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話說水利
2011年的“一號文件”聚焦了水利,強調要把水利工作擺上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突出的位置。這讓很多人感到意外了。
春節閑來無事,今日說說水利。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1)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知道這句話的人不少,但真正理解這句話的人并不多。
在一塊沒有水利設施的土地上種莊稼,就只能望天收。雨水少,有旱災;雨大多,有澇災。沒有好的水利設施的保障就沒有農業的旱澇保收。這大概是“水利是農業命脈”的第一層含義。
我國既地域遼闊,也人口眾多。一方面多災多難,是農業自然災害最多的國家;另一方面是人均耕地面積不足全球平均值的一半,要求我國的農業必須穩產高產。這大概是“水利是農業的命脈”的第二層含義。
隨著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農業人口越來越少,非農就業人口越來越多,自給自足的傳統農業將逐步被專業化、機械化、產業化、商品化的現代農業替代,現代農業對水利建設的要求會更高,或者說沒有現代水利的支撐,不可能有現代農業。這大概是“水利是農業命脈”的第三層含義。
決定土地上的農產品產量,主要靠三因素。一是水利;二是種子、肥料等投入;三是種地人積極性和技術素質。其中,水利是基礎,水利基礎好,同樣的種子、肥料投入,同樣的農民,會有更多的產出。水利基礎好,提升其他兩個因素,農產品產出增長就會事半功倍,否則就會事倍功半。這大概是“水利是農業命脈”的第四次含義。
水利是國家安全和強盛的基礎(2)
2011年的“一號文件”把冷落了許多年的水利突然上升到了“經濟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的高度。水利為什么如此重要?
水利是農業穩產高產的基礎條件。沒有好了水利基礎,農產品產量就會隨著旱災、澇災大幅變動,農產品價格就會暴漲暴跌,CPI就會大起大落。經濟和社會穩定就比較難了。改革開放30年,中國一帆風順。有人說是國運好。應該說是好的水利基礎,奠定了防災減災的基礎和糧食等主要農產品充足供給的基礎。如果自然災害頻發,并且農產品高度短缺,經濟、社會是不可能保持30年的持續穩定的。
很多城市人經常說一句話:中國人吃飽飯,多虧了袁隆平的雜交稻。這句話是不夠全面的,或者說是不夠深刻的。如果沒有農業學大寨,中國人或許今天依然沒有解決吃飯的問題。甚至還有很多人說,中國吃飽飯是鄧小平推廣了小崗村的大包干,這更是片面了。1985年開始,農業勞動力一直是從農村和農業中流出的,現在基本上是老人搞農業,農產品還在增長,一是靠種子肥料等,二是靠水利基礎,與小崗村大包干制度沒有關系。
從一定意義上將,30年改革放開,大量勞動力從農業和農村流出,農產品供給充足,經濟社會持續穩定,是因為農業學大寨為我們奠定了好的水利基礎,為30年改革開放奠定了經濟穩定持續發展的基石。
在未來30年,全球生物能源產業化將蓬勃發展,更多的農產品將當作燃料被消耗掉,農產品短缺將比過去30年嚴重得多,這將對我國現代化構成嚴重威脅。未來30年,我國必須在有限的土地上生產出更多的農產品,并且實現更高水平的穩產高產。上個30年,我國在水利上吃了老本,現在不僅要還水利的欠債,而且還要打下更高水平、更堅實的水利基礎。
水利是農業的命脈,農業是百業之基,對于一個擁有13億多人口、且人均耕地嚴重不足的國家來說,水利當然事關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這個是不難理解的。
水利和生態安全和國家安全有什么關系呢?
試想:假如中華民族千百年來沒有對持續的對長江、黃河、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治理,哪里有經濟安全、生命安全、生態安全、國家安全,這也是不難理解的。
在我國的很多地方,幾乎到了無水不污染、無河不斷流的地步,地下水不僅過渡開采,甚至也嚴重污染,很多地方不僅沒有了青山綠水、農業灌溉之水、甚至連人畜引水都困難了。這樣的局面持續下去,哪有生態安全、民族安全和國家安全可言。
在十二五的頭一年,“一號文件”聚焦水利建設既是高瞻遠矚之舉,也是迫在眉睫之舉。
10年4萬億能做多少水利?(3)
“一號文件”決定10年投入4萬億搞水利建設,讓很多人很驚訝——怎么需要這么多錢?10年投入4萬億搞水利建設,相對過去30年,確確實實是錢很多了,甚至超過了前60年中央財政對水利建設的總投入。但是,相對于建國以來農民對水利的投入,實在是太少了。上個世紀90年代以前,全國每年至少有2-3億農村勞動力在秋冬季節投入到水利建設之中,如果每個勞動力每年投入水利建設30天,每天按照現價100元計算,每年水利投勞計價應該在6000-9000億元。4萬億元只相對于過去農民6年左右投勞;過去的水利是民建民管,現在的水利建設是國家建設、政府管理或社會管理,管理成本奇高,也會在4萬億中列支;過去搞水利,占地是無償的,現在土地承包“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長久不變”了,水利占地成本也會在4萬億中列支。如果再剔除4萬億資金在使用中的腐敗等因素,估計4萬億投資水利所做的工程量可能只相當于過去2-3年農民投勞所做的工程量了。
此外,我國現在的水利建設和過去相比,不僅僅是大江大河治理和農田水利建設,還多出了水污染治理,人畜引水安全保障建設,生態恢復等。
這樣看來,4萬億不是多了,實在是杯水車薪了!
中央財政的4萬億水利資金投入會不會帶來水利之害?(4)
中央財政投資越多,農民負擔越重。這是改革年代常常出現的怪現象。
上個世紀90年代由教育部主導的“農村義務教育普九達標建設”很多人可能還記憶猶新,中央財政多拿出1億元教育普九撥款,農民要多負擔2億元的教育普九集資。后來很多人呼吁搞免費義務教育,通過測算:中央財政每年拿出700-900億元資金,就可以讓農村孩子享受免費的義務教育了。而現在的實際結果是中央財政每年拿出2000多億義務教育資金了,可是農民的孩子接受“義務教育”比過去更貴了、更難了。
怎么會這樣的呢?
現在不是搞城市化嘛?中央不是重視城市化率嘛?縣市政府為了搞城市化政績工程,中央給的教育資金越多,縣市政府在縣市城區搞教育城的積極性就越高、能力就越強。一個幾十萬人的縣市,在縣市城區搞2000-3000畝的教育城,從南到北、從東到西,比比皆是。大致的做法是將全縣市的好老師都集中到縣市城區的教育城,在高考指揮棒的指揮下,學生當然只能選擇跟著好老師走,全縣市的學生家長都不得不盡其所能將孩子進縣市城區的教育城讀書,縣市城區很快就長大了、漂亮了,不僅房地產價格高了、城區市民財富增加了,而且政府土地財政發了,城市化率也上去了、政績也有了。但與此同時,農村孩子享受的“免費義務教育”有了插班費、借讀費,由于孩子小,家長不得不進縣城租房陪孩子讀書,這就有了房租費、陪讀費。“免費義務教育”自然是更貴了、更難了,讀不起書的孩子和厭學逃學的孩子當然是更多了。
如果教育改革的方向錯了,中央政府對教育投入的錢越多,教育部門的自利性能力越容易得到加強,受教育人的負擔就會越重。
水利建設10年投入4萬億,會不會也出現中央政府投資越多,水利建設、管理和水利服務部門自利性能力越強、農業抗旱排澇越貴、農民受水利之利越難的局面呢?這是完全可能的。90年代以來,我國水利改革的方向就是社會化、市場化的,水利部門自肥能力越來越強了,原有的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體系瓦解了,不少地方的農民由受水利之利轉變成了受水利之害了。經過十幾年的實踐檢驗,90年代以來的水利改革的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是完全錯誤的。水利改革市場化、社會化、產業化的結果可能比教育、醫療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改革的后果更可怕,教育和醫療的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改革,大不了不讀書、不看病,只是自己受罪,而水利的社會化、市場化、產業化改革,可能導致農業走向兩個極端:一是走向更加的自給自足,另一是走向公司替代農民主體地位的“資本主導的公司化農業”。這兩個走向都會危及糧食安全。
水利是公共品,且是比醫療、教育更特殊的公共品,是不能市場化、社會化和產業化的。特別是在全球水危機日益嚴峻的大背景下,我國的水利事業決不可以走向市場化和社會化。2011年的“一號文件”雖然強調了水利的公益性、戰略性、基礎性,并沒有堅決糾正90年代以來水利改革的錯誤方向,并進一步強調了水利建設和管理的社會化和市場化。這是令人擔心的,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
水利建設和管理的主體只能是政府和農民共同體(5)
水利是特殊的公共品。
大江大河、大水庫、大灌排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的主體只能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小水利設施的建設和管理主體只能是農民共同體。試想,把都江堰水利系統給賣給社會資本,讓都江堰地區的水利服務市場化會是什么后果?同樣的道理,小水利系統也不能私有化和市場化,否則,農民是會受水利之害的。過去我們的政府差錢也沒有搞水利私有化、社會化、市場化,現在政府不差錢了,為什么總想要把水利推向私有化、社會化和市場化呢?
我國現在大江大河大水庫的之利主要是靠中央政府投資,這是對的。農民共同體的小水利體系卻在瓦解和“改制”之中,這是錯誤的。中央必須對小水利的去農民共同體化的改革叫停,必須恢復農田水利的農民共同體的主體性。要用(農民共同體)民建民管、政府補助和協管的體制搞農田水利。沒有農民共同體為主體的農田水利建設和管理體制,政府水利投入再多的錢,都很難讓農民享受水利之利。
有人會問,為什么?
道理非常簡單,在鄉村社會,技術服務、水利服務、防疫服務等,靠政府供給低效、且成本高;靠市場供給太貴、且農戶之間“搭便車”的矛盾沒法調和;只有靠農民共同體供給、政府補助才是相對有效的體制。這個道理可以通過越南和日本的實踐加以印證。越南在16年前在廢除土地集體所有制之后,村民村社共同體(集體)迅速瓦解,原有的集體水利系統也隨之瓦解,小水利服務走上了社會化、市場化道路,其結果是水利服務成為小農家庭農業發展之痛,越南農民人均收入只有中國農民的一半,與其農民共同體(集體)水利體系瓦解高度相關。2006年前后,越南農村水利服務不得不由政府統一供給,幾年下來,政府不堪重負,農民怨聲載道。日本和我國臺灣的農村水利,一直是沿用農民共同體(水利會)建設和管理、政府補助協管的體制,比越南成功。我國的水利改革不必重復越南的錯誤了,原有的大水利國家建管,小水利農民共同體建管、政府補助協管的體制比較接近日本和我國臺灣,是非常成功的體制,需要恢復和完善。
鞏固土地集體所有制是“加強農田水利薄弱環節建設”的關鍵(6)
2011年“一號文件”強調:突出加強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現而今,到處都是“百年一遇”的旱災和澇災,根本原因不是老天爺真的有多暴戾,而是很多地方原有的農民共同體(集體)的農田水利系統損毀和瓦解了,幾乎無法運行了。“一號文件”強調“加強農田水利薄弱環節建設”非常到位。
曾幾何時,我國村社集體建設的農田水利是全世界最好的,現在成了“薄弱環節”。農民共同體(村社集體)原有的農田水利系統毀損和瓦解的根本原因是“改革”否定或虛置了村社土地集體所有制。我有一個在大學教書的朋友,一家人在城市生活十多年了,家里有12畝地,每畝以300元/年轉包給村里的無地農民,另外每畝還享受國家農業補貼80元/年。他一家人不是農民有土地,還享受國家的農業補貼,無須承擔任何義務;村里有很多人是農民卻無土地,種地得不到國家補貼,還要向非村民、非農民(非集體成員)交地租。村民村社共同體(集體)是土地的所有者,但既無權調整土地,也無權收取地租。這是農村普遍的現實。農民村社共同體(集體)沒有了土地所有者的收租權,農民共同體(集體)原有的水利體系失去經濟基礎自然瓦解;村民共同體(集體)沒有了土地所有者的土地調整權,農田水利的建設和改造就很難突破“土地不能移動”“長久不變”的瓶頸制約了。現在很多村莊內部的水利系統損毀了,即使國家出錢恢復,因土地調整、補償等難題無法克服而無所作為。我江西的一個朋友感概:為了全村村民能夠通電話,他通過私人關系請移動公司在村民的承包地里架設一個鐵塔,三年也沒有架設起來,就因為占地補償搞不定。至于開新河、建新渠——農田水利升級就想都不敢想了。
要“突出加強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鞏固和完善土地集體所有制是關鍵,而“一號文件”卻避而不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完善,這顯然是個失誤和遺憾。
值得特別指出的是,90年代以來對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改革,在我前面提到的大學老師這類人的主導下,不是進一步鞏固和完善土地集體所有制,而是逐步虛置和瓦解土地集體所有制——建立事實上的農村土地家庭所有制——土地物權化、私有化,而這一改革方向恰恰是與“一號文件”強調的“突出加強農田水利等薄弱環節建設”是背道而馳的。我國90年代以來的土地制度改革,對我國的農田水利建設是有害的,對從事農業的農民和我國農業發展是有害的,對農產品供給安全是有害的。
我國需要很多已經市民化了的精英,在暫時保留集體成員份額土地所有權的前提下,把農地承包權還給真正的農民——種地的農民,而不是主導農地承包權朝“長久不變”的方向改革——非農民長期占有農民的承包權地租和農業補貼、且不承擔農田水利義務。土地制度如果不“改邪歸正”,農田水利和農業發展的倒退趨勢是不可逆轉的。筆者6年前曾經預言:如果農地制度改革朝著“變相私有化”方向發展,2018年必然會爆發一場急風暴雨式的“土地革命”,2018年的“土地革命”必定是因為水利危機導致了糧食危機、社會危機、經濟危機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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