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6年7月2日,第二屆大陸會議公開發表《獨立宣言》,聲稱“這些 統一的殖民地 ,有權利成為獨立的國家”,正式打響了北美殖民地針對宗主國英國的獨立戰爭。
革命或改良之所以發生,往往是因為一個國家和社會中,產生了新的利益分化,出現了新的社會階層。在原有的政治和社會體制中,當新興階層的利益訴求不能很好地得到表達時,他們就不會是既有體制的參與維護者和共同修繕者,而會成為反對者,甚至造反者。
美國獨立戰爭的領導人們,實際上就是當時英帝國治下的北美殖民地的新興階層。
地主階級代言人
獨立戰爭發生前夕,這個新興階層已經頗具規模,在北美擁有大量既得利益,他們起而反對英國的“專制”統治,一開始主要還是利益驅動,而非追求什么超凡脫俗的崇高理想。
以喬治·華盛頓為例:這位“戰爭時期的第一人,和平時期的第一人,同胞們心目中的第一人,一位舉世無雙的偉人”,18歲時就成為地主和土地投機客,獨立戰爭之前,他花了長達23年的時間,在西部地區取得數千英畝的土地所有權,著名的弗農山莊(華盛頓在此生活了45年,直至去世)就是他名下最大的一塊地產。
那是工業革命剛剛興起的年代,土地仍然是財富、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按照英國啟蒙達人約翰·洛克的說法,擁有土地所有權就等于擁有自由。
其他的美國開國元勛也大同小異,大部分是土地投機客,從殖民地擴張和美國獨立中得到了很多好處。
后來的美國第三任總統托馬斯·杰斐遜,與其兄弟姐妹一起,繼承了父親留下來的皇家土地公司,該公司經弗吉尼亞城鎮自治議會授權,擁有80萬英畝的土地。以發表《不自由,毋寧死》演講而聞名的共和主義者帕特里克·亨利,在西部也有土地投機利益。多才多藝的本杰明·富蘭克林,是勢力強大的殖民者的代理人,他們曾一同尋求在俄亥俄河谷得到自己的開發特許權。
誰的自由?誰的解放?
后世美國史書中,多把獨立戰爭說成是為殖民地“爭取自由”,喬治·華盛頓當年在揭竿而起時,也聲稱英國陰謀要“把奴隸的枷鎖套在我們身上”。
但實際上,“自由”之所以如同空氣一樣重要,乃是因為“空氣”中有利益。
約翰·漢考克,1773年12月“波士頓傾茶案”的重要組織者之一,他為什么如此“愛美國”,成為反英積極分子呢?
原來,此公乃是波士頓地區最大的一名茶商,他通過走私茶葉獲得了豐厚利潤。1773年英國國會頒布《茶葉法案》,采取打擊走私、幫助英國本土商人的政策后,漢考克的茶葉生意受到極大沖擊,而給英帝國政府繳稅又將是一筆巨大的開支。漢考克不能不反。
更要強調的是,美國獨立戰爭所爭取的“自由”,并不是要去爭全體殖民地民眾的自由,而只是一部分人的自由。
在英國為瓦解殖民地的反抗,實施了“還奴隸自由”的政策后,一大批本來采取中立甚至親英態度的大種植園主,比如南卡羅來納的亨利·勞倫斯、弗吉尼亞的蘭登·卡特等,卻馬上離英國而去——原因很簡單,如果奴隸自由了,他們也就不能“自由”地役使奴隸了。
其實,像華盛頓、杰斐遜等美國開國元勛,當時都是奴隸主,杰斐遜還曾與自己莊園里的黑人女奴有過私生子。
在他們吶喊著要擺脫英國壓迫、贏得殖民地解放的同時,并沒有想過要把莊園中的奴隸一起給“解放”出來。帕特里克·亨利甚至明確反對取消奴隸制,理由是:“沒有他們,這里的生活就會全面陷入麻煩。”
獨立戰爭中,黑人也曾為殖民地的最終勝利做出了重要貢獻。在1778年6月的蒙默思戰役中,華盛頓的軍隊里就有700名黑人;1781年夏秋之間的約克鎮戰役中,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美國憲法起草人之一、首任財政部長)率領的羅得島第一軍團,作戰英勇,功勛卓著,其成員75%是黑人。
然而,當1779年大陸會議通過一項決議,授權解放那些愿意服役的奴隸時,南方殖民地立法機構立即予以扼殺,這些殖民地寧愿吃敗仗,也不愿意解放奴隸。
正因為如此,1776年,一位有名望的英國衛理會公教徒約翰·弗萊徹曾這樣寫道,北美人都是“打著自由旗號的偽善者,他們在買賣自己的同伴,并粗野地鞭打著他們,他們有什么顏面來抱怨自己被別人奴役?”
作者為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特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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