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改革的底線和鄉村振興的二十字方針
張文茂
看了前幾天一個關于三農問題論壇的報道,有些感觸,所以想和大家交流一些思考,歡迎批評討論。
一、為陳錫文同志的反思點贊
最近,在清華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舉辦的三農論壇上,陳錫文同志有一個發言。他說:“現在回過頭去想,從我們所處的那個年代以及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很多支持農村發展的政策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關注是不夠的。某種程度上,用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上的精力要比用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上多。這可能是過去時代所決定的,也可能是眼光不夠長遠、胸懷不夠遠大。”他呼吁從事三農理論和政策研究的同志,要把眼光更多地用于關注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充分發揮其在消除農村貧困,實現共同富裕方面更大、更積極的作用。
看到陳錫文同志能夠進行這樣的反思,我感到應該為他點贊!陳錫文同志是長期參與我國最高層農村改革政策研究和制定者之一。他的聲音不同于那些脫離實際的學者。他能夠對我國過去三農理論和政策問題進行的反思,并且是對多年來長期忽視集體經濟發展的一個清醒的反思,是非常值得肯定和難能可貴的??梢钥闯?,陳錫文同志的基本立場,是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家庭承包經營的雙層經營體制 ,不承認、也反對把農村改革說成是搞分田單干的私有化。這是他在三農問題上守住的最后一道底線。近幾年來,他多次發表文章或談話,明確反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中的私有化傾向,反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公司化,反對土地自由化流轉和資本野蠻無序下鄉兼并士地,呼吁避免造成農村兩極分化。其政策著力點在于恢復或完善集體經濟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通篇講話說明,在農村深化改革問題上,陳錫文同志是不愿繼續往前走向徹底私有化的。但是,他又不愿大張旗鼓地回到具有更多統一經營功能的集體經濟,也許還有其它的歷史的原因。他還有些猶豫、觀望,缺乏一點自信。除此以外,也可能還有對現實干部隊伍的擔憂,擔心搞急了會出現類似58年那樣的問題。盡管如此,在現實的政策調控力度的把握上,我到贊同陳錫文同志相對比較謹慎的態度。
二、 三農理論認識上的幾種偏見或誤區
至于這個論壇上發出的其它聲音,則基本上沒有什么新的東西,多是老生常談,抓不到問題的本質,甚至帶有根深蒂固的教條主義或自由主義的偏見和認識上的誤區。其中涉及全局性、戰略性的偏見和誤區主要有:
第一、仍然把解決我國三農問題的希望寄托于城市化的偏見。
很多學者仍然沒有跳出城市化這個陷阱,還是在農民轉移進城的問題上糾纏算賬,把城市化率當成現代化的重要發展指標。其實,在瘋狂的房地產開發已經進行了近三十年且已經嚴重生產過剩的今天,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用鄉村振興的指標(體系)取代城市化率之類的指標 ,在重新振興鄉村和城鄉融合發展上下功夫。
在一些學者看來,要解決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唯一的出路是農民進城,將來農村留下兩億多人口就行了。這完全是一種照搬西方城市化道路的教條主義歷史偏見。
解決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到底是靠農村勞動力進城,還是重新振興鄉村,實現本土性城鎮化集聚轉型?農村勞動力進城可以帶動消費,難道鄉村振興、本土性城鎮化集聚就不能帶動消費嗎?如果繼續農民進城打工、資本下鄉兼并的老套路,還有什么必要把鄉村振興做為一個戰略性的任務提出來?干脆把農村徹底交給社會資本進行改造不就行了嗎?
這里的本質是個城鄉關系問題。其實,資本主義的城鄉關系是城市對鄉村的統治和剝奪,是資本消滅農村。而我國的城鄉關系,本質上應該是社會主義條件下的工農聯盟問題。在我國社會主義條件下,工農聯盟的鞏固和發展,一般是表現在城鄉之間的工農關系。最初表現為農業支持國家的工業化進程;后來表現城市對農村的帶動,工業對農村、農業的反哺。再繼續發展則是在農村工業化(毛主席的公社工業化)的基礎上 ,隨著大批農業勞動力向二三產業的轉移, 又產生了農村內部的工農關系。而這種新的、農村內部的工農關系,是集體經濟體制內部工農一體的關系,是由農村集體經組織自我調節的。這樣,整個社會就形成了城鄉之間的工農聯盟和農村內部工農一體兩層結構共存的關系,并由此走向城鄉融合的協調發展道路。這正是農村工業化即農村集體經濟自身產業結構調整的社會后果,是鄉鎮(社隊)企業發展引起的農村社會結構的變革。只有經歷這個發展階段,才能為最終消滅城鄉差別和工農差別奠定基礎。
如果走出書齋,面向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那么,一些學者鼓吹的城市化問題,也絕不僅僅是農民進城那么簡單。這里至少要包括三個層次的問題:1、原有城市擴張中被列入城市規劃范圍內的農村,如何完成城市化改造?我將此類地區概括為被動城市化類型。2、農村鄉鎮企業發展如何帶動本土城鎮化集聚?我將此類概括為主動城鎮化類型。3,農村地區分散進城的農民如何順利地在城市落戶,完成市民化轉移?我將此類概括為農民的市民化轉移類型。此外 ,還有大批農村小城鎮外圍的保留村莊,如何完成現代化改造提升,即狹義的新農村、或新型農村社區建設。這些不同的地區和類型,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和發展規律,怎么能用農民進城一個指標來誤導呢!
第二、對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矯枉過正的改革中形成的偏見。
對人民公社集體經濟體制簡單化的全面否定,使人們形成了嚴重的認識誤區和局限性。這種局限性表現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過分夸大了家庭分散承包經營的作用,以至于使農村長期陷入了分散的小農經濟陷阱。另一方面又全盤否定了在村級以上的鄉鎮一級統籌資源和統一經營的必要性。這就不但使絕大部分農村陷入戶自為戰的泥潭,而且,少數堅持集體經濟的村莊,也難以突村自為戰的格局。這種狀況使農村產業發展升級困難,難以形成完整的產業鏈條,甚至關鍵環節被社會資本或外資所控制。正是由于對人民公社超越村級體制的優越性視而不見,才導致大批學者們不能形成由村級集體化發展到鄉鎮一級進而實現城鄉融合發展的整體思路。
在現實中,這種局面已經難以為繼。出路只能有兩條,要么最終突破底線,讓資本下鄉兼并土地,讓資本改造農村。要么回到真正的集體經濟體制上來,由雙層經營體制向多級、多層的復合型體制發展。
現實地看,現階段發展農村集體經濟,也有兩個不同的發展思路。一個是根據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憲法精神,在原有村社集體經濟組織的基礎上調整承包關系,易統則統,易分則分,更好地發揮集體統的功能,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另一個思路是在家庭分散經營的基礎上,重新組建三位一體(生產、供銷和信用)的合作制。這也是一些學者所主張的,其主要特點是用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形式,避開(繞開)村社社區組織,另行構建農村的產業化組織體系。這一設想的難度在于,不好處理加快土地流轉集中與農村社區組織的關系,也難以解決新型主體與土地集體所有制的矛盾。
第三、關于回避黨的領導和排斥國家調控功能的政治偏見。
也有一些人認為 ,農村發展集體經濟或合作經濟,可以像個體和私營經濟一樣 ,離開黨的基層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也不能接受政府的政策引導和行政手段的調控。這也是一種自由主義的偏見和認識上的誤區。
很多學者在討論鄉村振興的問題時,都是離開黨的正確領導這個政治前提的,是一種機械的、教條的、死的經濟學,而不是馬克思主義的活生生的政治經濟學。他們脫離了政治靈魂和政治路線這個必不可少的前提條件,在所謂的學術研究中,既沒有黨的領導的作用,也沒有城鄉關系、工農聯盟這樣的戰略高度,更不給發展集體經濟留下空間,只有農民如何離土進城、資本如何下鄉兼并的政策鋪墊。似乎鄉村振興不是毛主席講過的政治和經濟的統一,而是一種分離的、互不相關的、純經濟技術性的過程。這樣的研究都是紙上談兵。
即使從發展集體經濟或合作經濟的角度看,從基本理論上說,有兩個大的邏輯前提是必不可少的。一個是必須要有國家的指導、調控,即國家的計劃指導,而不能是完全自由化的各自為戰、自生自滅。一個是農村集體經濟的最終發展目標,一定要實現與囯有經濟的融合,過去叫逐級過渡,公有化程度升級。離開了這兩條,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集體經濟或合作經濟都逃不出恩格斯批判過的杜林“經濟公社”的最終下場,即“將在金融寡頭的控制下,為他們的錢袋勇敢地竭盡全力地工作。”恩格斯的警告實際上在某些領域已經變成了現實。國內一個著名資本大佬在講到民營企業進入醫療領域的好處時,毫不掩飾地說:“上面沒有誰是天,我們說改就能改”。難道他們真的不講政治嗎?不是的。他們不是不要天,而是他們要上天。
三、我主張鄉村振興要堅持二十字方針
關于鄉村振興,我提出“黨的領導、村級組織、鄉鎮聯合、市縣統籌、城鄉融合”的二十字方針。其基本要點如下:
1、黨的領導
這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治口號,而是基于我們面對的現實必須首先解決的問題。
多年來,黨在農村的領導權被削弱了,甚至可以說是某種程度的放棄了。原因之一,是認為沒有集體經濟了 ,村民委員會又實行自治了,基層黨支部的作用也就大大降低了,似乎可以像城鎮街道的黨組織一樣,只剩下一些社區的社會工作了。這種狀態是非常危險的。
所以,農村加強黨的領導,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核心保壘作用,根本目的是為了發展集體經濟,帶領群眾走向共同富裕。這才是在鄉村振興中加強黨的領導的現實的客觀需要。
堅持黨的領導和發展集體經濟是相互依賴、互為因果的關系。沒有黨的領導,集體經濟不可能發展壯大;相反,沒有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也必然會失去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鄉村社會就會退回到以“鄉賢”為名義的資本或家族勢力的治理之下。黨和政府當然應該、也必須尊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的經營自主權。但是,以反對官僚主義的名義否定黨對農村集體經濟的領導和政府的調控功能,則是幼稚的政治偏見。
所以,這里涉及到兩個根本性原則問題:一個是黨在農村的領導權問題,是要退出還是必須加強?是不是只有村委會就行了?或者干脆把治理權讓給鄉賢們?另一個是農村還要不要發集體經濟的問題?如果要,離開黨的組織,怎么可能形成凝聚力?怎么能處理好集體經濟和村社社區的關系?難道可以用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或公司企業等形式來取代嗎?
在農村加強黨的領導,是實現鄉村振興,發展集體經濟,實現共同富裕的政治前提。而加強黨的領導首先應該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以黨建引領改革和發展。所以,“黨的領導”這句話在這里也以用“黨建引領”來代替,因為把黨組織自身建設好,才能真正發揮黨組織的核心領導作用。所以,黨組織要遵循習近平總書記的號召,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偉大斗爭,勇于自我革命,整頓組織,振奮精神,承擔起新時代的歷史使命。黨的領導要貫徹到各個環節。如:解決認識問題,營造輿論環境,形成相關政策決議,配備干部隊伍,下派工作隊員,整頓基層組織,檢查督促考核等等。
2、村級組織
行政村或自然村是農村社會的微觀基礎。以村為載體把農民組織起來是發展集體經濟的基礎性工作。這種村社合一的社區性集體經濟組織,才是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和集體統一經營的實現形式和組織載體,是不能被其它組織形式替代的。比如:村民委員會、專業合作社、公司企業等等,都不能代替村社這個集體所有制的組織載體。
要知道,改革以來,一些人在農村推行私有化的一個重要目標是“解構村社”。這包括:把土地承包權固化,進行股權化集體改制,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公司化,然后允許股權自由流轉,資本下鄉兼并等步驟,肢解社區集體,使農村社區演變為類似城鎮社區一樣的組織,徹底失去土地等集體資產所有者組織的經濟功能,最終架空土地集體所有權,瓦解集體經濟組織,取消集體統一經營功能,村社就被徹底解構了。
所以,村級組織是重新建立或恢復農村集體經濟體制的基礎。村級組織化可以兼容一些合作制(包括股份合作制)的組織形式,但合作制的組織形式不應替代村社合一的集體經濟組織。至于集體采取雙層經營體制還是向多層復合型體制發展,則應視實際情況確定。
3、鄉鎮聯合
這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根本原因在于:我國傳統農村的現代化轉型,不可能在村自為戰的基礎上獨立完成,必須在村以上、縣以下的鄉鎮環節(含縣城)建立產業經濟發展升級和本土性經濟、人口集聚的節點和平臺,以便于在比村級更大的范圍上有組織、有計劃地配置資源和發展產業經濟, 完成現代化轉型。這一趨勢的本質要求是發展跨越村級組織的經濟共同體,即鄉鎮一級的產業經濟聯合組織,并以此種集體經濟體制為依托實現本土性城鎮化集聚。
此種聯合體一定要建立在產業發展的基礎上,有產業升級擴張的現實需求,特別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現實需求,使其成為村級集體延伸產業鏈條,在更大范圍上配置集體資源的主要形態。
可以探索鄉鎮聯合的多種形式:可以有多村組建鄉鎮聯合社,聯社辦公司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多村直接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即聯營公司模式;當然,具備條件的地方也可以采取總社辦公司的形式。
而傳統農村社區的改造則基本上是兩類:一是建設集中上樓的城鎮化社區,一是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齊全的基礎上重建新型農村社區。
4、市縣統籌
這里主要指縣級和縣以上城市政府對農村的統籌功能。其主要功能包括:農村區域性的產業空間布局和村鎮體系的規劃調控、農業產業鏈條的延伸和完整性建設、產業化龍頭企業環節的引導控制、農村集體經濟與城鎮集體和地方國有經濟形態的融合等。
市縣統籌,必須從兩個戰略角度來考量。一是從有利于優化區域產業布局和結構升級的角度,大力培育區域主導產業,構建完整的產業鏈條,帶動整個區域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另一個是根據城鄉產業發展的需要,構建鏈接城鄉的產業化組織體系,實現農村集體經濟與城市國有經濟的對接和融合。這些戰略性的發展趨勢不可能完全靠市場機制來實現,只能靠地方黨委和政府的調控功能來完成。市、縣黨委和政府絕不能繼續放棄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領導權,市縣委書記絕不能再把類似戰爭年代負責戰役指揮決策的“前敵委員會書記”的責任推給市場和社會資本,自己當一個不負責任的看守內閣角色,等到問題成堆時又束手無策。這是極其危險的。
市縣統籌形式包括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
行政手段的:如土地和建設規劃部門規劃調控,財政金融政策的支持導向 ,職能部門的行政管理和服務等。
經濟手段的:要探索發揮地方國有經濟組織(公司、基金平臺等)的帶動作用;推進市、縣供銷聯社系統的大集體所有制公司企業與農村集體經濟的融合發展;也可以探索由各鄉鎮出資組建的市、縣級聯營公司等等。
5、城鄉融合
從根本上講,三農問題或鄉村振興是一個城鄉關系和工農聯盟的問題,必須由城市剝奪農村的傾向回到城鄉融合、協調發展的軌道上來。這既是我國現代化發展中城鄉關系的總趨勢,也是農村集體經濟的未來發展趨勢 。我們不能只發展城市,一味推進城市化,卻導至農村衰?。?也不能就農村說農村,離開城市和城鄉關糸搞振興鄉村。從長遠趨勢看,在生產力發展和產業升級方面,只有以城帶鄉、以工哺農,遏制農村生產要素的單向外流,才能在組織起來的基礎上重新振興農村產業經濟。而在生產關系的演變上,只有國有經濟(含城鎮大集體經濟)才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可靠同盟軍和最終歸宿。所以,城鄉經濟的融合發展,才是社會主義現代化條件下工農聯盟新的經濟基礎。
堅持城鄉融合發展,要注意探索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產業布局或生產力布局,要下沉,特別是縣及縣以下的重點鄉鎮,糾正過渡集中于大中城市的偏向。
二是城市的人才、技術、財政信貸、信息等資源的下鄉,給農村輸入新的血液,包括貴州省畢節市的“四個留下”等措施。(四個留下是貴州省畢節市在脫貧攻堅過程中對下派干部提出的工作目標,即:留下一支永遠不走的工作隊;留下一批活力強勁的村集體合作社;留下一份殷實厚重的村集體資產;留下一套高效管用的鄉村治理體系。)
三是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城市國有經濟(含城鎮大集體企業)的融合發展,研究總結村級、鄉鎮到市縣的大三級體制問題,構建新型和諧的城鄉關系。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只有從城鄉關系和城鄉融合發展的高度把握鄉村振興,才能最終解決三農問題,實現共同富裕的偉大目標。
2022—01—17修訂稿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