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認知及其發展
一、問題提出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堅定不移地反對腐敗,認為“這個問題解決不好,就會對黨造成致命傷害,甚至亡黨亡國”,并提出“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方針”。[1]這顯示了黨中央對腐敗問題嚴重性的深刻認識和懲治腐敗的決心。腐敗對全球經濟、社會和政治健康發展的影響有目共睹,對兒童青少年成長的影響也不容忽視。它不僅影響兒童青少年公平競爭、遵紀守法意識的形成和對當前各種社會事件的判斷,也會影響他們成年后的社會行為。百年大計,教育為本,了解兒童青少年如何認知腐敗現象、探明其特點和規律也因而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本研究期望采用質性研究的方法探討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認知及其發展,為后繼的量化研究做一些鋪墊,并為針對兒童青少年的教育實踐提供實效性的建議。
個體在社會生活中知覺到的他人腐敗行為和社會大眾對腐敗的態度,會使其形成關于腐敗的主觀社會規范,而知覺到的他人腐敗行為后果又影響其實施腐敗行為的控制感,于是這兩個因素一方面影響個體對腐敗的態度,另一方面也會與個體對腐敗的態度共同決定其腐敗行為意向。[2]例如,當感知到腐敗現象普遍存在時,人們可能就不通過法律或既定規則來解決糾紛和問題,而通過行賄來達到目的。[3]兒童青少年隨著其認知能力逐漸成熟,社會經驗變得越來越豐富,對社會現象也越來越關注,因此,腐敗現象難以避免地會影響他們。那么,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現象的態度、主觀規范和行為的控制感是怎樣的?他們對腐敗的認知發展有何規律?
概念表征指個體建構理解一類事物共同特點的過程。該過程可能通過整合一類事物的共有典型特征(特征表理論)來完成,也可能通過找出最能代表一類事物的典型樣例(原型理論)來完成。[4]兒童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不經意地通過各種渠道(例如大眾傳媒、周圍人的談論等)了解到腐敗的樣例和相關信息。那么,這些信息會如何影響兒童青少年對腐敗概念的表征?
一般來說,兒童青少年的道德推理以習俗水平為主,分為尋求認可的定向階段和遵守法規與秩序的定向階段。[5]其特點是由力圖獲得大家贊賞和認可的人際關系和諧導向,逐漸過渡到服從社會規范、尊重法律權威的服從權威導向。[6]腐敗行為嚴重違背了法律與道德,是在損害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個人濫用職權謀取私利、損害公平正義的行為。但同時,腐敗在社會上的廣泛存在又涉及了人情世故。那么,不同年齡的兒童青少年對于腐敗的判斷會表現出怎樣的特點?
社會認知的領域理論認為,人們依據不同的規則判斷不同領域的事件,道德領域遵循公正原則,習俗領域遵循社會流行的行為準則,而個人領域遵循個體自己的行為準則。[7]面對同時屬于不同領域的復雜社會事件時,個體的價值判斷及行為決策會發生沖突,進而產生領域整合的需要。他們可能采取領域從屬(domain subordinate)策略將屬于不同領域的事件當作某一個領域的事件來處理,或者采取領域協調(domain coordination)策略對不同領域之間的矛盾作出顧全整體的反應,也有可能缺乏領域決策(lack of domain resolution)。[7]顯然,腐敗行為因其違反道德規范可被看作道德領域事件,但它如果普遍存在的話,也可能被視為符合社會習俗的“潛規則”。不同年齡的兒童青少年如何判斷這種復雜的社會事件,如何在不同領域之間整合對腐敗現象的態度?
本研究認為,兒童青少年與彼此相熟的同齡人一起座談更接近他們平時的生活狀態,他們能夠更真實、積極地表達自己對一些問題的觀點。盡管討論腐敗問題會涉及社會稱許性,也可能涉及個人隱私,但兒童青少年卷入腐敗行為的可能性較小,因此他們會從評判他人行為的角度進行討論。所以,本研究通過焦點群體訪談法研究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認知,使用共識性的質性研究方法(Consensual Qualitative Research, CQR)來分析數據。[8]
二、研究方法
(一)被試
采用目的性隨機抽樣方法,在北京市選擇有代表性的小學、初中和高中各一所,從六年級、初二和高二這三個年級各選取三組被試共53名,年齡在 12~17歲之間,每組5~6人組成焦點群體訪談小組。各小組被命名為X1、X2、X3(小學組),C1、C2、C3(初中組),G1、G2、G3(高中組)。
(二)研究工具
研究工具主要包括半結構化訪談提綱、錄音筆、記錄紙和筆。半結構化訪談提綱是根據對X1組、C1組和G1組同學的預訪談結果(正式研究的結果分析中納入了這部分結果)并結合相關理論和訪談對象的特點編制的。最終確立的正式訪談提綱中導入性問題有:你平常關心社會上發生的事情嗎?社會上發生的這些事情跟我們有關系嗎?焦點性問題有:你覺得腐敗是什么意思?能舉個例子嗎?你是怎么知道這些的呢?你認為腐敗可能會有什么后果?人們怎樣看待腐敗現象?你自己呢?
(三)研究程序
首先,對被試進行焦點群體訪談。由熟練掌握焦點群體訪談技術的心理學研究生擔任訪談員。訪談員先作自我介紹,并強調訪談的匿名性和保密性。綜合考慮時間與信息飽和度決定訪談的時長,每組大約30~45分鐘。訪談員在征得受訪者許可情況下對訪談過程錄音。
然后,進行數據轉錄。由一名研究者逐一轉錄各組錄音資料,將所有訪談資料轉錄為33850字的文本文件,并關注受訪者的非言語行為。另一名研究者對照錄音資料核查文本文件,保證轉錄的信度。
最后,進行數據分析。根據CQR的方法,筆者按照主題—核心內容—類別的順序進行小組內分析和同年齡組間交叉分析。首先將各組的數據劃分到四個主題(對腐敗概念的認知、對腐敗后果的認識、知覺到他人對腐敗的態度以及自己對腐敗的態度)之下。接著逐字逐句閱讀原始材料,在力求不失原意的基礎上,概括出各組在各主題上的數據片段,形成初始代碼。然后匯總同年級三組訪談資料,分析初始代碼,歸納出各年級在各主題上的具體內容。最后分析比較小學、初中、高中三個年齡組在各主題上內容的異同點,總結出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認知及其發展規律。數據分析的各階段都先由兩位研究者單獨完成每份資料的編碼分析,然后一起反復討論至最終達成一致,再提交給心理學教授復核通過。
三、研究結果
(一)兒童青少年對腐敗概念的理解
從腐敗主體看,受訪者認為政府官員、裁判、醫生、老師等都可能腐敗,他們也用“腐敗”形容社會風氣、生活方式等。所提到的可以用“腐敗”描述的對象有“皇帝、達官貴人、政府、國家”(X2),“企業,李剛的兒子”(C1),“有級別的人、秦檜、公司、學校”(G2),“生活上不務正業”,“社會現象、風氣”等(X3)。他們認為“醫生受賄開假證明”(X2)、“裁判受賄判假球”(C2)、“學校克扣國家給學生的補助”(G2)等均屬腐敗。
從腐敗的典型樣例看,受訪者認為貪污、不盡職、行賄受賄、挪用公款、開后門、縱容犯罪等是典型的腐敗現象,例如“貪污拆遷款、賑災款、軍費、捐款等,開后門,收錢幫人干事,給人送錢辦事,徇私包庇”(除X3外均提到);“政府官員不管政治只知道錢”(C3);“搜刮民脂民膏”(G1),“有權有勢的人犯了罪,花點錢就沒事兒了”(G2)。各年齡的受訪者還提到群體腐敗。例如“官官相護,有后臺,一連串的,連環的”(X1,C2和G2);“他掌握了某些權力,施加到手下的人,使手下的人再變得貪污受賄,再影響其他的人,影響的人越來越多”(C1)。
從對腐敗的定性判斷看,受訪者的判斷受到行為的社會后果的影響。例如“嚴重了就是腐敗,要是沒有發展下去,及時制止了就不算腐敗”(X1); “個體貪污不是特別嚴重,不感染其他人就不算腐敗”(C1和C2);“小商販缺斤少兩不算太腐敗,因為沒有造成大的傷害,但三鹿牛奶事件肯定就是腐敗了,因為傷害了很多嬰幼兒”(G2和G3)。
綜上,兒童青少年認為腐敗的主體包括個人和組織,國家公職人員和非國家公職人員。他們對腐敗概念的理解存在泛化現象,傾向于將違法現象歸為腐敗;傾向于將不道德行為歸為腐敗;傾向于將引起嚴重不良社會后果的行為歸為腐敗。
(二)兒童青少年對腐敗后果的認識
在對腐敗后果的認識上,小學生認為腐敗者有70%或80%的概率會受到法律制裁,例如“判刑、剝奪政治權利等”(X2),幾乎沒有人提到腐敗者獲得的好處;初二學生認為,腐敗者“物質方面過得好,但精神方面不好”、“開始時提心吊膽,可后來就習慣了”(C3)、“被人民唾棄,身敗名裂” (C1)。一部分初二學生認為腐敗者被制裁的概率較小,例如“很可能會連累親屬,但被抓到的概率很小”(C2);另一些初二學生則認為“如果一個人被抓,就會把其他一連串人供出來”,“現在不被查出來,以后也肯定會查出來”(C1)。高中生談到腐敗后果時,首先想到的是腐敗者達到的個人目的,“(他們)上了好大學或者升了官”(G3);其次想到腐敗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同時認為這種結果的概率非常低,“可以賄賂政府里的人,或者威脅(利益受害者),或者找個替罪羊就沒事兒了”(G1,G2和G3),“腐敗的公務員都有雙重國籍,可以逃到國外”(G2)。
可見,年齡較小的兒童主要關注腐敗的代價,而青少年早期開始同時關注腐敗的代價和收益,高中青少年則關注腐敗的收益和避免法律制裁的各種措施及辦法;而且,年齡越大的兒童青少年越認為腐敗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的可能性越低。
(三)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態度
各年齡的受訪者都認為,普通人鄙視腐敗,但敢怒不敢言。例如“普通人覺得告了也沒有用,還會被報復,所以忍氣吞聲”(X1,X2);“忍氣吞聲、不敢舉報”,“事不關己、高高掛起”(C1,C2和C3);“不滿、憤恨、無奈、默認”(G2,G3)。顯然,知覺到的他人對腐敗的態度很可能影響兒童青少年的態度。這種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兒童青少年知覺到普通人對腐敗感到無奈,采取了“忍”的態度,他們對腐敗也是“會對別人的腐敗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管好自己,養成好習慣”(X1,X2);“……多事的話對自己不好”(C1,C2和C3);“大家都心知肚明,沒用的,關幾天就放出來了” (G1)。其次,兒童青少年認為大多數人在有機會時都會腐敗,例如“也會想別人都這么做,為什么我不能做?就跟著做”(C3)。小學生各有三分之一認為 90%以上、70%或80%、50%的人在有機會時就會腐敗;初中生中有一半人認為這個比例是60%~80%,另一半人認為是50%。高中生普遍認為有機會不腐敗的人很少,“你給了我這個貪污的權力,我有了機會,我干嘛不貪污”(G1),“老百姓沒錢沒權,但也有同樣的想法,有機會也會這樣做。為了家人過上好日子,只要想當官、想上好學校就會這么做”(G3)。
可見,隨著年齡增長,受訪者越來越多、越來越主動地關注腐敗現象,具體表現為:小學生認為腐敗現象并不常見,和自己沒有關聯,而且還用開玩笑的語氣討論腐敗;初中生認為腐敗現象很普遍,并且和自己有關聯,會嚴肅地討論腐敗問題,但情緒卷入程度并不高;高中生舉了更多的涉及自身利益、發生在身邊的腐敗案例,在討論腐敗問題時表現出了強烈的情緒反應,例如,“其他人不敢告,那個人去告了,被關進去三次,后來放出來就被軋死了,被派來的人給軋死了” (G1),并在講述過程中表現得義憤填膺。
另外,受訪者越來越能夠意識到腐敗行為對他人、社會的傷害和對公平的違背。在討論腐敗后果時,小學組沒有提到直接利益人所受的傷害,只是說腐敗造成“國家衰落、民不聊生”(X1,X2);而初高中生則重視社會公平正義,例如“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妨礙社會公正性”(C3,G2),“腐敗是為自己的利益傷害了別人應得的利益,傷害了公平”(G2),“貪污了人民的錢,直接影響底層的很多人,(使他們)經濟困難,很可憐”(G1,G2)。與此同時,受訪者也越來越意識到腐敗現象的普遍性。大多數小學生認為“中國現在不算腐敗”,“因為中國的法律很嚴,中國很強大”(X1,X2);初中生認為腐敗現象很普遍、很常見,但也存在分歧,“雖然中國腐敗的人多,但除一下13億可能1%都不到,所以還是少數”,而有人對此表示反對,認為“應該除的是政府高官的人數”(C1);高中生都認為現在的腐敗現象很嚴重,已成為一種社會通行的潛規則。例如“走后門挺普遍的,大家認為都得這樣”(G1),“現在我們的社會上腐敗現象很普遍”(G2),“現在中國腐敗問題特別嚴重”(G3),而且,高中生還對腐敗表達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認同,認為“有時行賄方是迫不得已,社會風氣如此或對方索要賄賂才給辦事。有時受賄方是無奈的,被其他官員或領導脅迫的”,“風氣如此,人們也沒有辦法,想辦事只能送錢了”(G1,G2 和G3)。
可見,兒童青少年隨著年齡增長越來越認識到腐敗的復雜性,開始既從道德領域,又從習俗領域判斷腐敗,從道德領域判斷時持更加批判的態度,從習俗領域判斷時持更加認同的態度。具體而言,小學生對腐敗的態度只是道德批判;初中生則在道德批判腐敗的同時,也意識到了腐敗的普遍性,但較少表達對腐敗的理解和認同;高中生一方面更嚴厲地從道德角度批判腐敗,另一方面卻認為腐敗是很多人遵循的規則,因而也表達了對腐敗的理解和認同。
四、分析討論
(一)兒童青少年對腐敗概念的理解
整體上,兒童青少年對腐敗概念的理解存在泛化現象,這受他們認知發展水平的限制和當前社會廣泛使用腐敗一詞的影響。小學生和初中生不能從紛繁復雜的腐敗現象中概括出其本質特征,而依據某些表面現象以及媒體中與腐敗有關詞匯的頻繁出現得出“腐敗就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嚴重傷害別人的利益”、“是不好的社會現象”等過度概括的結論。隨著認知能力的發展,高中生才逐漸認識到腐敗現象的一些本質特征,但在列舉具體事例時仍會把一些負面社會現象歸為腐敗。另外,隨著年齡增長,兒童青少年在判斷事件是否屬于腐敗現象時,逐漸從比較重視事件后果的嚴重性過渡到重視事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等方面。這與兒童青少年道德推理的發展規律一致,小學生認為如果是好的行為必然會受到人們的贊揚,而腐敗受到了法律制裁,所以是壞行為,是不道德的行為;初中生認為由權威制定的規則和法律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的,是不可動搖的,腐敗違反了這些規則或法律,因而應該遭到嚴厲批判和打擊。高中生雖然仍強調遵從法規的重要性,但同時認識到規則只是一種社會契約,[6]人們對規則的遵守和敬畏,影響著規則在高中生心目中的重要程度。顯然,高中生的判斷依據更為復雜,道德判斷更為靈活,進而影響到了他們對腐敗的態度。
(二)兒童青少年對待腐敗的態度
研究結果顯示,各年齡段的受訪者都不認可腐敗行為,但對腐敗的態度又有差異。小學生僅從道德領域判斷腐敗現象,認為腐敗極不道德,所以鄙視腐敗;初中生注意到了腐敗現象與自己的關聯,他們發現人們對腐敗敢怒不敢言,還有人羨慕腐敗行為帶來的利益,所以,他們一方面仍依據道德領域的公正標準嚴厲地批判腐敗現象,另一方面也注意到了腐敗行為在當今社會中的普遍性。高中生更清楚地看到了腐敗給社會公眾帶來的嚴重危害,因此旗幟鮮明地表示腐敗應該受到嚴懲,表達出對腐敗的否定和批判態度。但是,由于感受到身邊的腐敗現象與自身利益息息相關,同時看到許多腐敗者獲益之后逍遙法外,他們認為很多普通人都具有腐敗的動機,只是沒有機會而已。研究發現,個體依照周圍人群共同認可的觀念建構行動藍本,有助于做出適宜環境的行動。[9]一種行為越普遍,就越容易被知覺為是多數人遵守的行為規范,人們也就越容易從習俗領域來評價和看待它。[10]可見,高中生是既把腐敗看作道德領域事件,對其表現出憤恨和批判的態度,又把腐敗看作習俗領域事件,對其表現出理解的態度。如前所述,當個體意識到事件存在領域沖突時,會用不同策略來應對。訪談結果顯示,大約從初中開始,個體可意識到腐敗的復雜性,判斷腐敗時會產生領域沖突。初中生簡單地采用了領域從屬策略,而高中生顯然把腐敗的不公正性與普遍性暫時分離開了,一方面對之憤恨、憎惡,另一方面發現很多人為了達成目標而腐敗,于是,他們越來越傾向于將行為的普遍性作為判斷腐敗的依據,這就是將腐敗作為習俗領域事件來對待了,所以長此以往可能不僅在認知上提高了對腐敗的肯定和認同,還會在情感上羨慕、贊賞,在行為上模仿、實施。
(三)教育建議
首先,學校和家庭教育不應該對腐敗現象采取消極回避的態度,而應直面這種社會現象,旗幟鮮明地宣傳和倡導反腐敗的價值觀。我們發現,很多渠道都可使兒童青少年獲得腐敗的相關信息,所以,教育者只有積極地引導兒童青少年正確認識腐敗的根源和危害,才能幫助他們形成正確的價值觀,避免其被動地遭受腐敗的影響。還有,嚴重的腐敗往往是由于微小的腐敗行為被縱容或得不到及時有效的懲治而造成的,[11]所以應引導兒童青少年從腐敗的實質來認清其危害,而不是只從事件的后果嚴重性來判斷。
其次,針對不同年齡兒童青少年的認知特點開展干預教育。兒童青少年對腐敗認知上的沖突矛盾很可能使他們在未來發展出將道德領域置于從屬地位的整合策略。所以,一方面國家各部門應該繼續健全法制并提高對腐敗的執法力度,另一方面也應從微觀上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使其根據法律法規和公正的觀念,而不是根據行為的社會后果和行為的普遍性來判斷腐敗現象。
第三,增強兒童青少年的人際互信和對制度的信任。在社會互動中,如果缺乏人際互信,就必然失去確定感,增加不安全感和焦慮感,[12]而不安全感和焦慮感進而會使個體變得貪婪,產生極端追求個人私利的需求。[13]腐敗對感知到的人際信任度和社會公信力等都有消極影響。如果不加強兒童青少年的人際互信和對制度信任的教育,那么,無論是他們的內心,還是外在的行為,都會失去對法律法規和道德標準的畏懼和信賴,進而傾向于容忍腐敗及不道德現象的發生。
(四)本研究的不足及未來研究展望
本研究只從北京市有代表性的三所學校選取訪談對象,未能在全國范圍內取樣。由于我國各區域發展不平衡,全國范圍的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認知及其發展特點應該具有一定的地區差異。后續研究應增大樣本量,進一步檢驗本研究的結論;并根據質性研究結果編制相應的測量工具,探查不同年齡段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認知及發展規律,檢驗本研究的生態效度,為兒童青少年的道德教育提出更具有實效性的建議。
(五)研究結論
兒童青少年對腐敗的理解存在概念泛化現象,傾向于將一切不良行為和違法行為都理解為腐敗。他們對腐敗的定性判斷受事件社會后果的影響。隨著年齡增長,兒童青少年逐漸分別從道德領域對腐敗持更加批判的態度,從習俗領域對腐敗持更加認同的態度。
注釋:
[1]http://www.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_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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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廖曉明,羅文劍.“零容忍”反腐敗:內涵、特征與進路[J].探索與爭鳴,2012(1).
(12)王飛雪,山岸俊男.信任的中、日、美比較研究[J].社會學研究,19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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