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汪暉事件”看中國學術公共性的危機(修訂稿)
—— 兼對《羊城晚報》的公開答復
月光族
一,《羊城晚報》的“健忘”綜合癥
9月12日的《羊城晚報》在沒有與作者取得任何聯系的情況下,刊登了本人在豆瓣讀書小組上的帖子《顧彬先生的邏輯和羊城晚報的證據》的部分內容,作為鄭也夫先生《解汪暉困局之策》一文的配發。這是否可以理解為媒體開始進行自我糾正了呢?
事實并非如此。
來看編者按:
8月29日、9月5日《羊城晚報》人文周刊b1廣角版、b2觀點版針對汪暉涉嫌抄襲一事刊發了南京大學教授王彬彬的文章、德國漢學家顧彬的專訪及其他相關文章,引起讀者關注。此次本版除繼續刊出北京大學教授鄭也夫先生的特約文章外,還應讀者要求摘發認為汪暉并無抄襲的“月光族”的文章(原文5000多字,因版面原因,只能部分摘發,請作者見報后與責任編輯聯系,以寄發樣報和稿酬)。也歡迎汪暉先生對本報近期的系列有關報道進行回應。
似乎奇怪的是,這里的《羊城晚報》在歷數家珍的時候,“遺忘”了它自己的一篇重要報道,8月15日在同樣版面上發表的《杜維明:國內學術界內耗太厲害》的訪談,當時是讓我刮目相看的。尤其是以下的采訪內容:
記者:近年來中國文化界出現不少在社會上引起強烈關注的“打假”事件,比如目前仍在發展中、尚未定論的“汪暉抄襲事件”和“朱學勤抄襲事件”。您怎么看待這種現象?
杜維明:你提到的具體事件,因為我了解得很片面,基本沒有發言權。而且我覺得可能也不信,因為這牽涉的不僅是學術界內部,還有互聯網、媒體等各個不同的領域,在國外這種情況很少,學術問題都是在學界內部討論的,因為比較專業,基本不會演化為公共事件。
……
記者:國內不少專家認為,建立獨立的學風調查機制刻不容緩,也有媒體刊發評論,“愿汪暉事件和朱學勤事件共啟學術轉機”。您如何看待目前國內高校存在的學風監管體制的薄弱問題?
杜維明:至于如何建立獨立學風調查機制,其實還是涉及學術界公共性的問題。有一定的公共性,獨立調查機制的獨立性才能保證,假如公共性沒有建立,即使有獨立調查機制,它起到的積極作用會很小。
如果我們愿意把它與之后的《南都周刊》的相關內容做一個比較的話,就會發現不少奧秘:
南都周刊:今年上半年的“汪暉抄襲”事件至今無定論。上個月國內63位學者聯合要求清華、中科院調查此事,兩機構至今沒有回應。在美國學術界,這樣的
情況會被怎么處理?
杜維明:具體這件事我沒有發言權。在國內,這件事從學術界內部,蔓延到互聯網、媒體等不同領域,美國很少有這樣的情況,學術問題都是學術界內部討論的,
因為比較專業,所以基本不會演化為公共事件。
事實上我最關心的問題是我們不同學派、不同觀點之間到底能不能健康地互動交流?1985年我在北大講儒家哲學課,不同“派系”、不同觀點的學者可以在同一個空間熱烈辯論,大家有很多交集。這種情況現在不存在了,現在國內學術界內耗太厲害,很多精力被耗費,要改變的是這種情況。必須形成一個在公共領域中互相討論乃至辯論的氛圍,觀點不同不會影響友情,不會變成政治迫害,
現在這個任務還很艱巨。
(《南都周刊》2010年8月27日)
在這篇叫做《儒學不是我的信仰》的專訪中,記者洪鵠是頗費心思的。該記者曾在4月13日的《南都周刊》上發表過傾向性鮮明的報道:《汪暉抄沒抄,這是個問題嗎?》 所以,作為代表中國南方主流雜志的專業準則和立場的洪鵠先生抹殺和篡改杜先生的原意,已經不難想象。相比較林毓生先生就此事的發言,是如何被中國主流媒體鼓吹得驚天動地,杜維明先生的觀點除了《羊城晚報》的一篇意外報道之外,主流媒體沒有任何跟進。
簡單對照,就知道哪些杜維明先生的話被“南都”進行了消聲處理。
首先,杜先生說不信的話,被刪除。其次,也是最關鍵的是,杜先生強調,在沒有公共性的前提下,獨立調查機構的獨立性是無法保證的,這一點也理所當然地銷聲匿跡。最后,也是最貓膩的,晚報記者的提問中保留了汪暉事件和朱學勤事件的并置,但是在洪鵠的提問中只剩下汪暉事件。這一點南方主流雜志倒是頗有豆瓣讀品小組和“襲汪網”小組的風格。讀品小組在朱學勤涉嫌抄襲的事件崩潰性爆發后,風聲鶴唳,大規模緊急刪帖,使得像vivo這樣的職業打手們也忍不住抱怨不已。而“襲汪網”最初成立的時候,說是要對付一切抄襲事件,創始人vivo已經指控的抄襲名人,包括錢穆、余英時先生等,加起來也有一個排了。但是現在的“襲汪網”自我“凈身”得只剩下汪暉事件,熱鬧了一番的朱學勤事件徹底消失了。這些都該如何解釋呢?
但是,很遺憾,《羊城晚報》對杜先生的報道卻只是唯一的空谷足音。8月15日之后,一個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朱學勤”作為名詞的消失。杜維明先生說不可信,那就繼承南周的遺志,再整黑材料;杜維明先生說應該在學界內部討論,那就專訪南京大學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心特聘教授、王彬彬的同事顧彬教授;杜維明先生說沒有公共性的獨立調查沒有意義,那就“特約”在汪暉事件中風頭最健的鄭也夫先生出來倡導“民間學術甄別機構”。
《羊城晚報》為什么會在獨家刊登杜維明先生的采訪之后,沉默了十余天,突然開始出爾反爾?一個可能的原因是,該報道突然出現于總體的輿論環境中,明顯是一條“漏網之魚”,主流媒體的壓力很可能接踵而來。于是,“羊晚”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回歸主流媒體的立場上,既可以從地方小報蛻變“主流小報”,在政治上沒有了風險,又有商業利益,這十多年來大凡事與汪暉有關,總能吸引足夠眼球,何樂而不為呢?無論黑白,抓住老鼠就是好貓,本來就是市場的規律。8月29日開始,《羊城晚報》連做三期汪暉事件,王彬彬從“南周”轉戰“羊晚”,也就沒有好奇怪的了。所以,杜維明先生的報道被刻意“健忘”就是一定的。 “事實”本身在這樣的邏輯下,不過是任人捕獵和宰割的獵物罷了。這樣的媒體有動力自我反思涉嫌構陷和捏造事實的問題嗎?不會,起碼到目前為止,沒有。但愿這是我一廂情愿的“武斷”,不信,且看主流大小媒體今后的繼續表演。
以上“武斷”也是鑒于該報對于本人網文的處理。因為“版面原因”,而“部分摘發”,連續三周的專題,只有本人的一篇網文屬于不同意見,卻被腰斬。而且剛好斬在對“最無理”的例證反駁上。編輯大人,你要我如何理解貴報的“平衡”原則?究竟什么是媒體的平衡原則?是掩人耳目的“面子”工程,還是干脆就是為了“引蛇出洞”?貴報一本正經地把“襲汪網”介紹給讀者,并且給出了詳細的網址。但是,本文發布在豆瓣讀書小組上的網址,為何不予以同樣公布?大凡了解汪暉事件的人,都知道豆瓣讀書小組是在極其惡劣的輿論環境下,唯一堅持理性分析,反對謾罵和誣陷、據實反駁的網絡空間。摘發網文,既不給出處,又不與網民聯系(豆瓣上發豆郵本是極方便之事),刊發之后,信箱里倒是來了編輯“吳小攀”先生的郵件,成了事后通知,——說明刊發之前并非無法聯系,腰斬你本來就無需商量。這就是“主流小報”的“平衡”做派嗎?
此番“羊晚”的三次專刊,前兩次所涉嫌構陷的問題,已經有專文逐一反駁。本次,既蒙貴刊點名,那就索性再多說一說鄭也夫先生的大作,看看他的邏輯究竟為什么被大小主流媒體如此厚愛?
首先,鄭先生患了和“羊晚”和“南都”一樣的健忘綜合癥,他只關心清華大學的“榮譽與公信力”,不關心復旦大學的“榮譽與公信力”。只關心汪暉事件,不關心朱學勤事件。究竟為什么要厚此薄彼呢?這就需要把媒體在朱學勤事件與復旦學術規范委員會問題上所做的大、小動作做一回放,才能明白。
二,朱學勤事件與復旦學術規范委員會
根據網友“一笑置之”的整理:“復旦究竟啟動調查沒有:兩起謠言、葛劍雄與學術公論”, 我們就會發現主流媒體是如何在該事件上自相矛盾和公然撒謊。(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3250731/ )
《新京報》7月14日C13版“教授被指抄襲主動面對,接受采訪認為抄襲指控不成立”,最早爆料“復旦已接受朱學勤調查申請”:
12日,朱學勤已經與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取得聯系,按照規范要求,準備相關資料。昨日上午9時,朱學勤已經前往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遞交申請。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接受申請并登記。接下來,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將會就報道涉及的問題展開調查。(記者張弘)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7/14/node_117.htm)
7月15日的《人民日報》12版“文化”登出了題為“復旦啟動學術調查程序”的報道。同時發表的還有朱學勤的訪談,和一個署名“江晏”的博客評論。報道中說:
13日上午,朱學勤向其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遞交了啟動學術調查程序的申請,復旦大學方面已經受理并責成相關委員著手調查。由于朱學勤是上海大學學術委員會委員,上海大學校領導同意調查期間他主動回避,不參加學術委員會的一切活動。
復旦大學校方表示,......為保證獨立判斷,學術規范委員會由哪些專家組成,將嚴格保密,調查過程將封閉進行。復旦大學強調,不希望此事受到媒體追逐采訪的干擾。"對學術規范問題,學校一定會旗幟鮮明,決不姑息,尊重專家意見,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理。" (記者姜泓冰)
(http://news.qq.com/a/20100715/000759.htm)
姜泓冰的話音未落,7月15日當天的《北京晚報》第二版就有“要聞”報道,標題赫然是“被指控博士論文涉嫌抄襲朱學勤主動申請調查 復旦大學稱是否調查朱學勤尚無定論” (記者周明杰), 這篇報道稱:
復旦大學是否會進行調查此事,目前還沒有定論。“朱學勤老師本人表示已經向復旦大學的學術規范委員會遞交了啟動學術調查的申請,但是委員會是否接受朱學勤老師的申請、是否會啟動學術調查程序還都沒有最終決定。這需要委員會成員的集體決定,短時間內要求學術規范委員會給出答案是不現實、不嚴肅的。”昨天下午,記者致電復旦大學時,新聞中心工作人員的答復非常謹慎,他還澄清了之前部分媒體關于復旦大學已經啟動學術調查程序的說法:"學術規范關系到一個人的學術生命,非同兒戲。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成立5年以來,每年都會受理十幾起涉嫌學術違規的事件,但還是第一次收到不確定'原告'的'被告'主動申請調查。我們會嚴格按照章程來對待這件事情,但現在不會有結論。"
(http://book.ifeng.com/culture/whrd/detail_2010_07/15/1777093_0.shtml)
7月19日晚9點左右,“新京報網”再次發布張弘的“即時報道”:今天下午(7月18日)從葛劍雄那里聽來的重要消息教授“朱學勤涉嫌抄襲事件舉報人已向復旦交材料”:
今天下午(7月18日)記者從教育部學風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委員、著名學者葛劍雄處獲悉,舉報朱學勤的網友Isaiah已通過某報記者提供了他在網上公布的全部材料,以及相關圖書資訊。對于調查結果,葛劍雄表示不會很快出來。
葛劍雄說,"上周六,舉報人通過某報記者提供了他在網上公布的全部材料,以及《盧梭與德性共和國》這本書在網上的鏈接。我們希望他直接跟我們聯系,他不愿意公開,匿名也可以。在今天的情況下,有些人要匿名,我們還是不應該去懷疑他的動機。但是,他要通過媒體聯系我們。如果Isaiah實在不肯公開自己的身份,也不能勉強。"
對于什么時候能有一個調查結果,葛劍雄說,"調查我們不是一個人來做這件事,初步結果出來后,我們要統一思想,大家達成一致意見。然后要跟朱學勤見面。我們這個結論發表以前,最好能夠跟舉報人直接聯系上,聽取他對我們結論的意見,接受不接受。如果不接受,看看他有什么新的證據可以提供。這些事需要一段時間,不會那么快。"
(http://news.163.com/10/0719/21/6C03DQFO00014AEE.html)
但是,過了不到兩個小時,7月19日晚22:48:32,挖出朱學勤《道德理想國》大量抄襲BLUM著作的Isaiah(寶樹)在“水木社區”的“Reader版”發表題為“所謂‘匿名舉報’不存在”的聲明,否認了《新京報》記者張弘的“即時報道”和葛劍雄的說法。Isaiah的聲明說:
今天看到一則《新京報》的新聞:"'朱學勤抄襲事件'舉報人已向復旦轉交相關材料"(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0_07/19/1796346_0.shtml),不由感到驚詫莫名,也感到對這種說法有加以澄清的必要。
事實上,本人的興趣,僅僅限于探討朱學勤教授著作中的一些事實性問題,并不要求相關機構對朱學勤教授個人有任何調查和懲處,......有關機構也從未試圖通過本人不難查找的聯系方式和本人有過任何聯系,因此不存在"匿名舉報"這一事實。
至于新聞中反復提及的"轉交舉報材料"也是完全不符合事實的,本人從未委托任何人向有關機構轉交任何材料。的確,本人同意任何讀者使用本人在網絡上公開發布的言論,文字,包括寄給有關機構,只要不是抄襲了自己發表----如果有人將其轉寄給相關機構作為參考,這是讀者的自由,本人并無反對意見。但這一點在任何意義上都不應當視為本人授權他人以自身的名義向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提供材料。
(http://www.newsmth.net/bbscon.php?bid=110&id=388895)
然而,第二天的《新京報》仍然堅持原來的說法。7月20日《新京報》C13版"文化新聞*對話"發表題為"網友質疑復旦是否會偏袒朱學勤學術規范委員會成員葛劍雄回應質疑"的報道,葛劍雄的說法沒變:
上周六,舉報人通過某報記者提供了他在網上公布的全部材料,以及《盧梭與德性共和國》這本書在網上的鏈接。我們希望他直接跟我們聯系,他不愿意公開,匿名也可以。但是,他要通過媒體聯系我們。現在,我們正在搜集材料,然后再根據舉報內容進行調查。因為有些知識我們7個人不可能全都懂,具體的調查工作,我們會找人或依靠有關院系,但負責的還是我們7個人。(記者張弘實習生 何睿)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7/20/content_127458.htm?div=-1)
在這篇訪問的開頭,著名“倒汪”記者張弘寫到:
朱學勤被指抄襲,主動向復旦大學學術規范委員會申請調查,后者接受了申請。很快有網友質疑,復旦是否會偏袒自己的畢業生?如果由第三方組織調查委員會是否更具公信力?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教育部學風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復旦學術規范委員會委員,著名學者葛劍雄。(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0-07/20/content_127458.htm?div=-1)
葛劍雄與記者有如下對話:
新京報:學術規范委員會就這個事情的調查已經開始了嗎?進展到什么程度了?
葛劍雄:調查的第一步是要求資料齊全。據我了解,Isaiah(舉報人)說到的《盧梭與德性共和國》這本書是沒有中文譯本的,舉報方、涉嫌抄襲者都應該提供這本書。我們也把這個意思轉達給朱學勤了,希望他能夠提供這個原始材料,復印件也可以。因為我們要根據原文來對。
......現在,我們正在搜集材料,然后再根據舉報內容進行調查。因為有些知識我們7個人不可能全都懂,具體的調查工作,我們會找人或依靠有關院系,但負責的還是我們7個人。
............
新京報:按照以往的調查經驗,你估計調查結果什么時候會出來?
葛劍雄:很難說。我們不是一個人來做這件事,初步結果出來后,我們要統一思想,大家達成一致意見。然后要跟朱學勤見面。我們這個結論發表以前,最好能夠跟舉報人直接聯系上,聽取他對我們結論的意見,接受不接受。如果不接受,看看他有什么新的證據可以提供。
通過上述媒體表現,讀者對于基本事實層面已經一頭霧水。從7月20日到今天,又已經兩個多月過去了,復旦大學到底有沒有啟動學術規范委員會?葛劍雄先生到底能夠在多大意義上代表復旦講話?復旦大學對于朱學勤事件到底有沒有采取行動?等等,這些問題迄今為止都是懸念。朱學勤先生涉嫌剽竊的證據在網上崩潰性爆炸后,據稱中宣部下指令要求媒體不要介入學術審判。令行禁止,朱學勤事件從中國大小主流媒體的視野中消失了,但是汪暉事件除外,——果然不愧是中國的“自由主義”媒體!
朱學勤先生到底剽竊了沒有?迄今為止,除了像易中天先生這樣穿著“學術超男”馬甲的男人拍著胸脯保證朱學勤先生也是“男人”外,讀者并沒有看到任何一篇嚴肅的從學理和法律的角度為其涉嫌剽竊的證據進行辯護的文章,朱學勤先生自稱要逐條反駁也一直沒有蹤影。
試問鄭也夫先生,復旦既然“一方面這種令人難以理解的無作為建構了一個巨大的想象空間”,謠言不僅在網絡上散步,更是在主流媒體上游泳,“各種解釋,上下四方,五花八門,更有駭人的猜想。眾口鑠金,這些離奇的猜想和不滿的話語蠶食著這所名校的榮譽和公信力”,那么朱學勤事件是否應該納入“民間學術甄別機構”的工作范圍?鄭也夫先生不是一再標榜自己面對學術剽竊事件的態度上,無黨無派無私,那么為了證明這一點,證明鄭先生并沒有“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請先從朱學勤事件入手吧,只有這樣,才能還朱先生于“清白”和“男人”啊!
既然朱學勤先生再三要求啟動學術調查委員會,復旦大學學術委員會主任葛劍雄先生也熱情推動,而復旦校方卻居然“如老僧入定,似鴕鳥藏頭”,如此不作為!按照鄭先生自己的邏輯,民間學術甄別機構的介入就應該是唯一的選擇了。以下是對鄭先生邏輯的推演,只是把主語換了一下:
那么朱學勤事件就此不了了之嗎?出路何在?官辦機構靠不上,希望只好寄托于民間。學者們自發成立一所剽竊甄別機構或許是一條出路。復旦校方對本校畢業的博士涉嫌剽竊的無作為不會是獨一無二的。如此國情之下,此種無作為日后必將被若干所大學復制。所以,尋求民間幾乎是必由之路。它具有兩大作用:其一,填補校方無作為留下的功能空缺;其二,其存在和運作,對各大學構成無聲的壓力,促使他們改弦更張。
復旦一但“改弦更張”,朱學勤先生第一個感謝的人應該就是鄭也夫先生了,把酒言歡,我們樂見其成。另外,鑒于易中天先生也被指控嚴重剽竊尹宣先生翻譯的美國詹姆斯•麥迪遜所著《辯論:美國制憲會議記錄》一書,為了幫助易先生恢復“男子漢”的名譽,以及廈門大學作為著名大學的聲譽,鄭先生也該勸諫易先生以朱學勤先生為榜樣,主動要求啟動廈門大學學術委員會審查自己的剽竊案,憑易先生三寸不爛之舌,還有什么做不到呢?如果廈門大學“復制”復旦大學的模式,不肯附議易先生的動議,那么也沒關系,可以動員學者簽名嘛,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再不濟,還有最后的出路,那就是鄭也夫倡導成立的民間學術甄別委員會。要成立就要趕快,否則,如果鄭也夫先生一旦被控剽竊的話,而北京大學也“復制”復旦模式,恐怕就沒有地方可以還鄭先生“清白”了。
可見,鄭也夫先生倡導民間學術甄別委員會,是如何功在千秋,利在當代,贏在自我。
請《羊城晚報》的編輯吳小攀先生把摘發的網文稿費代捐給希望工程。樣報,本人已經在網上學習過了,請代寄給朱學勤先生,順便問一下朱先生:為了彰顯鄭先生設計的“民間學術甄別機構”的好處,并“終結官方無作為導致的僵死局面”,是否可以請君先入甕,以成就您以身試法的義舉?
三 “民間學術甄別委員會”意味著什么?
鄭也夫先生認為針對汪暉事件啟動民間學術甄別委員會的理由有兩條:社會輿論的強大壓力,涉嫌剽竊材料的不斷增添。前面一條是為媒體暴力張目,后面一條是為捏造事實開道。而這兩者其實是一回事,即:用不斷捏造的事實操控社會輿論,然后,在此基礎上,逼迫清華大學按照其邏輯就范。其強盜邏輯在于:只要有人不斷舉報,那怕是捏造的,清華大學也有責任啟動學術審查委員會。此脅迫還被美其名曰:還被舉報人清白。如果不這樣做,就是不敢被審查,清華大學校長就是包庇剽竊,就要下臺,從汪暉到校長,都應該自我了斷!海外學者們在致清華大學校長的信中說,媒體在針對一個特定學者發動無端攻擊的時候,合乎邏輯的下一步就是對大學本身的攻擊,已經不幸而言中。
在這樣的情勢下,清華如果啟動學術審查機制,難道不正是對任意誣陷和非法迫害的鼓勵與縱容嗎?!試問,舉報者不需要為其造假和非法行為承擔任何道義和法律上的義務與責任,操控社會輿論的大眾傳媒不需要遵從任何平衡原則和程序正義,其結果會如何?無須想象,它必然導致一個社會誣陷與迫害橫行的局面,而這樣的暴力與迫害可以輕易地降臨到任何一位學者與公民的頭上。試問,這樣的法西斯社會和學界難道就是我們追求的社會“正義”和學術“自由”嗎?
鄭也夫先生要向清華大學喊話,首先需要回答的是:王彬彬等一系列舉報文章到底有沒有捏造事實?南周等大小主流媒體這個事件的處理上到底有沒有遵循基本的程序正義原則?回答了這些問題,鄭也夫、林毓生等先生們的喊話才具有合法性。以非法的方式舉報和捏造,還要強加給整個社會與學界,天下有這樣便宜的事情嗎?這個社會應該允許這樣的荒誕行徑繼續下去嗎?如此拙劣和卑鄙的邏輯在媒體上大行其道,才是中國傳媒的悲哀與恥辱。該事件已經成為中國傳媒史上最黑暗的一頁,晚清以來百年間,以言論自由為追求的中國新聞在最嚴酷的政治壓迫的時代都沒有放棄的理想,今天卻在打著自由主義旗號的中國主流媒體上走到了它的反面。任何意義上的自由主義都是以保護各種異見為最根本的宗旨,但是今天中國的“自由主義”卻成了黨同伐異的代名詞,成為新的麥卡斯主義在中國的變種。中國的傳媒界和新聞理論界,對此沒有任何的反思與批判,這才是中國社會最危險的征兆。
正是因此,清華大學和復旦大學在此問題上的審慎,才是值得推許的。大學作為一個社會思想討論的堡壘所應該保障的正是言論的空間和思想的自由,杜絕任何捏造和誹謗對大學的侵入是每一位中國大學校長的職責。清華大學表示嚴密關注媒體上汪暉事態的發展,正是這一態度的體現。復旦大學表示:學術規范關系到一個人的學術生命,非同兒戲,——正是對學術和學者的尊重。
汪暉事件在南周上爆發的時候,汪暉先生希望此事由學術共同體來解決,媒體說不行,學界不能裁判學界。學界中誰敢站出來說話,就會是“汪暉”第二,讀品小組正在整楊念群先生的黑材料,無非是因為楊先生是站出來痛斥過此種“亂象”的學者。而從法律角度、法理意義上澄清王彬彬等一系列指控嚴重違背事實、侵犯公民權利的文章在網上公布后,又有人說不行,法律不能解決學術問題。所以,事到如今,鄭也夫先生終于再度獻計獻策:民間學術甄別機構。
那么,這個“民甄機構”可以解決上述學術與法律的問題嗎?
首先,這個所謂的“民甄機構”的權力是從哪里來的?它憑什么來裁判?鄭先生沒有直接回答上述問題,但是給了一個含糊的說法,就是委員們“要有良好的履歷與聲譽”。問題正在于此。誰來決定這些“良好”?王彬彬、易中天等先生是否屬于鄭先生心目中具有“良好”履歷與聲譽的教授名單之列?如果他們要屬于這個名單,我想中國的大多數學者會對這個“民甄機構”掩鼻而過,其對于學界的合法性何在,可想而知。如果他們不屬于這個名單,那么這個“民甄”根本就不需要成立,因為他們的指控不被認可,已經說明整個所謂汪暉事件就是被“制造”出來的。
鄭先生還說,委員“名單可以通過毛遂自薦和接受邀請而產生”,可以想見,王彬彬、易中天諸先生肯定很樂意毛遂自薦,或者“接受”邀請,但是且慢,“誰”來決定委員會的人選和發出邀請呢?鄭也夫先生自己嗎?或者《南方周末》再度出山?
由此可知,這個打著“民間”旗幟的所謂“學術甄別機構”一旦成立,不過是另一個宗教裁判所而已。不要以為打了“民間”的旗幟就可以拉大旗做虎皮,別忘了三K黨和黑手黨也都是“民間”組織!
其次,在法律意義上,陳青的系列論文已經從法理上說得很清楚了,如果這個“民甄”要成立,它首先就必須從法理上回應陳青對汪暉“剽襲”的反駁是否成立。如果不成立,請給出法律條文;如果成立,事態已經清楚,那么這個“民甄”也就根本沒有意義。
汪暉被襲事件爆發以來,鄭也夫先生的言論不算少,花樣翻盡,好詞用光,目的無外乎為汪暉量身定做一個鐵籠而已,以鎖住其“異端”思想的流布,摧毀其學術的聲譽。只是這次所謂“民間甄別機構”的鐵籠能否打造出來,還要看這個社會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容忍這樣的倒行逆施。
所以,無論是汪暉事件,還是朱學勤事件,真正的問題還是杜維明先生的話:學術公共性的建立是最根本的。中國學術的公共性不能建立的話,大眾傳媒的公共性也就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此次中國大小主流媒體的表現,體現的正是中國學術公共性喪失的危機。
在這個意義上,杜維明先生呼吁中國學術界要建立學術公共領域,要倡導不同派別和觀點的健康交流,是切中肯綮的。而一個學術公共性的建立,不在于它是“民間”,還是“非民間”,而在于能否保障不同觀點都有存在和交鋒的空間,任何意義上的黨同伐異都是對學術公共性的踐踏。只有在這個意義上,才有真正的學術自由。也只有在這個意義上,才可以判別究竟什么樣的行為是對中國學術公共性的建設還是破壞。而一個沒有學術自由的學術界,就絕沒有公共性的可能,無論是學術的公共性,還是大眾傳媒的公共性。
汪暉被襲事件的警示意義,正在于此。
(本文凡引文沒有標識處,皆來源于鄭也夫《解汪暉困局之策》一文,《羊城晚報》2010年9月12日。感謝編輯吳小攀先生在本文上網后,告知該報在杜維明先生報道之前,已經做過三次汪暉事件的文章,分別是2010年04月10日《從汪暉抄襲案想到魯迅的真價值》,作者肖鷹;2010年07月24日《只有真相,而不是沉默,才可能還汪暉以清白》,專訪參與“63人簽名”的學者張閎; 2010年08月08日,《一位美國學者的六點質疑》,作者奚密[美國學者] ,幫助澄清部分誤解。但是鑒于上述三篇文章的立場與觀點高度同質化,因此本文的基本判斷沒有改變。)
201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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