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少數網絡名人無視社會責任,濫用自身影響力,網信辦近日依法關閉了演員孫海英、地產商任志強等人的微博。對此,中國軍網昨日(3月2日)發布署名于夕紅文章《大V話語權不能“公器私用”》,指出大V的話語權不僅是一種權利,更是特殊的“社會公器”。相當一批長期活躍在言論市場的輿論精英,都具有體制內的黨政背景,有的甚至就是共產黨員,他們不僅以超然獨立的姿態贏得社會公眾支持,更享受著黨政背景衍生的政治光環和道德權威,并由此在輿論場上得到了更大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原文如下:
當今時代,隨著信息傳播日益碎片化、去中心化,輿論意見領袖如公知、大V等,獲得了對于社會事務前所未有的話語權。需要厘清的是,這種話語權實際上來自于萬千普通公眾的權力讓渡,承載著他們表達訴求、維護權益、推進社會建設的托付和期待。因此,大V們的話語權不僅是一種權利,更是一種義務;不僅是個人資源,更是特殊的“社會公器”。
這就意味著,一旦成為擁有相當數量級粉絲的輿論領袖、網絡名人,就與社會和公眾達成了一種隱性的契約,即公共輿論領袖以自身的知識、聲望、信譽、合法性為支撐,為社會和普通公眾生產出合規合格的公共輿論產品。對這種隱性契約,大V們必須要有履行的誠意;對自身掌握的公共話語權,大V們必須時刻保持敬畏之心,善待之善用之。
任志強(資料圖)
然而,近年來個別公知、大V如任志強等,雖然居于公共輿論的金字塔尖,享受著信息社會和開明政治環境賦予的發聲便利,但沒有生產出優質公共輿論產品,反而屢屢發表曲解主流價值觀、誤導社會輿論的偏激言論,以公眾讓渡、政府容許的公共話語權逞一己之私,圖一己之快。此種行為,不僅對公眾造成了困惑,而且影響了政府公共政策的有效執行,實質上就是變相的“公器私用”。
孫海英(資料圖)
既然是公共輿論領袖,就要接受高于普通公眾的道德和法律約束,“公器私用”、逾越法紀底線的行為必然受到懲罰,這與擁有公權力的政府官員要接受更嚴格的法律道德約束是一個道理。因此我們看到,以任志強、孫海英等為代表的一批公知大V賬號受到查封,這樣的處理,是政府為凈化公共輿論環境、保護公眾權益的分內之舉。
值得注意的是,相當一批長期活躍在言論市場的輿論精英,都具有體制內的黨政背景,有的甚至就是共產黨員,他們不僅以超然獨立的姿態贏得社會公眾支持,更享受著黨政背景衍生的政治光環和道德權威,并由此在輿論場上得到了更大的公信力和影響力。
這類輿論公知、網絡大V,不僅要受國家法律約束,還要受黨紀政紀約束。只有對主流價值觀積極發揮建構作用,并且在言論上比普通公眾更冷靜客觀理性,才符合其角色定位,否則其公信力和話語權就會瞬間“坍塌”。于是我們看到,在“黨員”大V任志強、孫海英們受到查封賬號的處理后,人們對曾經的實業界“優秀共產黨員”和激情燃燒的“石光榮”倍感錯愕、痛惜和失望,其公共話語權也就此終結。
任志強等人賬號被查封也再次表明,盡管一些公知大V的話語權披上了公共輿論的外衣,盡管一些輿論精英曾經擁有大量粉絲和擁躉,但絕沒有法紀豁免權。在公共輿論環境管理上,政府絕不至于因“法不責眾”群體心理或擔憂某些負面評價而放任自流無所作為,而對于具有黨員身份和黨政背景的輿論領袖,黨的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約束同樣也不會缺位。
(作者:南京政治學院于夕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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