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開放時代》2020年第4期。】
【內容提要】今天,在筆者最初提出“內卷化”概念的35年之后,重訪此課題,為的是更清晰簡約地說明這個現象和小農經濟理論的關聯,同時,加上筆者關于中國農業經過近幾十年的一定程度的“去內卷化”過程之后所凸顯的演變機制和理論邏輯的研究。由于中國的小農經濟乃是全球存在最長久和最大的小農經濟體,也是“內卷化”程度最高的經濟體,而其新近的演變,包括“去內卷化”,又是最突出的小農經濟現代化實例,足可更明晰地說明其中的原理和演變機制,并澄清其與西方從封建主義到資本主義經濟歷史經驗的不同。更有進者,小農經濟,不僅在中國也在眾多其他發展中國家,乃是最近幾十年在全球大規模興起的 “非正規經濟”——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沒有或少有法律保護和社會福利的勞動者所從事的經濟活動——的主要來源,其從業人員數量如今已經達到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城鎮勞動力數量的一半到四分之三以上。非正規經濟也和“小農經濟”以及“內卷化”和“去內卷化”演變直接關聯。目前,中國這方面的未來走向既充滿疑問又充滿希望。
【關鍵詞】內卷化 去內卷化 小農經濟理論 非正規經濟的興起 未來的走向
今天,在筆者最初提出“內卷化”概念的35年之后,并在其已經成為常被人們使用的概括時來重訪此課題,為的是更清晰簡約地說明這個現象和小農經濟理論的關聯,也是要借助多位其他學者和筆者自身所增添的有用概括來進一步澄清“內卷”的實質含義,同時,加上筆者關于中國農業經過近幾十年的一定程度的“去內卷化”過程之后所凸顯的演變機制和理論邏輯的研究。由于中國的小農經濟乃是全球存在最長久和最大的小農經濟體,也是“內卷化”程度最高的經濟體,而其新近的演變,包括“去內卷化”,又是比較突出的小農經濟現代化實例,足可更明晰地說明其中的原理和演變機制,并澄清其與西方從封建主義到資本主義社會經濟歷史經驗的不同。更有進者,小農經濟,不僅在中國也在全球眾多其他發展中國家,是最近幾十年在全球大規模興起的“非正規經濟”——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的定義,沒有或少有法律保護和社會福利的勞動者所從事的經濟活動——的主要來源,其從業人員數量如今已經達到大部分發展中國家城鎮勞動力的一半到四分之三以上,在中國最多。它無疑也和小農經濟的“內卷化”和“去內卷化”直接關聯。目前,中國這方面的未來走向既充滿疑問又充滿希望。
一、“內卷化”的兩個基本實例
這里,我們再次從筆者35年前所表達的“從最基本的史實中去尋找最重要的概念”的方法來進入討論(黃宗智,2014a,第1卷[1986], 中文版序)。回顧中國從1350年到1950年六個世紀的農業史,其間至為突出的演變無疑是伴隨棉花經濟的興起而來的農業進一步“內卷化”:此前,中國沒有人穿著棉布;其后,幾乎所有的中國人都穿著棉布(絲綢的進一步推廣無疑也十分重要,但其穿著限于上層社會);仔細觀察棉花-棉紗-棉布的生產,我們會看到,在長江三角洲,一畝地棉花的種植、紡紗和織布總共需要180個工作日(其中最耗時間且報酬最低的環節是紡紗,占約一半時間),18倍于一畝水稻所需的工作日,但其所帶來的總收益僅是水稻的數倍,亦即意味著單位勞動投入報酬嚴重遞減。這就是被筆者稱作(農業)生產的“內卷化”的核心實際(黃宗智,2014a,第2卷[1992])。它說明,棉花-棉紗-棉布相對水稻的按畝收益是以每個工作日的收益遞減為代價的,而那些報酬遞減了的勞動大多是由家庭的輔助性勞動力——婦女、老人和小孩兒——來承擔的(筆者將之稱作農業生產的“家庭化”)。而從水稻轉入棉花-棉紗-棉布背后的一個關鍵動力,顯然乃是人地壓力:在長江三角洲,1393年人均耕地為3—4畝,到1816年,僅為1—2畝(黃宗智,2014a,第2卷[1992],尤見附錄B);平均每戶農民種植面積從15—20畝減少到5—10畝(同時期英格蘭戶均種植面積約為750畝,美國今天的戶均種植面積約為2700畝)。當時,一個小農戶僅僅簡單種植(平均面積或以下的)水稻已經無法生存。
固然,這個變化帶來農業經濟的進一步商品化和市場發展,在一定程度上也導致了地區性的“分工”(具體表現為松江府的所謂“衣被天下”)。雖然,它并沒有呈現亞當·斯密所特別關注的制造業內的分工,即其開宗明義地給出的實例:生產紡織業所用的一枚針須經過18個環節的制造過程:進行分工的話,十來個工人一天可以生產數萬枚針,而由單一工人來完成全過程的生產的話,一天可能連一枚針都生產不了——由此大幅度提高了勞動生產率,亦即我們所說的 “發展”或“現代化”的核心。斯密的論析完全沒有考慮中國明清時期那樣的棉花生產背后的高密度人口對農戶和土地的壓力。(Smith, 1976[1776])筆者將這兩種動力(商品化和“內卷化”)的結合稱作“內卷型商品化”,它在中國歷史上雖然附帶有一定的地區分工,但并沒有顯示斯密關注的制造過程中那樣的分工和其單位勞動生產率的顯著上升。在一定程度上,中國的演變型式與其說是展示了市場需求乃是至為關鍵的現代經濟“發展”(其核心含義乃是平均每個勞動日報酬的提高)動力,不如說是高密度人口壓力下的生存需求推動的勞動報酬遞減的 “內卷型商品化”。
其后在20世紀60年代,我們可以在同一個地區中看到更為鮮明和極端的“內卷化”實例:為了提高稻谷畝產量來應對加重了的人地壓力(源自半現代化的公共衛生大規模降低了死亡率),當時政府大力推動“雙季稻”(即早稻 + 晚稻 + 冬小麥)的種植,其口號是:“消滅單季稻!”邏輯似乎十分簡單:每畝地多一茬水稻,可以將每畝稻谷產量提高幾乎一倍。其中的問題是,加一茬稻谷,需要增加約一倍的勞動和肥料等投入,所帶來的收益則遠低于一倍。這首先與地力相關,多一茬會導致產量遞減。再則是雙季稻的價值要低于單季稻(就連作為副產品的稻草——用來織草繩、草包等副產品——都不如單季稻),而且,農民又都更喜歡吃單季稻。這導致單位工作日報酬的遞減。在改革之后,當地農民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經營自主權,全都選擇不再種植雙季稻。(黃宗智,2014a,第2卷[1992])但是,政府出于“糧食安全”的考慮,至今仍然在全國一千個“產糧大縣”中強力推動高度“內卷化”的雙季稻種植。這個來自今天的基本實例鮮明地說明“內卷化”在中國農業中仍然非常重要。(黃宗智,2020a;黃宗智、龔為綱、高原,2014)
如今,“內卷化”一詞已經相當廣泛地用于農業經濟領域之外,被用來表達幾乎是任何沒有質變而僅是越來越緊密的勞動投入(以及邊際回報遞減)的現象,包括非農業領域的這種經濟現象,以及經濟領域以外的各領域中的類似現象,包括行政體系的“內卷化”,政策措施的“內卷化”,社會動態的“內卷化”,甚至在(“應試教育”體系中)學習的“內卷化”等。筆者這里要闡明的是其起始的根本性含義及機制。
二、“內卷化”概括的內涵
筆者提出的“內卷化”概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吉爾茨(Clifford Geertz)對印尼水稻種植的概括的影響,雖然主要是對用詞的影響。吉爾茨對比印尼人口稀少的邊緣地帶的刀耕火種的旱稻種植和人口密集的核心地區的高度勞動密集化的水稻種植,后者勞動密集程度高得多,由此達到高得多的產量,但并沒有賦予更高的單位勞動報酬。吉爾茨借此突出水稻經濟中的高度密集化現象。然而,吉爾茨并沒有仔細考慮單位勞動力收益遞減的問題,也沒有考慮從水稻種植轉入其他勞動投入更為密集的農業作物中所展示的農業內卷(Geertz, 1963)。筆者借用了其用詞“農業內卷化”(agricultural involution),但在實質層面上,這些年其實更多采納了以下幾位主要農業理論家的論說。
首先是農業經濟史理論家瑞格理(Anthony Wrigley)。他極具洞察力地點出了農業經濟和工業經濟的基本不同。前者受限于低能量的人力和畜力(如馬力,充其量只能夠達到相當于7個人的人力);后者則通過“礦物能源”(主要指煤炭和蒸汽機的實例),使一個人能夠“生產”數百倍于之前的能量(一名煤炭工人一年能夠“生產”200多噸煤炭——其后來的效果可以鮮明地見于如今人們常用的一輛轎車便達到數十匹到幾百匹馬力的能量)。(Wrigley, 1988)瑞格利說明的是農業經濟和工業經濟的基本不同:顯然,農業經濟由于其“有機能源”的局限,遠比工業經濟更容易進入內卷狀態。也就是說,我們不可以動輒將源自工業經濟的理論用于農業,反之亦然。
譬如,像新古典經濟學那樣將工業經濟中呈現的一些原理簡單用于農業,像舒爾茨(Theodore Schultz)那樣,簡單地認為只要由市場競爭機制來配置資源,包括勞動力,便能做到資源的最佳配置。據此理論前提,他爭論(市場化了的)農業經濟中不可能會有“勞動力過剩”,據此將人口因素完全排除在自己論析的范圍之外,堅持只要加上現代的投入(如機械),便將會推動經濟螺旋似發展。他完全沒有考慮像中國(或印度)那樣高度“內卷化”農業的客觀實際以及其對能夠節省勞動力的機械化的阻力,也沒有考慮它們與人少地多的(新大陸美國)地區間的根本差異。(Schultz, 1964;黃宗智,2014a,第3卷[2009]:第7章)
而后是裴小林。他既具備對中國農業特點的認識(加上之前在計委工作時積累的經驗和知識),也具備對西方經濟學理論的認識。他極具洞察力地指出,土地和人一樣,乃是一個有機體,其生產力是有極限的,不可能無限地擴大。在筆者的理解中,這等于是將中國傳統農學中具有深厚意義的“地力”概念加以系統化和現代經濟學的形式化說明,論證土地上的人口壓力所導致的高度內卷現象和其極點。和筆者一樣,裴小林的理論指出的是中國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使中國農業歷史及其發展途徑必定會與地多人少的西方(尤其是在14世紀“黑死病”人口減半之后的英國和新大陸的美國)十分不同。(裴小林,2008;裴小林,待刊)
再則是農業經濟理論家博塞拉普(Ester Boserup)。她非常清晰地闡明,在前工業經濟中,人口壓力其實是導致技術變遷的關鍵動力。在最低勞動投入和最高土地(相對勞動投入)產出的25年一茬(到樹木重新成長)的森林“刀耕火種”(或6到10年一茬的灌木“刀耕火種”)生產中,根本沒有動力來發明和使用鋤犁等農具。要到由于(人口壓力而導致的)土地限制而須在固定土地上生產谷物,以及從隔年休耕到一年一茬或更多茬的勞動(相對單位土地的)密集化過程中,才會產生對各種各樣的技術和工具的需求和發明。也就是說,只有在人口壓力迫使勞動報酬遞減的過程中,才會出現新技術和器具的發明。此點洞見特別有助于我們認識中國前工業時期伴隨勞動密集化而來的極其顯著的高水平農業技術的發展;同時,也能解釋其農業經濟后來之抵制借助機械化來減少勞動投入的原因。(Boserup, 1965;博塞拉普,2015[1965])
在美國的中國研究中,三代扎實的社會經濟研究都聚焦于中國的人口問題,從卜凱(John Lossing Buck [Buck, 1937a;Buck, 1937b]) 到何柄棣(Ping-ti Ho[Ho, 1959]),再到珀金斯(Dwight Perkins,[Perkins, 1969]),給予了我們關于中國人口和農業歷史的比較可靠的經驗輪廓。他們的研究可以被視作給予上述理論家們的概括比較有力和可靠的基本經驗支撐。
對筆者來說,以上這些重要的洞見已經成為筆者如今對“小農經濟”“內卷”“內卷化”和“內卷型商品化”等概括的認識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對理解中國的農業歷史及其動力和問題的不可或缺的認識。它們共同證偽的是,簡單的意識形態化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理論絕對不適用于中國的傳統農業。譬如,舒爾茨之堅決認為市場的資源配置競爭機制會完全排除人地壓力, 完全無視上述三代美國關于中國經濟的最好的研究。
其后,更有一組影響頗大的人士,進而爭論,如果中國這個經濟體與西方經濟體的市場化程度基本相似,其農業必然會達到與西方同等的經濟發展和生活水平,無論其人口壓力如何,在18世紀便如此。其提出的所謂經驗“證據”其實都是憑借理論來杜撰的虛假“證據”:譬如,“估計”18世紀中國農民每人有兩套絲織服裝,另加10套棉布服裝。又譬如,憑借杜撰“產后墮胎”(指貧窮農民在生存壓力下的溺嬰行為)的荒唐建構來爭論中西生育率的明顯差別其實并不存在,爭論產后墮胎其實應該被理解為相當于西方晚婚的“理性”“生育控制”,憑此完全抹掉中國與西歐在人口歷史上的差別。如今,其中國與英國18世紀等同論(雖然美其名曰“去西方中心化”),不僅與之前的優秀人口-農業研究相悖,更被后來的相對優秀的經驗研究直接證偽。(例見Maddison, 2001;Maddison, 2007;Allen et al., 2011;Vries, 2015)這里就不再贅述了(更詳細的論述可見黃宗智,2002;黃宗智,2016a)。
三、“去內卷化”:人多地少地區的農業現代化
更有進者,環顧全球不同國家和地區的農業現代化(及來自工業的投入)經驗,我們可以辨別兩個主要的不同演變模式。一是人少地多的國家和地區,尤其是像新大陸的美國那樣的農業經濟。其農業現代化的最基本特征是農業機械的大規模使用。其最關心的不是節省土地,而是節省相對稀缺的勞動力,而最好的節省勞動力的辦法是使用農業機械(特別是大型拖拉機)。因此,1970年,美國平均每個農業男性勞動力便擁有一臺拖拉機,日本則是45個才擁有一臺,中國則是960個才擁有一臺。(黃宗智,2014c:表1;亦見黃宗智,2020a)(當然,用化肥來提高地力,乃至于用除草劑來節省勞動力,也起到一些作用,但機械的大規模使用乃是其至為突出的特色。)美國1970年所使用的播種機,一天可以種240畝(40英畝)耕地;到2005年,其所廣泛使用的機械一天可以耕種2520畝(415英畝)耕地;到2010年,更是達到5670畝(934英畝)耕地,是1970年的24倍,其最新、最大的農業機械價格可以達到50萬美元一臺。同年,收割機的效率也達到1970年的12倍。(USDA, 2013:23)其農業特征所在,是適應人少地多的客觀情況的生產,即相對土地密集而不是勞動密集的生產——特別是土地相對密集的“大田”大豆和小麥,也是如今其價格之所以低于中國的重要原因,當然也是中國大規模從其進口這兩種谷物的重要原因。它是一個典型的(筆者稱作)“大而粗”的農業現代化模式。(黃宗智、高原,2014;黃宗智,2020a)
相比來說,中國農業迄今的現代化則主要是由“小而精”的農業推動的,特別是改革后的1980年以來(被筆者稱作)“隱性農業革命”的“新農業”:諸如高附加值的一、三、五畝的小、中、大拱棚蔬菜,一到數畝地的果園,小規模(十來畝地)的種養結合(如“小麥 + 養豬”)的小農場。它們都是(筆者稱作)勞動與現代投入(“資本”)“雙密集化”的“新農業”。如今,那樣的“新農業”已經達到中國農業生產總值的三分之二,占中國農業的大頭。它是中國近幾十年中的“隱性農業革命”的核心。(之所以稱之為“隱性“是因為它與以往的農業演變不同,不是某[幾]種作物的畝產量的提高,而是整個農業結構的轉化,不容易洞察。)( 黃宗智,2010;亦見黃宗智,2016b)
其背后的動力乃是“三大歷史性變遷的交匯”:一是1980年以來強力實施的計劃生育,導致2000年以后每年新增加勞動力數量的遞減;二是農民的非農就業大潮流,促使幾乎每個農戶都變成“半耕半工”的農戶,由此減輕了人地壓力;三是伴隨中國經濟發展而來的人們食品的根本性變化:即從8:1:1的糧食、蔬菜、肉食的結構轉向4:3:3比例的城市中產階級(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的食物結構,由此而產生的市場需求,特別是對(高檔)蔬果和肉禽魚的大量需求。(黃宗智、彭玉生, 2007)
正是上述的隱性農業革命的“新農業”,亦即相對勞動密集化的新農業,代表了中國的內卷化農業的現代化。和之前的谷物、棉花-棉紗-棉布、桑蠶絲等相比,一定程度的勞動與現代投入(如化肥、良種,而不是機械化)雙密集化帶來了較高的收入。小農經濟的新農業是一種能夠在小面積的土地上吸納更多勞動力并給予其耕作者更高的工作日日均收入的農業,也就是說,能夠給予農業一定程度的“去內卷化”。這是中國近年來的農業現代化的一個重要內容。
雖然如此,相比美國來說,它仍然是相對高度勞動密集化的“小而精”農業,而不是相對低度勞動密集化而更高度“資本化” (特別是機械使用)的農業。兩者之間的基本差異十分鮮明。我們絕對不可以將農業現代化的性質簡單想象為美國模式的規模化的大農場機械化生產,更不可想象“小農經濟”會完全消失。它們是不同的農業,一個是新型的高附加值現代小農業,一個是機械化的大規模農場農業。
但是,相比蓬勃發展的中國城市經濟,中國的農業和農民收入仍然要落后得多。而且,農村過剩勞動力的大規模非農就業,普遍導致村莊社區整合性的衰落。因此,中國政府近年來一直都明確承認,農業-農民-農村的“三農問題”乃是中國社會經濟的頭號問題,在2003年以來連續十六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一直都特別聚焦于該問題。
但是,詳細閱讀這些文件,我們可以看到,直到最近兩三年,決策層一直都明顯受到西方的農業“轉型”模式的深層影響,一直以為,其中的關鍵乃是規模化問題,必須借助規模化經營模式來克服農村的落后與貧窮。因此,其具體措施的重點一直都是推進規模化的“龍頭企業”和“大戶”的發展,2013年以來更試圖全面推廣成規模的(百畝以上的)所謂“家庭農場”。直到2018年和2019年方才明確認定新型小規模農業的重要性,以及 “小農經濟”對中國農業和社會的關鍵性。今后我們應該會看到,越來越符合中國實際所需要的,針對小農業的措施。(黃宗智,2020a)
四、理論傳承
英語學術界長期以來的理論多聚焦于西方封建小農戶向資本主義農場主的“轉型”,主要是新古典經濟學和馬克思主義兩大理論傳統。它們共同認為,小農經濟必將伴隨現代化/資本主義經濟的興起而消失,農業經濟將伴隨資本主義的興起而成為企業型雇主和農業雇工所組成的農業經濟體系。但這完全不符合中國現當代農業經濟的實際——中國至今的農業勞動投入總量中,僅有3%是來自受雇的農業長工和短工,其余都是小農戶。(黃宗智、高原、彭玉生,2012;黃宗智,2020a)
迄今最強有力和符合前工業化的非西方小農戶的理論論析,其實既不是新古典經濟學也不是馬克思主義理論,而是“小農經濟理論”。它的開創者乃是俄國的恰亞諾夫(Alexander V. Chayanov),這是針對1861年農奴解放之后的(自由的)小農經濟占到絕大比例時期的俄國農業經濟的論析。這是一個在相當程度商業化的環境中的小農經濟,是與(列寧在《俄國資本主義的興起》中所論析的——Lenin, 1956[1907])初步資本主義化的富農經濟共存的經濟體。
恰亞諾夫的貢獻正是在于其對資本主義農業/企業和小農經濟的截然不同的邏輯的認識,說明前者是以雇工和營利為主的生產單位,而后者則是以自家勞動力和生存為主的單位,即便部分是營利型的,但較少會完全脫離自身家庭的生存考慮。后者的經濟決策同時受到營利和消費兩方面的影響,而在19世紀晚期及其后,尤其是在西方,蓬勃興起的資本主義生產單位則完全是以生產營利(而不是自身家庭的生存消費)為主的單位。這是一個根本性的差別。對大部分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它遠比新古典經濟學或馬克思主義符合其農業的實際。(Chayanov,1986 [1925])
此外,恰亞諾夫還根據當時俄國個別地區中所呈現的實際而極具洞見地指出,在沉重的人口壓力之下,小農經濟會幾乎無限地投入更多的勞動力來提高土地的產出,直到其邊際報酬接近于零,為的是家庭成員自身的生存。而資本主義農業,在勞動力邊際報酬降低到市場工資水平之下,便會停止雇傭更多的勞動力,因為那樣是會虧本的。雖然,在恰亞諾夫觀察的經濟體中,那只是極其有限地區中所出現的現象,而恰亞諾夫也僅僅連帶關注到這樣的現象,并沒有將其置于自己關于19世紀后期俄國農業論析的核心。(Chayanov, 1986 [1925]:第3章)他根本就沒有想象到,在中國明清時期的長江三角洲,他所認識到的這種個別地區存在的現象居然已經成為農業經濟整體中至為基本的事實。正是如此的推向(憑借勞動密集化來將單位土地生產率推到接近其極限)的小農農場邏輯使其能夠承受一個資本主義單位所不能承受的高額地租(以收益的一定比例——40%—50%計算)和地價。正是如此的組織性趨勢為我們說明了小農經濟的最基本的性質及其與新興的資本主義經濟之間的至為鮮明和關鍵的不同。
筆者的研究已經證明,那正是長江三角洲明清時期至為重要的長期趨勢。到明清之際,之前(半資本主義型的)雇工經營的經營式地主便已衰落,到19、20世紀則已經完全消失、絕跡。中國這樣的農業歷史實際其實至為鮮明地證實了恰亞諾夫理論在這方面的洞察力。雖然,即便是在恰亞諾夫自身至為關注的俄國經濟中,由于大部分地區都沒有經歷中國如此幅度的人口壓力,并沒有出現如此明確的完全不同于西方歷史經驗的巨大歷史實際。
正因為在恰亞諾夫所研究的地區中,并沒有呈現中國如此鮮明的實例,而同時,他的小農經濟理論又并不適用于認識西方的從封建領主制下的農業到資本主義農業的轉型,恰亞諾夫理論在西方的影響一直都沒有能夠達到主流的新古典經濟學和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兩大理論傳統那樣的程度,因為他的小農經濟理論實際上主要適用于中國和其他人多地少的發展中國家,但并不適用于西方。同時,在他至為關心的蘇聯,小農經濟卻又在斯大林強制推行規模化集體農業之后,基本被消滅掉。恰亞諾夫本人也被斯大林處死。
雖然如此,在西方學術界,恰亞諾夫的理論仍然被保留和傳承了下來。他相當普遍地被視作“小農經濟理論”的主要創始者。他主要依據的經驗實際是19世紀后期和20世紀初期的俄國的小農戶,即在1861年農奴解放之后的俄國農民,其至為根本的邏輯——結合生產與消費于一身,以及主要依賴家庭勞動力而不是雇傭勞動力,其生產決策同時受到兩者的影響——乃是無可辯駁的基本實際和理論洞見,適用于大部分發展中國家的小農戶。
另外,在其他幾位突出的學者的推動下,特別是(俄裔的)英國農村社會學理論家特奧多·沙寧(Teodor Shanin)的努力下,包括協助恰亞諾夫著作翻譯和出版以及鼎力協助學術期刊《小農經濟研究》(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的長期持續,在關于非西方的發展中國家的農村研究中,小農經濟理論一直屹立不倒,至今仍然不失為一個顯要的理論傳統。而且,在后革命時期的俄羅斯,它獲得一定程度的復興。但是,它當然一直沒有能夠取代兩大主流理論——新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關于西方本身的農業歷史的研究。這是可以理解的。也正因為如此,今天才會有這么多人堅決將后者當作普世經驗,要用西方框架中的封建農民/小農(feudal peasant)和現代資本主義農場主(capitalist farmer)的用詞來表達中國過去的(后封建時代)小農以及改革時期的新農業的歷史演變。筆者認為,我們應該承繼“小農經濟”這個理論傳統的真知灼見而用之來了解、認識中國(和其他客觀情況相似的發展中國家)的農業經濟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之與西方的演變過程的巨大差異。我們須拒絕將中國完全納入西方的歷史模式。其實,恰亞諾夫關于小農經濟的至為關鍵的特點和邏輯的論析,正是在中國才獲得至為清晰和完全的證明,即便它在西方已經被資本主義經濟的興起和其理論所掩蓋。
為此,我們研究中國(或其他小農經濟體)的學者們,使用英語時,應該堅決采用“peasant”, 即小農一詞來表達其歷史實際。“小農”一詞所呼喚的正是小農經濟理論的傳統,其洞察力遠遠超過根據西方封建經濟到資本主義農場農業的轉型所形成的新自由主義經濟學,也包括一般的馬克思主義經濟學。后兩者的論析預期小農經濟的消失,其實不符合中國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的實際,用于中國帶有極其嚴重的誤導性。小農經濟理論則能夠為我們說明中國農業的“內卷化”和“去內卷化”的巨大歷史演變實際。
在長時段的中國后封建時期的帝國時期中,中國的小農實際上與西方的“封建小農”十分不同:他們,相對地主來說,并沒有西方封建式的人身依附關系。中國的地主大多只是庶民,和西方的貴族封建領主或莊園主十分不同。我們絕對不該將他們等同于西方的封建小農。相對而言,他們更類似于西方在中世紀中期封建制度衰落之后以及工業投入興起之前的自由小農。同時,我們不該將中國改革時期的小農表達為西方的后封建、資本主義農場主。實際上,中國今天的小農仍然與之前的帝國時期的小農十分相似:他們經營的仍然是小塊土地,他們仍然居住在人際關系相對緊密的村莊中,他們仍然主要是自耕者而不是雇傭經營者,他們仍然處于沉重的人多地少的土地壓力之下。
筆者的研究還進一步表明,如此的小農戶在進入現代工業經濟發展的情況下,會采用與西方不同的路徑,主要依賴提高地力的化肥(和科學選種)等現代投入(“資本”)的勞動與“資本”雙密集化的現代化模式,而不是英美/西方的節省勞動力的高度機械化的資本主義農場模式。前文中我們已經看到,在1970年的美國農業中,平均每個男性勞動力已經擁有一臺拖拉機,而日本的小農則是平均每45個男性勞動力才擁有一臺,中國則是平均每960個男性勞動力才擁有一臺。同時,美國每公頃耕地僅僅使用89公斤提高地力的化肥,而日本則達到386公斤,中國為157公斤。(黃宗智,2014c:表1)今天,即便是中國的所謂農業“龍頭企業”或“大戶”仍然主要依賴相對廉價的小農戶而不是雇工來為其耕種。它們實際上是農產品加工或銷售的大型商業企業,而不是資本主義式雇工農場(黃宗智,2020a)。它們和西方的農場完全不同:上面我們已經看到,時至今日,農業雇工(長工與短工)僅相當于農業勞動投入總額的3%。
以上的不同既來自歷史特點也來自未來的走向的不同,絕對不可和西方的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演變的模式混為一談。依據后者的經驗,只會使用不符實際的虛構模式來認識中國以及與中國相似的發展中國家的農業歷史。
五、不同于西方的新型小農經濟的第三條發展道路
恰亞諾夫關于小農經濟的論析不僅創立了迥異于新自由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來認識其特殊的機制,還指出了一條不同的前瞻道路。作為一位深切關心、同情普通人民的民眾主義(民主導向的民眾主義,區別于帶有感情化民族主義的和個人崇拜傾向的民粹主義——雖然,在西方學術界,常被使用同一用詞“populism”來討論)學者,恰亞諾夫除了上述的犀利洞見之外,還試圖提出一條迥異于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和馬克思主義計劃經濟的方案和理念。與新自由主義學者不同,他認為資本主義是一個以個人逐利為主導理念的理論(在這點上是與馬克思主義一致的),而恰亞諾夫更關心的則是大多數人民的幸福(即“民眾主義”的崇高理念),特別是小農農民的幸福。同時,與馬克思主義理論不同,恰亞諾夫明確精準地認識到市場機制動力的關鍵性,并對計劃經濟(即由國家來控制民眾經濟行動)帶有深刻的保留。正因為如此,他初步提出了一個既非資本主義也非馬克思主義計劃經濟的第三條道路的農業合作社設想。他初步認識到,小農戶將會受到大市場中的商人和資本家的擺布而損失其自家生產的回報的很大部分。為此,他提出了組織發展基于農戶合作來應對大市場的設想,由小農戶自身合作來組織其農產品生產之后的加工和銷售來應對大市場,將農業生產的收益盡可能保留為農戶本身所享用,而不是被中間商或資本家所攫取。
如此的理念無論在西方還是非西方都一直帶有相當大的影響,但是,表面看來,迄今似乎仍然沒有在任何地區或國家被完整地建立起來。由此,人們對合作社的倡議的反應大多是:這雖然可能是個不錯的理念,但很難實現,并不實際。
殊不知,非常類似于恰亞諾夫的理念的合作社,居然會在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東亞”地區),由于一系列的歷史偶然因素,被成功地建立了起來,并對他們的發展經驗都起到至為關鍵的作用和貢獻。其起源為日本明治后期設定的地方行政模式:即將基層地方政府的主要任務設定為發展現代化農業,由他們來為小農戶提供現代農業要素(特別是化肥和科學選種)。那個制度不僅有效地推進了日本本國的農業發展(Hayami and Yamada, 1991),也推進了當時被日本占領的朝鮮和中國臺灣的農業發展(雖然主要是為了日本本國的利益)(Ban, 1979:92-93;亦見 Kang and Ramachandran, 1999:尤見第 792 頁,表 6;Lee and Chen, 1979:78;亦見 Ho, 1968;Amsden, 1979)。
固然,那基本是個依賴政府行政命令和手段的模式。但是其后,在二戰之后,由于美國占領軍司令部的農業相關部門,相當偶然地是由一批認同羅斯福總統“新政”的進步官員們所領導的,形成了要在日本建立獨立的小農經濟,基本消滅其前的地主經濟的總體設想(尤見Cohen, 1987;黃宗智,2020a:282-283), 立法將農村土地所有規模限定于每戶45畝以下,并且,為了阻止城市資本侵占農地,立法禁止外來資本進入農村。同時,勒令地方政府部門將其所控制的資源轉給農民自組的合作社來控制,由農民為其自身的利益而組織農產品的縱向一體化加工和銷售,并在其上,由政府出資設立新式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使用公開透明的拍賣機制來給農產品定價。那些批發市場為農戶們的合作社提供完整的現代化服務(儲藏、冷凍設備,之后還包括電子化信息服務)。由此,日本農業形成了比較獨特的應對市場的組織,為農民們(而不是中間商和大型批發公司)保留了其產品收益的大頭。(黃宗智,2015;黃宗智,2018;黃宗智,2020a)
這個體系的起點是由基層政府來提供農業的現代投入,先是由于日本的殖民統治而被設置于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雖然是為了日本自身的利益,而不是殖民地民眾的利益)。其后,又偶然地由于戰后美國政府在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決定性影響,而將在占領日本時期所形成的模式移植于該兩地,形成了類似的以小農經濟為主體的農業體系(同樣廢除地主經濟,確立小自耕農經濟),又建立了類似的基于村莊的合作社和規模化的現代型批發市場。
其結果是,在日本、韓國、中國臺灣地區同樣地保護了小農戶的利益,避免了一般的城鄉差別和農村的貧窮問題,促使三地的(衡量社會分配公平度的)基尼系數都達到醒目的水平,在全球處于相對公平的行列;同時,不僅在社會公平層面上,也在民眾參與政治層面上,達到了一定程度的農民參政“民主化”效應。那正是設計日本農業改制的進步的美國占領軍官員們所期望的效果。毋庸置疑,這個非常成功的農業現代化轉型經驗,是以上兩個國家和中國臺灣地區得能于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便進入發達國家和地區行列的重要原因,當然也是其相對社會公平的理由,更是其“非正規經濟”在整體經濟中占據較低比例的根本原因(下面還要討論)。
固然,日本在經歷了初期的農業發展“黃金時期”(1945年—1970年)之后,伴隨農業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的縮減(2013年僅為1.2%),小農人數逐步縮小,規模化生產逐步擴大,原先基于小農經濟的合作模式逐步遭遇到一系列的挑戰,逐步促使原先的合作社合并,已經逐步呈現與其原來的旨意不一致的動態,但其成功的歷史成績是無可置疑的。
對今天的中國來說,僅是農產品物流方面(從社區到合作社,再到國家設立的服務性批發市場運作的透明性和高水平服務),便足以使中國低效的供銷社體系,或小商販到政府部門的營利性、缺乏現代化服務的批發市場體系,相形見絀。源自集體化時期的供銷社,遠不如東亞模式中的真正扎根于農村社區的合作社。最嚴重的是,其如今的社會不公問題——根據不僅是國際組織也是中國自身統計部門提供的基尼系數,中國大陸的社會公平度排名遠在日韓和中國臺灣地區之下。這具體地說明了黨中央所認定的“三農問題”的核心。總體來說,“東亞”的經驗是一個可供中國大陸學習的經驗。(黃宗智,2020a)
六、“內卷化”、 “去內卷化”、小農經濟與“非正規經濟”
顯然,農業經濟之“內卷化”與否,以及其“去內卷化”過程是否伴隨相當高度的社會不公,和當前全球經濟中大規模興起的非正規經濟直接相關。這里,中國再一次是比較鮮明的例子。正因為其長期以來的農村勞動力過剩及其報酬低廉,為工業化轉型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農民工(即被國家劃分為具有農民身份的城鎮就業人員)的數量如今已經超過三億人,占到城鎮將近4億的就業人員總數的75%以上。(黃宗智,2020a;黃宗智,2020c)他們既為全球化企業投資中國提供了廉價的勞動力(當然也是其對全球資本具有強大吸引力的主要原因),也為中國的企業提供了廉價的勞動力。在全球化經濟體系中,它已經成為一個基本組成部分。這一切都和前現代農業的高度“內卷化”直接相關。
而過去的農業“內卷化”所確定的勞動與現代投入雙密集化的小而精的“去內卷化”現代轉型模式,和西方的地多人少的大而粗的模式相比,其間的關鍵差別正在于勞動報酬的高低。中國的“去內卷化”固然在一定程度上,相對過去的“內卷化”農業,由于轉入高附加值的,較多使用現代化肥-良種投入的“勞動與現代投入雙密集化”的“隱性農業革命”,農業勞動報酬有一定的提高。同時,由于計劃生育的大規模推動和農民非農就業的大潮流,加大了勞均用地(平均每個勞動力擁有耕地面積從六七畝增加到十畝),也幫助提高了小農和農民工的勞動報酬。但是,相比美國大而粗(平均2700畝的農場)的模式,主要以通過大型農業機械的使用來提高勞動生產率,其間的勞動報酬差異當然非常大。美國農場主雇傭的勞動力的報酬和生活水平之高,基本排除了其為全球化資本提供大量廉價勞動力的可能,在這點上當然與中國十分不同。
中國的非正規經濟從業人員,相比正規經濟的從業人員,基本沒有舊勞動法律所保護的關于每周工作時間,超時須支付超額工資,為勞動者提供安全的工作條件等保障,也大多沒有最基本的醫療保險和退休金。這些人員如今被納入2007年的新《勞動合同法》,法律上屬于“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勞務關系”而不是正規的“勞動關系”,是由中介公司而不是真的使用其勞動力的企業與其簽訂合同的——在法律上,后者對其僅是“用工單位”而不是“用人單位”,不須對其負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障的責任。正是那樣的新法律框架基本廢除了舊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和保障的規定,允許大規模的低成本勞動力使用,包括長期的全職工人(而不僅是臨時性和非全職的人員)。而那樣的用工條件,只要超過其農民工在農村所可能掙的錢,便會有 “半工半耕”農戶的人員愿意干。(黃宗智,2020c;黃宗智,2017a;黃宗智,2017b)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小農經濟理論所剖析的小農經濟生產 + 消費合于一體,為我們指出了其之所以會導致中國那樣的極高度的“內卷化”,包括后者在工業發展期間的“去內卷化”型式,并由農村過剩勞動力為工業發展提供廉價非正規勞動(以及憑借其勞動所得來支撐“勞動與現代投入雙密集化”的“隱性農業革命”)。這些變化和迄今對全球化經濟中所興起的巨型“非正規經濟”都是直接相關的。正由于此,如今不僅在中國,更在一系列其他的小農經濟型的發展中國家——亞非拉國家——中大規模興起的“非正規經濟”已經吸納各地的一半到四分之三的城鎮勞動力的都直接相關。(黃宗智,2009;黃宗智,2020c)
與此相比,在成功地建設了類似于恰亞諾夫所提出的縱向一體化農業合作社的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卻在20世紀后期便已成功進入發達經濟體的行列,并展示了相當高的社會公平度。它們的非正規經濟從業人員所占比例要遠遠低于中國大陸。這就再次說明,恰亞諾夫原先關于小農經濟特別需要讓小農們自身為其產品提供縱向一體化的加工和銷售服務的建議是多么了不起的遠見。他的提議雖然(除了在蘇聯強制進入集體化農業之前,曾經對蘇聯一半的農民起到可觀的作用[Shanin, 2009])后來在蘇聯沒有得到長期實施,卻吊詭地在東亞的日韓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現代化過程中起到至為重要的作用。
七、中國的未來?
目前中國的非正規經濟及其相關法律,顯然乃是一種權宜措施,并因此未被納入編纂新民法典的工程之中。中國的勞動法律在改革四十年間的總體趨勢固然是“去正規化”——越來越以“非正規”的“勞務關系”和合同關系來取代之前的社會主義“勞動關系”和勞動法律。但是,國家憲法(和《中國共產黨章程》)已經一再確定,中國的法律體系的主導和終極道德理念乃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是短期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以勞務合同關系來取代之前的社會主義勞動法僅是響應國家經濟發展和融入全球化的經濟需要的暫時措施,不是政黨國家的長遠目標。我們應該可以期待,國家遲早會處理其所認定的“三農問題”的這個方面。(黃宗智,2020b:尤見第8章;亦見黃宗智,2020c)
我們可以據此來探尋中國的未來發展途徑。與以上論析的東亞地區的“發展型政府”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相比,中國如今雖然尚未達到 “發達國家和地區”的水平,但無論在經濟體制上還是國力上,其潛能實際上都居于“東亞模式”的國家和地區之上。在經濟體制和理論層面上,中國的自我定義乃是一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比 “東亞”的所謂“發展型”國家和地區政府而言(對日本的論析見Johnson, 1982;Johnson, 1999;對韓國的論析見Amsden, 1989;對中國臺灣地區的論析見Wade, 1990),理論上要更加重視民眾和社會公平;在運作實際上,由于在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約40%的國內非農生產總值仍然來自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而且國家基本控制了全國的土地所有權,國家的權力和能力無疑要遠大于基本是高度私有資本主義的東亞模式政府。譬如,國家有權動用國企的利潤來服務于社會公平,有權為擴大國內市場而大力推動底層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借此來維持可持續的發展——我們已經在中國的一個直轄市(重慶)看到如此的成功試點實驗(黃宗智,2011);又譬如,過去地方政府大規模借助來自土地增值的收益(即土地財政)來支撐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未來應該可以借助同樣的資源來支撐農村的公共服務,為的不僅是社會公平,而更是擴大國內市場和樹立更可持續的經濟發展。如此的措施也可見于另一個重要城市(成都)的實驗。如今,我們已經能夠看到這樣的提議:將部分國有企業所有權適當劃歸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以保證其收益被用于民生和公共服務。(黃宗智,2019;黃宗智,2020c)
也許,中國的“內卷化”小農經濟仍然有可能為恰亞諾夫的小農經濟理論傳統和其連帶的縱向一體化合作社建議提供恰亞諾夫本人所沒有想像到的淋漓盡致的證明和推進,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也有可能為之提供其所沒有想到的在新自由主義(資本主義)和馬克思主義(計劃經濟)以外的至為具體可行的,更為公平和更具有崇高道德理念的第三條道路的具體模式。正因為如此,我們要堅決承繼并發揚恰亞諾夫小農經濟理論所遺留下來的洞見,要堅決采用至為符合中國歷史實際的小農的英語用詞“peasant”,并采納“新型小農經濟”(new peasant economy)的中英文表述來提出對中國的鄉村和農民的未來的設想。那應該會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大框架之下的新型小農經濟、綜合性農業合作社和新型農產品物流體系,會是恰亞諾夫為小農經濟在高度商品化的經濟大環境中所提出的基本設想的實施、完善和推進。也許,合作化的新小農經濟 + 新型的農村社區,能夠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結合成為一條迥異于現代西方的極其霸道的資本主義 + 帝國主義 + 全球化資本主義的歷史演變道路,為全球發展中國家的小農戶(和其在城鎮的非正規經濟就業人員)開辟一條新型的,有民眾尊嚴的工農業現代化模式和道路。
黃宗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歷史與社會高等研究所、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校區歷史系(榮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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