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方能不能無條件放人放船?
無條件地放人放船,是中國官方和民間的一致要求。這種要求自中國7號出事漁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扣押之后,一直呼吁到了現在,而且呼吁的級別和調門也越來越高,先是外交部的新聞發言人、接著是外交部的副部長宋濤、部長助理胡正虎,到現在為止,我們的外交部長也赤膊上陣了,并代表自己的政府要求日方無條件放人放船。
“中新網9月10日電 據外交部網站消息,9月10日,外交部長楊潔篪召見日本駐華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方在釣魚島海域非法抓扣中國漁船和漁民提出嚴正交涉和抗議,強調中國政府捍衛釣魚島主權和本國公民權益的決心是堅定不移的,要求日方立即無條件放回包括船長在內的全體中國漁民和漁船。”
中國的外長都出面要人了,日方到底會不會給這個面子,很難說。
日方放人放船的條件已開了出來,“稱若認罪罰款就放人”。據日媒披露,“日本海上保安廳發言人稱.如果詹其雄承認妨礙公務罪名,并繳納罰款,就可以很快放人,否則就要接受審訊。”(參見2010年9月9日鳳凰衛視《中國船長被移送檢方,日方稱若認罪罰款就放人》)
日方指控的這個妨礙公務罪名根本就不能成立。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你們的巡邏船有什么資格開到我們的海域執行公務。你們開到我們的海域巡邏,若論起罪來,就是一種非法入侵,又談何執行“公務”!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讓我們的船長認罪罰款在法理情理上又如何講得通!我們的漁船在自己的海域進行捕撈作業,怎輪得上你們的巡邏船執行公務。
日方開出的這個放人放船條件是我們中方絕對不能接受的。如若接受,則無異于自己放棄釣魚島的主權要求。因為如若認罪罰款,就等于變相地承認日方對釣魚島的主權要求。釣魚島一旦歸屬日本,中國東部的一大片海域就必將割讓出去,不僅自己的戰略防御縱深被大大壓縮,同時日本在東海油氣資源的劃界和瓜分上,也必將更加法理俱占、盛氣凌人。釣魚島的歸屬,中國只能寸土不讓、寸權必爭。
無條件放人,這是中國的唯一選擇。中國的對日交涉必須堅守住這一底線。外交須以軍事作后盾。在釣魚島主權的歸屬爭議上,中國必須通過自己的軍事存在證實自己主權實質上的擁有。中國可以通過自己海軍編隊日常性的戰略巡邊,驅逐外來的非法入侵,對外證實自己對這一海域的主權。如果中國能夠通過這種方式,逼迫日方無條件放人,這將是一種再好不過的結局。
如果僅有外交抗議,這肯定是不夠的,軍事上的抗爭必須跟上來。否則,無條件放人就只能是一種夢囈之談。
日本的這次撞船抓人,肯定是事先預謀好的,目的依然是窺探我們的戰略底線,以修正自己的東海油氣談判預案和方略。
日美目前是在聯手試探中國的可能反應。在中日關系因這次撞船事件緊張之際,美國防部今天又突然宣稱自己的航母要來參加十月份黃海軍演。這是在給日本撐腰打氣。無論美航母來不來黃海軍演,中國對釣魚島域的戰略巡邊和軍事介入都必須展開。中國此時此刻只有敢于亮劍,敢于碰硬,才可能逼迫日方無條件放人。
2010年9月10日 初稿于論道書齋 胡顯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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