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參的歷史與現實》剽竊嫌疑考證
法治周末特約記者 葛莘 法治周末記者 李秀卿
2003年1月17日,《環球時報》刊登方舟子的文章:《西洋參的歷史與現實》。隨后,這篇文章又先后發表在新語絲網站(未刪節的原文)和《科學世界》(題目:《人參與西洋參:歷史與現實,神話與事實》,2003年第2期),2007年分別被收入《科學成就健康》和《批評中醫》這兩本書中。
經過仔細考證后發現,方舟子的上述文章與1999年第8期《民族團結》雜志發表的作者易華的《人參崇拜》一文相比,除了文字具有剽竊嫌疑外,還出現了至少8處相同的“技術性錯誤”。易華文章約3000字,方舟子涉嫌從中剽竊了1200字。
《緯書》破綻
先看易華《人參崇拜》的第一段:“先秦著述和前四史中未見有關人參的明確記載;人參的最早記載見于漢代緯書和本草。《春秋緯·運斗樞》:‘搖光星散而為人參,人君廢山瀆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禮緯·斗威儀》:‘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下有人參上有紫氣’。人參是吉祥的象征,并與君王有關。《神農本草經》:‘人參味甘,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久服輕身延年’。這是對人參藥理作用的經典表述,一直影響到當代。”
再看方舟子《人參與西洋參:歷史與現實,神話與事實》的第一段:“有人說中國人服用人參(Panaxginseng)已有四千年的歷史。但是在先秦文獻和西漢史書中并無關于人參的記載。人參的最早記載見于兩漢期間大量出現的用神學附會儒家教義的緯書這類荒誕不經的迷信著作中,如‘搖光星散而為人參,人君廢山瀆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春秋緯》)、‘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下有人參上有紫氣’(《禮緯·斗威儀》),這顯然是由于人參像人形而引起神秘的聯想,把它當成神草。稍后,中國第一部藥物學著作《神農本草經》首次將人參當成藥物收入。此書托名‘神農’,成書時間大約在東漢中期(公元100年左右),在唐朝時候已失傳,現存版本是后人從其他著作的轉載中收集起來的所謂輯佚本。在《神農本草經》中,人參被列為‘主養命以應天,無毒,多服久服不傷人,欲輕身益氣不老延年’的上品‘君’藥之一,其藥理則是‘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
顯然,方舟子的文字就是易華文字的翻版,不過加上一點兒他自己的發揮而已。也許有人會說,關于人參的早期歷史,史書中的記載就那么幾條,易華能總結歸納,方舟子這個著名的語文狀元、美國博士怎么就不能總結歸納?
問題并非如此簡單。
方舟子所引的兩部“緯書”的書名《春秋緯》和《禮緯·斗威儀》與易華文章完全相同,方不過是把易文的《春秋緯·運斗樞》省略成了《春秋緯》。
據考證,所謂的“緯書”,是一類書的通稱,“緯”字相對于“經”字而言,一般認為是為儒家六“經”做注解的“緯者,經之支流,衍及旁義”。這些書的名字,有的在經書之后附有“緯”字,如“易緯”諸書,但是,其他“經書”的“緯書”,多不加這個“緯”字。因此,易華引的這兩部書,本名應該分別是《春秋·運斗樞》(或《春秋運斗樞》)和《禮·斗威儀》(或《禮斗威儀》)。(見圖二)
《春秋》的“緯書”至少有29部(見《緯書集成》,河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其中一部恰恰就叫做《春秋緯》。而在《太平御覽》中,它也是與《運斗樞》并列的一部書(見圖二星號標記)。所以,方舟子把易華的“《春秋緯·運斗樞》”改成“《春秋緯》”,并不僅僅是“改錯”,而且是錯上加錯,屬于“張冠李戴”真正的《春秋緯》中,根本就沒有方舟子引用的那句話,更與“人參”無關(見《緯書集成》901-942頁)。
方舟子本想表明引書為據,但卻把書名都搞錯了,這就足以證明他沒有看過這兩本書。同時,方不僅是把書名抄錯了,而且連易華引文中的錯誤也一股腦地抄了過來。
據日本學者中村璋八、安居香山匯輯的《緯書集成》記載,在《春秋運斗樞》下(717頁),明明寫著:“搖光星散而為人參,廢江淮山瀆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并且,無論是日人輯者,還是華人校者,都沒有注明此處有方舟子所說的“人君”二字(見圖一。
除此之外,方舟子的引文與易華的引文在標點斷句上的錯誤也完全相同,如“搖光不明”與“人參不生”之間的頓號(人君廢山瀆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
再細查《緯書集成》,易華所引用的《禮斗威儀》原文本應該是“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下有人參,上有紫氣”(見521頁)。也就是說,這17個字本來是兩個獨立的條目,是兩句話,而不是一句話。易華把它們合成了一個句子“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下有人參上有紫氣”,與史料相比出現了明顯的斷句錯誤,而方舟子卻把這樣的“技術性錯誤”也全盤移植過來。
商務印書館1939年“叢書集成初編”版《古微書》為未標點本,這兩句話是連在一起的。該書此處注明系引自《太平御覽》991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太平御覽》據宋刊本為底本,該書991卷引《禮斗威儀》只有“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這可以看作易華、方舟子引文應該斷為兩句的又一個證據。
錯誤的“巧合”
在《人參崇拜》一文中,易華摘自《神農本草經·人參》的文字說:“人參味甘,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久服輕身延年”。方舟子在文章中對人參的描述是:“主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
而“開心,益智”之間的那個逗號,就是方舟子抄襲易華的嫌疑。
原來,在古代漢語中,“開心益智”本來是一個連動詞組,頗像人們今天說“登堂入室”、“穿針引線”一樣,其中的兩個動賓結構是不能分開的,這在眾多的古文獻中都有記載。
經過查證清人吳大椿著《神農本草經百種錄》(《欽定四庫全書》版,無頁碼)、清人陳修園著《神農本草經讀》(中國中醫藥出版社1999年版773頁)、馬繼興主編的《神農本草經輯注》(人民衛生出版社1995年版45頁)、黃志杰等主編的《黃帝內經、神農本草經、中藏經、脈經、難經精譯》(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99年版438頁),“開心益智”這四個字都是連在一起的,沒有任何一家把它們分成“開心,益智”。就連一本網絡文本《神農本草經》,也是“開心益智”。
方舟子既然說《神農本草經》“成書時間大約在東漢中期”,其中的文字當然也應該按照“東漢中期”的漢語來表達。易華將其寫成“開心、益智”自然是錯誤的。方舟子不過是把易華使用的頓號改成逗號,從而把“開心益智”斷成“開心,益智”,屬于同樣的錯誤。這如果不是抄襲,又該如何解釋這樣的“巧合”呢?
參票出現雷同錯誤
易華在《人參崇拜》的文章中說:“為了控制采參的混亂局面,康熙三十八年下令‘一律停采’,實行放票采參,但是冒死違規采參的人仍不在少數。《大清會典·工部》記述了許多懲罰私自采參細則,狂采濫刨之風并沒有有效控制。一棵成參,至少三年;而采參年甚一年,人參滅絕,勢在必然。采參業每況愈下,乾隆二十五年印參票10000張,實發6000張;咸豐二年印參票753張,實發632張。清朝末年野參采集業已接近尾聲。”
再看方舟子的文章:“到了清朝,國人對人參的狂熱有增無減,每年有數萬人到長白山采參,東北人參也面臨著滅絕的命運。為了制止這股濫采之風,保護滿人發祥地,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清廷下令禁止私自采參,實行放票采參。但這并不能有效地制止冒死私采。人參的產量一年比一年少。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還印了參票1萬張,實發6千張,近百年后,咸豐二年(1852年)所印參票已減少到753張,實發632張,野生人參在清末已難得一見。”
在史料的引用上,易華與方舟子的文章完全相同。易華在文章中提到了《大清會典·工部》,理論上,存在著兩人在寫作時均參考了《大清會典·工部》,從而出現所引用的數據相同的可能性。但實際上卻不是這么回事。
《大清會典》又稱“五朝會典”,共有1600余卷書構成,記載了當時的國家行政事務等,其中,《大清會典·工部》共有5套,并無人參事務的記載。關于“參務”的記載隸屬于《大清會典事例·戶部·參務》,在第232-233卷,但在這兩卷書中恰恰沒有易華所提到的那幾個事例。
有趣的是,在《批評中醫》的《參的神話與現實》一文中,方舟子特意加了這樣一個注:“關于清代禁止采參的情況,參見:李澍田主編《清代東北參務清代吉林鹽政》,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
這似乎是在說,方舟子文中的數據來自《清代東北參務清代吉林鹽政》。但是,翻遍這本只印了500冊的書,沒有找到易華和方舟子文章中所指的康熙三十八年、乾隆二十五年、咸豐二年“參務”的任何記載,更不要說相關的數據了。相反,記者卻從這本書中找到了大量的關于參票的數據
“吉林行省參票,亦呈越來越難發放狀。乾隆五十九年(1794),福康安赴吉林查辦參務案時奏報:‘督同局員,妥協放票。察看此次情形,似能比上年實放二百余張之數加倍多放。總可及五百張上下。’嘉慶二十四年(1819),吉林額放參票465張;至道光五年(1825),吉林僅放360張,其實放參票僅195張,另有燒鍋票50張,未能進山之臥票115張。”
“雍正元年共發票一萬二千張;雍正八年發票一萬張;乾隆四年發票八千張;乾隆二十四年,發票四千張;嘉慶年間,平均每年約發票三千張;道光二十六年則僅發票二千張。”
根據查證資料對比,《清代東北參務》是關于清代參務資料最全的書,對清代參務政策變化的敘述是正確的,易華的文章出現了錯誤。可是,要讀者“參見”《清代東北參務》的方舟子,卻放著這些數據不引,而專門引用這本書中根本就不存在的數據,與易華犯了相同的錯誤。
另一方面,要論證清代人參資源的日益枯竭,用發放參票的數據來說明問題是不準確的,那么,為什么方舟子和易華都想到要用參票的變化來當作證據呢?這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兩人都用了不合理的思維,在資料的引用上犯了相同的錯誤,方舟子如果沒有剽竊易華的文章,就應該有一個合理的解釋。
八處“技術性錯誤”
據考證,方舟子在他的“人參文章”中,犯下了至少以下8處與易華相同或相似的“技術性錯誤”:
第一,方舟子把《春秋運斗樞》寫成了《春秋緯》,與易華相似;
第二,方舟子把《春秋運斗樞》的句子“搖光星散而為人參,廢江淮山瀆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寫成“搖光星散而為人參,人君廢山瀆之利則搖光不明、人參不生”,與易華完全相同;
第三,方舟子把《禮斗威儀》寫成了《禮緯·斗威儀》,與易華相同;
第四,方舟子把《禮斗威儀》的兩句話“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下有人參,上有紫氣”,合并成了一句話“君乘木而王有人參生,下有人參上有紫氣”,與易華的錯誤并無二致;
第五,方舟子上述引文的斷句、標點也與易華相同,而易華的斷句、標點顯然不如《緯書集成》準確;
第六,方舟子把《神農本草經》的“開心益智”斷成了“開心,益智”,與易華的“開心、益智”神似;
第七,方舟子把康熙四十八年參務政策發生變革說成是康熙三十八年,與易華相同;
第八,方舟子利用參票數量的變化且不論數據來源為何,來說明清代人參資源的萎縮,卻不了解參票的演變歷史,與易華犯了同樣的錯誤。
這些原本不該出現的“技術性錯誤”,卻一再出現,難道還不能證明方舟子對易華的文章存在剽竊的嫌疑嗎?
4月10日,中國社科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副研究員易華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采訪時說:“當時想從民族植物學的角度寫一篇正式論文,收集了不少資料,后來《民族團結》雜志約我寫一些通俗文章,沒有來得及仔細考證,也沒有寫成正式論文。”
對于資料的來源,易華表示并非來自《大清會典》,具體來自何處記不清了。至于資料中的錯誤,他只是說當時做了很多資料卡片,但稿子是手寫的,是不是因此出現錯誤,由于沒有留下底稿,已經無法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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