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剽竊?――以徐友漁《哥白尼式的革命》為例
王有禮
2010年,整個中國學界對學術剽竊問題有不少討論。但這場討論有著明顯的缺陷:首先,除了美國學者白露和中國學者同俊子等少數作者說明了他們對于抄襲或剽竊的界定,大多數討論是在沒有清晰界定剽竊標準的前提下進行的。例如,討論中出現的“參見式抄襲”、“注釋式剽竊”等等就是很不負責任的概念。以這樣的概念和界定對學術著作進行甄別,不但混淆了正常學術研究與剽竊的區別,而且也為學術工作制造了人為的混亂和障礙。如果媒體不加細察,將這樣的標準用于某一個作者(無論其立場和派別如何),就有可能造成冤假錯案,這是任何一個負責任的公民、學者和媒體工作者都應該避免的。其次,這場討論有明顯的黨同伐異的色彩,正由于此,對于討論中出現的捏造證據、掩蓋事實等等現象,即便在被揭露之后,媒體并不加以報道,反而繼續發表同類文章,這對一場以學術規范為名的討論而言,無疑是一個極大的諷刺。有誰還會相信這場討論的公正性呢?
為了讓這場討論具有正面價值,筆者認為需要找出貼切的抄襲或剽竊的案例,并做細致剖析,讓人們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剽竊。在這場討論中,徐友漁先生兩度發表評論,8月對境外一家電臺發表訪談,強調造假本身就是一個腐敗的現象,應該制定有效的制度來打擊作弊者。筆者對這種態度深為認同,因此對徐友漁先生的著作《“哥白尼式的革命”――哲學中的語言轉向》一書產生了閱讀的興趣。該書為1994年上海三聯書店出版,為徐友漁學術代表作,但初閱之下,竟發覺其內容包含各類剽竊的典型例子甚多,深感用來做剽竊的注腳很妥當。
討論抄襲或剽竊問題,首先要辨明這部著作是否具有原創性;如果有原創性,即便個別注釋不規范,也不能否定該書的價值。《哥白尼式的革命》一書不具有任何學術的原創性,最多算是一本編譯著作,但作者并未說明該書為編譯,而是當做自己的學術原創作品發表。
在這個基本判斷的前提下,徐書的剽竊問題主要體現在四大方面,第一,不適當引用,巨量抄錄,缺乏原創內容;第二,大量直接引文不加引號,不注明出處;第三,直接抄襲其他學者的研究;第四,不加注釋或不適當注釋直接引文,或將直接引文偽裝成轉引。這些情況以下逐項進行分析。
第一個問題:違反“適當引用”,巨量抄錄哲學文獻原著
2001年修正版《著作權法》第22條第二款規定了“適當引用”的原則:“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對學術論著來說,就剽竊的判定而言,最關鍵的問題在于它是否具有原創性,是否在他人學術研究的基礎上能推陳出新,有明確的論題(thesis),提出自己的分析和觀點。學術論著系通過引用他人論述內容形成主要和實質內容,就是剽竊。
《哥白尼式的革命》違反了“適當引用”原則,絕大部分內容為抄錄文獻,對書中提到的哲學家原著加以編譯抄錄,有時甚至連續數頁均為翻譯原文,將引用文字綴成段落。初步估計,抄錄他人著作的總量達總文字60%以上,也就是說《哥白尼式的革命》的主要部分和實質內容來自引用。
以該書第一章為例,即便用最寬松的標準來判定何為引用內容,仍可發現,該章共51頁,引用部分共占將近31頁,也就是60%為引用(見表一):
第一章 |
長度 |
引用篇幅 |
引用比例 |
注釋情況 |
引言 |
1.5頁 |
1頁 |
66.7% |
缺注釋引號 |
第一節 |
3.5頁 |
2.5頁 |
71.4% |
缺注釋引號 |
第二節 |
4.5頁 |
4頁 |
88.9% |
缺注釋引號 |
第三節 |
7頁 |
6.5頁 |
92.8% |
缺注釋引號 |
第四節 |
3.5頁 |
3頁 |
85.7% |
僅一個注釋 |
第五節 |
5頁 |
3頁 |
60% |
僅一個注釋 |
第六節 |
6頁 |
5頁 |
83.3% |
僅兩個注釋 |
第七節 |
5頁 |
4頁 |
80% |
無任何注釋 |
第八節 |
15.5頁 |
2頁 |
12.9% |
僅三個注釋 |
表一:《哥白尼式的革命》第一章引用篇幅比例詳情
表一詳細說明:
引言 1.5頁共3段,1頁為引用,第1段全部引用羅素,無引號,第2段除第一句外全部引用石里克;
第一節 共3.5頁左右,整整1頁為引用達梅特《弗雷格:語言哲學》,1.5頁為引用皮爾斯《維特根斯坦》;引用達梅特原文無注釋、無引號,引用皮爾斯原文無引號。
第二節 共4.5頁左右,引用了伯蘭克本、雷格林、達梅特、維特根斯坦、羅素以及非特指和未言明來源的“語言學家們”、“有些持極端見解的人”、“稍微溫和一些的人”、“許多傳統的哲學家”、“語言哲學家”、“語言哲學家們”、“有人指出”、“有人主張”、“有的哲學家”,引用的部分約4頁左右,大量缺來源注釋和引號。
第三節 共7頁左右,6.5頁引用伯格曼等。缺注釋引號。
第四節 共3.5頁左右,其中3頁為引用蒯因、普特南、達梅特、卡爾納普等觀點。該節引用普特南、達梅特、卡爾納普均無注釋。
第五節 將近5頁,其中3頁引用達梅特、弗雷格、笛卡爾、普特南等,全節僅普特南一段有1個注。
第六節 將近6頁,引用弗雷格、卡爾納普、羅素、柯皮、沃諾克、維特根斯坦等,約4頁,引用缺引號,僅卡爾納普和沃諾克各有1注釋。
第七節 5頁左右,4頁為引用西斯金、羅蒂、柯亨、皮考克、伊萬斯,引用無引號,本節無注釋。
第八節 15.5頁,約2頁為引用內容,引用了馬蒂尼希維、塞爾、羅蒂、達梅特、全增嘏、維特根斯坦等,僅有馬蒂尼希維、塞爾、全增嘏3個注釋,其中馬蒂尼希維的注釋為偽注,實為抄襲。
除第一章外,《哥白尼式的革命》全書都將引用內容當做主要和實質內容。再以第四章為例,該章192-229頁為正文,共有約38頁。自193-215頁的約22頁內容為連篇累牘抄錄維特根斯坦、斯特勞森、艾耶爾、里斯、威爾曼、卡利、孟德爾等,多處無引號、不標明引用出處。215-229頁引用孟德爾、維特根斯坦、麥金、休謨、羅素等共計約3頁。即第四章共38頁中有25頁為引用,引用內容占65.7%。
徐友漁《哥白尼式的革命》每章的結構均為前面幾節引用羅列各類哲學文獻和研究材料,最后一節題為“討論”。 “討論”外的內容,一般情況有70-80%、在某些章節甚至有90%以上是直接引用他人著作。在所謂的“討論”節中,即便作者自己的議論多了些,也依然有大量引用的現象。以第二章的最后一節“討論”為例(《哥白尼式的革命》 111-138頁):正文約27頁,引用內容來自羅素、維特根斯坦、達梅特、弗雷格、斯特勞森、希維德、芬德萊、澤夫等,共約6頁,引用比例為22%,即在所謂“討論”小節部分,也有5分之1以上為引用內容。
第二個問題:直接引用不加引號,不注明來源
徐友漁在大段引用抄錄文獻時,往往不加引號,也不提供恰當的來源頁碼注釋。從表一的第五欄可以發現,這個情況在《哥白尼式的革命》中非常普遍。
下面這段文字來自《哥白尼式的革命》正文第三頁,該頁沒有給這段直接引用加上引號,更沒有注明材料來源:
在任何時候有的哲學門類都要比其他部門更為基本,這就是說,解決某類哲學問題有賴于在此之前正確地解決更為基本的問題。比如,政治哲學在倫理學之后,而倫理學在哲學心理學之后……笛卡爾在哲學中造成的變革其意義最為深遠的部分是使認識論成為整個哲學的基礎或中心,這種方向的改變使得笛卡爾之后的哲學與經院哲學家的哲學不太一樣,對于經院哲學家而言,認識論不過是支流。(《哥白尼式的革命》,第3頁)
這段沒有引號沒有注釋的文字,完整地抄錄了Dummett著,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xv.
At any time there are certain parts of philosophy which appear more basic than others, in the sense that a correct solution of problems in one branch depends on the prior correct solution of problems in the more basic branch, but not conversely: thus evidently political philosophy is posterior to ethics, and ethics to philosophical psychology. The most far-reaching part of Descartes's revolution was to make epistemology the most basic sector of the whole of philosophy…It is this orientation which makes post-Cartesian philosophy so different from that of the scholastics, for whom epistemology, in so far as they considered it at all, was no more than a sidestream. (p. xv)
徐友漁《哥白尼式的革命》中引用的內容往往沒有引號,不注明來源。有些部分雖然有注釋,但因抄錄量大、段落長,不加引號,加上文句中的某些語詞的暗示,會讓讀者把這些大段原封不動或者用原句拼接起來的內容當成徐友漁本人的解述或改寫。這類剽竊只有在閱讀被引用原作后才會發現。比如第4-5頁的一個31行長的段落,注釋的內容是皮爾斯,《維特根斯坦》,1975年,英文版,第12-38頁。該段第一句和倒數第三句以“皮爾斯說”開頭,讓讀者知道了這是引文,但沒有加引號,其余句子則一律沒有引號,在第八行有一句:
阿基米德說過,如果在空間中給他一個支點他可以移動地球。哲學家們歷來的意愿就是要找到一個類似的支點,由此可以超越人類經驗、人類思想的局限,把世界作為一個整體來把握。
這句話看起來是在提了皮爾斯的觀點以后,作者以阿基米德為例對之進行的闡發議論,但查對了原文后發現,這句看起來是原創的“阿基米德說過”也是原文照抄了皮爾斯:
Pears, Wittgenstein (Glasgow: Fontana/Collins, 1971), p. 21.
Achimedes said that he could move the world, if he could find a point in space which would serve as the fulcrum for a sufficiently long lever. … Philosophy originates in the desire to transcend the world of human thought and experience, in order to find some point of vantage from which it can be seen as a whole.
第三個問題:內容直接抄襲學術評論
除了大篇幅、不加引號地抄錄哲學文獻以外,徐友漁也直接抄襲了其他學者在二手研究論著中對這些哲學家的分析和評論。
比如徐友漁在第二章第二節是這樣介紹弗雷格的觀點:
最早為現代意義理論奠定基礎的弗雷格區分了語句意義中的兩種因素:涵義(Sinn)和語氣(Farbung)。他說,語句中的涵義屬于決定語句真假的東西,不影響語句真假的意義的特色屬于語氣。 (第56頁)
這句話是對杜梅特的《語言哲學》一書的翻譯。
見Dummett著, Freg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1) , p. 2.
Frege distinguished two elements in the meaning of a sentence or expression, for one of which he reserved the word 'sense' ('Sinn'), and for the other of which we might use the word 'tone' ('illumination' [‘Beleuchtung'], and 'colouring' ['Färbung'] being the words Frege himself used for this latter). He explained the difference in this way: to the sense of a sentence belongs only that which is relevant to determining its truth or falsity; any feature of its meaning which cannot affect its truth or falsity belongs to its tone.
(弗雷格區分了語句或表達式意義中的兩種因素,一個他叫做涵義(Sinn),另一個我們可稱為語氣(弗雷格本人用的詞是Beleuchtung和Färbung)。他是這樣解釋兩者的區別的:語句的涵義屬于決定語句真假的東西,不影響語句真假的意義的特色屬于語氣。)
又如徐友漁書第二章第九節,有一段總結維特根斯坦觀點的文字:
維特根斯坦認為,他前期的意義理論與其他一些錯誤的意義理論一樣,假定了我們可以找到語言的某種固定不變的本質……(第87頁)
這段文字既無引號也無來源,但并不是徐友漁閱讀維特根斯坦著作后摘要寫成的。在皮爾斯的維特根斯坦研究著作The False Prison第二卷中,我們可以找到這段文字:
All these theories may be grouped with the theory of meaning of the Tractatus, and that was how they were presented earlier. They all make the a priori postulate, that something static must serve as the basis of meaning. (The False Prison: A Study of the Development of Wittgenstein's Philosophy, vol. 2 (Oxford: Oxford U.P., 1988), p. 223)
Tractatus即《邏輯哲學論》,為維特根斯坦前期作品,徐友漁只是將皮爾斯的論述稍加改頭換面。而且,在《哥白尼式的革命》“參考書目”部分,徐友漁列出了皮爾斯的The False Prison第一卷,偏偏略去了他所抄襲的第二卷。
第四個問題: 注釋不充分,將直接引文偽裝成轉引
這種剽竊方式比較隱晦,因為這種方式在表面上看起來注明了材料來源,但事實上卻恰恰是通過這種途徑堂而皇之地把他人的工作竊為己有。徐友漁在第一章第八節中,就是這樣隱蔽地剽竊了西方學者編著的語言哲學讀本。
徐友漁《哥白尼式的革命》第一章第8節“討論”中,第37頁有這樣一段文字:
蘇格拉底曾經說明他為什么要離開阿那克薩哥拉的物理哲學而轉向自己的方法。 他說,如果他試圖借助于直接研究實在來描述實在的結構,他在理智上將是盲目的。他決定把語言當做實在的一面鏡子:“我決定遁入語言,以語言來研究事物的真相。”(《斐多篇》,99e)(p. 37)徐友漁在這里為蘇格拉底的話做了一個注釋,即注24,內容為:轉引自A. P. 馬蒂尼希維:《語言哲學》,1985年,英文版,第三頁。
這個注的“轉引”兩字表示的是,這段話中只有帶引號的蘇格拉底的這句話――“我決定遁入語言,以語言來研究事物的真相” ――是徐友漁“轉引”自馬蒂尼希維《語言哲學》一書的。但事實是,這整段話并不是“轉引”,而是從敘述甚至到文中的括號式注釋都直接抄襲了《語言哲學》。這段文字從第一個字起,與馬蒂尼希維 “導言”第三頁的原文就一模一樣:
Martinichi, 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 pp. 3-4.
In Socrates' account of his turn away from the physical philosophy of Anaxagoras to his own method, he says that he feard that if he tried to figure out the structure of reality by studying reality directly, he might be intellectualy blinded. Thus he resolved to use language as a kind of mirror of reality: "I decided to take refuge in language, and study the truth of things by means of it" (Phaedo 99E).
在章節標題的層次,《哥白尼式的革命》同樣存在著把引用的表達方式當成自己原創的現象。正文第一章第一節“關于語言轉向的經典表述”中,徐友漁寫到:
“經典表述”這個標簽是我自己加的,并非得自于語言哲學文獻(第2頁)
任何一位對分析哲學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著名哲學家羅蒂編的The Linguistic Turn (語言轉向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61)第一部分的標題就是,“Classic Statements of the thesis that philosophical questions are questions of language” (哲學問題就是語言問題這個論點的經典表述)。徐友漁用的關鍵概念、表達方式和這個標簽都是來自這本經典著作,所謂“并非得自于語言哲學文獻”無法成立。
一般而言,在學術論著的寫作過程中,為了避免剽竊,除了注意技術層面的問題以外,不管是學生論文還是學者著作,都必須首先面對的挑戰是原創性問題:不但應當適當引用前人著作,更重要的是寫出具有新意和創見的文字,與以往的觀點看法能批評地交流。
徐友漁在《哥白尼式的革命》中提出“本書的目標”是“說明”(序言頁1),“刻劃和討論”語言哲學運動(序言頁2)。實際上,讀者很少能看到徐友漁對語言哲學運動的深刻分析,即便有一些觀點,也粗淺大略?!陡绨啄崾降母锩返闹饕蛯嵸|內容是通過巨量摘引他人作品形成的,所謂的“討論”缺乏深入的、具有原創性的分析和對話,并有引用其他學者對基本文獻的解讀不做注釋等等剽竊現象,在書單中也未列出全部引用的學者研究。
對于學術研究來說,這無論如何都不能說是嚴肅的態度。學問中人更當以此為鑒,避免剽竊。
附文:
幕后壯士之徐友漁:汪暉[剽竊]是中國道德水準普遍敗壞... 標題:幕后壯士之徐友漁:汪暉[剽竊]是中國道德水準普遍敗壞的一個標志 徐友漁:汪暉[剽竊]是中國道德水準普遍敗壞的一個標志 2010-08-11 16:16:54 來自:... www.douban.com/group/topic/13359234/ 2010-8-16 - 百度快照 |
徐友漁:美國的大學是怎樣處置抄襲剽竊行為的? 2005年10月31日...學術批評網/ /徐友漁:美國的大學是怎樣處置抄襲剽竊行為的?徐友漁:美國的大學是怎樣處置抄襲剽竊行為的?時間:2005年10月31日 作者:徐友漁(中國... 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7022 2010-8-29 - 百度快照 |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