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年”公務員不好當了。這不,眼看年關快到了,單位上什么都不發,這讓許多公務員(其實不光是公務員,還有事業單位的,準確地說是吃皇糧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不少人甚至憤憤不平。各種關于公務員待遇的討論也隨之頻現各大媒體。公務員不好當,讓具有仇官情節網民尤其是公知、憤青們很是高興,甚至拍手叫好。這種現象的出現是喜還是憂?回答這個問題其實并不簡單!
“一刀切”的禁令傷了誰?
在公共輿論場,進入人們討論范圍的通常都是發達地區或要害部門公務員的待遇。其實,廣大的中西地區的公務員待遇并不高,可以說是低薪制。在這種情況下,“一刀切”的中央禁令(取消福利),恐怕受傷害的主要是占絕多數的中下層干部職工,甚至影響到一些人的基本生活。顯然,這樣的禁令難以得到中下層干部群眾的歡迎和擁護。
這種做法,首先是有背于傳統和情理。中國是一個講究人情的社會,一年中的幾個重要節日(如中秋、春節等)給本單位干部職工發點錢或東西,這個規矩已沿續了幾十年,錢雖然不多(筆者所在地通常也就五六百塊錢),但它體現的是上級領導對下面干部職工的關心和體貼,它能讓干部職工感受到來自組織的溫暖,進而增強干部職工對單位的歸屬感,這已成為構建和諧機關的一種潤滑劑。
其次是有背于中央精神。中央反四風主要是針對各級領導干部,但在不少地方,領導干部的四風不見反了多少(能在多大程度上扼制住領導收紅包?扼制住領導公款吃喝?),但中下層干部職工可憐的一點福利卻被反了,這未必符合中央精神。因為中西部貧困地區的公務員很多待遇是得不到的,就靠單位發點福利彌補一下,還有,不發福利省下來的錢到哪去了?如果省下來的錢仍然供給領導揮霍,那反四風豈不是被四風反了?
其三是有背于公平原則。在公務員隊伍里,苦樂不均的現象很普遍。首先是地區間的差別,中西部地區公務員與發達地區公務員的待遇自然沒法比;同在一個省,省市縣公務員收入的差別也能達到一倍。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同一個縣的公務員收入竟然也差別巨大,像國稅、地稅、供電以及政法系統、人武系統等公務員的收入就遠高于其他行政事業單位公務員的收入。
公務員待遇低了還是高了?
從工資收入的絕對數看,公務員待遇顯然偏低了,在中西部地區基層公務員的平均年收入大概就是三四萬,幾年前沒有陽光津貼只有兩萬左右,這個收入水平對于雙職業和中年以上的公務員來說還算過得去,也可以說是衣食無憂,但對于單職工和剛參加工作的年青人來說就顯得很窘迫了,如果沒有父母支援,結婚購房的任務是完不成的。
筆者所在縣,因為待遇低,近年招了不少公務員,其中外地的工作幾年后約有一半選擇辭職或調離。教育、衛生系統人才大量外流,近年流出人數在300人以上,而包括大學生在內的外地人才又招不進,以致教育、衛生機構出現了較為嚴重的人力危機。筆者本人,1981年農校畢業分配到當時的鄉政府工作,20年后調到縣城工作,工齡34年,拿正科工資,目前工資表上每月工資為1455元,每年陽光津貼18716元,加一個月獎勵工資,合計為35012元,以前每年有5、6千元的福利,今年沒有了。筆者來自農村,家里共有姊妹7個,其中5個在農村,老實說,10年前在姊妹當中還是很有優越感的,但現在沒有,他們的收入都超過了我。筆者有一鄉里同事,一家三口,妻子沒工作,靠一個人的工資無法養活全家,妻子最終選擇與他離婚另嫁他人。
不過,說句實在話,如果以完成的工作量和對社會的貢獻來衡量公務員的待遇,那目前的待遇也高了,因為從總體上看,公務員的工作實在是太輕松了,拿農民的話說就是“鹽腌的魚都養得活”。在機關里,每天8小時滿負荷工作的人幾乎找不到,絕大多數人有三分之一的時間用于工作就足夠了。再形象一點說,把縣里的機構和人員砍了一半,也不會影響政府的正常運轉,甚至可能比砍之前運轉得更好。
黨政機關機構臃腫、人浮于事、消極怠工以及吃空晌等問題早已成為常態,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缺乏激勵約束機制。公務員晉升機會太少,干好干壞沒有什么區別,行政職務不必說,非行政職務晉升也收歸黨委(只上世紀1993年評過一次)。如果不是在要害部門工作,獲得提升的希望非常渺茫,多數人干到退休也是一般干部。二是領導干部沒有率先垂范。一些領導干部自身作風不過硬,甚至以權謀私、腐化墜落,按老百姓說法就是領導自己“屁股上有屎”如何管得了部下?州官可以放火,百姓就可以點燈!
歷史地看待公務員待遇
公務員制度的鼻祖是英國,但其發源地應屬于中國,即中國的科舉制。中國歷代都有“高薪養廉”制度,如清朝從雍正帝開始推行用耗羨銀支發養廉銀的制度。香港從上世紀70年代、新加坡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實行“高薪養廉”制度,它們給公務員很高的工資,有時甚至超過了私營部門的最高工資。一些較為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反腐倡廉中也啟用了“高薪養廉”的手段。應當說,國際和國內的經驗都證明低薪在一定意義上導致腐敗的高發多發,當然,這是從總體上和概率上說的,而不是說低薪條件下每個公務員都必然發生腐敗行為。
但基于中國內地目前的制度環境,在機械精簡到位、冗員基本剔除、民主法治建成之前要實施“高薪養廉”制度是很難困難的,但“中薪養廉”或“ 以薪養廉”應當是可以逐步實現的。
我國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用“絕對平均”主義的思想對待公務員的待遇問題,不符合中國國情,也不利于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很多人都知道“巴黎公社”,這是人類自有階級以來第一個試圖推行絕對平均主義的政府,結果很快失敗了。在中國革命史上,1929年毛澤東在紅四軍黨代會上所作的報告《關于糾正黨內的錯誤思想》,首次把“絕對平均主義”當作一種錯誤傾向提出來。
出臺有關公務員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必須廣泛聽取來社會大眾的意見,不可把網絡輿情當成主流民意,因為網絡里公眾意見多為直覺而非理性,尤其是一些公知、憤青的意見更不可取。我們期待經過社會的充分討論,最終能找到一個符合中國國情,既能讓社會大眾接受,又有利于公務員隊伍穩定的公務員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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