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2月20日,毛主席在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成立大會上發表了《新民主主義的憲政》的演講。其中有一段這樣的話:
“現在的憲政,也是這樣。要是頑固派仍然反對憲政,那結果一定和他們的愿望相反。這個憲政運動的方向,決不會依照頑固派所規定的路線走去,一定和他們的愿望背道而馳,它必然是依照人民所規定的路線走去的。這是一定的,因為全國人民要這樣做,中國的歷史發展要這樣做,整個世界的趨勢要我們這樣做,誰能違拗這個方向呢?”
73年后的今天,現代“促憲派”把這段話搬了出來作為他們要在我國實行西方憲政的理論依據。這就很有必要進行澄清了,毛主席說的“新民主主義憲政”是不是西方的“憲政”?
毛主席說:“憲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剛才吳老同志的話,我是贊成的。但是我們現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它不是舊的、過了時的、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所謂民主政治;同時,也還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
毛主席的這段話里包含了三種形式的“憲政”。一是資產階級“憲政”,二是無產階級“憲政”,三是“新民主主義憲政”。這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于漢奸反動派的專政”,“是抗日統一戰線的憲政”。
對于資產階級憲政,毛主席一針見血的指出:“像現在的英、法、美等國,所謂憲政,所謂民主政治,實際上都是吃人政治。”
對于無產階級“憲政”,毛主席則給予了充份的肯定。他說:“社會主義的民主怎么樣呢?這自然是很好的,全世界將來都要實行社會主義的民主。”
對于“新民主主義憲政”,毛主席則指出,這只是一個階段性的只可暫時實行的“憲政”。他說:“但是這種(社會主義)民主,在現在的中國,還行不通,因此我們也只得暫時不要它。到了將來,有了一定的條件之后,才能實行社會主義的民主。現在,我們中國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舊式的民主,又還非社會主義的民主,而是合乎現在中國國情的新民主主義。目前準備實行的憲政,應該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
由此可見,毛主席不但對三種“憲政”的實質表述得十分清晰明白,而且自己對于它們的喜惡感也表露得十分清晰明白。對于這些。今天的“促憲派”也不是沒有看明白,而是看得很明白,不過,他們以為別人都看不明白,于是,就斷章取義的糊弄大家以兜售他們的西方“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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