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是個以打假為職業的人,如此的職業除了多少年前的王海做過,這兩年做的人越來越少了。方舟子畢業于美國一所二流大學,生物學博士,但是畢業后沒有做本職工作,回國后專門以科技打假為職業。他對外聲稱生活主要靠稿費,看似生活來源跟我差不多,其工作性質其實也類似于調查性報道的記者,但他沒有報社管著,也沒有在媒體接受過職業訓練,因此打假造過許多烏龍,引來一些官司,曾經有三場官司同時開打,法院判賠數十萬元的經歷(境外索賠一百萬美金的事情還不算在內),讓登他報道的媒體也吃了啞巴虧,這些都導致從前刊登他報道的一些報紙不怎么登他的稿子。
那段時間我開始對方舟子的生活來源疑惑不解。后來肖傳國教授跟他打官司時,讓美國方面律師調查了他設在境外的服務器,才發現他對境內聲稱的新語絲網站是非盈利網站是個謊言,這個服務器原來間接通過一個外逃人員接受反對中國的基金會的資助。結合方舟子對一些中國科研項目的打假行動,我感覺到一些網友指責方舟子打擊中國科技創新,意圖讓中國科技發展受阻的言論,未必是無憑無據。我尤其對他對中醫中藥打假的做法深惡痛絕,都什么年代了,還學魯迅否定中醫啊?東方的經驗科學和西方的分析科學本身不是一個路數,在“打假”的時候,總是以“西方沒有”為由對我國的一些科學研究窮追猛打,高校的行政領導哪見過全國性名人如此的威逼,許多項目因此不由得胎死腹中。以山東大學張穎清教授為例,這個善良的學者居然被方舟子等反偽斗士活活打死了,請問天理良心何在呢?反偽斗士打張的理由,不就是“西方科學里沒有”嗎?含恨與世長辭的張教授的家屬要打方一頓,我看可以接受。
即便方舟子是個好人,真心想通過打假讓中國好,讓中國科技確實存在的一些毒瘤被割去,那他的個人問題也比比皆是。被他擺上新語絲的“科技絞架”的可憐蟲中間,許多是被動用私刑,使用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處決”掉的。他通過新語絲網站報道這些“造假”事件的手法,在我們這些做調查性報道的職業記者看來,簡直毫不遵守新聞原則,錯漏百出。但他打的基本都是中國的讀書人,讀書人遇到事情一般選擇忍氣吞聲拉倒算了,因此許多本可以選擇法院訴訟的案子最后都不了了之,這更增長了方舟子的囂張氣勢。在三年左右因官司引發的低谷期過后,方舟子又通過唐駿事件等專打名人的事件東山再起,媒體關注不斷,網站點擊量直線上升,可謂揚眉吐氣。
我并非說方舟子不該打學歷造假者,也從未說過方舟子不該打抄論文的教授,而是對一個事實很疑惑:其實明白人很多,都知道出現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不合理的學術體制,只要這個體制在,就會源源不斷地出現造假的人。但很遺憾,我并未看到方舟子攻擊過學術體制,他總是對唐駿這樣的名人津津樂道,不斷在新語絲網站上位自己造神。這樣做的目的是什么呢?我不得而知。但是,我記得在一次新聞培訓課上曾經聽到過這樣一句話:人類的大部分社會活動都與利益有關——不知方舟子是不是超然于普通人之上了?
在此把4年前寫的舊文中有關方舟子“七宗罪”的內容再發布一遍以饗網友:
最近寫了三個整版的反偽斗士打假造冤案系列報道,見報的3000字背后,是長達1年,10萬字以上錄音、文件等采訪資料的凝練,這些采訪資料,每一件都可以促使人們產生主觀價值判斷,當然,包括記者本人。由于篇幅有限,對于讓我產生價值判斷的一些新聞事實,我只簡述。
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一:反偽斗士為中國反對學術腐敗、懲治造假學者、打擊商業欺詐等領域的事業做出了公認的貢獻。
事實不用多說了,各大媒體對這方面的報道已經持續了這么多年,就新聞價值而言,反偽斗士打假已經不是新聞。這也是反偽斗士們目前對于“小人物”打假不屑一顧,一心只想打“大鳥”的客觀因素之一。
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二:方舟子目前是國內最活躍的反偽斗士。
司馬南、何祚庥近年來幾乎已經淡出大家的視線,這是公認的事實。
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三:方舟子目前的打假行動,主要通過新語絲論壇,通過“壇主”發帖,“壇友”幫忙搜集證據、提供火力支援,直至其規模引起媒體、學術機構重視的方式來完成。
個人價值主觀判斷四:方舟子在新語絲論壇,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新語絲論壇,絕對不允許出現不利于他的聲音。即使有不得不轉引的批評性言論,方舟子也通過“立此存照”、加批評語等方式來維護個人權威。方舟子的文筆出眾,他通過隱瞞一些事實,夸大對手謬誤和缺點的手法,使自己的打假行動近乎完美無瑕。這種行為的直接后果,是產生一大批義和團拳友式的追隨者,在他們的心目中,凡是方舟子說的都是正確的,凡是方舟子說是“偽”的就一定是偽,一定是十惡不赦。這些追隨者的眼睛里,善和惡的絕對化只有在文革中曾經如此純粹。從我目前觀察到的情況看來,這種盲目個人崇拜,和力挺郭敬明抄襲的那些粉絲們的心理狀態是類似的。方舟子絕大多數的追隨者和他的關系,不是平等的打假同人關系,而是偶像與粉絲之間的關系。
個人主觀價值判斷五:方舟子本人在話語權極度膨脹、個人崇拜的浪潮中,由于缺乏監督,一些個人缺點已經被放大,甚至成為反偽打假事業本身的毒瘤。基于這最后一條個人價值判斷,在此依據采訪說得點評方舟子近年暴露出的7點個人缺點,也即“七宗罪”。
方缺點1:語無遮攔 自毀形象
方舟子語錄:"反科學"、"反人類"、"偽科學"、"神創論"、"極毒教","鼠"、"弱智"、"白癡"、"傻妞"、"妄人"、"萬金油"、"野狗們"、"候補漢奸"一無所知"、"不學無術"。
作為一個學術打假的領袖,表現出的這樣的市井氣,實在令人失望。
方缺點2:嚴于律人,寬于律己,兩套標準
按說,方舟子作為偶像級人物,應該是純潔無瑕的。但是人們卻看到了他在學術層面的律己不嚴。前幾天,肖傳國已經向媒體透露,他將起訴方“抄襲”一案,本人也已經公布了他的“抄襲”嫌疑篇目。近來,方舟子一直在詭辯自己是“復述”,他的粉絲也一如既往的詛咒記者和揭露“抄襲”事件的北大劉華杰副教授等人。但是,在“抄襲”問題上,我們看到了方的另一面:為了發文賺取名氣和稿費,不惜采用自己所唾棄的手段,對別人和對自己采取兩套標準。
資料回放:
以下文字節選自:方舟子:世界一流大學建設和學術規范
——2005年11月27日晚在浙江大學的演講實錄(據錄音整理)
……“但是如果不是抄別人的成果,而是抄別人論文的引言,或者抄別人的描述,把數據換成自己的數據,但是用詞是抄別人的,這種情況被我們發現的話,經常有人來鳴冤叫屈,說這不算剽竊,說寫科學論文和寫文學作品不一樣,抄別人的話不能算抄,抄別人的數據才算抄。……在寫作論文的時候,不僅僅是抄別人的數據、成果算剽竊,抄別人的用語,同樣也算剽竊。這是國際公認的。我下面引的是美國科學院、工程院和醫學院聯合出版的一本指導性的小冊子,里面對剽竊的定義,是“用到他人的觀點或文字而沒有給出恰當的說明”。就是說,不僅僅盜用別人的成果算剽竊,盜用別人的文字也算剽竊。甚至你用了別人的大段文字,注明了出處,但是沒有對別人的文字做恰當的改寫,這也算是剽竊。如果是直接引用別人的文字,要用引號給引起來表示是引用,光是注明出處還不行。有的人寫論文的引言部分去抄別人的,抄完了注明引自這篇論文,他認為這就不算剽竊。那也是剽竊。你在介紹別人的成果的時候,必須用自己的語言進行復述,而不能不用引號地直接用別人的話。這是國際學術界公認的一條準則。”
方的以上評論,對他本人的幾篇文章真是恰如其分。然而,對于別人的文章,這樣大段扒竊的手段可以算是抄襲,到了方舟子本人和他粉絲的眼里,卻變成了不是抄襲。這就是個人崇拜、自我中心的強大力量。
方舟子缺點3:不仔細審核舉報內容
龐大的舉報體系,是新語絲“新聞不斷”的源泉。但是,對于這些舉報信息,不仔細審核就上網公布,一方面是因為在肖傳國案之前,新語絲的事實發布缺乏監督,一方面也是方舟子作為個人崇拜核心的客觀缺點所致。
一個例子:接受晨報采訪的清華大學劉兵教授一篇翻譯作品被網友舉報,稱是翻譯水平低下。方舟子上網依據網友的舉報材料進行中英文對比,批評劉兵不學無術。但后來人們發現,網友的舉報材料是偽造或經篡改的,劉的書里根本沒有這些材料。
方舟子缺點4:掩蓋失誤
為了維護純潔無瑕的打假形象,自然要隱瞞一切失誤。這種行為,往往是對學術打假受害人全方位的人身攻擊、窮追猛打來實現的。比如被誤打的劉兵教授事件、因證據不足而打假結果被法院否認的肖傳國案,從這些事件的當事人事后遭受的全方位、多角度的反右式網絡話語迫害的情況看來,方舟子為掩蓋失誤,真是一切手段在所不惜。
另一方面,方也對新語絲的相關信息進行嚴格過濾。以肖傳國案件而言,他在新語絲公布的,幾乎全是有利于自己的證據,以及自認為可以駁倒的對方提供的證據。而對于肖傳國在法庭提供的大量不利于自己的證據(通常來說,在一些是非明顯的問題上,一個正常的人根據雙方證據對比,幾乎都可以產生一個幾乎同樣的結論),他從來不會進行客觀的公開,或者是放置在十分不顯眼的位置、簡化細節。
此外,在“漢芯”打假事件中,方矢口否認自己曾經支持過造假者陳進——實際上,自三月初開始,方舟子親手審核后刊登于新語絲網站、并通過郵件列表向公眾散發的新到資料(New Threads)里,連篇累牘刊登質疑甚至辱罵《21世紀經濟報道》漢芯造假調查系列報道“新聞倫理”的文章,長達一月之久,并一再親自出馬,極謾罵之能事,把在漢芯造假案中居媒體監督首功的《21世紀經濟報道》打成“黑媒體”、把該報記者左志堅作為首席 “不良記者”、“造謠”的“流氓”在新語絲首頁長久立此存照。
方舟子缺點5:偽造證據、歪曲知名學者觀點
知名學者的觀點學術打假的重要依據。在柯志陽博士與方舟子曠日持久的“美夢噩夢”爭論中,柯志陽通過電子郵件質詢證實,方舟子發布在網上的,關于某位世界知名學者的“原話”涉嫌偽造。牛津大學Cairns教授證實,方舟子所說的他認為的一些觀點,他實際上從未這樣“認為”過。
在“漢芯事件”中,”,方舟子發布了“漢芯公司的背后控股公司為江蘇民營斯威特公司,而該公司老總嚴曉群與‘漢芯一號’鑒定組成員、國家863專家組長嚴曉浪是親兄弟關系”的消息。現在大家都知道,嚴曉群和嚴曉浪名字相近完全是巧合,他們之間沒有任何關系。對于這樣的“關鍵信息”、“鐵證”,方舟子和新語絲在傳播之后,也沒有作任何澄清。
方舟子缺點6:竊取他人打假成果
在轟動一時的“漢芯”打假事件中,方舟子在初期判斷失誤后,又試圖竊取他人的打假成果,為自己和新語絲記功。
著名科學刊物英國《自然》雜志,2006年5月24日發表了題為“被點名的和被羞辱的”(Named and shamed)的特別報道。報道稱,中國在科學不端行為猖獗并被揭露的同時,也在發生基于虛假指控的對科學家的文革式迫害。報道引述了劉輝偽造履歷事件、司履生指控魏于全造假事件、陳進漢芯造假案,和主要由司魏事件引起的各方爭論。文章告訴我們,方舟子(方是民)主持的新語絲網站,也在陳進造假案中,“對引起公眾的熱烈關注起到了關鍵作用”( played a key role in fuelling public outcry)。這位加州圣地亞哥的“生物學家”(biochemist)表示,“是他首先公布了陳的公司名字”。(Shi-min Fang, a biochemist based in San Diego, California, claims he was the first to post the name of Chen's company which supposedly re-labelled foreign chips.)這樣的內容,當下在中文網絡引起了軒然大波。方舟子當天出來“更正”說,“《自然》的記者寫錯了,或者寫得太模糊容易引起誤解”。方舟子“更正”說:“我們最先確定了那家為陳進打磨芯片并改換標志的建筑設計公司。”
然而,實際上的情況是怎么樣的呢,至遲在北京時間2006年3月7日上午九點五十四分,中國最大門戶網站新浪網,就張貼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左志堅、楊琳樺的“‘漢芯造假案’系列調查之七:一個工程公司的漢芯生意”(http://tech.sina.com.cn/it/2006-03-07/0954859655.shtml),以大量調查為依據,確定了“為陳進打磨芯片并改換標志的”,是上海瀚基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并給出了網站地址。新語絲網站使用的是美國太平洋時間,比北京時間晚16個小時,直到北京時間3月7日晚上十八點三十五分,我們才在新語絲論壇看到了關于“上海瀚基”的自由張貼,而這個時候《21世紀經濟報道》的揭露文章,早已在中文網絡鋪天蓋地。兩天以后的3月9日,由方舟子親自編輯的新語絲新到資料,才原封不動地照搬了一下“上海瀚基”網站上的介紹。
不管方舟子事后如何狡辯,但他試圖盜用別人的打假成果是不爭的事實。實際上,可憐的打假功臣記者左志堅也被謾罵為“不良記者”、“造謠”的“流氓”,遭到了極其不道德的報復。
方舟子缺點7:不能正確對待負面信息
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過而改之,善莫大焉。面對批評意見,異量美能兼備的中國歷代知識分子一向能夠坦然面對,這也是漢族自古以來傳承的美德,方舟子出生在閩南地區,是中原士人南遷后文人美德保留得相當完整的地區。但我們十分遺憾的看到,方舟子已經在兼聽則明的美德積蓄之路上漸行漸遠。
自2002年而來,方舟子各方面的缺點暴露之后,國內主要媒體對他的一些打假“拌蒜”行為都進行了報道。然而,方舟子不認真總結缺點,以寬容的態度面對批評,反而設立的“不良記者”名單,對凡是批評過自己的新聞記者進行集中話語迫害。據我所知,在這個名單里,真正與給偽科學當“槍手”的記者微乎其微,比如外灘畫報的張嫣,比如鄢烈山,比如道德、業務素質受到業內公認的南方周末李海鵬,都是因為撰寫過關于方舟子和新語絲的“問題報道”或批評言論而被列于名單之上的。在這張名單上,中國所有的權威平面媒體幾乎都被點名,這倒也客觀反映了方舟子本人目前的負面輿論報道現狀。
從另一個方面講,作為一個美國留學歸來沒有找到工作(裘法祖語,見報時此句話考慮到客觀性未刊發)的、多年沒有從事科研工作的生物學博士,方舟子的名單其實是“無厘頭”的。他在新語絲這口井里自我膨脹慣了,因此誤以為到外面的天地發表個“我宣布”很具權威。實際上,大家都很清楚,這種“我宣布……”的權威性和郭翔鶴個人宣布方舟子為“閩南科技杰出青年”是沒有區別的。然而,方舟子自己很認真,我們莞爾之余只好不說什么。但是要命的事情在于,這種行為讓方舟子打假的重要盟友——傳媒界對他戒心漸生。這也是我在上一篇文章《方舟子老兄,科學的真偽法院不可判定?》中用“國內主要媒體已經明智地選擇不再與他交道,他的文章,如今只有刊發在北京一家發行量可憐的媒體(如今就連這樣的媒體,因為法律訴訟的原因可能都無法繼續提供給他輿論空間),或者通過網絡進行小眾傳播。”這樣的文字陳述的事實。
作為反偽領袖,如此缺乏大局觀,如此意氣用事,真是令人無法可想。
……
附:方舟子發布的中國不良記者名單
《南方人物周刊》劉天時【造謠、欺詐】
《南方周末》笑蜀(陳敏)【造謠】
《南方周末》李海鵬【造謠、欺詐】
《南方周末》楊瑞春【造謠、欺詐】
《南方都市報》鄢烈山【造謠】
《長江日報》劉洪波【造謠】
《時代人物周報》李楠(李北方)【造謠】
《時代人物周報》孫彥德【造謠】
《時代人物周報》李梓【造謠】
《新聞晨報》郭翔鶴【造謠】
(以下為2005年7月7日版)
《南方人物周刊》徐列【造謠、欺詐】
《南方人物周刊》楊子【造謠、欺詐】
《南方人物周刊》曾繁旭【造謠、欺詐】
《南方人物周刊》吳虹飛【造謠、欺詐】
《新京報》曹保印【造謠】
《南方都市報》張超【造謠】
《外灘畫報》邢林池(魯朗)【造謠、欺詐】
《外灘畫報》陳宇(南田)【造謠、欺詐】
《科學時報》楊虛杰【造謠】
《科學時報》熊衛民【造謠】
《科學時報》麻曉東【造謠】
《科學時報》趙路【造謠】
《科技日報》尹傳紅【造謠】
《光明日報》馮永鋒(呂洞庭)
【“納米水”槍手】《中華讀書報》李鵬【剽竊】
《中國圖書商報》吳燕【造謠】
《新民周刊》李澤旭【“金娣存款”槍手】
千龍網蒲紅果【“金娣存款”槍手】
tom.com林白【“金娣存款”槍手】
新華社周長慶【“天仙液”槍手】
《人物周刊》唐朝【“核酸營養”槍手】
《成都商報》白雪飛【“核酸營養”槍手】
《成都商報》韓命軍【“核酸營養”槍手】
《三聯生活周刊》金焱【“核酸營養”槍手】
希望這篇文章能成為方舟子的一面鏡子,哪天你不再有上述缺點,真正成熟長大了,哪個壞人敢欺負瘦瘦身子骨的你,上海體院畢業的郭哥一定幫你打回來。:)
末了,學方舟舟慣常的做法:【立此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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