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世界貿易織(WTO)公布了美國、歐盟、日本訴中國稀土、鎢、鉬相關產品出口管理措施案(下稱“稀土案”)上訴機構報告。上訴機構維持此前WTO專家組關于中方涉案產品的出口關稅、出口配額措施不符合有關世貿規則和中方入世承諾的裁決。
業界分析,此次敗訴意味著我國自1998年起實施的稀土出口配額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未來我國的稀土管制政策將調整為全面管制,對國內外企業進行統一管理。
8月8日,國家稀土辦公室主任賈銀松在第六屆中國包頭稀土產業論壇上透露,未來的工作重點將集中在高壓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繼續加快推進稀土集團組建步伐和研究制定稀土管理條例三個方面。
“地下”稀土產業鏈猖獗
作為重要的戰略資源,稀土被稱為“工業維生素”。一直以來,我國稀土產業發展存在著產能過剩、亂采濫挖、環境破壞嚴重、產品廉價出口等問題,造成了嚴重的資源浪費。
此前,中央針對稀土的監管主要集中在對生產及出口的管控上,包括嚴格控制采礦許可證、開采總量及冶煉稀土的企業生產指標,大幅縮緊稀土出口配額,提高稀土出口關稅。2008年,商務部對釔、銪、鏑、鋱等元素出口關稅上調到25%;同年12月,對此前不征稅的金屬鏑鐵和釹鐵硼又追加20%的出口關稅。2009年,國家工信部制定的《稀土工業發展專項規劃(2009—2015年)》,更是明確提出2009—2015年每年出口稀土不超過3.5萬噸。資料顯示,2001—2009年,我國稀土產品的出口量每年維持在4萬至8萬噸之間。2013年,我國全年稀土出口配額總量僅為31001噸。
中國稀土行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13年以來國外采購量大幅增長,但是稀土價格卻持續下降,目前出口平均價格已經低于2010年的平均水平。
“國際市場的稀土需求一直存在,但稀土價格一路低迷,市場呈現出供大于求的狀態,可是官方統計的出口量卻在減少。只能說明從“黑市”流出去的稀土一直在增多。”一名常年負責稀土貿易人士李平(化名)向《中國經濟周刊》表示。
據李平透露,雖然國家實行配額制后遏制了一部分稀土向國外流出,但是在一些地方,企業配額制卻并沒有起到作用。“國家對出口的稀土有配額限制,而且還要繳納不少的出口關稅,一些企業干脆就不占用配額,將稀土或初級加工品轉手賣給別人。至于接手的企業或者個人怎么處理,就是他們的事了。”
李平同時表示,有一些做初級加工的企業也參與到“黑市”稀土交易的隊伍中來,由于國家指令性計劃生產的定額遠遠低于企業的產能,為了避免虧損只能偷偷采購非法開采的稀土。
“所以WTO敗訴以后是不是取消配額制度對稀土企業影響不大,關鍵是要管住“黑市”稀土的產業鏈,這才最關鍵。”李平說。
目前,國內稀土行業的非法盜采、無指令性、計劃性的生產等問題仍比較突出,形成了一條開采、生產、流通、走私的黑色利益鏈條。據李平估算,目前國內稀土年供應量為10多萬噸,其中來源不明、非指令性、計劃外的“黑市”稀土約達3萬~4萬噸。
中國稀土學會副秘書長張安文表示,包括大型集團、中小企業在內的所有稀土企業的發展,離不開良好的市場環境。雖然,目前打擊黑色(或地下)稀土產業鏈已取得一定成效,但非法采運、無證選冶、無票買賣等違規違法經營活動依然存在,如不徹底打擊,就必然會產生“劣幣驅逐良幣”效應,就必然是“散兵游勇打敗正規軍”。
稀土整合困難重重
今年1月份,由工信部牽頭制定的組建稀土大集團方案獲國務院批復同意。方案敲定稀土六大集團格局,包括包鋼稀土組建成立的北方稀土集團,兩大央企中國五礦集團公司和中國鋁業公司,以及贛州稀土、廣晟有色、廈門鎢業等三家地方企業各自組建的稀土集團。
截至8月,目前包鋼稀土、中鋁和廈門鎢業組建稀土集團的實施方案已經獲得工信部備案同意,另外三家集團的方案也將在下半年獲批。張安文表示,組建以優勢企業為龍頭的若干個稀土集團,有利于降低生產成本,加大資源保護、源頭治理的力度,提高稀土資源特別是中重稀土的利用率。
業內普遍分析認為,稀土產業整合早在2011年就已提出,卻在今年加快了步伐,可能與國家需應對稀土案敗訴有關。
隨著六大稀土集團的組建,國內稀土產業基本上完成了地域劃分。據悉,北方稀土集團主要負責整合原包鋼稀土和甘肅稀土,贛州稀土則負責江西的中重稀土。廣晟有色控制了廣東省內的稀土產業,廈門鎢業則包攬了福建省內(五礦負責除外)的稀土企業。中國五礦旗下有湖南稀土和福建已整合的部分企業,而中鋁集團則跨越北中南,囊括了江西、廣西、四川及山東的稀土。
賈銀松在包頭稀土論壇上透露,在加大重點整合的基礎上,未來政策也會向六大集團傾斜,將稀土綜合利用項目納入生產總量控制的計劃管理,重點配置新組建的六大集團。
業內分析人士認為,雖然有國家政策支持,但是稀土整合未來的操作難度仍然很大。“稀土是小行業,又存在嚴重的產能過剩,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有目共睹。各稀土集團之間的競爭,各集團與中小稀土企業的競爭,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主要是稀土原材料)的競爭,都會長期存在。”張安文解釋說。
據《中國經濟周刊》了解,整合的主要難度集中在稀土集團與地方企業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利益沖突。一位業內人士透露,雖然稀土大集團格局可以進一步提高稀土產業集中度,有利于優化配置稀土資源,“但是壟斷后會牽涉到很多地方企業和政府的利益。況且央企不一定比當地企業更了解地方的開采和加工技術特征,很多時候會采取委托開采加工的模式,這樣就無法從根本上遏制稀土的濫采和販賣。”
“比如按規定,某企業的礦只可以開采5000噸,但是有人開采多了以后把多出來的部分偷偷賣掉了,從這一點上看企業就不一定會比地方政府監管得更到位。”該人士稱。(記者 張燕 實習生 上官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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