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市長:官員財產公示怎么搞 望中央有說法
南沙新區處級以上干部需要申報財產,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應該說效果是很明顯的,下一步怎么搞,我們也希望全國人大、黨中央和國務院有個說法,(要不要)統一來搞。”—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市長陳建華
本報訊(記者 關慶豐)廣東去年啟動的官員財產公示試點備受社會關注,廣州市南沙新區是三個試點之一。昨天,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市長陳建華表示,南沙試行的官員財產公示效果很明顯,但下一步怎么搞,希望中央有個“說法”。
去年,廣東珠海橫琴新區、韶關始興縣、廣州南沙新區啟動財產公示試點。因被社會寄予反腐厚望,這項試點備受輿論關注。三中全會提出,要推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
在審議中,陳建華介紹,南沙新區處級以上干部需要申報財產,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應該說效果是很明顯的,下一步怎么搞,我們也希望全國人大、黨中央和國務院有個說法,(要不要)統一來搞。”
對于公示的范圍,陳建華接受北京青年報采訪時模糊解釋:“在內部公示,大家要如實填報,組織上可以核查。”
因為廣州“房叔”事件,根據中紀委要求,廣州市紀委去年對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進行抽查,選定此前開展財產公開試點的廣州市南沙區進行探索。有沒有官員虛報財產?陳建華表示不分管這項工作,所以不了解。
對于地方在探索中遇到的問題,陳建華說,“有些東西下改上不改,恐怕行不通。”例如公車改革,他說,廣州天河區搞了試點,但廣州是個省會城市,“你市里面改了省里面不改也不行。類似這種事情,全國人大應該拿出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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