛狗頭賣狗肉”。再簡單一點說,就是“換皮”還是“換瓤”。  

那么到底是什么錯了?    

先讓我們看看現在的牌子:《黨章》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斗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范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難道錯了嗎?    

再看看現在的現實:中國的問題是因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造成的,還是因為有些掛著共產黨的牌子的人不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謀求私利和特權造成的?是因為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造成的,還是因為人民共和國的某些權力事實上不屬于人民了造成的?莫非把“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改成“必須全心全意為資本家服務”,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資本家領導的、以資本家和官僚聯盟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國家”,中國的問題就解決了?    

某些人說什么政改就是要使政治體制適應經濟體制。筆者不太明白,我們是一種什么樣的經濟體制呢?不就是農民失地、工人下崗、婦女賣淫、上不起學、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結不起婚、生不起孩子、養不起老、甚至死了喪葬費都付不起……的經濟體制嗎?難道政改就是要使政治體制適應這種經濟體制,讓更多農民失地,更多工人下崗,更多婦女賣淫,更多孩子上不起學,更多病人看不起病,更多市民住不起房,更多青年結不起婚、生不起孩子,更多老人養不起老、甚至死了喪葬費都付不起……嗎?    

其實,關于中國的問題出在哪,應該怎么改,只要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就清楚了:是毛主席時代的黨和政府擁護的人多,還是今天黨和政府擁護的人多?    

當然有些“民主斗士”可能會說毛主席時代的人民都被洗腦了。且不說這種把人民看成傻瓜的思想是不是民主,就讓我們用事實說話吧:    

——“根據中央五個工業部門的統計,一九五三年按貨幣計算的平均工資比一九五0年增加了百分之八十四。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福利設施有重大改善。三十五個工業部門為職工直接支付的勞動保險費、醫藥費、文教費和福利費平均相當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十七。一九五三年享受勞動保險待遇的職工已有四百八十萬人,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育工作人員已有五百二十九萬人。”“我國財政收支平衡,既無外債,又無內債,物價穩定,人民生活逐步改善”。    

——“一個三鹿奶粉我們付出了很大的代價,我們普查了受到奶粉影響的兒童達到3000萬。”“中國失業人口有2億”。    

試問,應該是實現了公費醫療、物價穩定的政府得人心,還是失業人口有2億、一個三鹿奶粉受害的兒童就達到3000萬的政府得人心?    

所以,當前圍繞政改的斗爭關鍵就在要把黨和政府中掛著共產黨的牌子不干共產黨的事的人清理出去,讓共產黨成為真正的共產黨,人民政府成為真正的人民政府,恢復廣大人民對黨和政府的擁護和信任,而不能讓那些人把牌子換掉,公開搞資本主義。否則,不僅真共產黨會遭到毀滅性打擊,也會給人民帶來一場浩劫。    

趙東民事件就是當前圍繞政改的斗爭的一個試金石。胡錦濤總書記號召中國工會要 “認真傾聽職工群眾呼聲,及時反映職工群眾愿望,扎扎實實為職工群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特別是要為困難職工排憂解難”,但是當地工會老是違背胡錦濤總書記的指示屁股坐在資本家一邊,趙東民同志要求按胡錦濤總書記的指示改善現行基層工會組織,真正發揮工會的職能,監督工會的工作,使工會真正發揮維護職工合法權利的作用。這是在努力恢復廣大人民對工會乃至黨和政府的擁護和信任,有什么錯嗎?    

何況,趙東民同志一再強調工農的維權斗爭要依法進行。例如他在 2009年4月19日 指出:工農的維權斗爭不是上訪,不是堵門堵路、更不是沖擊國家機關甚至打砸搶,而首先是廣泛緊密地團結起來,依法罷免他們中的頑固分子! 2009年6月13日 ,他又寫道:“研討會最后形成初步共識:即抵制和反對容易引發社會混亂,給國內外敵對勢力顛覆國家政權的企圖創造客觀條件的堵門、堵路、沖擊黨政機關甚至打砸搶等錯誤的維權形式;而要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黨的十七大精神進行有理有據有節有效的維權斗爭。” 這難道錯了嗎?    

工會機關的工作人員接待上訪的群眾應該是份內之事,而法院卻將這種現象歪曲成影響到了工會機關工作人員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總工會機關工作數小時的癱瘓,這是什么道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關鍵是造成了嚴重損失,趙東民同志到底造成了什么損失,造成了多少損失?    

如果判趙東民同志有罪,那么就說明像趙東民同志這樣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真共產黨人有罪,就說明像趙東民同志這樣力求通過貫徹《黨章》和《憲法》恢復廣大人民對黨和政府的擁護和信任的努力有罪,就說明掛著共產黨的牌子不干共產黨的事的人阻撓共產黨自我糾錯的努力取得了成功,就說明那些人把牌子換掉、公開搞資本主義的路線占了主導,就說明中國共產黨真的危險了。    

趙東民的命運關系中國共產黨的生死存亡!    

最后,附上筆者對政改“破題”的幾點建議:    

第一,立刻無條件釋放趙東民同志,并對其被非法超期羈押一年多的損失進行合理補償,對當地工會進行整改,表明中國共產黨將旗幟鮮明的站在工農大眾一邊,支持工農大眾維護自身的合法權利。    

第二,頒布《懲治漢奸法》,對于近年來把中國600噸黃金運往美國,把外匯賣成美國國債,讓分裂國家罪證確鑿的熱比婭赴美國“保外就醫”等漢奸行為進行調查審判。    

第三,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于近年來2億人失業、2000萬婦女賣淫、三鹿奶粉受害兒童3000萬、數十萬億人民的公共財產被少數人私分、食品住房價格飛漲的責任進行徹查。    

第四,從國務院到地方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應該帶頭在網上公布自己及妻子兒女的工作、收入和財產狀況,接受人民監督。    

第五,容許對30多年來國企、醫療、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改革成敗得失公開辯論,并對今年夏天那一場文字獄為代表的公開鉗制言論的法西斯行為進行徹查。    

筆者認為,不管建立什么樣的政治體制,只要這種政治體制是有利于國家和人民的,至少應該首先做到以上幾點。這幾點建議相信反對的人不會太多,如果那些高調宣傳政改的人真的是站在人民一邊,又有“雖九死其猶未悔”的精神,相信做到這幾點不會太難。    

(筆者在寫本文期間聽到趙東民同志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的消息,心緒很亂,因此本文可能有一點語無倫次。筆者再次呼吁:立刻糾正一審錯誤判決,無條件釋放趙東民同志,讓廣大人民恢復對黨和政府的擁護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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