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莊人民公社的“人均”才是真正的“人均”
云淡水暖
“人均”是一個很討巧的詞,比如“小康社會”的標準,就是“人均”:其一、1990年價格計算,人均國民(內)生產總值為2500元(按 1980年價格和匯率計算,人均國民(內)生產總值跨過900美元)。其二、按1990年價格計算,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收入為2400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200元。
“人均”這個詞兒,官員們習慣了用,比政績的時候,眉飛色舞地說的就是“人均XX增長了若干若干”,經濟學家們喜歡用,特別是市場膜拜者們喜歡用,“人均”高,“總量”就大,比如,張維迎先生就很興奮,“在過去三十年的時間,人均GDP翻了兩番,每十年就翻一番,…去年人均GDP達到了2500美元,經濟總量2004年從世界的第13位上升到第4位。”
自稱以“用‘皇甫平’署名,是有‘奉人民之命輔佐鄧小平’之深意存焉”的周瑞金先生,在兩年前的初春,發表了一片宏論“改革動搖不得”,然后接二連三地在“南方”、“東方”的話語平臺上大講特講,輔佐家周瑞金先生也在拿人均說事兒“歷史已經證明,‘讓部分人先富’是英明的戰略決策,‘效率優先’對于突破舊體制,激發解放生產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不但部分人富裕起來了,也使整個社會的富裕程度‘水漲船高’到人均1500美元左右,貧困人口從當初的3億多人減到目前的2000多萬人。”
但是,輔佐家周瑞金先生、產權家張維迎先生們并沒有把“均”的程度進一步深化下去,所以對平民百姓來說,往往要打一個問號,因為就“均”字來說,各有各的感受,一談到“均”,老百姓要做的第一件事兒,就是比較,如果以“均”線為杠杠,高低就比出來了。
2008年3月1日,個稅起征點調高到2000元/月,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調整后七成工薪階層將免個稅。就是說,就全國而言,有70%的職工,月收入達不到2000元/月,2008年,有人提出個稅起征點還要提高,有建議要提高到3000元/月,吉林省稅務局的官員感嘆“在吉林普通職工收入不到2000元,過了2000元的都很少,如果按3000元起征,那整個東北三省也沒多少人納稅了。”,但是,“整個東三省”的百萬、千萬、億萬富豪還是有的。
在山西,前幾年煤炭價格高昂的時候,“私營煤礦的利潤達到了百分之兩百多,而且多數煤礦還會超設計能力開采。‘有錢的煤老板,一天可以掙到一百萬。’”,而且,現如今煤老板們已經攜巨額資本,開始控制鄉村基層政權了,說白了,就是花錢買“選票”。“在2004年間的村委會選舉中,用現金買票的方式在山西的煤炭富裕縣域極為盛行。”(《南風窗》),2004年《中國青年報》曾經報道:占山西高平市人口萬分之三的煤礦老板人均年收入在500萬元左右,其存款總額占全市總額的30%,而當地低收入人群的人均年收入僅區區500元,相差1萬倍。
就拿山西的情況來說,這個貧富差距確實令人納悶,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地下的礦產資源屬于國家,再退一步講,農村的土地、山林屬于集體所有,在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下開采煤炭的收益,怎么就絕大多數落入了極少數人的腰包呢?雖然“總量”上去了,“人均”也上去了,但巨大的差距也上去了。誠如“輔佐家”周瑞金先生歡呼的“‘效率優先’對于突破舊體制,激發解放生產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不但部分人富裕起來了,也使整個社會的富裕程度‘水漲船高’到人均1500美元左右,”,是不是這種分配格局也是“必然”,也是“動搖不得”(“輔佐家”周瑞金語)呢?有個地方就把這個分配格局顛覆了,這個地方就是被媒體稱呼的所謂“最后的人民公社”——周家莊。
這兩天有一條新聞,叫做“‘最后的人民公社’分紅 金額太大找警察護駕”,說是:周家莊鄉有12000多人。按照7000萬元粗略計算,人均分紅在6000元左右。別小看了這6000元,這是刨除了一切生產、生活基本開支之后的“干貨”,一位趙姓村民認為,“20多年了,吃水不花錢,小孩上學不掏錢,電費優惠。如果我老了,即使不勞動,合作社每個月也會發錢給我。”,而據說其它地方的農民“人均收入”,連糧食、柴火都要折算進去的。
而且,這個“人均”是在“舊體制”下取得的,比如,周家莊的農民至今還按照記工分的模式實現“按勞取酬”,據報道,周家莊一切勞動計算都是以工分為標準,看大門的,修拖拉機的,開車的,甚至包括鄉長、隊長的工作都要到年終按工分進行收入分配。其原則大體是:使各業承包人員付出同等勞動,可取得大體相當的勞動報酬。在80年代自上而下的“社改鄉”之后,鄉一級政府由上面派“國家干部”管理,與周家莊的人民公社模式有不銜接之處,據報道,90年代以后,記工分吃飯的合作社(公社)干部進入鄉黨政機關,理順了政府和農民的關系,應該說,行政成本會因此減少,社會沖突也會盡快化解。
在解決了農民的基本生活供給、就醫、孩子上學、養老等等之后,年底分紅的“按勞取酬”色彩就格外醒目了,照理說,這里面也體現了人的能力的差異的,所以周家莊的這個“人均”也不是絕對平均主義,而是在總體公平、人人有保障的基礎上的差異化。比如,周家莊對所屬鄉鎮企業的廠長的報酬有嚴格限制,不搞年薪制,不搞期權鼓勵,總之,主流經濟學鼓吹的那一套通通不搞,而這種模式的意義在于。公平和效率有合理的平衡點,絕對不會出現承包企業的廠長收入500萬,社員只收入500元的荒唐局面。
網絡上有一個笑話段子,叫做“張家有財一千萬,九個鄰居窮光蛋;平均起來算一算,個個都是張百萬”,這個段子非常形象地補充了輔家”周瑞金的論斷“‘效率優先’對于突破舊體制,激發解放生產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不但部分人富裕起來了,也使整個社會的富裕程度‘水漲船高’到人均1500美元左右”。
而在周家莊的人民公社體制下,某人1千萬,鄰居窮光蛋的情況,是不會輕易出現的,既然大家都按工分結算報酬,而且,盡量設定了工分計分的“按勞取酬”原則,既是在相同勞動的付出下,得到基本一致的收入,這樣,既有能力差別上的區分,又保證沒有個體能夠將自身的利益高高置于眾人之上,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里沒有私有資本主導分配的安排,資本的作用體現在集體意志的支配之中。在周家莊的人民公社體制下,當今社會上的所謂“弱勢群體”并不“弱勢”,真正的人文關懷,只有在這種生產資料、生產成果集體所有,財富積累公平分配的基礎之上才充分得到體現,而不是靠某些占有了巨大社會財富的“慈善家”居高臨下的施舍。
是沒有被突破“舊體制”的周家莊人民公社,把“輔佐家”虛頭八腦的“人均”,變成了實實在在的東西。需要指出的是,周家莊并非“唯一”,在青藏高原、在內蒙草原、在珠三角平原、在長三角平原、在中原大地,都有這樣的“最后”,而且都無一例外地實現了真正的“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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