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錫良:事業單位改革之前必須回答的“六個問題”
國務院最近公布了事業單位全面改革的整體構想,拉開了涉及4000萬以上人員利益關系的改革序幕,并且估計要花費十年的時間。從個人立場上來講,我是支持改革的,因為中國的財政收入需要養活的人員太過龐大,而用于民生支出和社會保障支出的經費相對偏少,不改革沒有出路。但是,我支持的改革不是單純的事業單位改革,我希望政府的改革必須定位在“財政支出與非財政支出”的改革。中國的“改革開放”已經喊了三十多年,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要改革決不能走局部改革的老路,要改革就只能采取一攬子方案,從而保證改革的正義性和公平性。
我深深地知道:在中國,政府決定要做什么,老百姓想阻止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沒有必要去阻止。為了更加理清改革思路,我想提出六個問題供大家思考:
第一個問題:改革的目標到底是什么?事業單位改革的目標到底是“砸飯碗”還是保效率。據目前公布的信息來看,國家對事業改革的目標是在2020年之前砸掉事業單位的“鐵飯碗”。“砸飯碗”這個口號對我來說是再熟悉不過的事情了,記得我還在讀大學的時候,國家就提出來要砸掉企業單位的“鐵飯碗”,我們當時還挺興奮的,以為砸了鐵了飯碗,社會就更加公平了,結果呢?造就了4000多萬的下崗工人,造就了一大批“轉公為私”的億萬富翁。剛開始還為“砸鐵飯碗”歡呼的不知情者,當自己成為下崗一族的時候方明白過來原來改革不過是滿足了少數人的先富要求。“飯碗”是一個人生存的最底線需求,無論是社會主義國家還是資本主義國家,沒有任何一個政府敢于把“砸飯碗”作為改革的口號。西方國家的工人為什么不需要“鐵飯碗”?原因是他們有一個特別強大的工會系統,如果沒有特殊的經濟危機,資本家并不敢隨意解雇工人,特殊情況下要解雇也必須在保證其生存需求的前提下解雇,解雇之后就可以申請失業救濟,并不是拋棄了就不管,他們看起來沒有鐵飯碗,實際上他們的飯碗比中國工人的飯碗更加穩固。反觀中國,國企下崗的人員要么是給幾個錢了斷,要么是棄之不管,私企的老板就更是無法無天,隨時都可能毫無顧忌地將其員工打發走人,你連說理的地方都找不到。從近幾十年中國企業改革的過程來看,大多數人的利益是被侵害的,少數人的利益得到了保護和放大。“飯碗”是要讓人活命的,決不能把“砸飯碗”作為口號提出來,這種口號極不尊重人權,更不利于社會和諧。
“砸飯碗”的改革永遠都不可能成為一項成功的改革,因為它違背了人類發展的目標訴求。人類為什么發展?發展就是為了讓更多的人享受更加安穩的工作和生活,發展不是把人類推向更加不確定性的迷盲狀態,在“砸”的過程中,必定會產生諸多矛盾和不穩定,那些手握“砸”別人飯碗權力的人必將在“砸”的過程中獲利豐厚,在砸國企工人飯碗的過程中,一部分人由“國企廠長”瞬間變成了“私企大佬”,他們率先成了中國先富起來的那部分,4000多萬被砸者則需要“非常長久”地等待共同富裕。事業單位的飯碗如果跟企業相比,該不該砸呢?我想如果單從平等性上講也是該砸的,企業可以砸,事業單位又什么特殊的?現在問題是砸的后果是什么?誰成為砸飯碗權力的主導者?是政府還是事業單位領導?普通員工在這個過程中又有什么主導權?如果再次重復國企改革砸飯碗的過程,我想引起的社會問題一定會比前一次改革難度大十倍以上。“砸飯碗”絕不能成為中國改革的目標,“保飯碗”才是一個文明政府的追求。
第二個問題:如何保證改革“國民待遇平等”的原則?我支持改革是因為我看到事業單位中的確存在嚴重的問題,尤其是某些事業單位一邊創收賺錢,另一邊拿政府的財政撥款消費。我質疑改革,是因為我沒有看到“國民待遇平等”的原則得到體現。事業單位耗費的財政支出的確比較大,但是,黨、政、法、檢、軍等等部門耗費的財政支出則更為龐大,為什么改革開放推進三十多年了,還要搞循序漸進的方法?為什么不選擇“財政支出人員”一攬子改革方案?僅僅只是考慮到“先易后難”的原因嗎?我看不是,什么叫“難”?難道因為一部分人處于權力執行者的地位,改革在他們頭上就變得“難”了嗎?我認為恰恰是相反的。人民為什么要讓他們執政?為什么相信他們能管理好國家?就是相信共產黨人能吃苦在前、享樂在后,就是相信人民的“公仆”首先能夠讓主人過得更好,就是相信社會主義國家的優越性應當體現在更廣大的人民群眾身上,而不應當只體現在公務員身上。國企改革已經成為過去時,已經無法重新來過,二十一世紀的任何全民性改革,我認為都必須體現“國民待遇平等”的原則,要改革就一起改。
要保證“國民待遇平等”的改革原則,我想首先要確定中國的財政收入到底要養活哪些人?通過全國人大制定《財政法》,財政收入必須養活的部門應明確詳細規定,人事制度改革的切入方式不是根據事業單位或者行政單位,而是根據“財政支出單位”和“非財政支出單位”,一旦目前仍處于財政支出的行政、事業單位被清理出財政撥款單位,那么就必須依法停止財政撥款,比如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出版單位、行政掛靠單位、中央部委下屬的各類協會、部隊演出團體等等都可以一次性納入改革進程。“兩條線”改革與“一條線”是難度是一樣的,有意區分前后實際上更增加改革難度,越是一視同仁的改革難度越小。但是,這些單位并不是中國的多余者,他們為新中國建設和發展作出了自己的巨大貢獻,一踢了之是不負責任的改革做法,在停止財政撥款之后,必須給予他們相應的生存機制和生存環境,例如:出版單位,如果你要讓他們有生存的能力,就要先給予他們出版自由的權力,否則,在受種種約束的情況下,他們就不可能出版產生效益的出版物。任何一項改革,“退出”與“進入”機制都必須同時考慮,只強調退出的路子,不開好進入的口子,退出的人就會堵在一個地方形成隱患。中國財政支出的最大浪費不在事業單位身上,而在其它地方,中國財政收入不是不夠用,而沒有善用,預算過粗過寬是主要原因。事業單位改革的著眼點不應當是“錢”的問題,而是運行機制問題,機制不變,只改革形式,最后的結果還是利益重新分配,仍然不會減輕財政負擔和提供工作效率。財政撥款的行政事業單位必須采取“剛性工資”,而不是彈性工資,現在學校搞所謂的績效工資,實質上變成了領導的“權力工資”,既沒有反映民主,也沒有反映績效,兩極分化愈演愈烈,加劇了學校教職員工人之間的矛盾沖突,打消了相當一部分人的積極性,不是成功的改革。
第三個問題:事業單位改革與“全民單軌制”改革到底哪個應列為優先方向?如果我沒有判斷錯誤的話,此次事業單位改革最終的結果也許只能在兩個方面取得“成功”:一是剝離部分不合格的事業單位;二是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現與其它勞人員并軌。我為什么要在成功上面加個引號呢?首先我認為,某些不合格的事業單位早就應當剝除,而不應當拖到現在,比如說眾多拿著國家財政撥款的所謂“協會”,他們擁有自己龐大的會員收入和企業贊助,卻仍然消費著人民的稅收,過著上帝般的逍遙生活。另一方面,我一向反對“退休雙軌制”,但我并不支持拿事業單位開刀,我只支持“全民單軌制”。何謂“全民單軌制”?應當包含三個要素:一是全體國民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都享有領取退休金的權力;二是全體國民在離退休后的保障水平應當是基本相等的,退休以后無關乎貢獻大小和生存標準問題,工人和部長是沒有區別的;三是全體國民的離退休待遇應當是生存需求,而不是奢侈生活,至于疾病保障應當由醫保那一塊解決,而不是由養老金解決,高水平養老金是任何政府都無法承擔的,沒有“低標準”就無法保證“全民覆蓋”。為了實現“全民單軌制”養老制度,必須是行政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而不是事業單位先行,行政單位原地等待,真正能擠出“大塊資金”的是行政單位,而不是事業單位,把眼光盯在事業單位身上,有點避實就虛的味道,最終也達不到退休并軌的目的。
第四個問題:公務員改革是否要拖到2020年以后?按照中國改革的一貫思維,好象是要遵循所謂的“先易后難、穩步推進”的原則,即先改容易的,把最難的留到最后,一件事一件事地往下做。錯不錯呢?看起來沒大錯,符合人的基本邏輯思維。但是,邏輯上沒錯并不意味著實事上就沒問題。過去打仗中講究首先要占高地,以求獲得有利位置,所以,指揮員首先就得為某高地而拼殺。搞科研的人喜歡找“瓶頸”,即首先要找到影響攻關的最大障礙在哪里,把最大的障礙攻下來了,其它的也就迎刃而解。改革其實也可以先難后易,先把“公仆”的事情解決好了,還怕人民不配合嗎?如果“公仆”始終賴著不動,你老指揮著“主人”奔東跑西的,那“主人”的怨氣就會很大,搞不好他們會停下來不動,甚至反轉身對你吆喝:你都做什么了,吃我喝我的,自己只管享受,反倒看我不順眼?如果說要等到事業單位改革到2020年后,再啟動公務員改革,那恐怕非常不妥,因為,十年以后的事情誰都說不清是什么回事,改不改還沒個定數,要改又會拖個十來年,好象效率太低了點?
第五個問題:事業單位改革的成本如何核算?任何改革都是要成本的,這種成本絕不僅僅指財力上的成本,更多的是社會成本。我在前面第一個問題中提到國企下崗4000多萬工人的問題,實際上就是改革的巨大成本,盡管這種成本沒有壓到政府身上,而是落到了工人自己身上,但它給中國社會造成的影響是不可估量的,這些人中的80%以上長時間無法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有些人甚至長期處于貧困邊緣,他們的掉隊是中國整體貧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的艱難也是中國和諧社會建設過程中的一種隱患,經濟成本也許是一次性的,而社會成本往往是長時間的。涉及到4000多萬人的事業單位改革,必定有相當數量的人員要加入到“被砸”的一族,那么政府對待這些人員到底是按國企的老路還是按什么新思路?我想老路是不能再走了,不管這些人員過去的位置怎么樣,他們的未來必須是光明的,決不能因新一次“砸飯碗”砸出一批“新窮人”出來,政府必須為這些人員“先鋪路、再送一程”,給他們一條新的生路。啟動事業單位改革之前,政府應當對改革成本有一筆預算,確保改革的順利推進和民心穩定,確保改革不影響到和諧社會的大環境。有人會說,國企改就改了,為什么事業單位就要比國企待遇好?單純站在個人角度分析問題,從來都不會有一個正確客觀的結論,只有把視野放到整個大社會去思考才能理解我們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國企改革讓很大一部分人利益被犧牲掉了,難道說新一次改革又要讓更多的人再來做出犧牲嗎?完全沒有必要,現在,人民應當推動的是讓國企下崗工人得到補償,而不是讓事業單位剝離人員再度失去保障。
第六個問題:事業單位改革如果失敗怎么辦?有些人會說:在中國,要想做什么事沒有做不成的,誰反對都無效。話是這么說,也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大家也必須看到:時代不同了,環境也變了,人的思想也在變,權力觀念也在變,結果也就會有不同了。精英政治如果能夠向民意政治轉化的話,有很多全民性問題的解決恐怕就不一定取決于“政策”,更多地會取決于民意。事業單位有個不同于國企的特點在于:人員結構大不一樣。國企能順利推進的政策,在事業單位未必能一帆風順,改革在任何“節點”上都有可能停滯甚至是幺折,如果出現多個節點上的停滯不前,往往就意味著改革的失敗。事業單位一旦改革失敗,那么緊緊相連的是行政部門改革遙遙無期,老百姓寄予厚望的“單軌制”恐怕也永遠也看不到希望。
最后,我想說:支持中國推動各行各業的整體性人事改革,要求在立法的基礎上實現財政支出單位“一攬子解決方案”,希望“國民待遇平等”的原則得到體現,最終達到“退休單軌制”的遠期目標順利實現!
————孫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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