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敵數高于殺敵數】日原生省1964年統計侵華日軍亡43.56萬人(美數據44.7萬),就算全為國軍打死。國軍投敵50萬人(見李敖《蔣介石評傳》,《劍橋中華民國史》下冊11章3節:50多萬軍隊跟隨這些叛逃的將軍離去,而日本人則利用這些偽軍去保衛其占領的地區,以對抗共產黨游擊隊)。
二
【蔣政府給偽軍發軍餉】降將們親口告訴岡村寧次:我們不是叛國投敵的人,共產黨才是中國的叛逆,我們是想和日軍一起消滅他們的。我們至今(1942年10月)還在接受重慶的軍餉。(日本人稻葉正夫《中華民國史資料從稿·岡村寧次回憶錄》第327頁,中華書局1981年出版)
三
【日軍稱國軍為“友軍”】日本防衛廳戰史室編《華北治安戰》下冊第1章第1節記載41師團在1942年2月掃蕩沁河地區決死一縱隊時提到:“在此次作戰中,山西軍第六十一軍(軍長梁培黃)以其主力,作為我方友軍參加戰斗,此點值得注意。”
四
【日本為對付中共放蔣介石一馬】《劍橋中華民國史》下冊11章5節:“到1944年,讓重慶政府殘存而不將其摧毀已成為日本的目標。”日防衛廳戰史室編《華北治安戰》記錄日參謀本部第一部長在1942年5月一次談話:“攻占重慶后,抗戰的中國有落入中共手中的危險,…是極端危險的投機”
五
【污蔑中共游而不擊】日《朝日新聞》1944年1月15日載1943年戰果:交戰回數一萬五千次,與中共黨軍作戰占七成五,交戰的二百萬敵兵力中半數以上是中共黨軍,我方收容的十萬九千具遺體中中共黨軍約占半數…這一方面暴露了重慶軍的劣弱性,同時也說明了中共黨軍交戰意識的昂揚…
六
【降官如潮,降將如毛】自抗戰開始至1943年8月,國民黨投降日軍自副總裁以下中央委員20人,旅長以上將領58人(事實上還不止),直接降日正規國軍50余萬,占全部偽軍的大半。
七
【塘沽協定喪權辱國】1933年5月31日,國民黨派熊斌與岡村寧次在塘沽簽訂停戰協定,實際承認日對東北、熱河的占領,劃綏東、察北、冀東為日自由出入區,中國軍隊不得越線,“不作一切挑戰擾亂之行為”(《中外約章匯要1680-1949》592頁-593頁)。
八
【蔣賣滿賣蒙賣國】“滿洲國的獨立是既成事實”,蔣委員長“對比表示承認毫無異議”,中方主張“締結特別協定,兩國共同將其作為保護國”。原則上同意“締結防共協定及使內蒙地區特殊化”。可以把華北、長江下游地區作為”經濟合作”地帶(《今井武夫回憶錄》132-134.136.341頁)
九
【力量占優卻吞“九一八”苦果】事變前,東北軍、關東軍在北大營兵力比8千:3千,在奉天為9萬:1萬零5百,直隸熱河可馳援東北軍25萬,5個空軍航空隊,22艘艦船、3千余海軍,不發一槍淪喪,9.5萬支步槍、2500挺機槍、650余門大炮、2300余門迫擊炮、260余架飛機及大批物資拱手獻敵。
十
【同室操戈,親痛仇快】對蘇區“石頭過刀,茅草過火,人要換種”,1933-1936年東北淪陷、華北危急,蔣卻集力殺自己人,吉安人口從380萬下降到190萬,贛州被殺300多萬,福建被殺100多萬。1942年1月5日“皖南事變”,9000多新四軍僅千余人突圍,副軍長項英一下20多名高級指揮員遇害
十一
【炸黃河堤害人命無數】一九三八年的炸堤,使黃河改道,水淹二十余縣,兩百萬人流離失所,淹死的人數接近一百萬(日軍只有幾千人),并引發一九四三年大饑荒(中國百姓死了一千萬)——李敖《蔣委員長是這樣領導抗戰的……》
十二
【畏敵自宮長沙焦土】一九三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晚,日軍尚離數百里,南門外傷兵醫院失火,士兵誤為信號,大舉火燒城三晝夜,燒死2萬余人。此事根源在蔣致湖南省主席張治中電令“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李敖《蔣委員長是這樣領導抗戰的……》
十三
【空自獨得巨量蘇援】1937-1939年,蘇聯供應總數大約為1千架飛機,2千名“志愿”飛行員,5百名軍事顧問及大量大炮、軍需品和石油,一直延續到1941年。以上援助沒有一項是輸送給中國共產黨人。抗戰四年半后,西方民主國家援助總額才與蘇大約相等(劍橋中華民國史下冊657、658頁)
十四
【農民被榨太甚竟致攻殺國軍】幾十萬河南農民被征來運糧和開挖壕溝,近一百萬人被征加高黃河堤,因不得工錢、常得自備飯食,他們的憤懣表面化了。他們用農具、匕首和土炮武裝起來,解除了5萬本國士兵的武裝,殺了一些——有時甚至把他們活埋了(劍橋中華民國史下冊692、693頁)
十五
【腐敗無能至盟友不齒】國民黨是:腐敗、失職、混亂、經濟困窘、苛捐雜稅、空話連篇、沒有行動、囤積、黑市、與敵通商。共產黨的綱領是:減稅、減租、減息;提高生產和生活水平;參與政治;說到做到。——史迪威(第二次世界大戰史大全第8卷128頁,[英]阿諾德·托因比主編)
十六
【拱手棄廣州】實際上,守軍并未抵抗,而且日人在漢奸的領導下抄了近路,等到兵臨城下,發覺早已不及。而當局者始終含糊馬虎,一點也沒有部署,不曉得是什么緣故。現在廣州是這樣輕易地斷送給與日人,損失之大,無從估計。——1938年11月2日上海《申報》
十七
【副總裁投敵】協議條件:南北兩偽組織取消。于南京組織新國民政府。成立反共救國同盟會。活動經費每月三百萬元。組反共救國軍十二師。軍費借款二億元。汪與日方根據近衛之聲明重新成立新協定。國際間聯絡德意,拉攏英美為原則。加入防共協定。——1939年4月5日漢口《大公報》
十八
【太和慘案】我三支隊奉命派60余編余干部在兩連人護送下南下,經秦啟榮部王子成駐地時預先通知假道。王部要求“從圍子西邊走”,待隊伍過橋時實施屠殺……我二百余忠勇官兵僅有三十余人幸逃于難,部分被擄同志(中尚有三個女同志)備受侮辱(1939年4月17日山東《大眾日報》)
十九
【楊森部害新四軍人員】六月十二日下午三時,……將我新四軍在平江通訊處包圍繳械,將我新四軍參議涂正坤、軍需吳賀眾二人當場槍斃。至半夜,又將我八路軍少校副官羅梓銘、秘書吳淵、少校秘書曾金聲及傅團家屬趙祿英等六人活埋于平江黃金洞(1939年7月11日延安《新中華報》)
二十
【何梅協定》《秦土協定》】根據這兩個協定,中國守軍必須撤出河北及察哈爾,國民黨中央勢力也從這兩省撤出,日本將河北及察哈爾變成了新的非武裝區,中國在這兩省的軍事、政治統治被大大削弱。(《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初期中美日戰略格局的演變(1945-1954)》第10頁)
二十一
【汪精衛自撰門聯被改】汪于1941年除夕自撰門聯:立民族民權民生之宏愿,開為黨為國為公之大業。有人夜間加筆,改為:立泯族泯權泯生之宏愿,開偽黨偽國偽公之大業。(《抗戰名聯》)
二十二
【鎮壓群眾抗日運動】二月廿號,蔣介石發布維持治安緊急治罪法。明白地說:軍警可以有槍殺抗日群眾,逮捕救國分子,解散救亡團體,封閉救亡言論機關的特權。蔣介石、何應欽、王世杰分別發電對平津當局說,學生運動是共黨暗中操縱,要趕緊鎮壓。(《馮玉祥回憶錄》588頁)
二十三
【計劃閃擊延安】1943年5月,蔣密電胡宗南:共產國際解散對共產黨是沉重打擊,應乘此良機,閃擊延安,一舉攻占陜甘寧邊區,限6月底完成部署,行動絕對保密。7月初,包圍陜甘寧邊區國民黨軍隊增至60萬人,后因國內外輿論大嘩而止(《八年抗戰中的國民黨軍隊》212-213頁)
二十四
【起用戰犯打內戰】人民解放軍總部發言人今日對記者鄭重宣稱,據可靠消息,蔣介石已派第一號日本侵華戰犯岡村寧次到徐州直接參加指揮對華東人民解放軍的進攻。岡村寧次長期擔任日華北派遣軍總司令,是三光政策的發明者和執行者。(1947年6月16日哈爾濱《東北日報》)
二十五
【李漢魂掀反共逆流】(1939年6月)又將獨立旅開去惠陽,企圖以武力解散曾生部,陰謀暗殺古大存等;在瓊崖,新任行政專員吳道南帶去反共指令,在各縣逮捕中共黨員,將自衛團改為游擊隊,取消黨政督導處等。(《廣東抗日戰爭紀事》183頁)
二十六
【政治欺騙殺害抗日戰士】(1940年)4月18日,王作堯、何與成率第二支隊轉移期間被國民黨頑軍凌育旺團尾追。凌部詐約談判,我為顧大局同意,結果我談判代表何與成和中隊長盧仲夫為首40余指戰員被扣留,何等六名干部被押往惠州殺害。(《廣東人民武裝斗爭史》第五卷第145頁)
二十七
【竹溝事變】前該團(新四軍八團)駐河南確山縣竹溝之后方留守處,被確山縣政府襲擊,殺害該團傷病殘廢官兵及官兵家屬二百余人一案,尚未了結,今又忽遭江蘇而來之部隊,大舉進攻,以致死傷慘重,似此行為,殊屬蓄意破壞抗戰(1940年4月15重慶《新華日報》)
二十八
【陣地產商發國難財】(“八·一三”期間)上海附近的陣地造得太壞了,錢卻花得不少。像機關槍陣地,不但里面有三尺多深的水,并且是機關槍進不去。蔣介石為什么造這樣的陣地,誰也摸不清。三百幾十個機關槍陣地,能用的還不到1/3,可惜不可惜!(《馮玉祥回憶錄》下600頁)
二十九
【軍統殺李兆麟四理由】一,他是共黨在哈爾濱舉足輕重的大頭目,要往共產黨致命的地方捅;二,他不是關內來的,更不是延安派來的,殺了他可引起共產黨內相互懷疑;三,他從蘇聯回來,殺了他還可能挑起共蘇矛盾;四,殺一儆百,有利于策反其他共產黨人(《李兆麟傳》220頁)
三十
【訓練浮華無用】我問一個兵,七月前入營。不懂定表尺,目測亦不明。某公看軍隊,檢校閱竟完成。猶云成績好,自己被欺哄。愧哉我督練,視之若飯桶。以此去臨戰,無怪多送命。以此去殺倭,如何能成功。病根在何處?官長未認清。好高和騖遠,訓練不切用。(馮玉祥詩《兵》摘)
三十一
【慈東慘案】1943年11月6日,國民黨慈溪縣特務大隊長宋清云勾結日偽軍,奔襲我慈東三北經分會、區自衛隊部、區辦事處和鄉村群團處,逮捕革命群眾130人,殺害20余人,經分會主任孫瑞棋被懸頭示眾,張良鼎被鋸殺,葛傳華被蔑刀砍頭,宋養生被犬殺。(《反頑自衛堅持抗日》368頁)
三十二
【官僚資本大發國難財】現在前方抗戰百十萬之將士犧牲其頭顱熱血,幾千萬人民流離顛沛,無家可歸,而后方之達官資本家不但于政府無所貢獻,且趁火打劫,大發橫財,忍心害理,孰甚于此。(馬寅初《對發國難財者征收臨時財產稅為我國財政唯一的出路》,1940.10.20《時事類編特刊》)
三十三
【施奇之死】新四軍軍部女機要員施奇,皖南事變中被國民黨兵輪奸致傷,被關上饒集中營。獄中不顧傷勢惡化堅持斗爭。1942年6月8日夜,國民黨特務把她抬到雷公山麓活埋。當她被全部埋沒后,特務們看見泥土還在動,又用腳死力踩壓,直至沒有了動靜才離開。(《新四軍發展史》280頁)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