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滿清鎮壓太平天國及回族起義與清初屠殺的比較
滿清是人類歷史最殘暴、最愚昧、最黑暗的政權,不僅在清初進行了瘋狂的滅絕性質大屠殺,到了朝代晚期的咸豐同治年間,又一次進行了滅絕性大屠殺,這就是對太平天國的殘暴鎮壓和對西北回族同胞的瘋狂屠殺和鎮壓!由于這一期間的屠殺距離現在時間比較接近,可以利用的數據比較多,得到的結論具有更大的準確性,更為大部分人普遍認同。
因此把這一期間屠殺造成的人口損失規模,和我們前面估計的明末清初滿清屠殺人口數量作一個比較,能更進一步驗證我們前面估計的明季滿清屠殺人口數量在兩億以上的觀點。
1、滿清鎮壓太平天國的屠殺造成人口損失數量超過一億
太平天國革命起于1851,終于1864年(當然這是說政權中心被顛覆的時間,革命余波則延續時間更長。)
太平天國之后,光是受影響各省的人口損失,僅僅紙面絕對人口數字減少的總和就已經接近一億(七千萬以上),這是所有人都公認的事實了。后面會具體列出數字給大家參考。這里先說一下造成人口大量減損的責任究竟是誰的?是哪一方的屠殺人口造成這樣的后果!
這個問題是沒有任何可以含糊的地方,當然是滿清獸軍,尤其是以曾國藩為首的漢奸部隊湘軍的殘暴屠殺!
這個問題前輩學者羅爾綱、范文瀾等人都已經論述透徹,只有那些閉著眼睛無視事實的滿清反動統治者的孝子賢孫還試圖篡改扭曲歷史真相。
(1)前輩學者對滿清奴才瘋狂屠殺真相的揭露和鞭撻
我不必自己再費力去重新論述了,就引用一下范文瀾的話
“曾國藩就在這個時候,由于肅順和那拉氏的提拔,出任清朝統治者壓迫屠殺人民的急先鋒。……滿洲皇族肅順公開宣稱:‘滿族沒有一個人中用,國家有大事,非重用漢人不可。’”[1]
“太平軍作戰勇敢,‘愈剿愈多,愈擊愈悍’,湘軍死傷極重,銳氣挫損。曾國藩乃提倡獸性來報仇泄忿,‘振作士氣’。例如興國、大冶戰斗,獲俘虜一百三十四名,‘一概剜目凌遲’;九江城外獲俘虜十二人,立即“凌遲梟首示’;又生擒十三人,‘就地挖目凌遲’;……在曾國藩獸性示范下(曾國藩的獸性也是學自他的滿清主子),湘軍的殘忍是從古少有的(可能只比他的滿清主子遜色點)。例如1862年7月(同治元年七月),湘軍攻破寧國府,‘大呼直入東門,·····一律斬薙無遺’。過了兩個月,還是‘城內外尸骸狼藉,無人收埋’(《請簡親信大臣會辦軍務片》)。賊匪遜湘軍的殘暴,野獸遜湘軍的貪婪,賊匪兼野獸,才是湘軍的真面貌”
“譚嗣同描繪這個真面貌說:湘軍以戮民為義,城邑‘一經湘軍之所謂克復,借搜緝捕匪為名,無良秀皆膏之于鋒刃,乘勢淫擄焚掠,無所不至,卷東南數省之精髓,悉數入于湘軍,或至逾三四十年,無能恢復其元氣,若金陵其尤凋慘者也”(《仁學》卷下)。事實上湘軍攻破一城,就是屠滅一城,也就是洗劫一城,所謂’城破時,百物同歸于盡’(《批示徽州知府劉傳祺察》),就是全城生命財物,頓時化為烏有。
“人民擁護太平軍,敵視清朝。許多記載都說:‘民賊合一’,‘民不恨賊而恨兵’,‘賊如梳(沒收富貴人財產),兵如蓖(無所不取)’。曾國藩自己也說:自岳州以下直至金陵數千里,小民蓄發納貢,習為固然,雖經諭令薙發,而鄉民狐疑觀望。官軍稍有挫紐,則四面皆賊,餉道易斷(《水師搜剿襄河續獲大勝折》)。又說:官兵有騷擾之名,賊匪有要結之術,百姓不甚怨賊,不甚懼賊,且有甘心從逆者。官兵過境,無物可供買辦,無人可為向導《水師小勝并陳近日剿辦情形折》)。派出探兵,多被鄉民擒殺(《陳明鄰省援兵協晌片》、《曾國華殉難三河鎮折》)。于是曾國藩的獸性發泄到人民身上,縱兵燒殺搶掠,殘留的人民強迫雍發,作為投順的標記。英人呤唎《太平天國革命史》稱太平軍紀律嚴明,沿途破壞大多為清軍所為,責英國援助清軍為不義’。容閎《西學東漸記》對太平軍、‘官軍’曾作公平的記載,他說:‘居民對太平軍較有信用,商不輟業,農不輟耕,無荒涼景象。而太平軍對人民,亦未聞有虐待事,相處甚得。’又說:‘運河(江南運河)兩旁之田,皆已荒蕪,草長盈尺,滿目篙萊,絕不見稻秧麥穗。旅行過此者,設不知其中真象(指清軍燒殺破壞),必且以是歸咎于太平軍之殘暴,殊不知官軍之殘暴實無以愈于太平軍。以予等沿途所見,太平軍對于人民,皆甚和平,又能竭力保護,以收拾人心,其有焚掠肆虐者,治以極嚴之軍法。’就是曾國藩在同治二年《沿途察看軍情賊勢片》里也承認:太平軍‘禁止奸淫’,‘聽民耕種’,‘民間耕菠,與賊各分其半’,‘傍江人民亦且安之若素’。南京攻破以后,太平軍還是‘民心未去’(《覆陳逆酋李秀成正法片》)。他為要取得勝利,乃大燒大殺,做到‘男婦逃避,煙火斷絕,耕者無顆粒之收,相率廢業’,使太平軍‘行無民之境,猶魚游無水之池’,‘居不耕之鄉,猶鳥居無木之山’(《沿途察看軍情賊勢片》)。他見長發人便殺,實際就是見人便殺。強令中國人民當滿洲貴族的奴隸。
“湘軍是賊匪組織,目的在搶掠,搶飽了就‘思飏’,就是說想逃散。咸豐四年,曾國藩對咸豐帝報告攻破武漢以后的情形說:‘水師搶船太多,私匿藏貨,破城以后,水陸弁勇各獲財物,頗有飽則思飏之意”(《水師搜剿襄河續獲大勝折》)田家鎮戰斗‘各勇奪獲賊船至五百余號之多,彭玉麟恐船只太多,爭奪貽誤,又恐眾勇飽則思飏,遂將奪回之船,一并焚之’(《官軍攻破田家鎮燒盡逆船收復薪州折》)這還不是強盜爭贓的圖畫?這算是“抱道君子,赫然奮怒以衛吾(孔、孟)道”(《討粵匪檄》)?曾國藩要鞏固軍隊,乃用一暗一明兩個辦法。暗的辦法是縱兵殃民。例如湘軍駐扎石津城,紳士們間接向他們訴苦說:‘兵勇拆毀房屋,以作柴薪;捉去歸民,為伊搬運;所有店鋪,被兵勇輩占居買賣;更有夫役人等,借名砍伐竹木,而實攫取室中器物;城鄉內外,房屋完全者百無一二;如此橫行,以致歸民有官兵不如長毛之嘆’(《石棣紳耆致在省諸紳書》)。這是平時駐軍的情況,戰時殺掠算作軍功,誰敢向他訴苦呢?”
“(曾國藩)自己專攻安慶,江西交給左宗棠,準備從江西入浙江,對英法的侵略者方面則預定投降、喪辱,悉所不計。(指當時英法聯軍占天津、攻北京,曾國藩建議其滿清主子直接投降其洋主子,好集中兵力消滅太平天國)”
“曾國藩堅決圍攻安慶,1861年9月(十一年八月)終于被他攻破,屠殺城中太平軍二萬余人(老弱婦女在外),跳水圖逃的又被水師截殺,‘實無一人得脫’。他自稱大快‘人’〔獸)心,向咸豐帝報功,不料這個滿洲主子在八月里因荒淫過度死去了。他接到消息,哭得‘伏地慟絕’,說是不得趁主子活著的時候博他一笑。”
“曾國藩派李鴻章帶淮勇往上海,準備‘會剿’。5月,常勝軍聯合英法反動派的軍隊攻入嘉定、青浦兩城,太平軍圍城猛擊,外國兵逃回上海。左宗棠說:‘夷人之畏長毛亦與我同。’”
“曾國藩看出只有左李軍加上洋兵,才能對抗江浙境內太平軍,因此,更堅決的主張‘會剿’,借以牽制李秀成援南京的兵力。清軍與洋兵合攻城池,洋兵得財物(搶掠),清軍得土地(當然也搶掠),曾國藩主張的所謂‘會剿’辦法,就是這樣無恥的鼠竊狗偷行為。”
“ 1864年7月19日 (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湘軍攻破南京,‘分段搜殺,三日之間,斃賊共十余萬人,秦淮河尸首如麻’,‘三日夜火光不息’。曾國藩也不得不承認太平軍的勇敢,他說:‘李開芳守馮官屯、林啟容守九江、葉蕓來守安慶,皆堅忍不屈,‘此次金陵城破,十余萬賊無一降者,至聚眾自焚而不悔,實為古今罕見之劇寇’”
“(《金陵克復全股悍賊盡數殲滅折》)。從敵人的口中,正顯出了太平天國的將領士兵,乃是中國民族偉大的英雄的戰士。他們為了反對清統治者、外國侵略者和漢奸的聯合反革命勢力,為了爭取中國人民的民族自由和社會改革,忠貞不屈,視死如歸,悲壯激昂,可歌可泣。曾國藩輩無情地殺戮這樣大量的民族精華,不是窮兇極惡罪該萬死的民賊是什么?他大報殺人功,對財物卻說‘偽宮、賊館,一炬成灰’,‘并無所謂賊庫者’,‘然克復老巢而全無貨財,實出微臣意計之外,亦為從來罕聞之事’(《賊酋分別處治粗籌善后事宜折》)南京為什么變為‘全無貨財’的空城呢?原來南京的一切財物,特別是江南民間的財物,已都完全被湘軍洗劫一空,曾賊只好說一句‘為從來罕聞之事’來掩飾。”
“從此哥老會代天地會勃興,成為有力的反滿團體之一。湘軍紀律,人民早有‘官兵不如長毛’的定評。淮軍同樣‘與民為仇’(《批淮軍提督吳長慶稟》);曾國藩無法約束,指揮不靈,屢戰屢敗,只好讓位給李鴻章,使淮軍享滅捻的軍功(劉松山部戰功最大,招清廷及李鴻章的疑忌,抑功不賞)。”
“曾國藩及其領導的一群人,絲毫沒有民族思想。他甘心做滿洲皇族的忠實奴隸,屠殺漢人。對新來的外國侵略者,又甘心當忠實代理人,認反革命的洋人不滅清廷、直接參加反革命的內戰為‘有德于我’,不必再計較‘關稅之多寡’及洋奴、教民欺壓人民一類‘小處’(同治七年十二月日記)。他有意識地認清了要維持國內統治,必需依賴外力,必需不惜喪權辱國的條件去交換外力。他規定這個對外公式,也就是中國封建統治階級與外國侵略者規定半殖民地的依附關系。對國內弱小民族,左宗棠殺回民數百萬,席寶田殺苗民一百萬,這群人把殺人當作專業,他們殺漢民數千萬(其實上億),當然不會放松對回苗的屠殺。當時一位有民族民主思想的今文學大師戴望,給曾國藩一類人下了定評,說是‘賊盜夷狄,相帥(率)角逐’(《汪仲伊握奇圖解序》),真是一點不錯。”[2]
還有《中國人口通史》兩位作者路遇、滕澤之對滿清鎮壓太平天國的屠殺也有揭露,這兩位學者雖然對明清人口的估計也有許多錯誤,但他們比曹樹基值得尊重得多。路遇、滕澤之說:
“整個長江中下游,大江南北,到處是殺人的大屠場。清朝統治者對農民起義鎮壓之兇殘野蠻,再現了清初征服全國大屠殺的局面。不管是不是太平軍,往往攻克一地,不分男女老幼,盡行屠戮。《太平天國史料譯叢》記載了 1862年5月13日 《印度泰晤時報》發表的一封英國軍人的信,剝皮見骨地揭露了清朝統治者和外國帝國主義對待中國人民猙獰丑惡的面孔。信中說:
‘我跟一大群人去看清軍屠殺俘虜的太平軍,這批俘虜是英、法兩國軍事當局交給清朝方面處死的。英、法的軍隊既然幫助清朝俘虜太平軍,自然他們也贊同清方這樣殘酷地屠殺俘虜。……
‘這批俘虜,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從剛出世的嬰孩,到80歲蹣跚而行的老翁,從懷孕的婦人,到10至18歲的姑娘,無所不有。清軍把這些婦女和姑娘,交給一批流氓強奸,再拖回來把他們處死。有些少女,劊子手將她們翻轉來面朝天,撕去衣服,然后用刀直剖到胸口。這批劊子手做剖腹工作,能不傷五臟,并且伸手進胸膛,把一顆冒熱氣的心掏出來。被害的人,直瞪著眼,看他們干這樣慘無人道的事。還有很多吃奶的嬰兒,也從母親懷里奪去剖腹。很多少壯的男俘虜,不但被剖腹,而且還受凌遲非刑,劊子手們割下他們一塊一塊的肉,有時塞到他們的咀里,有時則拋向喧嘩的觀眾之中。
‘……上帝縱使寬怒英國參加鎮壓太平天國的戰爭,但如何能饒怒它參預對無防御力的婦女和柔弱無知的孩子們的瘋狂屠殺呢?我們從貧苦的英國人群壓榨來的金錢,拿來幫助兩手染著鮮血的惡徒們在中國作戰,這是為了什么!難道是為從中國得到黃金的買賣嗎?’”[3]
“清朝反動軍隊,在鎮壓太平天國革命的過程中,從始至終,一直是破壞者。他們的策略就是,要使太平軍‘行無民之境,猶魚行無水之地;居不耕之鄉,猶鳥居無木之山’。這是清兩江總督曾國藩,沿途察看軍情時說的話。語言不多,但說明了清朝統治者圍剿太平軍的基本策略:第一是實行大屠殺政策,把人煙稠密的長江下游地區變為無人區,使太平軍失去人民的支持,‘猶魚行無水之地’。第二是實行焦土政策,把沃野千里的魚米之鄉,變成無人種田的‘不耕之鄉’,使太平軍無取食之地,因而這里的人民即使不被殺死,也得餓死。這兩條政策的核心問題是耗蕩人口。實際上這是清朝統治者的既定政策。”
“他們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所以最初在太平軍的攻擊面前,凡是堅守不住的地方,就大肆屠殺焚掠而去。當太平軍控制的地方被他們攻占的時候,則又以勝利者的兇惡面目出現,大肆屠殺無辜人民。對這個問題有很多野史記載,那封英國士兵的信,是清朝統治者野蠻政策最生動的說明。即在《清史稿》中也有這方面的記載。咸豐三年(1853),清湖北按察使江忠源的一份上疏中隱約談了一點實情:
‘粵寇慘虐,不可勝言,然擇肥而噬,窮檐不暇搜求。或偽結民心,多償市直。兵則攫取奸污,窮戶且難幸免。’
“這個江忠源,大概有一點正義感,但他是清朝廷的命官,不敢更多更直接地揭露反動官軍的罪惡行徑。然而仔細分析,雖有對起義軍污蔑之詞,但說得也很明白。太平軍的‘慘虐’,不過是‘擇肥而噬’,就是說打擊的是那些擁有財富、欺壓剝削人民的地主階級,而對窮人不但不‘搜求’,反而救濟他們。而官兵呢?搶劫民財,奸污婦女,無所不為。他們蹂躪的對象,主要是窮苦的老百姓。兩種軍隊,代表兩種不同的階級,表現得非常明顯。清軍的所作所為,對社會生產的發展起了嚴重的破壞作用。”[4]
(2)滿清屠殺太平天國人口規模的數據分析
曹樹基等人的數字和真實相比肯定有縮小,甚至幅度很大,但太平天國距離現在近,和真實情況當在同一個量級上,不至于如同對明末數字的估計一樣離譜到荒誕的程度。
他的數據可以作一個參考,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敘述的過程中完全引用滿清奴才的言論,不動聲色中讓讀者認為這些死亡屠殺都是太平天國軍隊干的,把羅爾綱、范文瀾等前輩學者關于太平天國史的研究當作不存在一樣。其人心理之卑劣,也可見了。
(其對戰后人口增長率的主觀臆斷的成分太大,如史料記載的民國人口增長率遠比他自己定得要高,他就斷言不可能,不可信,對這些數據當年得出的過程根本沒有任何了解的情況下,就斷言是錯的。然后刻意壓低,這方面他的著作水平遠遠低于侯楊方的《中國人口史》民國卷。由此必然縮小對人口損失規模的估計,但作為參考也足夠了)
以下就是曹樹基的數據:
江蘇省,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是4471萬,1865年的數據2842萬,人口絕對減少1630萬人[5];
浙江省,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是3027.6萬,1865年的數據1497.2萬,人口絕對減少1630萬人[6]
安徽省,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是3738.6萬,1865年的數據1983.9萬,人口絕對減少1700萬人[7]
福建省,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是1621萬,1865年的數據是1116.3萬,人口絕對減少504.7萬。[8]
江西省,1851年,曹樹基數據是2428萬,1865年1256.5萬,人口絕對減少1172萬。[9]
湖北省,1851年,曹樹基數據是2218萬,1865年1758萬,人口絕對減少499萬[10]
湖南省,1851年,曹樹基數據是2180萬,1865年是2085萬,人口絕對減少195.4萬[11]。
以上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七省的人口絕對減少數量就在7330萬。
而實際上為鎮壓太平天國,滿清還對廣東、山東、陜西等省進行屠殺,此外還有太平天國北征軍,滿清也勢必會對起來響應的百姓進行屠殺,則即便僅僅按照曹樹基的數據,滿清在太平天國期間,屠殺人口數量就可能達到八千萬以上。絕對減少的人口數量,其實是小于因為戰爭而死掉的人口數量的,因為里面包括了期間各省未受戰爭影響或影響相對較小的府縣自然增長的人口數量,以及戰爭期間,同樣會有新生嬰兒,假設這些和正常疾病死亡的人口抵消,那些因為大量尸體引發的瘟疫饑荒死亡人數也應算在滿清屠殺后果之內。太平天國基本不屠殺平民(現有那些所謂屠殺平民的材料基本都是滿清奴才偽造出來的),所以說滿清屠殺八千萬是完全符合曹樹基的數據。
路遇、滕澤之對滿清鎮壓太平天國屠殺造成的人口損失也有一個估計:
“江蘇省,在太平天國革命爆發的咸豐元年(1851),人口4430萬,其后由于太平軍打亂了清朝的統治系統,長期役有人口統計。至同治十三年(1874)統計,只剩下1982萬,減損2448萬,基本上是死于這場戰亂之中。”
“清朝末年統計,按《清續通考》的記載,江蘇也只有3378萬,仍遠沒有恢復到鎮壓太平天國革命以前的人口。考其增長速度,年均增長率也只有14‰,而且包括很多外省移民在內。
“再看安徽,咸豐元年統計人口3763萬人,其后一直不見安徽的戶口統計,直至宣統三年〔1911),按《清續通考》記載,只有1983萬(其他記載均少于此數,民國17年統計也只有2171萬)。在戰爭結束的同治三年(1864),當更少于這個數字。
“安徽人口增長速度歷來低于江蘇,以1983萬為基數,按年均增長率10‰逆推,同治三年充其量只能有人口一千三四百萬,減損人口也可在2400萬左右。
“浙江省,咸豐九年(1859)還有人口統計,3040萬,而戰后的同治十三年(1874)統計,只有人口1084萬,減損人口1955萬。其后的人口也是在這個基數上逐年緩緩上升的。以上三省總計減少人口約6800萬,耗損大半。”
“實際上凡有戰爭的地方,都會有人口死亡。因此它們的人口也必然或多或少受到不同程度的減損。經考查人口減損總數當在7500萬以上”[12]
僅僅江蘇、浙江、安徽三省,曹樹基自己編造的數據是三省人口減損之和為4960萬人,而路遇、滕澤之是6800萬人(這還是拿咸豐元年和同治十三年比較的結果),相差1840萬人。
路遇、滕澤之的缺點是沒有對其他省份做仔細分析,結果把其他省份僅算成了損失700萬,這當然是嚴重偏低的。
即便認為其他省份的損失和曹樹基估計的一樣(也是嚴重偏低的),那把路、滕兩人估計的江、浙、徽三省加上去,人口損失也就高達9170萬。
但這個數字其實還是偏低。
為此我們不妨利用侯楊方的《中國人口史》民國卷里對各地人口平均增長率的估計,來推算在同治三年(1864),相關各省的人口數字究竟是多少吧。
江蘇省,1911年普查數據為2588萬人,1911年到1936年江蘇年均人口增長率為18‰[13],侯楊方說這里有上海城市化,外來人口遷移入上海的緣故,但上海移民大多其實還是來自鄰近地區,而且上海城市化是從晚清就開始的。此外在太平天國后,江蘇當地土著大量被殺,外來移民也不會少,補償性的自然增長率也不會低。考慮各種因素,從1864年到1911年的人口增長率,至少也在18‰以上。
按此計算1864年,江蘇人口應該為1119萬左右。對比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4471萬,滿清屠殺造成江蘇人口減少為3352萬,百分之七十五的人口被清軍屠殺。
安徽省,1911年普查數據為1623萬人,1911年到1936年,安徽地區平均年人口增長率為15.11‰[14]。同樣道理在1864年到1911年的47年間,由于人口剛被屠殺,人均耕地增多,生活條件只會比后來寬裕,人口自然增長率絕不會低于千分之十五的水平。
這種由于人口被大量屠殺,剩余人口生活因而寬裕在何炳棣的書中曾經有描述:
“人口壓力突然地、意外地減輕不可能不對長江下游地區人民的生活水平帶來若干也許是暫時的好處。充足而廉價的良田,加上官府急于吸引移民,使很多佃農成為小地主。即使沒有在農村階梯上高攀的機會,雇工也暫時從優厚的雇傭條款中得到好處,這是由于勞力奇缺,田主不得不如此之故。”
“ 胡適 博士之父胡傳以其極為敏銳的觀察力證實: (余)生長草野,身經大難,復睹平世,親見同治五六年間,自徽州以達寧(國)太(平)數百里之內,孑遺之家,倉有粟,廚有肉;甕有酒,各醉飽以樂升平,幾于道不拾遺,戶不夜閉。”[15]
則這段時間的增長率至少也在千分之十五以上。
按此推算1864年,安徽人口應該為802萬人,對比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3738萬,人口減少2936萬人,78.5%的人口被清軍屠殺。
浙江省,1911年的普查數據為1807萬人,1911年到1936年浙江人口平均年增長率為10.93‰。[16]
按此數據前推,則1864年浙江省的人口應該為1084萬人,和1851年的曹樹基數據3027.6萬相比,減少1943萬人。64%以上的人口被清軍屠殺
江西省,1911年普查數據為1697萬,1911年到1931年,江西省人口平均年增長為5.64‰[17](這個低人口增長率,可能和國共內戰有關,1927年就建立井岡山根據地,后來1930年就有國民黨的圍剿,人口可能會大量逃亡)。
這里算1911年以前也是這個增長率(實際應該高得多)。則1864年,江西人口應該為1302萬人。對比1851年曹樹基數據2428萬,人口減少1126萬人,46%以上的人口被清軍屠殺。
湖南省,1911年的普查數據為2372萬人,1911年到1931年的人口平均增長率為9.78‰。
按此數據前推,則1864年湖南省的人口應該為1501萬人,和1851年的曹樹基數據2180萬相比,減少了679萬人,31%的人口被清軍屠殺。
湖北省,1911年的普查數據為2764萬人,1911到1931年人口平均年增長為6.06‰。[18]1911年到1931年之間的民國戰亂可能導致人口增長率低于正常時期,如辛亥革命就在武昌,據外國人報道當時武昌等地就發生過激戰,另外北伐戰爭湖北是國民革命軍和吳佩孚作戰的主戰場之一。
因此可以把1864到1911年的增長率調高至8‰的水平,按此數據前推,則1864年湖北省人口應該為1900多萬人,和1851年曹樹基數據2218萬相比,減少317萬人。
福建省,1911年的普查數據為1250萬人,福建省由于大量向海外移民,導致1911年到1936年人口呈現負增長。由于存在這個因素,導致對福建不能用其他省的方法來進行估計,只能假設1864年的到1911年間,福建人口變化不大,應該也在1200萬左右,和1851年,曹樹基的數據1621萬相比,減少400多萬。
以上江蘇、安徽、浙江、江西、湖南、湖北、福建七省人口總和,1864年比1851年減少(3352+2936+1943+1126+679+317+400)(萬人)=1億0753萬人
如果加上其他省鎮壓太平天國以及捻軍的人口損失,清軍屠殺人口數量當超過了一億兩千萬。
這個數字看來很夸張,其實如果滿清有二十萬軍隊,則這二十萬軍隊在十四年內,每個士兵平均每年只要屠殺43個平民就能超過了,每個月只要屠殺4個人不到,每星期只要屠殺一個人不到就行了。
更不必說滿清獸軍還遠不止二十萬!
2、滿清鎮壓同治回族同胞大起義屠殺兩千萬以上
回族同胞在明朝期間,始終和漢族人民和睦相處,為中華文明作出了自己的貢獻,并且在明末,作為兄弟民族,回族同胞還積極參加了保家衛國的戰爭,為維護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華夏政權大明灑下自己的鮮血,涌現處無數可歌可泣的烈士。
比如開封守城戰役,面對李自成的流寇叛軍,開封城內的回族同胞就舉起義旗,組織了回族軍隊,和城內漢族人民一起保衛城市免受流寇禍害。
而了清初,甘肅的米喇印、丁國棟領導回漢人民的反清復明大起義,更是氣壯山河,用鮮血見證了兩個民族之間的兄弟情誼。
而到了滿清統治下,滿清一面瘋狂屠殺迫害漢族人民,同時對其他少數民族也極盡欺凌迫害之能事,直至實行種族滅絕政策。并且一意挑動少數民族和漢族人民之間的矛盾,好讓偽滿反動統治者坐收漁翁之利,其用心之險惡,計策之毒辣,手段之卑鄙無以復加。
而1856年從云南開始,延續到同治年間的西北回族人民大起義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爆發的。
這里由于精力關系,也無法進行詳細論述了,只是簡單引用一下曹樹基的數據來說明滿清屠殺鎮壓回族人民起義造成的人口損失,而曹樹基的估計當然無一例外又必然是偏低的,但也能說明一定問題,我就不再另行推算了。
云南省,按曹樹基的數據,鎮壓回民起義前,1851年的人口1267萬人,1865年雖然起義已經開始了五年之久,但滿清的屠殺鎮壓還未全面展開,這個時候人口增長為1337萬。到了1872年,滿清之屠殺全面展開后,人口就銳減為1123萬[19],比1865年減少了214.9萬左右。加上前面屠殺的人數,應該超過270萬人。
陜西省,按曹樹基的數據,“在同治回民戰爭中,陜西共損失人口約466萬。戰后陜西人口尚存900萬。”[20]
甘肅省,按曹樹基的數據,1861年1946萬人口,1880年496萬人[21],減少人口1450萬人。全省74.5%以上的人口被滿清兇殘屠殺。
新疆省,按曹樹基的數據,“回民戰爭中,新疆(主要是北疆)人口損失了大約34萬,占戰前北疆人口的72. 6%,占戰前新疆人口的23. 2%”[22](新疆沒有受影響的地區,人口還在增長,這個數據是把受影響地區人口減少數量加起來的結果,而并非是新疆全省前后人口數量的增減)
把以上云南、陜西、甘肅、新疆四省減少人口加起來,總滿清鎮壓回族起義,總共屠殺人口(270+466+1450+34)(萬人)=2220萬人
同樣這僅僅是曹樹基估計的數據,真實的減少人口當遠大于此。但姑且就算是2220萬人好了,也是一個龐大的天文數字,大家想想看蘇聯衛國戰爭,那么慘烈,減少人口也不過就是2700萬人而已。滿清的走狗屠夫左宗棠之類在這些地方屠殺人口就達到兩千萬級別,其兇殘到如此駭人聽聞的程度,一般人又如何能想象得到!
3、總結以及和明末清初屠殺人口的對照比較
以上所說咸豐同治年間,滿清統治者為鎮壓太平天國和回族人民大起義,光屠殺減損的人口兩項總計就在一億四千萬以上(這還是保守估計)
何炳棣曾經評論說“要對14年太平天國戰爭期間的人口凈損失提出一個明確的數字雖是困難的,但我們詳盡的地方資料很清楚地證明。當時通商口岸中的西方居民估計約二三千萬是過低的。”[23]
他以為兩三千萬是過低,而實際上這恐怕連零頭都不到,一億兩千萬都只是一個相對保守的估計。
何炳棣還說抗日戰爭和太平天國的戰爭比起來,已經是算得上文明了:
“即使根據這些必定很不完全的統計數,可以說抗日戰爭的性質與19世紀中國的國內戰爭(引者注:——其實是中國人民反抗偽滿政權的戰爭)相比有兩方面的不同:一是平民的生命損失所占比例很小;二是盡管戰爭是野蠻而殘醋的,但抗日戰爭大體說來是在‘文明’的戰爭條令下進行的。”[24]
這這種說法當然是一派胡言,日本侵略者和文明沒有任何關系,只不過日本人的殘暴和滿清獸軍的殘暴相比實在不是一個等級之上而已,兩者不過是誰殘暴得更厲害的問題。
只不過這位 何炳棣 先生也是屬于健忘者,一邊他自己也清楚滿清是人類歷史上最兇殘的屠夫,殺戮平民數量和比例創下了人類歷史空前絕后的記錄。另一邊他還對此輕描淡寫,似乎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是因為中國本來就這么野蠻不開化的人,忘了儒家訓條在早在千百年前就已經反復強調殺一無辜即非王者事。漢族知識分子和主流意識形態從兩千年多前的戰國開始就無情譴責聲討鞭撻一切屠殺無辜的行為。中國歷史上屠殺俘虜以及平民者從白起、董卓、曹操、黃巢等等無一例外都是受到唾罵的反面典型。滿清是徹底開中國歷史之倒車!
他還恬不知恥的在許多地方歌頌滿清所謂的開明專制,也實在是令人格格作嘔,實不知此類人物究竟怎樣一個心理狀態,可以讓他把最基本的人類文明準則拋之腦后。
類似滿清僅僅屠殺太平天國損失一億人口以上,這在全世界內也獨此一家,只有滿清自己在清初的屠殺才能超過這個記錄。滿清頭目和他底下的奴才漢奸把屠殺平民作為一項戰爭任務來完成,你不是有人民支持么,我就把平民全部屠殺光,讓你徹底喪失支持的基礎。
任何軍隊與軍隊的戰爭,持續時間再長,波及范圍再大,只要不是如同滿清一樣專門把平民列入屠殺對象,都不可能有這樣巨大的人口損失。
曾國藩等漢奸的殘暴其實是全面學習其滿清主子在明末清初戰爭時的手段,以大規模屠殺平民作為獲取勝利的手段,因為他們知道平民是站在和他們對立的一面,沒有任何可以爭取的希望,所以只有屠殺、屠殺再屠殺。
也正因為如此,漢奸軍隊的兇殘,其實質仍舊是其滿清主子空前兇殘的體現,在滿清的剃頭政策下,甘心投靠的漢奸在頭發被剃掉的同時,廉恥良知以及起碼的人性也被徹底剃掉,完全異化為禽獸。他們已經喪失了人最起碼的尊嚴和榮譽感,破罐破摔下,就必然成為最卑鄙最下賤的敗類人渣。
請大家記住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洪承疇、吳三桂、尚可喜這些漢奸的名字,這些漢奸屠夫,劊子手,他們屠殺漢族人民,屠殺少數民族,手上沾滿了鮮血,狗彘不如,只配下十八層地獄,受最慘毒的刑罰,萬劫不得翻身。終有一天這些比秦檜還卑鄙可恥的漢奸,他們雕像也受到秦檜的待遇,下跪在反抗滿清暴政的民族英雄群像面前,被無數人唾棄。
某些漢人因為左宗棠這個漢奸屠殺的人大半是回族,是少數民族,就為之叫好喝彩。這同樣是一種被滿清愚民思想毒害了幾百年而產生的禽獸心理,是把自己下降到滿清禽獸政權的道德水平上,對這種思想必須給予迎頭痛擊,必須給予最嚴厲的譴責。左宗棠這樣的人渣禽獸,其卑鄙下賤程度絲毫不會遜色于屠殺漢人的曾國藩和李鴻章。
事實上凡是一切充當過滿清偽政權的官吏,并且至死仍舊是滿清奴才的漢人,他們永遠只配被釘在漢奸的恥辱柱上,受到永世的唾罵!
好了,回到本題。因為太平天國離現在相對近,所以各方面的數據資料相對豐富,對滿清屠殺規模的估算相對更容易取得共識。如果不是鐵的事實擺在那里,誰能夠相信滿清僅僅鎮壓太平天國和回民起義,屠殺人口數量最低線的估計也是一億五百萬以上(曹樹基的數據,屠殺太平天國的八千萬加上鎮壓回民起義的兩千五百萬),相對保守的估計是一億四千萬以上,不保守的估計當然就更多了。
而太平天國和同治回民起義,無論持續的時間長度,還是波及的范圍,對平民的卷入程度,都不可能和明末清初滿清的侵略屠殺相提并論。
從時間來說,天啟年間的遼東大屠殺,崇禎年間四次侵入關內制造的北直隸和山東大屠殺,再到順治年間席卷全國各地,無一處可以幸免可以例外的瘋狂大屠殺,然后康熙年間的沿海遷界大屠殺,持續八年的鎮壓三藩起義的大屠殺。前后整整六十二年的時間。
從波及的范圍來說,太平天國和回民起義真正的重災區也就是江蘇、安徽、浙江、江西和甘肅、陜西。
而明末清初滿清屠殺的范圍包括了全部省份,遼東在天啟年間就幾乎屠殺光了
北直隸和山東在崇禎年間就被反復屠殺,到了順治年間因為此起彼伏的抗清起義、滿清圈地逃人法的殘酷迫害又遭受浩劫。
山西在姜瓖起義前就遭受了滿清屠殺洗劫,到姜瓖起義時,戰火遍及全省各地,姜瓖死后,山西各地仍舊被清軍反復搜剿屠殺。“遍地伏莽,百姓殺戮過半,財物焚掠殆盡,廬舍丘墟,田園荒蕪,晉民已不堪過而問”
甘肅(明屬陜西)在清初的反清起義同樣沒有間斷,滿清鎮壓米喇印、丁國棟的回漢起義更是到處屠殺,殺得“血流成川,尸積如山”[25]
陜西、河南所受荼毒稍輕,但也是相對的,我們前面引用明清史料里收錄的清方檔案,這兩省受荼毒的文件就不少。如說陜西“大兵駐關,軍需不貲,而州縣百姓存者無幾。”[26] “王師征伐,凋殘破壞更不可言” [27]。河南材料更多,此處不贅言。
南直隸(包括江蘇、安徽),安徽被屠殺得各地“暴骨如莽,青磷夜見,以至城空野空”[28],“城中虛無人焉”[29]“四望荒煙,僅余白骨,數椽茅廨惟伴青磷”“屢經焚劫,城內并無人煙”[30]。
連南京附近的鄉村都被反復掃蕩屠殺,“江寧城(南京城)外,九十余村,……敢犯天兵、遂經剿洗。”,“一望皆無人煙,惟見空房四壁”[31]
揚州府、蘇州府、松江府都是屠城的重災區,要找到一個沒有被屠城的城市倒是極端困難。揚州大屠殺、昆山、嘉定、江陰等地的屠殺都眾所周知。蘇州城自己被屠了半城,所轄七縣一州,僅崇明縣和太倉州幸免。
至于湖廣、江西這些就更不必說了,“無歲不被焚殺,無地不為戰場”“骼胔盈道,蓬蒿滿城。”“村不見廬舍,路不見一行人”[32];“沃壤掬為茅草,蕩為荒丘,舉目皆然。”[33]“天地鞠為茅草,郊原一望丘墟”[34];“沿途之廬舍俱付灰燼,人蹤杳絕,第見田園鞠為茂草,郊原盡屬丘墟”“雞犬無聞,煙火寂然”“官雖設而無民可治,地已荒而無力可耕”[35]“無一處不慘遭焚戮,流徙逃亡,誠亙古未之有也。”[36]“縣無完村,村無完家,家無完人,人無完婦。”“貴家大族,皆閉門圍坐待死。”[37]
此類記載比比皆是。
廣東、廣西都是滿清反復剿殺之地區,情況也不比湖廣好多少。
到了四川,因為反清態度最激烈,最持久,竟然至于全省人口幾乎徹底被滿清屠殺,僅剩余幾萬人。
云南又是南明最后一個根據地,其被滿清獸軍慘屠蹂躪情況,顧誠《南明史》里引用洪承疇這個無恥漢奸寫給清廷主子奏疏里就有這樣描繪
“無處不遭兵火,無人不遇劫掠”“父母、兄弟、夫妻、子女分離拆散,慘不堪言。”“人無完衣,體無完膚,家無全口,搶天呼地,莫可控訴” “被殺死、拷烙死者堆滿道路,周圍數百余里杳無人煙。真使賈生無從痛哭,鄭圖不能盡繪。職不知滇民何至如此其極也”[38]
滿清云南巡撫林天擎劾奏“廣西提督線國安隨大軍進剿云南迤西地方,大肆搶掠。及奉旨回粵,奸淫殺戮,暴虐更慘。”[39]
在明末清初這場大浩劫里,全國上下無一例外都被滿清獸軍屠殺,即受害最小的省份,其被屠殺人口比例也當在百分之五十以上,而最多如遼東、如四川者則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人口都被屠殺光。這在人類歷史上,即使以蒙元之兇殘,也瞠目其后,希特勒納粹之兇殘也望洋興嘆。
則其人口死亡之數量當遠遠高于滿清鎮壓太平天國和回民起義,我前面估計是兩億以上,應該僅僅是最低的底線,其真實數字(包括因為屠殺和瘋狂掠奪剝削導致的瘟疫和饑荒)應當遠在兩億之上。
六、按照人口增長率回溯清初屠殺人口規模也在兩億以上
現在我們用另一種方法來估算清初人口屠殺的規模。
根據侯楊方《中國人口史第六卷:民國時期》第457頁的數據,
1911年,中國人口總數是4.1億
1936年的中國人口總數是5.3億
1953年,中國人口總數是5.8億
1911年到1936年的人口平均增長率是10.27‰
1911年到1953年的人口平均增長率是8.24‰
侯揚方對清末至民國時期的人口數量以及增長率估計遠比曹樹基要準確可靠得多。
從1864年到1911年,這47年的時間里,人口平均增長率不可能低于8.24‰,無論從糧食畝產量的角度分析,還是戰亂災荒的角度分析,這段時間不會比軍閥混戰,國共內戰,抗日戰爭,以及其他大大小小的洪水旱災的民國亂世更差,定為千分之八點三比較合適。
我們可以根據1911年人口數據4.1億,年均人口增長率8.3‰,回溯推算1864年人口為2.78億(實際上由于太平天國大量人口死亡后的補償性增長,實際增長率只會更高。)
前面我們已經估算太平天國和回民起義,滿清屠殺鎮壓造成人口減損數量高達1.4億以上,則1851年的全國人口總數當為4.18億。
然后以1851年4.18億的數據為基礎,往前推算,一直推到三藩起義被鎮壓的那一年,也就是康熙二十年也就是1681年
從1681年到1851年,這170年的時間里,有118年是所謂的“康雍乾盛世”,雖然實際上是康乾衰世,但這一個時期,沒有太大規模的戰亂則是可以肯定的。而且根據吳慧的《中國歷代糧食畝產研究》一書,這一時期的糧食畝產量是比民國時期要高出許多的(雖然糧食加工率低,但加工的副產品大部分仍舊是回到農業體系中的)。
滿清的暴政把人口的生活成本壓到了最低限度,這必然導致社會陷入過密化的狀態,越窮越生,出生率會達到相當高的程度。
所以無論如何其人口平均增長率應該至少要比1911年到1936年這個軍閥混戰,災荒頻仍的時期千分之10.27要高得多,可以定在千分之十三左右
現在我們可以估算康熙二十年的全國人口數量了,經過計算,得到的數字為4651萬人。
也就是4615萬的人口,在170年的時間里以平均千分之十三年增長率增長(這個增長率在和平時期,在滿清過密化的社會狀態下,一點都不高,僅僅比清末民初窮困已極,軍閥混戰的時期略微高一點),1851年的咸豐元年足可達到4.18億的人口數量。
4615萬和明末崇禎三年保守估計的3億人口相比,絕對數量就下降了兩億五千三百八十五萬人,也就是人口數量下降了84.6%多。這還沒有把期間新生的嬰兒導致的人口增長數量減去,就算戰亂期間,人口出生率降低,也只是那些直接當下發生戰亂的地區。
明末清初的戰亂是不同地區交錯發生,一地被屠殺后,在一段時間內處于和平狀態,人口反而應該有補償性增長。但這些要區分清楚太過復雜,所以只能忽略不計了,假設這期間新增嬰兒的數量和壽終正寢的死亡數量正好抵消。
這兩億五千三百八十五萬人減去崇禎年間因為流寇和瘟疫饑荒造成人口損失1800萬(第一節我們按曹樹基的總人口兩億左右,估算這部分人口損失為1200萬,這里不妨按比例換算),再加上天啟年間遼東被滿清屠殺的950萬人,最后得到兩億四千五百三十五萬人。
2.4535億,這就是明末清初從天啟元年到康熙二十年,整個中國直接和間接死于滿清屠殺的人口損失數字。
如果再要區分死于三藩起義的人口和死于天啟到順治年間,滿清鎮壓抗清起義的人口各自的數量比例。
從持續時間長度,以及牽涉范圍規模來看,三藩起義的規模都遠小于順治時期,并且是在人口已經極度殘破的基礎上進行的。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三藩起義滿清屠殺造成的人口損失只有總數的百分之五左右,也就是1227萬左右
天啟到崇禎清軍屠殺是遼東九百五十萬加上山東北直隸的1200萬(原來按兩億總人口算是800萬,這里按比例換算),總共2150萬人,占據總數的8.8%左右。
則順治年間,滿清屠殺人口應該占據人口損失總數的86%,也即2.11億
順治年間饑荒、瘟疫等間接死亡算是占百分之二十左右,也就是4220萬左右,直接死于順治年間滿清獸兵屠刀下的人口為一億六千八百八十多萬人。
現在總結一下,明末清初,滿清消滅的人口總數為兩億四千五百三十五萬人,直接死于順治年間滿清屠刀下的人口在一億六千八百八十多萬人。
以滿清二十萬大軍來計算,順治時期的十八年里,平均每年每個滿清獸兵屠殺的人數在四十七人不到,每個月屠殺4人不到,每個星期每個滿清獸兵屠殺一人到。
而且以上數據的推算,還僅僅是建立在對明末人口最保守的估計,也即三億這個基礎上,實際從種種跡象來看,明末真實人口數字應當遠在三億之上,有可能接近4億,在三億五千萬左右的可能性最大。
則滿清屠殺的人口損失當然就更為巨大,總之無論如何說滿清在清初屠殺人口兩億以上是沒有問題的。
滿清的屠殺創造了人類前所未有的記錄!
第二章、對何炳棣“丁”概念混亂的剖析
1、關于人丁概念的辨析
這個“南湖_秋水”先是斷章取義,不知道從哪里搜羅了我的一條回帖性質的小段話,然后洋洋灑灑寫了一大泡,說我如何混淆“人”、“丁”的概念云云,丁的概念是賦稅單位云云。
從這里看,他的腦筋可能是不太靈光。
他自己引的話里就有我推測滿清屠殺的人口達到一億以上的話,直接把官方的丁當成實際人口,那無論如何是和一億扯不上關系的。
至于說滿清前期丁的定義是賦稅單位,所以不能反映人口增減之類爛大街的話,那說明他連自己引來當成證據的書基本都沒有看明白。
實際上賦稅單位一說的發明者何炳棣自己都承認得清清楚楚,清朝官方無論前期還是后期都從來沒有什么“丁的定義是賦稅單位”一說,丁是賦稅單位這個定義是何炳棣自己發明出來的。
何炳棣的原話“官方的丁數對于研究清代早期人口的重要性早就為西方和中國的人口統計學者所接受,他們一般都未作深人研究就全盤接受了丁的官方定義,即丁是16歲至60歲的納丁稅的成年男子。”[40]
以前其它中西學者都接受丁的官方定義,而他何炳棣不接受,才發明了“丁是賦稅單位”一說,這個定義是屬于何炳棣的,而不是屬于清朝官方的。
當然這個“南湖_秋水”應該沒有讀過何炳棣的原書,但即便是在葛劍雄和曹樹基的書里,應該也有類似的話。
連這種基本東西都不知道,就來大言不慚也是可笑得很。
而更進一步說,即便說丁僅僅指成年男子,也并不全面,在清朝的統治者那里,對清朝前期的所謂丁數,甚至就有直接當成人口數據來看待的。
在乾隆實錄里有一段乾隆的議論
“朕恭閱圣祖仁皇帝實錄。康熙四十九年民數,二千三百三十一萬二千二百余名口。因查上年各省奏報民數,共三萬七百四十六萬七千二百余名口。較之康熙年間,計增十五倍有奇。我國家承天眷佑,百余年太平天下,化澤涵濡,休養生息,承平日久,版籍益增。天下戶口之數,視昔多至十余倍。”[41]
乾隆的議論對應的是康熙實錄康熙四十九年的這條記錄“是歲人丁戶口:二千三百三十一萬二千二百三十六。田、地、山、蕩、畦地、六百六十三萬一千一百三十二頃二十四畝有奇。征銀:二千九百二十萬二千五百四十二兩有奇。”[42]
一般人丁戶口兩千多萬這種數字都是被現代學者當成是所謂丁數的,但乾隆這里顯然就是直接當成人口數字本身了,這才拿來和三億多的人口數字作對比,說是增加了十五倍云云。
你可以說乾隆錯的離譜,但歷史首先是實證的東西,當時人怎么認為的就是怎么認為的。現在說的就是當時滿清的統治者那里,人丁數字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能因為你現代人覺得不合理就硬把自己的定義塞給當時人。
何炳棣據說寫《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一書的時候,曾經看了五年多清朝地方志人口資料。
對他來說,不過是看了五年而已,對康熙乾隆來說,他們是天天看,時時看,要說清朝的第一手史料,何炳棣再看五十年估計比不過他們。清朝前期,丁的含義究竟是什么,用何炳棣自己發明的一個定義去強行代替滿清當時人理解的含義,這當然是笑話。
在康熙那里,丁的含義也同樣不僅僅是成年男子,如下面這條記錄 “戶部題、浙江所征婦女小口鈔銀、改為食鹽課銀。直隸流寓人丁、及山西久流近流人丁、均改為實在人丁。幼丁改為新編人丁。應將賦役全書、更正遵行。從之”[43]
幼丁也算在人丁數字里面,而當年的人丁戶口仍舊是一千九百多萬。
因為數字太少,所以康熙不斷抱怨地方上瞞報。到康熙五十一年的時候,康熙說“朕凡巡幸地方所至、詢問一戶或有五六丁、止一人交納錢糧。或有九丁十丁、亦止二三人交納錢糧。詰以余丁何事。咸云、蒙皇上弘恩、并無差徭、共享安樂、優游閑居而已。此朕之訪聞甚晰者”[44]
此處康熙所謂一戶五六丁,或以一戶九丁十丁,這里的丁只能是男女老幼在內的人口數字本身。明清時期,一戶平均人口不過是五口人,康熙這里列舉的也當是普通人家,所謂一戶九丁,十丁,不過是他丁口不分,認為丁就是口,才有這種說法。
后面他說滋生人丁不再征稅,他就是想知道一個真實數字而已“民之生齒實繁。朕故欲知人丁之實數”,所謂的滋生人丁其實也就是滋生人口的意思。
還說“編審人丁時、不將所生實數、開明具報者、特恐加徵錢糧、是以隱匿不據實奏聞。豈知朕并不為加賦、止欲知其實數耳。嗣后督撫等,倘不奏明實數、朕于就近直隸地方、遣人逐戶挨查、即可得實、此時伊等亦復何詞耶。”[45]
何炳棣曾經煞有介事的議論說
“康熙五十一年(1712)前清朝的官方紀錄中有十三次所謂“戶”或“丁男”數竟完全是上一年的重復,使一些現代學者大惑不解,甚至抱怨清初人口數的荒謬。順治八年至乾隆五年(1744)的丁數從來不代表人口。不了解長期賦役制度改革的西方人口學家譏諷康雍之際‘人口’數字荒謬,是很有欠公允的。”[46]
完全是何炳棣基本常識都沒有。
他的言下之意無非是覺得他比那些大惑不解的現代學者高明,總之康雍之際的丁數根本不代表人口,當然也就不荒謬。僅僅是其它學者不了解所謂的賦役制度改革而已。這種要在一切方面粉飾美化滿清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種觀點顯然完全是建立在他自己的一廂情愿上。
要說對清朝賦役制度沿革的了解,何炳棣顯然遠不如康熙和乾隆,但恰恰是康熙和乾隆就直接把康熙時期的丁數當成人口數字來對待。
康熙甚至對官員說,你們如果再繼續隱瞞人口真實數字,他就要派人在直隸地方上“逐戶挨查”,話說到這個份上,根本沒有任何可以曲解和誤會的地方。
其實用最簡單,也最合理的邏輯來理解,這個問題上不存在任何疑難,這所謂的人丁戶口,就是清朝官方掌握的人口數字,只不過清朝官方由于種種原因丁口不分,再加上各地統計上的混亂,導致這個數字在一些時期和實際人口數字有差距,需要用一定的手段去換算還原而已。
何炳棣一面千方百計地否認丁數的人口數據性質,另一方面卻又不得不承認
“在保存在北平故宮博物院的6602卷清代黃冊中,只有193卷是有關地方人口統計的。而從順治八年這個新朝第一次編修黃冊到乾隆六年(1741年)戶口登記制度做出重大改變期間,現存惟一的人口數據就是每年的丁數.。”[47]
所以到這里,就很清楚了,清朝前期的丁數,就是清朝官方統計掌握的人口數字,這個距離實際人口再遠,也不可能改變這一性質。
2、更進一步分析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亂
何炳棣說“丁統計數既不是人口數,也不是戶數或納稅的成年男子數,而只不過是賦稅單位”,惟其如此,才會出現小數點后十五位的丁數。
而葛劍雄、曹樹基則在中國人口史清代卷里說得更清楚“何炳棣則否定‘丁’的人口含義,認為‘丁’是自明代后期開始形成的賦稅單位,與人口毫無關系,根據‘丁’的數量去推測人口是沒有意義的”
這里也許是一些沒有基本理科思維的文科學者的通病,他們大部分情況下喜歡不加定義地使用概念,在某些情況下難得有一個定義了,結果構成這個定義基礎的概念仍舊是含義混亂的。
就比如何炳棣把“丁”定義成所謂的賦稅單位,那就要追問一句,“賦稅單位”的定義又是什么?
這一追問就可以發現何炳棣的定義,其實毫無意義,因為“賦稅單位”本身就是他自己拼湊的缺乏明確含義的空洞名詞。如果因為“丁”是確定賦稅多少的一個數量根據,所以說是賦稅單位。
那么這實際上就是廢話。因為一切可以用來征稅的物品量詞都可以說是賦稅單位,比如田畝可以說是賦稅單位,糧食多少石可以說是賦稅單位,布匹多少匹可以說是賦稅單位,食鹽多少斤也可以說是賦稅單位,如果要征人頭稅的話,人口本身就是賦稅單位了。
把“丁”定義成所謂的“賦稅單位”,就如同把人定義成“紅外線放射單位”一樣可笑。
從理論上說每個人都會輻射出一定量的紅外線,知道有多少個人,以及這些人的體型等數據,就可以大致計算出輻射的紅外線總量。現在因為點錯了人數,在點錯的人數的基礎上計算紅外線輻射量,然后就有人得意洋洋地說,他發明了一個偉大的事實,那就是多少個人的數字并不是人口數字,而只不過是紅外線放射單位,這當然是可笑的。
事實的真相是點錯了的人數,哪怕錯得再離譜,它的性質仍舊是人口數字,而不是任何其它東西。而正因為其是人口數字,所以才有所謂隱匿漏報或者數字不實的抱怨,否則就根本無所謂錯漏隱瞞了。
何炳棣認為丁是所謂賦稅單位,而且是和人口沒有關系的賦稅單位,最重要的無非是兩條論據。
第一條論據是他說“丁數”在明代一條鞭法的賦役制度改革后,在南方一些地區就和實際人口數字沒有關系了。
請看何炳棣的原話“在南方某些特殊地區,官方的與成年男性人口已經毫不相干,因為進人16世紀之前丁稅己完全轉由土地征收”。
在清朝雍正乾隆期間全面推行攤丁入畝之后,就更沒有關系了,所以“丁”成了賦稅的單位。
但我們只要稍微仔細閱讀以下何炳棣的論證過程,就可以發現他的論證是充滿了自相矛盾和概念混亂的。
按照何炳棣這里的意思,丁數之所以和成年男性人口數字無關是因為賦役制度改革的結果,但事實果真如此么?
事實的真相完全相反,明代晚期的丁數(實際上明人更多的說是口數,戶口人丁之類)之所以和實際人口相差甚遠,和所謂的賦役制度改革,和所謂的“丁稅己完全轉由土地征收”沒有一毛錢的關系,而是早在這之前就已經如此了。這本身就是何炳棣自己確認的事實,但他為了拼湊自己的結論,竟然把自己剛確認的事實忘記得一干二凈了。
我們可以隨便引用一些何炳棣自己的原話:
“明代的人口數據離事實越來越遠是無足為奇的。正如江蘇南部宜興縣萬歷十八年(1590)的縣志所說,所有當地戶口登耗之數,完全都不可靠。”[48]
“戶口登記純屬形式這一點可以從各種方志中找到證據”
“寧波府屬五縣的分類數字中,除慈溪一縣人口持續下降外,其余四縣的人口統計數在一代人中不是變化甚少,就是根本不變。到嘉靖三十一年(1551年),全府登記人口下降到只及洪武二十四年(1391)的45%。紹興府有的縣的人口登記數在永樂年間(1403-1424)就開始胡編亂造了。”
“在某些崇禎十五年(1642)的黃冊中,戶口竟己經預造至崇禎二十四年(1651)—明亡后的七年了!”[49]
也就是明代官方登記的人口數字本身大部分都是官員照抄原來數字(還有刻意縮減原來數字或者隨意增減一個小數字)的結果,而不是實際統計調查的結果,其動機無非就是官員把這看成是減輕人民稅收的德政,這是從永樂以后就一貫如此的,和所謂一條鞭法,所謂攤丁入畝之類毫無任何關系。
這才出現明初洪武時期統計的6000萬多人口,到了晚明的官方統計就變成了只有51655459人(這一數字在官方統計的名義上)。
而何炳棣在開頭的一段話本身就交代了這種人口數字失實,和所謂賦役制度改革毫無關系,而是從明太祖死后一直就是如此
“洪武三十一年(1398)這位太祖高皇帝駕崩以后,盡管這一人口登記制度依然存在,其統計的重點和方法卻都已發生了重大變化,結果是此后的人口上報數字實際上僅僅包括一部分人口,與真正的統計數字之間的差異越來越大。”[50]
而何炳棣奇怪的邏輯在于,因為這些人口數字和實際人口數字相差甚遠,是錯的,所以這些數字就不再是人口數字,而成了賦稅單位了。這種思維把原本獨立的概念給混為一談,實際上只會導致更大的思維混亂。
按照何炳棣的邏輯,既然數字已經不是人口數字,而是賦稅單位了,那又何來無數明朝人抱怨黃冊上的人丁戶口數字失實,抱怨人口隱匿,豈非成了意思都不同的囈語了?這顯然是把歷史事實強行附會到自己主觀武斷上的一個 生動例子。
正因為明代大部分時間里,官方黃冊登記的人口本身就和實際人口相差甚遠,所以所謂成年男性人口的丁數和實際人數當然也就相差極遠了,而這種說法其實還不確切,更確切的說法是由于數字與實際相差過大,到后期明人往往就是丁口不分。同樣性質的數字,忽而被當做包括男女老幼的人口數字,忽而又被當成是只要納稅的人丁數字。
再說所謂把丁稅并入土地征收的說法,實際上這一點恰恰反證了,丁本身是人口單位的性質,正因為丁是獨立的人口單位,所以在攤丁入畝之后,仍舊有官方統計的人丁數目。多少人丁作為人口數字計量的性質始終沒有變化。
何炳棣的第二條論據,也是他最得意的論據是滿清一些地方志記載的丁數出現了小數點。
但這條論據其實恰恰同樣是難以站住腳,地方志上出現丁數的小數點無非兩種情況:
一種不過是丁銀,丁糧的略寫,所謂是增丁多少,不過是增丁銀多少,增丁糧多少的略寫而已。
另一種可能是有些地方用田畝折算出來的人丁,所以出現小數點。但正如我前面推算萬歷時英山縣實際有多少人口,用耕地面積來推算,實際上推算過程中也有小數點,不過被我去掉了,只取整數而已。即便是折算出來的人丁,出現了小數點,其性質仍舊是對應的成年男性人口,這一點上沒有任何可以含糊和模棱兩可的地方。正因為其對應的人口,所以才是折算,不能因為有了小數點就改變其性質。
而且最重要的是何炳棣論證目的是當時全國統計的人丁戶口數字的性質而非地方志上丁數的性質。何炳棣這里本身就是玩弄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把戲,他自己把部分地方志上的丁同全國統計的人丁戶口給混為一談了。
而滿清的人丁戶口數字,恰恰始終是整數,會不會是嫌麻煩四舍五入略去了呢?
隨便引一條康熙元年的記錄
“是歲、人丁戶口、一千九百二十萬三千二百三十三。田、地、山、蕩、畦地、五百三十一萬一千三百五十八頃一十四畝。征銀:二千五百七十六萬九千三百八十七兩有奇。米、豆、麥、六百一十二萬一千六百一十三石五斗有奇。草、二百二十六萬五千七百三十四束。茶、一十五萬七千九百二十八引。行鹽、四百二十萬四千五百九十八引。征課銀、二百七十三萬三千五百七十八兩六錢。鑄錢、二萬九千七百八十九萬六千三百八十有奇”[51]
凡是有小數點的數字,必定在后面加一個“有奇”,如征銀二千五百七十六萬九千三百八十七兩有奇,鑄錢二萬九千七百八十九萬六千三百八十有奇,并沒有因為省略而改變原來數字是有小數點的性質。
人丁戶口之所以在個位之后沒有“有奇”,恰恰就是因為它的性質就是人口數字。
倒是在明代全國人丁戶口總數出現過小數點,但那同樣和丁是賦稅單位毫無關系,而不過是明代晚期對戶口統計比起滿清來更不重視的結果。
《明神宗實錄》卷三百七十九,萬歷三十年十二月丙辰有這樣一條記錄,“是歲戶口田賦之數:戶,共一千三萬二百四十一戶。口,男婦共五千六百三十萬五千五十口半”
這條記錄倒是確確實實在全國戶口數據里出現了口半了,但或許讓何炳棣和曹樹基失望的是,這里清清楚楚點明了是“男婦……口”,只能是指人口總數,而不是什么賦稅單位,因為賦稅單位是不可能有公母之分、男婦之分的,而且這個數字還是前面先列出多少戶的基礎上再給出多少口,口和戶的比例正是一般五比一左右的關系。
這倒是用鐵的事實說明,即便出現了小數點,這仍舊只能是一個人口單位,而不是什么賦稅單位。而之所以會出現口半的情況,不過是當時明代的戶口系統,已經完全是兒戲,有的地方是連年照抄,有的地方是胡編亂造,有的地方是隨便定一個增加或減少的數量加到原來的數字上去,還有的地方就是用田畝來折算人丁,就這樣出現了小數,其實質還是人口單位而不是任何其他東西。
當朝廷例行公事要給出一個人口數字的時候,就把亂七八糟,大雜燴式的數據都一股腦匯總起來,只要大概拼湊出一個數字來就行了,至于這個數字合理不合理,根本沒有人去管。
而田畝折算人丁數字,其性質仍舊是人口數字,所以才被計入總數之內。他首先是一個人口數字,然后才是人口數字衍生出來的賦稅單位,單純說它是賦稅單位不過是沒有意義的廢話!
明代是如此,清代當然更是如此。只不過清代比明代來更把戶口人丁當回事情了,所以還杜絕了在全國匯總的數字里面出現小數點的情況,這當然更只能說明清初的戶口人丁其性質就是人口單位。
曹樹基引用的雍正《河南通志》卷22《戶口》一段話就更能說明問題了:“順治十六年分見在活丁九十九萬三千一十七丁。康熙九年見在人丁一百一十五萬九千四百九十六丁,內有康熙元、六兩年編審自首人丁除頂補節年開除老故外,實增人丁一十六萬六千四百七十九丁,內除優免外,實在行差共人丁一百一十萬二千九百五丁。康熙三十年編審舊管活丁一百四十九萬六千八百丁八分六厘三毫三絲……”
后面還有一段曹樹基的評論“順治十六年的‘見在活丁’易使人們產生錯覺,似乎‘活丁’代表的是活著的成年男性。讀康熙三十年‘編審舊管活丁’數,才知河南的‘活丁’也是貨幣化的納稅單位。順治年間的‘活丁’可能是尚存在賦役載體的‘丁額’,若加上賦役載體脫離的部分,其總額可能與明代后期的“戶”數的2倍相差不遠。如康熙初年經過兩次編審,‘實在行差共人’就達到了‘一百一十萬’有奇,接近萬歷六年河南在冊戶數2倍。”[52]
這里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曹樹基等人由于基本概念的混亂導致的議論牽強離奇可笑的程度。
因為硬要把所謂人丁扯到毫無意義近于廢話的“賦稅單位”一詞上去,活丁也可以被他說成是納稅單位,而不是活著的成年男性,甚至刻意回避人丁,或成年男性一詞,而搞出一個讓人哭笑不得的“賦役載體”的說法。這好比不把人說成是人,而說是紅外線發射載體,其可笑如此!
問題是“活丁”,你可以這樣牽強解釋,那“除頂補節年開除老故外”中的“老故”是什么意思?明顯是說把年老的以及死掉的除掉在外,這是不是也要說成不是指的人?
康熙三十年的出現了小數點,但問題是前面順治十六年,康熙九年,以及實增人丁數字沒有一個有小數點的,怎么能對康熙三十年數字性質的判斷來代替前面的數字性質?
康熙三十年的數字,正如前面所說即便田畝折算的人丁,其性質仍舊是人口數字。
也正因為此,這段話也是放在了《河南通志》里的戶口部分而非賦役部分。把人丁的性質同人口分離開來,說成是為賦稅而賦稅的賦稅單位,根本就是毫無意義的廢話。只能導致論述牽強怪異,破綻百出,還要炮制出一個不倫不類的“賦役載體”的詞匯,豈非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
到了滿清一些史料中,關于丁數記載更為具體,更為詳細,或者丁不是交納丁銀,而是直接服勞役的時候,曹樹基等人就只能干瞪眼,實在沒有辦法再進行歪曲性的解釋了,就只得承認丁確實就是成年男性人口了。如在北直隸地區。
“畿輔的‘丁’分為供丁吏承丁、新更人丁、灶丁、門頭門丁和行差人丁五種。對于各種人丁所提供的力役種類,我們尚不知曉。但是,這一系列的‘丁’與貨幣納稅體系的‘丁’是明顯不同的。畿輔的‘丁’是功能性的,各類‘丁’有著不同的用途,承擔不同的力役,而貨幣化的“丁”僅僅是一個納稅的單位。是否可以認為,順治元年,清政府對畿輔地區的人丁調查是卓有成效的?”[53]
“對于順天府和永平府來說,其‘丁’額的下降幅度也實在是太大了。這兩府深受明代末年戰爭和瘟疫的影響,人口死亡甚多,加之鄰近京轟,順治元年開始的丁口編審正是從這一區域開始的。因此,順天、永平兩府的人丁數可能正是16歲至60歲的成年男子數。這只是特定區域的一個特例,并不具有推廣的意義。”
也即到這里,他唯一的說辭就是這些地方是例外,不具有推廣的意義。但問題誰告訴他們這是例外了?實在無法用他們那個歪曲的定義來解釋的,就成了例外了?而那些他們所謂不是例外的地區,實際上其解釋,本身也都是漏洞百出。
他說順天府和永平府因為死亡人口甚多,所以人丁數就正好是成年男子數,更是無知到可笑的地步。北直隸這些地區受滿清殘害還算輕的,南直隸以及南方大量地區,還有北方的山東、山西、甘肅。哪一地不是人口死亡甚多?而且他還把這兩府人口死亡說成是明末戰爭和瘟疫的影響,而實際上這些地方人口大量死亡恰恰是滿清獸軍屠殺的結果,不僅是崇禎時期四次入關的屠殺,而且順治期間,我前面也引用《明清史料》中的檔案證明畿輔地區,人民起義反清不斷,被清軍鎮壓屠殺數量依舊不少,更不必說圈地逃人之類造成的地方殘破,人民死亡了。
此外丁本來就是服勞役的,但后來因為商品經濟的發展,貨幣化趨勢的加深,才導致丁(成年男性)可以繳納丁銀的方式來代替服役。但無論丁是繳納銀子也好,還是服力役也好,都不能改變其本身的性質是人口的事實。
你不能因為官方管理上的刻意隱瞞或懈怠錯漏,導致丁數距離實際太遠,就否認其人口性質。再錯誤的人口數據,它的本質仍舊是人口數據,理解不了這一點,就只能如何炳棣、曹樹基一樣陷入概念混亂的泥潭中。
有意思的是在何炳棣那里,明確說在清朝攤丁入畝之后,丁就只能是賦稅單位了(因為他的最主要論據本來就是之所以丁和實際人口無關只是賦稅單位,是因為一條鞭法攤丁入畝之類賦役改革的結果,雖然自相矛盾,但這就是他的觀點)。
而到了曹樹基那里又變成了攤丁入畝之后,丁到清中期以后確實是人口單位了:“最后,我還想指出的是,在清代中期的地方志中,盡管仍有不少‘丁’或‘人丁’的記載,卻不再是清代前期的‘丁’或‘人丁’的含義了。一般說來,清代中期的‘丁’或‘人丁’都是指‘人口’,有時指成年男性,有時指所有男性人口。具體分析,詳見本卷各章的”[54]
這矛盾本身就是概念混亂的結果了。
另外他們一邊說丁是和人口毫無關系的賦稅單位,另一邊他們自己又用所謂人丁來推測實際人口。這些讀者可以自己去看他們的書。總之在概念不清的情況下,這種論述上的矛盾混亂是難免的。
3、清朝前期的人丁數字和實際人口之間的關系
何炳棣、葛劍雄、曹樹基等人宣稱清初的戶口人丁數字和實際人口毫無關系,就是據此按照一定比例來進行推算或比較也是截然不行的。
這里首先牽涉到一個問題了,明末清初兩個人丁數字之間的比較。明末有一個人口數字,清初也有一個戶口人丁數字。這兩個數字之間究竟是什么關系?
第一種是把明末的數字直接當成人口數字,清初的數也直接當成人口數字。
第二種把明末的數字當成人口數字,但承認這個數字離實際很遠。而清初的數字則是人丁數字(即16歲至60歲的納丁稅的成年男子)。
第三種是把兩個數字都當成人丁數字。
第四種就是何炳棣的把兩個數字都當成是所謂的賦稅單位,和人口毫無關系。
關于第四種,何炳棣概念上的混亂,我們前面已經指出了,這里不必多說。而前面三種觀點,首先我們看明末的戶口數字,至少按明代官方的說法,這個數字就是指包括男女老幼在內到期全部人口數字了。只不過這個數字因為胡編亂造,在明初的基礎上還不斷減少,離實際已經相差十萬八千里。
由此看來,第二種是最準確的了。但也并不完全如此,關鍵是清初的數字就真的是實際人丁數字(成年男子數字)了么?
從表面上看,似乎真的是如此。
最直接的證據是《清世祖實錄》順治十一年十一月的這條記錄:
“丙辰。戶部奏言:人丁地土、乃財賦根本。故明舊例,各直省人丁、或三年、或五年,查明造冊,謂之編審。每十年又將現在丁地、匯造黃冊進呈。我朝定鼎以來,尚未舉行。今議自順治十二年為始,各省責成于布政使司,直隸責成于各道,凡故絕者開除,壯丁脫漏、及幼丁長成者增補。其新舊流民、俱編入冊,年久者、與土著一體當差。新來者、五年當差。至于各直省地土,凡辦納錢糧者、為民地。不納錢糧者、不分有主無主、俱為官地。各邊鎮俱應照例分別。其荒田曠土、招民開墾、一如興屯之法。畿內滿漢錯雜之處、難以清查如有隱地漏糧、訐人告發。從之。”[55]
從這句“凡故絕者開除,壯丁脫漏、及幼丁長成者增補”來看,則當時所謂的丁應該確實就是16歲至60歲的納丁稅的成年男子。(這條證據本身也是對何炳棣所謂丁數是賦稅單位,而不是成年男子數的徹底否定。)
但這其實僅僅是官面文章而已,當時全國的丁從名義上來看,確實是成年男子數,但從其匯總來源看,則并不完全如此。
根據前面部分的論述,我們已經知道明朝晚期的戶口數字是遠遠低于實際數字的,如果以明末實際人口在3億以上來算,其相差比例在五倍到六倍,不妨就以六倍來計。
而到了滿清統治之下,這種情況卻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由于人口被大量屠殺(許多地方是十不存一,甚至百不存一),導致原先低得沒有意義的冊藉數字,在許多地方變成反而遠遠高于實際數字了。
這在我前面引用的兩則史料里也可以看得很清楚。
順治六年正月的《河南道御史王應元題本》:“如荒地以踏勘為憑,亡丁以審編為據,乃勘審動逾數月,駁查又復經年,眼前追比,既以尚未奉文為辭……。即如臣鄉猗氏(今山西運城市臨猗縣),丁差之重甲于天下,……戶口凋耗,十去其六,只以支數難減,因仍茍且,致以亡丁之差,加之孑遺之民,稍可存活者,丁至數兩,即貧無立錐者,亦每丁一兩矣,日復一日。”[56]
明代用做征稅依據的冊藉戶口,本身就是遠低于實際的(甚至比洪武年間還低),而在這則史料里,在山西一些地方,即便這個原先低于實際紙面數字,實際存留戶口與之相比,也“十去其六”,而在滿清批準以前,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人丁數字,仍舊只能按照明朝時的冊藉數字上報,這導致稍可存活者,每丁交納的丁銀達數兩之多。
再有順治七年《戶部題本》里提到的安徽英山縣得情況: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一百三十五丁,除歷遭寇亂逃亡故絕,今止實存人丁542丁”[57]
也即當地實際存留的人丁僅僅是原來紙面數字的百分之五不到,只有這種下降數量實在太大的情況(英山縣是超過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滿清地方政府才會重新統計上報,按新的實存人丁計算到總數里去。
通過這兩則史料,我們已經可以大致明白了清初的人丁數字是怎么來的?
能保留明朝原額的地方就盡量保留原額,一方面是懶得重新統計,另一方面也是竭力避免降低賦稅征收量。
而對人口實在減少太多的地區,如果是百分之五十左右的,則盡量拖,實在沒有辦法拖了,再把數字改成符合實際的情況。
人口減少再多,達到百分之九十以上,甚至滅絕性的地方,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不把這些地方算進去了。
全國各地都遭受了滿清大屠殺的情況下,幾乎所有地方上的人口不僅遠遠低于明末的實際人口,而且甚至也低于明晚期的冊藉人口。只不過有的地方情況好一些,比如低百分之十,百分二三十;有的地方嚴重一點,低了百分四十到百分之六十;更有的地方,則是比冊藉人口數字都低了百分之八九十以上。
明朝時期,官員之所以盡可能壓低實際人口數字,是為了地方能少交賦稅。而到了滿清初期則相反,當時為鎮壓全國各地人民的起義,除了軍隊各處瘋狂搶劫之外,軍餉需要仍舊十分浩大。
清廷奴才爪牙在各地首要任務就是竭盡全力地搜刮賦稅錢財。盡可能抬高當地應繳的賦稅數額,是各地清廷官員保住自己烏紗帽的唯一辦法。江南等地甚至圍繞著征稅問題,制造了哭廟案和奏銷案,制造白色恐怖氣氛。
這就是清初戶口人丁數字來源的大背景。
這種情況,其實何炳棣與曹樹基也是提到了,只不過他們由于概念上的混亂,無法對這個事實有正確的理解。
比如曹樹基的《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的“‘原額人丁’與明代后期戶口數的關系”一部分內容里說:
“清代廣西‘原額人丁’為二十一萬五千有余,而萬歷六年的廣西“戶”數為二十一萬八千有余。毫無疑問,清代廣西的‘原額’沿用的是明代的定額。”
“萬歷六年云南的戶數為十三萬五千余,而據乾隆《云南通志》卷9《戶口》,順治十八年‘人丁’數為十一萬七千余,順治年間的人丁與明代后期的戶數大體是匹配的。”[58]。
這里說是沿用,其實還是有所降低的。以萬歷廣西的紙面數字二十一萬戶而言,則人口至少是一百多萬,對應的丁當是三十多萬。可見在廣西也是因為許多地方被清軍屠殺一空,導致人丁數量比萬歷時期紙面數字都不得不降低,實際降低的比例當然遠比這個更大了。
云南的情況更是如此,不說萬歷六年時候的云南真實戶口,就說云南還未遭受滿清蹂躪的清初真實人口數量。
顧誠的《南明史》里說
“史籍記載,大西軍平定云南全省之后,‘擁兵三十余萬,家口倍之’(康熙十二年《石屏州志》卷一《沿革志》),兵員數量顯然比入滇之初有較大的增長,其中既包括了對原明朝官軍的改編,也吸收了不少當地少數民族的軍隊。為了操練士馬,在昆明征發數萬民工,擴建教場,‘日夕操練士卒,三、六、九大操’(《明末滇南紀略》卷三),從而為不久以后出滇抗清準備了一支訓練有素的隊伍。”[59]
當時的云南能支撐軍隊及其家屬共九十萬人(士兵三十萬人),而且大西軍的軍隊士兵自己是不種田的,而是靠征收云南當地的糧食賦稅,這點在《明末滇南紀略》里說得很清楚。
能供養將近一百萬的軍隊(三十萬士兵加上其家屬),結果據史料記載,當地還“百姓豐足”“兵民安樂如初”“士飽馬騰” ,元宵節“大放花燈,四門唱戲,大酺三日,金吾不禁,百姓男婦入城觀玩者如赴市然”,有“熙皞之風”[60] 。
沒有充足的民間勞動力,這種情形是根本不可想象的。所以明末到清初(未受清軍荼毒的時候)云南人口至少也在七百萬以上,比萬歷時期冊藉登記的紙面數字高了十倍。結果到了清軍屠殺蹂躪之后的云南,實際人丁居然只剩了十一萬七千(按照萬歷紙面戶口計算的人丁當為22.5萬),比原先的紙面數字都低了一半左右。整個云南的人口被滿清屠殺掉了90%以上。
再拿曹樹基自己列出的清初北直隸各府丁數的數據來說,曹樹基有一個表2-2“北直隸萬歷六年分府口數與順治十八年分府丁數的比較”,其中一邊是萬歷六年(1578年)各府的人口數量,一邊是順治十八年各府的人丁數量。大部分府州和萬歷時期的冊藉數據相比,都下降了相當大的比例,有下降20%的,下降百分之四十的,甚至有下降了百分之八十五的,這還僅僅是和紙面數字比的下降,實際下降自然只會更多。也有極個別的下降不多,甚至略有增長,如真定府、廣平府。
曹樹基說“仔細比較,就會發現清代初年畿輔地區的‘丁’是這樣編纂的:保定、真定、廣平、大名、保安等府、州的‘丁額’大體與明代末年的‘口’數相同或相近。由于表2一2所據已經不是“原額人丁”而是順治十八年的‘丁’數,因此,出現偏差是可以理解的。即便如此,直隸各府中,真定府的“丁”額幾乎與明代萬歷六年的‘口’數完全相同,表明在直隸,清代的“丁”額與萬歷六年的‘口’有著某種聯系。”[61]
所謂某種聯系,其實不過是清初的北直隸的的人丁數字就是在明代冊藉等級的萬歷人口數字基礎上減少的結果。
照理說,丁數只能在丁數的基礎上進行修訂增減,而滿清北直隸上報的人丁數字卻是萬歷冊藉人口數字修訂增減的結果。
這唯一的解釋就是雖然官方規定的人丁是成年男子,而一些地方仍舊存在丁口不分的現象,直接把人口數字當作人丁數字上報。當然更大的可能其實不是丁口不分,而是故意如此。因為滿清的屠殺,地方上人口大量死亡,比起明代冊藉上登記的紙面數據都要降低許多。滿清為了最大限度壓榨征收賦稅,一些地方故意把人口數字當成人丁數字上報匯總,這樣就可以逼勒征收到更多的賦稅,至于這種情況占據多大比例就不好說了。
總之到了這里,我們基本上對清朝初年所謂的戶口人丁數字的性質,有一個比較清楚的了解了。
其本質是在明代萬歷時期冊藉人口數量的基礎上根據各地屠殺后人口大量減少的實際情況加以修訂的結果。
原本明代冊藉登記的戶口數量,距離實際太遠,僅僅是實際人口的六分之一左右,甚至有可能更少。任何在此基礎上進行的修訂,都必然毫無意義。
但是清初的大屠殺卻徹底改變了這種情況,使得原來不過是虛文空影,毫無實際意義的冊藉人口數字和實際人口數量的差距大大縮小了。
這導致在此基礎上修訂得到的清初人丁數字比大部分人想象得更接近實際。
各地的情況一般分四種。
第一種,如果人口屠殺后,和冊藉上的數字相差不遠的,那么其人丁數字就沿用明代的原額。甚至有可能往上增加一些。
第二種,如果人口屠殺后,比冊藉上的數字還是下降了很多,甚至超過50%,那就只能根據實際情況,重新統計幸存人口人丁的數字,匯報上去。但具體匯報調整的過程,可能還要根據情況嚴重等級來區別。有的剩余人口賦稅壓榨空間比較大的,則反復拖延,調整的幅度也小。有的如果剩余人口很少了,沒有辦法繼續壓榨了,就只能立即調整
第三種,如果某些地方被清軍殺成了無人區(這還是很多的),那這些地方也所謂統計不統計了,其人丁數量當然就直接不計入總數了。
第四種,則是丁口不分,直接把當地的人口數字當成人丁數字匯報上去。
從以上四種情況來看,清初的人丁數字是和真實的人丁數字基本在一個量級上,但比真實的人丁數字稍微要高一些。
我們不妨把順治期間歷年的人丁數字列舉一下
順治八年, 人丁戶口一千六十三萬三千三百二十六
順治九年, 人丁戶口一千四百四十八萬三千八百五十八
順治十年, 人丁戶口一千三百九十一萬六千五百九十八
順治十一年,人丁戶口一千四百五萬七千二百有五
順治十二年,人丁戶口一千四百三萬三千九百有奇
順治十三年,人丁戶口一千五百四十一萬二千七百七十六
順治十四年,人丁戶口一千八百六十一萬一千九百九十六
順治十五年,人丁戶口一千八百六十三萬二千八百八十一
順治十六年,人丁戶口一千九百萬八千九百一十三
順治十七年,人丁戶口一千九百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
到順治十七年,全國領土都在滿清統治下了,人丁戶口為一千九百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如全部按照人丁來算,按1比3的比例,人口則為5726萬人。如果從康熙元年到康熙八年,人口以年均16‰的速率增長(補償性增長),康熙八年有人口6501萬
前面說過三藩起義被清軍鎮壓減損人口1227萬,則按此數據,到三藩之亂后的康熙二十年,人口為5274萬人。比我前面估計的4615萬的人口,還多了五百多萬人。
這五百多萬人應該是清初人丁數字里多報的水分了。
而到了康熙二十年之后,人丁數字應該就是從多報變成少報漏報(實際康熙十一年的時候,康熙就要求把丁數變成人口數字的統計,但似乎執行不力)。
之所以少報,其真實的原因是清初的時候由于種種原因每丁繳納的稅銀已經達到極高,敲骨吸髓,人民慘苦不堪。后面再要加上去,就很難加了。
這也可以從《清高宗實錄》里的一段話得到證明
“朕又聞康熙五十七年,伏羌、通渭、秦安、會寧、等縣及岷州衛有地震傷亡缺額之七千六百八十丁,該銀一千四百八十六兩有零。”[62]
這里提到的伏羌(今甘肅省甘谷縣)、通渭、秦安等地都在甘肅省,這些地方丁銀,竟然也高達平均每丁近二兩。
而據何炳棣說“山西有些地區丁稅高達每丁四五兩,甘肅有的縣更高至八九兩以上,與其他大多數省份大致每丁一兩的水平相比,恰恰證明了這些地區并不是每戶派一丁的”[63]
甘肅、山西地方之所以丁銀如此之高,一方面這些地區由于土地產量不高,在明代繳納賦稅主要也是力役為主,折合成的丁銀自然就高,而南方耕地產量高的的地區,賦稅以田糧為主,丁銀自然反而要少。而到滿清統治下下,由于這些地區人口被大量(人口損失百分之七八十,甚至百分之九十),原先冊藉人口的丁銀,轉嫁到幸存人口身上,自然就造成每丁丁銀奇高。
而明代全國丁稅最重的地區,下丁的丁銀不過是每丁三錢,一般窮人總是占據多數,則滿清的丁銀可以比明代高出將近十五倍甚至三十倍。這種情況下,滿清地方官吏之所以漏報新增人丁,不是因為慈悲,而是實在沒有多余的油水可以搜刮了。
第三章、滿清的屠殺與栽贓
滿清文字獄之最高潮是在乾隆時期,大的文字獄就有一百三十多起,在其統治的六十年里,幾乎平均每年兩起以上,禁毀書籍三千多種。因為文字觸犯清廷忌諱,而被凌遲斬首抄家者不計其數。
這本來是挺奇怪的事情,一般來說在一個朝代的開頭,總是統治最為嚴厲苛酷,越往后,相對就越寬松一些。清朝卻有些不同,乾隆元年(1736)距離1644年清朝入關)已經有92年了,而禁毀書籍的高潮,乾隆四十七年更是距離清初有139年之久。
以開國之后相同時間計,乾隆四十七年已經相當于明朝的正德時期,如果是北宋已經是宋哲宗在位,距離宋徽宗登基都只有區區兩年了。
照理,這么久的時間之后,大部分人已經習慣于當滿清的奴才,對故國的懷念也早就淡漠,為什么滿清的統治變得更為嚴厲殘酷,要掀起更為瘋狂的文字獄高潮,銷毀書籍的的高潮呢?
這一點或許可以從乾隆的老爹雍正的一段自供里可以窺見端倪:
“從前康熙年間。各處奸徒竊發。動輙以朱三太子為名。如一念和尚、朱一貴者、指不勝屈。近日尚有山東人張玉、假稱朱姓。托于明之后裔。……從來異姓先后繼統,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則隱匿姓名,伏處草野。從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稱朱姓,搖惑人心,若此之眾者。似此蔓延不息,則中 國人 君之子孫,遇繼統之君,必至于無噍類而后已,豈非奸民迫之使然乎。”[64]
也就是雍正困惑了,苦思不得其解了,以前歷史上的朝代更替從來沒有這樣的!滅亡也就滅亡了,前朝皇室子孫臣服于后繼朝代也是家常便飯。怎么到了他的清朝,就變樣了呢?怎么以朱明后代為號召,打出反清復明旗號的人就這么多,這么綿延不絕呢?
他理解無能啊,他百思不得其解啊!
其實雍正的困惑倒是道出了一個事實,那就是在清朝建立將近百年的時候,對明朝的懷念,在大部分老百姓心中仍舊是根深蒂固,揮之不去的情結。不管后來的清廷奴才如何粉飾,對當時的百姓而言,滿清所謂的康熙盛世,和明朝相比不過是一個黑暗貧窮丑惡的時代而已。
面對這樣的情況,滿清的統治者應該怎么辦呢?乾隆用他的行動作出了回答,那就是用更殘暴的手段,更瘋狂手段來鎮壓,來制造恐怖氣氛,掀起文字獄高潮,禁毀書籍高潮,希圖徹底禁錮扭曲人民的思想。用盡一切的可能的手段來抹黑明朝的形象。
對明朝前期的皇帝明太祖、明成祖,無法否定其功業的,就盡可能散布材料,往殘暴的方向上塑造。對明朝后期的皇帝,那當然就更只能是荒淫無道的昏君形象了。
反正明代風氣開放,罵皇帝的奏疏文章比比皆是。只要通過滿清禁毀書籍的篩子,把有利于丑化 明朝 君臣形象的材料保留擴散開來,把不利于丑化 明朝 君臣形象的材料盡可能銷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洗腦,由此造成的結果也就足夠明朝丑化成一個暗無天日的朝代了。
最簡單的例子,如對萬歷皇帝的丑化。明代人風氣開放,在萬歷當朝的時候,罵皇帝的人數不勝數,這些都是現成的可以被滿清利用的資源。但到了萬歷身后,所謂日久是非定,大家回憶起萬歷時期的生活,發現萬歷皇帝其實真是一個非常好的皇帝。這方面明末清初的人有很多評價,不妨列舉一二。
寫于明末清初的《樵史通俗演義》:
“且說明朝洪武皇帝定鼎南京,永樂皇帝遷都北京,四海賓服,五方熙皥,真個是極樂世界,說什么神農、堯、舜、稷、契、夔。傳至萬歷,不要說別的好處,只說柴米油鹽、雞鵝魚肉、諸般食用之類,那一件不賤。假如數口之家,每日大魚大肉,所費不過二三錢,這是極算豐富的了。還有那小戶人家,肩挑步擔的,每日賺二三十文,就可過得一日了;到晚還要吃些酒,醉熏熏說笑話,唱吳歌,聽說書,冬天烘火夏乘涼,百般頑耍。那時節大家小戶好不快活,南北兩京十三省皆然。皇帝不常常坐朝,大小官員都上本絮聒也不震怒,人都說神宗皇帝真是個堯、舜了。一時賢相如張居正,去位后有申時行、王錫爵一班兒肯做事又不生事,有權柄又不弄權柄的,坐鎮太平。至今父老說到那時節。好不感嘆思慕。”[65]
山東諸城人丁耀亢萬歷二十八年出生,死于康熙八年,明亡后寫過一些詩回憶萬歷時期的情形,其中一首是《古井臼歌》是這樣寫的:
道旁廢墟存古井,石上繩痕吊水影。猶有石臼無人舂,傾側墻隅如覆鼎。
憶昔村民千百家,門前榆柳蔭桑麻。鳴雞犬吠滿深巷,男舂婦汲聲歡嘩。
神宗在位多豐歲,斗粟文錢物不貴。門少催科人晝眠,四十八載人如醉。
江山鼎革成新故,物化民移不知處。空村古鬼起寒磷,荒原野火燒枯樹。
井中白骨成青苔,舂碓之人安在哉?此物曾經太平日,如何過之心不哀?[66]
還有一首《長安秋月夜》也是回憶萬歷時期盛世景象的:
長安秋月夜猶明,六街九陌吹角聲。角聲斷處歌鐘起,禁城遠樹寒煙生。
煙連樹繞接夜色,宮闕參差分南北。北廓黃云繞建章,南郊白氣連沙磧。
憶昔神宗靜穆年,四十八載唯高眠。風雨耕甿歌帝力,邊廷遠近絕烽煙。
轅門大袖酣歌舞,海內文人恥言武。馬政屯田久廢弛,禁兵糜粟空充伍。
物力太厚天時豐,十錢斗粟羞為農。健牛肥馬村巷滿,鳴雞吠狗桑麻通。[67]
廣東的陳舜在《亂離見聞錄》中回憶說:
“予生萬歷四十六年戊午 八月廿六日 卯時,父母俱廿三歲。時丁升平,四方樂利,又家海角,魚米之鄉。斗米錢未二十,斤魚錢一二,檳榔十顆錢二文,著十束錢一文,斤肉、只鴨錢六七文,斗鹽錢三文,百般平易。窮者幸托安生,差徭省,賦役輕,石米歲輸千錢。每年兩熟,耕者鼓腹,士好詞章,工賈九流熙熙自適,何樂如之。”[68]
明朝遺民李長祥在《天問閣集》的《劉宮人傳》中也對萬歷皇帝有過高度評價,甚至認為萬歷皇帝比起東漢光武帝、唐太宗來,品德更在其上。
“一日內官以一朱票(大概相當于現在法院傳票吧)進皇帝,皇帝看畢不言,內官奏云‘爺爺左右尚不肯容,尚來拿’。皇帝默然久之曰‘據他朱票是巡城御史,何可奪他權柄,撓他法?且爾等必有故,任他拿去,朕不管’。然不知何事也” (這是萬歷時候進宮,明末流離出宮的一個老宮女劉氏,被李長祥收留,對李長祥講的萬歷皇帝事情)
“李長祥曰:余常覽神宗遺事,有人訟一內官于中城御史,御史不知其為已入皇城之內官也。即為之出朱票。持朱票之役又素非煉事者。即以向午門索問。諸內官憤奪奏之御前,上諭云云如劉氏言。……,嗚呼圣人哉,圣人哉。東漢建武十九年,湖陽公主蒼頭殺人,……。蒼頭,公主人,與皇帝之人異,況在御前者乎?漢帝今猶稱之,神宗與之相較,豈不勝之絕遠?唐太宗謂:‘上畏天、畏祖宗,下畏言官’。考當日所為,亦飾語耳,若神宗乃真有其實,雖唐虞三代之令主,何以加此。其能使海內家給人足,道不拾遺,夜不閉戶者四十八年,有以哉!”[69]
此外還有明遺民顧夢游說的:“余生曾作太平民,及見神宗全盛治。城內連云百萬家,臨流爭僦笙歌次。”[70]
另外《吳嘉紀詩箋校》一書中收錄的《一錢行,贈林茂之》一詩及其注釋,也能夠看出清初從文人到賣酒普通市民對萬歷皇帝的深厚感情,甚至看見萬歷時期的錢,而至于潸然淚下。這首詩末尾幾句是:
“杯深顏熱城市遠,卻展空囊碧水前;酒人一見皆垂淚,乃是先朝萬歷錢”。
這首詩的注釋里有對林茂之的介紹,也摘錄如下。
《漁陽感舊集小傳》“林古都,字茂之,一字那之,福建福清人,亂后居金陵。自卜生壙于乳山。嘗紉一萬歷錢于衣帶間。”
王應奎《柳南續筆》“侯官,林茂之,有一萬歷錢,系臂五十余載。以己為萬歷時所生也。泰州吳野人為賦一錢行以贈之。”
汪楫《悔齋詩》亦有同題七古一首,詩序曰“甲辰春, 林茂之 先生來廣陵。余贈以詩,有‘沽酒都非萬歷錢’之句。先生瞠目大呼‘異哉!子知我有一萬歷錢在乎?’舒左臂相視,肉好溫潤,含光懾人。蓋先生之感深矣。”[71]
但在滿清嚴酷的文字獄羅網下,這些著作或被禁毀,或長期塵封不見天日,等到明代生活過的人全部死光,滿清愚民統治之下,大部分百姓也不可能接觸到這些評價。他們能看到的只是被文字獄和禁毀書籍的篩子篩下來的那些明朝丑化攻擊皇帝的奏疏評論,這些東西大把大把,完全是現成的。只能接觸單方面材料的結果,萬歷自然就從清朝初期被百姓懷念的對象,變成了乾隆以后萬人唾棄鄙視,荒淫無道的昏君了。
對明晚期的君臣,因為丑化的材料多,所以可以用這種手法。但一些情況下,原有的材料還不夠用,滿清就干脆直接偽造史料,虛構栽贓。我這里不妨對一些滿清炮制的偽書,以及明顯的栽贓行為做一點初步的揭露。
一、偽書《明興野記》(俞本《紀事錄》)
俞本《紀事錄》是網絡上一個名叫“劉伯溫愛大元”的ID引為至寶的東西,那么這本書究竟是一本什么樣的書,又為什么讓此人如此興奮呢?
嚴格地說世界上并沒有一本叫做俞本《紀事錄》的東西,有的只是俞本的《皇明紀事錄》,這本書在錢謙益成書天啟六年左右的《開國群雄事略》里多所引用。其原名就當是《皇明紀事錄》這一點絕無可疑,所謂《紀事錄》不過是略寫的說法,見錢謙益《國初群雄紀略》引用處[72]。
一般認為此書毀于錢謙益絳云樓火災,或者即便另有刻本抄本,也已經亡佚了。這是無足奇怪,“皇明”為書名打頭的書籍,在滿清統治下存留下來屬于小概率事件,即便沒有火災,估計也很難留存于世。
但陳學霖在臺北圖書館發現一本叫做張大同編《明興野記》,因為這個《明興野記》里凡是錢謙益摘引《皇明紀事錄》里的段落,它都有,于是陳學霖斷言這個《明興野記》就是錢謙益曾經引用過的俞本《皇明紀事錄》的改編本了,而且據這個《明興野記》的編者張大同自稱,他是天啟丙寅年編訂刊印《明興野記》的。丙寅年,那也就是在天啟六年了,幾乎和錢謙益《開國群雄事略》是同一個時期。
至于為什么要改名,據“張大同”(姑且這么說,倘若真有其人)自稱是因為“特命名不雅,僭易名《明興野記》云”,也就是原來名字很不雅觀,所以改成《明興野記》,這個理由當然是很離奇的,我們后面再分析。
而“劉伯溫愛大元”此人之所以把《明興野記》當成至寶,是因為這本書記載了一些獨有的,在其他任何書里都找不到朱元璋的惡行。
如朱元璋和部下之妻私通,如洪武四年有御史拷掠百姓催征租稅,甚至剝光婦女火鐵烙身之類,還有朱元璋殺官吏是聽信了天師的話之類,而“貪婪賄賂因之日盛”云云,還說朱元璋因為認為上元、江寧二縣縣民都和胡惟庸為黨,所以盡屠上元、江寧二縣縣民。當然最為“劉伯溫愛大元”津津樂道的是說五千名犯法文武官員的婦女關在洗衣局里,因為朱元璋懷疑其中有人私通,而把五千名婦女都剝皮。
如果這本《明興野記》是歷史的真實記錄,那么當然朱元璋確實就是一個殘暴淫虐,無惡不作的禽獸屠夫,一個令人不齒心理變態的 暴 君,一個只配下十八層地獄的人渣了。類似民國歷史學家孟森所說的“太祖之好用峻法,于約束勛貴官吏極嚴,實未嘗濫及平民”,當然也完全不成立。
那么現在的問題是這本《明興野記》是真的么?它是錢謙益引用的那本《皇明紀事錄》么?更進一步說這本書是如自稱的明代人俞本所寫,并且是明代天啟年間張大同編印的么?
事實上,只要稍微對該書做一些細致的考察,就可以發現其不過是清人造出來的偽書,甚至就是清朝統治者直接讓其御用奴才刻意編造的偽書,這一點已經絕無疑問。只不過因為偽造的手段太過拙劣,痕跡太過明顯,大概讓清廷主子不能完全滿意,所以最終只是一個半成品,流布不廣。
陳學霖的名字,我們應該還記得。他在駁斥澄清朱元璋的文字獄上下力頗勤,貢獻頗多。但此類歷史學家的通病是,對自己發現的某種稀有書籍,往往竭盡全力抬高其價值,以便證明自己發現之偉大,所以往往犯下許多低級錯誤。其對《明興野記》這本書的評定就是屬于這種低級錯誤。
1、清人造偽書篡改歷史蒙騙世人的劣跡
偽書的現象由來已久,但大部分的偽書不過是為了抬高書的身價,或擴大該書的影響力。如把自己的著作假托某個古代名人,就是常見的事情。
一般這種偽書如果不做一些考證辨析的工作,甚至能騙掉一些大學者。這方面著名的例子如明代有一本《火龍經》,這本書自稱是永樂十年東寧伯焦玉所作,而且還是傳自于元末的止止道人,然后焦玉以火器進獻于朱元璋,立下無數功勞云云。還有的版本則干脆題為劉伯溫所做。
李約瑟曾經以此為據,認為元末的時候中國火器發展就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帶有鋼輪機械發火裝置的地雷都是那個時候發明的,還有二級火箭之類也是早在那個時候就有了。
但實際上這個《火龍經》是假托前人的偽書,歷史上并無東寧伯焦玉其人,第一代東寧伯為焦禮,而且書中稱朱棣為明成祖,實際上明成祖的稱號是嘉靖以后才有的。其中鋼輪發火裝置的地雷,以及二級火箭都是明代嘉靖時期才發明出來的。這本書的真實年代是在明嘉靖晚期。
這類偽書,雖然假托前人,年代作偽,但主要用意是抬高身價,其內容本身的價值,還是不容否認的,對研究明代中后期的火器發展的意義自然不容小覷。
但滿清主奴所造的偽書,性質就與此完全不同了。他們的目的是要通過偽書偽造篡改歷史,抹黑一切他們仇恨的對立面。
如以太平天國史而言,滿清主奴就造了許多偽書,以抹黑丑化太平天國,而這些偽書甚至還欺騙了許多聲明顯赫的學者。羅爾綱在這方面,做了許多辨偽澄清的工作。
羅爾綱在《說考據》中說“太平天國史料偽作之多,具備了形形色色的面目,其中一種情況是自己要寫太平天國史事,卻不老老實實說是自己作的,而要捏造一個烏有的人,說太平天國中人記載,并且捏造了許多假事跡來證明他自己的說法以騙人,其中最著名的一種便是所謂‘沈懋良’著的《江南春夢庵筆記》;有的是偽托太平天國首腦人物家里人的著作以見重,如羅惇曧撰有一部題名為樗園退叟所編的《盾鼻隨聞錄》”
羅爾綱 先生對這些偽書的揭穿甚為有力,以《江南春夢庵筆記》為例,作者自稱是太平天國中親歷十一年,寫該書之時還被困在清軍包圍的南京城中。
實際上該書不過是抄襲拼湊各書記載,然后在此基礎上大量改竄乃至無中生有虛構編造出來的結果。既然是偽造而成,就難免露出馬腳。如其自稱與蒙得恩關系甚深,結果卻連蒙得恩的年齡以及子女數目都能弄錯,四十歲參加起義說成十九歲,五個兒子說成沒有兒子。另外連蒙得恩什么時候死的都不知道,把天京失陷前夕已死了三年的蒙得恩拉出來繪聲繪色編了一通故事。
而其最大的偽造鐵證是一面假裝被圍困在南京城中,不知道外面的正確紀年,所以自敘里說“懋良于咸豐 十四年六月初七日 尚羈白下”,“在最后兩條記事,又寫‘十四日記’”,也就是假裝不知道清帝咸豐已死三年,當時已經是同治三年了。這甚至把有名的學者朱希祖都給騙得團團轉,認為這是真實記錄的表現。
而羅爾綱一針見血的指出,當時太平天國使用的是太平天歷,日期和夏歷不同。“因為這個騙子只知道天京失陷是在清同治三年 六月十六日 ,這是夏歷日子,他卻不知道太平天國天歷的日序與夏歷不同,天京失陷之日,太平天歷卻是 六月初六日 。如果確有沈懋良其人其事,他在天京危城之中,既不知有同治三年,又何從而知夏歷的日序?倘系獲得夏歷通書以為記日,那么就應該知有同治三年,而不應書‘咸豐十四年’。如果說所書的年為清元,而日子是天歷日序,則天京已在 六月初六日 失陷了,自序不應有 六月初七日 ,更不會再有十四、十五兩日記事。可知這個騙子是不知道太平天歷與夏歷日序不同這一回事的,他所寫的日子都是夏歷,所以才露出作偽的馬腳來。這個騙子本來首先要靠這一條作偽來欺騙讀者的,但今天卻恰恰成為證實他作偽的一條鐵證!”[73]
羅爾綱評論說“總之作偽者用盡他作偽的能事,對所根據的一切材料肆意篡改、增添、附會,使讀者驚奇他的內容比他書特出,與眾不同以達到欺騙世人的目的。人們所以重視這部大偽書,是因為它的內容與‘他書所無’”。
而《明興野記》和《江南春夢庵筆記》正是同一類性質的偽書。
2、偽書《明興野記》改名原因辨析
從錢謙益那里,我們可以知道俞本原著為《皇明紀事錄》,這個名字相當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沒有任何不登大雅之堂的地方。
而到了張大同的《明興野記》里,卻說是“特命名不雅,僭易名《明興野記》云”,這是很令人費解的。
任何頭腦正常的人對比這兩個書名,恐怕都會有一樣的結論,要說不雅,《明興野記》這個名字才是真正的不雅。
明代人提到自己的朝代,正式嚴肅一點的就說皇明,如皇甫錄的《皇明紀略》,王世貞的《皇明奇事述》、《皇明盛事述》、《皇明異典述》,佚名的《皇明本紀》等等。
如果隨便一點也可以直接稱“明”。但在一本書的名字已經是“皇明”的情況下,卻用不雅為理由,改成了鄙陋至極的《明興野記》,不僅是去掉了“皇”,還不倫不類添加了一個野字,這種怪誕至極的事情,只能說是聞所未聞了。
陳學霖大概自己也覺得“張大同”提供的改名理由太過匪夷所思,為了圓謊起間,替這個張大同想了一條理由:
“俞本《紀事錄》為記敘龍鳳事跡一重要著作,宜為書賈垂青對象。張氏所以更名為《明興野記》,或不因《記事錄》命名不雅,而系其時距開國已二百余年,必須以較凸顯之書名始能引起讀者注意”[74]
這條理由同樣牽強。如果改名是為了更好賣,大家不妨設身處地想一下讀者的心理。這個《明興野紀》里的俞本自稱是從1357年就投入朱元璋麾下,充當護衛親兵,而且和許多開國元勛都過從甚密,親歷了整個洪武年間的大事。按照這種情況,如果要吸引讀者眼球,宣傳賣點,那怎么可能自我宣稱為野紀?
如崇禎時期擔任錦衣衛指揮的王世德寫的關于崇禎史事就叫《崇禎遺錄》,絕不可能給起個書名《崇禎野錄》,書商要想吸引眼球,就算起個《洪武親歷記》都比《明興野記》賣相更好。
讀者心理總是希望自己買的書更有權威,更為第一手,把書名改成《野記》,豈非從一開始就讓讀者覺得是來路不正,不屑一顧么?
陳學霖說的這個理由當然是講不通的。那么起這個名字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
很簡單,這本書本身是清廷奴才奉命偽造的,但盡管是偽造的書,奴才畢竟也恐懼其主子的文字獄淫威,恐怕弄假成真,惹禍上身。
因此雖然偽書假托俞本,并且是抄錄錢謙益摘錄的《皇明紀事錄》內容再拼湊其他記錄而成,但絕對不敢保留皇明二字的,否則以后萬一主子不高興了,找個借口說你編寫書籍還宣稱皇明,是何居心,那恐怕斬首都是輕的,多半要凌遲了。這才改了這么一個不倫不類的名字。
3、從空氣里冒出來的作者編者和羞于見人的“俞本”官職
《明興野紀》的作者是俞本,改編者是張大同,這兩個人的身份在任何其他書里都無記載,只有《明興野紀》本身提供了介紹。
用陳學霖的話說“俞本生平事跡明人并無載錄,幸而今名《明興野記》之《記事錄》傳本尚有片段資料。”“張大同未審何人”。
也就是只有偽書自己提供了作者和編者的信息,除此之外,任何其他書里都找不到這兩人的信息。
本來錢謙益引用的《皇明紀事錄》作者俞本,名不見經傳,是絲毫也不奇怪的,因為這個《皇明紀事錄》多半不過是類似《皇明本紀》之類為明代中晚期無名文人收集各種記錄整理編纂而成的流水賬式的編年體史書而已。
但是根據《明興野紀》編造出來的故事,性質就完全不同了。
按照其自述,這個“俞本”二十歲在元至正十七(1357)年就投入朱元璋軍中擔當護衛朱元璋的親兵,所謂的“賬前黃旗先鋒”。也就是在朱元璋起事初期,明朝開國之前的十一年(1368年是洪武元年),他已經是頗為顯赫榮耀了。“予自冠年從事行伍,御衛大駕,今逾耳順矣”。
然后參與大大小小戰役,從未脫離過隊伍。一直到明朝開國,仍然追隨不同將領南征北戰,然后一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職(洪武三十一年,朱元璋就死了),又活到了永樂時期,幾乎經歷了朱元璋起兵到死的一個完整的過程。
如果換成現代史的對應,那就是參加過秋收起義,參加過歷次反圍剿,參加過兩萬五千里長征,然后到延安,然后再解放戰爭,一直到建國以后老紅軍,其間從未脫離過革命隊伍。建國以后也沒有受過文革迫害,安然活到新君上任時期。
這樣一個人,居然在《明實錄》里,在任何其他明人寫的史書里沒有一星半點的提到,這本身已經是很蹊蹺了。
而更詭異的是這個“俞本”的官職!
按理來說,能夠從最初就投入軍中,擔任朱元璋衛兵,參軍十一年,熬到了明朝開國,并且一直沒死,開國之后,也經歷過大大小小事件(沒有被朱元璋整治腐敗功臣的事件殃及),一直到洪武三十年才退休,這樣一個人就算再沒有本事,他最后的官職也不可能僅僅停留在一個小兵身上,至少是可以拿出來不丟人的。
但事實如何呢?《明興野記》里的俞本,始終在回避自己擔任過什么職位,陳學霖也不得不承認說:
“俞氏于《紀事錄》中從未提及其職銜,除其出身時為‘帳前黃旗先鋒’,隨后又自署為‘騎士’外,此后歷年戎馬疆場,究竟居何官職,自述并無表白”。[75]
這是極為反常的現象,這個俞本既然不諱言自己的出身經歷,顯然并不存在他要刻意隱瞞自己身份的問題,而且似乎唯恐別人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古人以朝廷所封官職為榮耀,如紅樓夢中的秦可卿死了,其丈夫沒有官職,還要設法弄一個來,以使葬禮體面。
對軍人武將來說,官職更是血戰拼殺而來,是自己一生業績的體現。怎么可能在帶有半自傳性質的編年體史書里,居然對官職只字不提?居然不倫不類的自稱為“騎士”?
難道這個俞本自始至終就是個小兵或者低級武官,以至于他覺得沒有臉來提么?
但這種可能性幾乎不存在,首先他從投軍伊始,就被選入護衛朱元璋的精銳親兵部隊,類似現在護衛國家元首的特種部隊。
其原文是“上命帳前親兵都指揮使馮國興,選年壯英勇,多歷戰陣者,令親管總管萬戶舉之。得三百六十名,賜衣甲,懸象牙牌于上,……,號曰:‘帳前黃旗先鋒’,時俞本亦在選中”。
經過精中選精,優中選優,層層考驗篩選,而成為這樣一支只有三百六十名成員的精銳部隊一員,那這個俞本的軍事素質,個人能力是毋庸懷疑的。
而更關鍵的是,這個俞本不僅軍事素質過硬,還文武雙全。他能用文言文寫成長達數萬言的編年體史書《皇明紀事錄》(《明興野記》),就是一個明證。
要知道在古代,能自己著書立說,乃至用文言文寫成史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般的文化人都未必能做到。而這個俞本就做到了,放到現在也是大學教授的水平了。明初的時候,大部分武將還是文盲而已。
無論他是通過自學達到這樣高的文化程度,還是他本來就是受過優良的文化教育,總之能有這樣著書文化水平,在明朝初期也是鳳毛麟角,能力出類拔萃了。
這樣一個文武雙全,好學上進,并且幾十年的戰爭生涯,逃過死神魔爪,能夠活下來的人,最后他居然還僅僅是一個“騎士”,也就是騎兵,這樣的神話,誰能相信?
那么是不是這個俞本性格怪癖,不夠圓滑,不善于揣摩上級的心理,所以始終得不到升遷呢?
可惜的是,這個《明興野記》里說了一個故事,證明這種推測也站不住腳。說是洪武七年的時候,這個俞本追隨鄧愈在河州。有一天鄧愈正在吃午飯的時候,俞本來了,然后鄧愈就讓他陪著自己一起吃。結果俞本發現桌上佳肴當中擺著糟餅。
俞本吃完飯,就跪下來問道“大人食此餅,何也?”。
結果鄧愈就站了起來,拉著俞本的袖子哭泣說“我吃這個餅,已經有二十多年了,從來就沒有人問過我。今天因為你來問,所以要告訴給你聽。我本來出身農家,我在襁褓里的時候,我母親耕田,把我放在樹蔭下面。我饑餓啼哭,母親就到樹蔭下面給我喂奶,而自己吃這個餅。我飽了,母親也飽了,母親仍舊去耕田。我如今位至三公,出將入相,我思念慈母,但還哪里能見呢?所以每天午飯,我和妻妾每天吃一個這樣的餅,就如看見我母親一樣”(原文是文言文,此處翻譯成了白話文)
這則故事給人的第一感覺當然就是如同兩個演員在演戲一樣,其虛假做作讓人都有起雞皮疙瘩之感。
而陳學霖則評論說“此處可見俞本之善解人意”。
好吧,我們姑且假設這個故事是真的,而不是編故事編出來的。那這個俞本確實是善解人意啊。
據文中所說,鄧愈吃了二十年的糟餅,大概一心要等人來問他,他好述說一番,表明自己的孝心。結果二十年了,整整七千三百個日夜,居然從來沒有人感到奇怪,也從來沒有問他。導致他的一番苦心只能爛在肚子里,確實是太郁悶了。他身邊的親隨幕僚,大概真的都是木頭人,榆木腦袋,或者智力有障礙。
幸好來了俞本這個大救星,正好撞上他吃午飯,一見之下,就馬上善解人意的問了。一問之下,鄧愈馬上就哭了,然后竹筒倒豆的傾訴出來了。
俞本這樣一個善于揣摩上級心理、機靈乖巧、圓滑玲瓏(否則也不可能在戰爭中以及朱元璋嚴懲功臣官吏的風暴中活下來),文能著書作史、武能入選特種部隊的超級牛人,軍中干了四十多年,居然羞于提及自己的官職,自稱為“騎士”。任何一個頭腦正常的人大概都不會相信。
唯一的解釋只能是這個偽書的編造者,做賊心虛,他不敢提俞本的官職,不過是因為怕一旦編造了官職,別人一查之下,找到對應官職的歷史真實人物,這謊就馬上直接戳穿了。
4、從內容源頭對照分析來看,《明興野記》偽書性質鐵證如山
當然最能夠說明這個《明興野記》(“劉伯溫愛大元”嘴里的俞本《紀事錄》)是偽書性質的,還是其內容本身。
其總體風格,凡是錢謙益引用的俞本《皇明紀事錄》,這本書都抄襲下來,然后中間充填其他史書來抄來的流水賬式的年月紀事,某年某月克某地,或某事。某些他要達到丑化朱元璋目的的重點地方,則塞進去他自己編造虛構的私貨。
所以這本偽書其實質是拼湊加編造的一個怪胎。
有拼湊必然有其原始來源,而正是這原始來源和其改編之后的文本對照,充分暴露了其偽書性質。更確切說,不僅是偽書,而且只能是滿清乾隆時期炮制出來的偽書。
關鍵的一點就是該書對“韃虜”、“夷狄”,“胡虜”字樣的刻意回避。凡是該書作者以自己(俞本)口吻提到蒙元方面的時候,大部分都是畢恭畢敬決無任何不敬之辭。只有在提到明方將領稱號(如徐達北伐時的征虜大將稱號,以及后來藍玉的征虜大將軍稱號),以及朱元璋本人發言,實在沒有辦法回避,才勉強有胡、虜的字眼,但也都是刻意刪減,一閃而過,乃至大段篡改。當然為了掩人耳目,那個編者張大同也裝腔作勢提到胡、夷字樣,但都是蜻蜓點水,一掠而過。
最彰明昭著,最充分暴露《明興野記》偽書性質的無過于洪武二十一年,藍玉北伐掃平大漠,班師歸來,朱元璋有表彰藍玉的一段長篇文書。
這篇文書在《明興野記》中是這樣的:
“ 五月十一日 ,上遣使赍制往諭征虜大將軍藍玉、|……(一連串人名)、孫格等,制曰:‘周、秦御明,上策未聞;漢、唐征伐,攻標衛、李。宋窘于遼,將士批堅無措,民疲轉運,歲愈多艱,終被元伐。謀臣妄誕,貽笑至今。朕為逐胡塞外,胡人復立王庭,意謀不靖。朕在耆年,死后轉勞軍民。命爾等付甲士十萬,控弦北征。十九年游騎至金山之左,爾玉親拘納哈術來降。……(省略號是一大段描寫藍玉行軍的文學詞匯)胡王棄寶璽而潛奔’”[76]
實際上這篇文字的史料源頭在《明太祖實錄》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甲午的記錄里,我不妨把原文摘引下來,大家可以仔細對照一下。
“上覽表,顧謂群臣曰:‘戎狄之禍,中國其來久矣。歷觀前代,受其罷弊,遭其困辱,深有可恥。今朔漠一清,豈獨國家無北顧之憂,實天下生民之福也。’群臣咸頓首稱賀,遂遣使赍敕書勞玉等曰:
‘周秦御胡,上策無聞;漢唐征伐,功多衛、李。及宋遭遼、金之窘,將士疲于鋒鏑,黎庶困于漕運。以致終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風污濁九州,遂使彝倫攸斁,衣冠禮樂,日就陵夷。朕用是奮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驅胡虜于沙漠。與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虜聚眾,復立王庭,意圖不靖。朕當耆年,及今弗翦,恐為后患。于是命爾等率十余萬眾北征,去年夏,游騎至金山之左,爾玉親拘納哈出來降。今茲復能躬擐甲胄,驅馳草野,沖冒風露,穿地取飲,禁火潛行,越黑山而徑趨,追蹄蹤而深入,直抵穹廬。胡主棄璽遠遁,諸王駙馬、六宮后妃、部落人民悉皆歸附。雖漢之衛青,唐之李靖,何以過之。今遣通政使茹瑺、前望江縣主簿宋麟赍敕往勞,悉朕至懷。”[77]
大家看見沒有,《明興野記》這篇文字和明實錄里對應原文相比較,不僅把朱元璋之所以要送給藍玉敕書,對群臣說的一段包含有“戎狄之禍,中國其來久矣。歷觀前代,受其罷弊,遭其困辱,深有可恥”發言,盡數刪去。變成無頭無腦,莫名其妙直接就是朱元璋送書給藍玉了。
而且就是敕書的內容里,凡是涉及貶損夷狄、胡虜的地方,也盡數刪改。如果一一對照,被偽書《明興野記》刪改的地方有如下幾處。
(1)、原文是“周秦御胡,上策無聞”被改成了“周、秦御明,上策未聞”。此處也有可能是陳學霖抄寫的時候抄錯了,
(2)、原文是“宋遭遼、金之窘”,被改成了“宋窘于遼”。此處改法確證了這本偽書的炮制年代為乾隆時期無疑。因為正是乾隆時期,不僅系統刪改禁毀書籍,要隱瞞粉飾滿清自己的罪行,甚至連和宋對峙的金國,因為被滿清認作了祖宗,凡是涉及的古書,也要一律進行篡改,挖改,這個問題,魯迅曾經有專門論述。這種改法,屬于乾隆時期的獨此一家,再無分店。
(3)、原文中有“以致終宋之世,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風污濁九州,遂使彝倫攸斁,衣冠禮樂,日就陵夷”。這段則被全盤刪改,變成了“歲愈多艱,終被元伐。謀臣妄誕,貽笑至今。”原文是痛斥蒙元罪惡,篡改后反而變成了嘲笑 宋朝 君臣了。
(4)、原文中是“朕用是奮起布衣,拯生民于水火,驅胡虜于沙漠。與民更始,已有年矣。近胡虜聚眾,復立王庭”。這段也被全盤刪改,被縮減成了短短的“朕為逐胡塞外,胡人復立王庭”,中間涉及“胡虜”的短句全部刪除。原本是胡虜復立王庭,被改成了胡人復立王庭
(5)、原文的“胡主棄璽遠遁”,被改成了“胡王棄寶璽而潛奔”。如此改法無非是覺得“胡主”一詞對蒙元頭目不敬而已,胡王則相對體面一點。
此外《明興野記》這段話里面除了上述刪改之外,還對一些無關緊要的文學性描繪也作了添改,無非是惑人眼目,想讓別人認為其有獨立之來源而已,但終究是白費心機。
到這里已經是鐵證如山了,這種類型的篡改,除了滿清乾隆時期的手筆,再不可能有其他解釋,明代人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不可能對原文做出這種性質的刪改的。尤其是天啟時期,當時明朝與后金戰事正烈,全國上下正同仇敵愾,痛恨夷狄之禍的情況下,更不可能去篡改朱元璋原話,對蒙元和后金如此溫柔敦厚。
不僅這個所謂明洪武時期的俞本不過是子虛烏有的虛構人物,就是所謂天啟年間的張大同,同樣是虛構人物,這兩個虛構不過是一個唱紅臉,一個白臉而已,意圖就是要盡可能抹黑朱元璋。
本來如果有真實的史料記載,當然不必這樣煞費苦心去虛構偽造,當然無奈朱元璋不是滿清頭目之類,找來找去,沒有真實的東西,只能赤膊上陣,直接偽造史籍,只要能給朱元璋身上潑臟水,再荒謬也不管了。
可笑的是滿清主子和奴才作繭自縛,成也文字獄,敗也文字獄,奴才的確是奉命偽造了,而且竭力要造的象真的一樣。但問題是文字獄太恐怖,在偽造的過程,依舊不敢按照其拼湊的史料原文收錄。碰到敏感的地方,如“神器弄于夷狄之手,腥膻之風污濁九州”,仍舊只能是按照清廷口徑來刪改,結果就暴露了馬腳。
而之所以收錄朱元璋這段話,其原意可能是要把這里朱元璋對藍玉的表彰,同后面誅殺藍玉之事做對照,以便彰顯朱元璋之殘暴,所以寧可刪改的基礎上保留,也不愿意舍棄,結果當然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其實暴露的馬腳當然遠不止此,比如這個偽書《明興野記》自稱是寫于永樂初年,而其書最后卻說“洪武三十二年(1399),正月,改建文元年,至建文四年六月自焚,永樂即位矣”
這段話,一望可知,絕不是永樂時期人的口吻。永樂即位后,命令革除建文年號,建文元年到建文四年都仍舊以洪武紀年。甚至在永樂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明人提及這個時期,仍舊以洪武紀年,而不用建文年號。
永樂時期寫的書籍,居然說洪武三十二年改為建文元年,難道他存心是和朱棣作對。另外對于當朝的皇帝,本朝人寫的時候,都稱為“上”,更明確一點稱為“今上”,用年代來代稱皇帝本人,一般是后人所為。這只要看過沈德符的《萬歷野獲編》對萬歷皇帝稱呼為今上,以及楊榮的《北征記》和金幼孜的《北征錄》也都是一目了然的。如此冷冰冰地說“永樂即位”只能是后代人的口吻,而不可能出自永樂時期人的手筆。
即便這個偽書前面對朱元璋的稱呼也是“上”,而不是洪武。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也無非是這個偽書不過是個半成品,偽造的過程中,偽造者和其主子也覺得破綻太多,千瘡百孔,難以縫合彌補,所以越到后面,就越簡略,越粗糙。
可能是偽造之后,自覺破綻太多,就此廣為散播,一旦被揭穿,反而適得其反,所以僅僅保留了一二孤本,后來被運到臺灣去,被陳學霖發現了,就視為奇貨。因為是他發現的,想要吹噓其價值,結果連最基本最簡單的考辨都談不上,就奉為第一手史料,而其實質連無根史料的資格都夠不上。
炮制這本偽書的幕后指使者,應該就是乾隆本人。因為這本偽書作者造偽的過程中,顯然是參考了當時大量已經被乾隆封禁的明代史料。
即如《明實錄》,當時普通人就是根本看不到的。還有被其當成偽造基礎的錢謙益引用的俞本《皇明紀事錄》,當時錢謙益的全部著作都已經被乾隆定為了禁毀書籍了,顯然也只有在滿清主子授意之下才可能看到。
二、滿清官修地方志中的種種栽贓。
為了進一步看一下滿清和其孝子賢孫如何造假與栽贓,我們不妨再來看“劉伯溫愛大元”此人的一些言論
“《醴陵縣志》載:歷代兵禍,元為最慘。建安山俗呼油源尖寨,系元末居民避亂立寨于此。又云:‘元明之際,土著僅存者十八戶’。今株洲的王、羅、曾、謝、朱、周、易、張諸姓,多于明洪武年間自江西遷來。”
“按:湘潭民間傳說,朱洪武血洗湖南,當地土人所剩無幾。其原因是:陳友諒稱帝后,在湖南頗得民心。明軍進入湖南時遭到當地人民堅決抵抗。明軍所到之處,沿途人民都用鐵鍋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擋其前進,使明軍遇到很大的困難,每占一個地方要經多次反復。于是明軍進行大肆屠殺。據云:在湘潭地區,一直殺到烏沖,天黑了,才停止屠殺。當地土著,僅有烏沖一戶姓劉的。一說僅存仇姓。”
“劉伯溫愛大元”這里所引的《醴陵縣志》沒有注明年代版本,這當然是此類人物必有的表現。凡是網絡上這類給明朝栽贓的文字歷來都如此,頁碼不必說了,往往是連年代版本都沒有。主要原因還是做賊心虛,害怕別人去查對,一查之下,自然就讓他們的謊言無所遁形。
其實這里《醴陵縣志》當然只能是滿清時期的《醴陵縣志》,而且只能是康熙新修或乾隆醴陵縣志,這一點我們后面會加以說明。
而且可笑的是,這類人物即便栽贓也是不夠敬業,苦心搜羅出的滿清《醴陵縣志》結果搜刮出來的文字,還是無頭狀紙。說“歷代兵禍,元為最慘”,還說“‘元明之際,土著僅存者十八戶”,至于造成這種情況的究竟是誰,是元軍?是陳友諒軍?還是明軍?都語焉不詳。經過如此刻意的斷章取義和栽贓嫁禍,結果還不能明確把臟水潑到明朝頭上,這當然是讓一些人很窩火的
于是干脆動用湘潭民間傳說了,這民間傳說當然又只能是滿清時期流傳的了。而尤其奇怪的,明末清初,湘潭地區遭受清軍大屠殺是鐵證如山的事實,甚至清方檔案都無法掩蓋。結果這些民間傳說無一例外,對發生在眼前的滿清大屠殺只字不提,結果倒都流傳起三百年前的“朱洪武血洗湖南”,制造出陳友諒頗得民心的神話了!
到這里,那些不讀書,不查證的網友,大概已經被忽悠得一愣一愣了。
那么我就不妨來給這所謂的《醴陵縣志》扒一下皮,康熙新修和乾隆時期的《醴陵縣志》還要專門到古籍閱覽室調取文獻查閱,我也懶得費這個功夫了。
正好民國時期的《醴陵縣志》是很方便借閱的,民國醴陵縣志必然也是參考康熙、乾隆醴陵縣志的記載,所以其記載對于揭穿一些可憐蟲的謊言,同樣具有效力。
首先來看《醴陵縣志》的前言:
“明代四修以及清代順治、康熙、康熙再續三部《醴陵縣志》均已湮佚無存。現存之清代五志中,康熙新修志僅北京圖書館有孤本,乾隆志亦僅北京、上海、臺灣圖書館有藏”[78]
也就是說明代的《醴陵縣志》現在是根本不存在了,就連清代早期的三部《醴陵縣志》也不存在了(至于是否被滿清統治者刻意消滅的,那就只能問滿清統治者自己了),現在存世的醴陵縣志只有康熙新修志、乾隆志、以及同治志。
而據這民國《醴陵縣志》前言所說,這康熙志,乾隆志都是滿清地方官員奴才,直接根據滿清中央指示下奉命編纂的,雖然究竟如何一個奉命法,我沒有直接查閱乾隆志,不能具體知道。但是后面我引用乾隆《鳳凰廳志》,《瀘溪縣志》的記載,大家就可以看見了從康熙時期開始,就是滿清中央下令,全國統一部署,地方官員奉命修治,戰戰兢兢,唯恐惹來禍事。這也是歷史罕見的為偽造歷史而進行的浩大工程了。
“劉伯溫愛大元”之類所引用的《醴陵縣志》當然也只能是出于滿清三志中,滿清地方志究竟是如何篡改甚至偽造歷史,我們在第一章里分析滿清如何篡改明末清初地方上的屠殺情況,就已經領略一二了。
我們現在再來看看民國醴陵縣志關于元末明初的歷史記載,第18頁大事記十二年,紅巾賊據醴陵屠殺條中說:
“蘄水紅巾賊徐壽輝分兵四出,連陷湖廣、江西諸郡,偽將陳有才據醴陵肆行屠殺,官署學宮及淥江橋并毀于兵”
“二十年,陳友諒遣統軍元帥,駐醴陵”
“二十四年八月,明太祖遣大將軍徐達拘荊湖諸路,陳理降。土酋易華以醴陵附”
這些記載分明說得很清楚,屠殺醴陵的不是朱元璋,恰恰是陳友諒的兄弟陳友才!
而朱元璋攻取醴陵,恰恰是兵不血刃,直接就是“土酋易華以醴陵附”。
民國醴陵縣志的這些記載,倒是戳穿了“劉伯溫愛大元”之流的謊言,給了他們狠狠一耳光。
而實際上,我們考察歷史事實,大概也不難得到結論。朱元璋連陳友諒的直系親屬,嫡親兒子陳理都不殺(對比滿清對明宗室的斬盡殺絕),有些可憐蟲卻去炮制朱元璋去株連當地百姓的謊言,實在是屬于狗急跳墻了。
而更明顯的一點是,陳友諒當時不過是割據一方,占有的不過是湖南湖北為中心的片區域而已,而他緊緊在鄱陽湖一戰,動用的水陸兩軍就有60萬人,而當時朱元璋也僅僅才二十萬人而已。
以一個地方政權,能征集六十萬人的軍隊,還動用大量人力物力制造了無數豪華無比的戰船,這是個什么概念?
要知道明晚期的萬歷也好,崇禎也好,以全國之力,都尚且不可能在一次戰役中調用多達六十萬人的軍隊(如果能夠的話,后金早就成渣了),一般十萬人已經達到極限了。雖然這是明朝本身對百姓低賦稅政策導致的結果,但也可想而知,當時陳友諒統治區下,地方百姓受到的經濟剝削沉重到何等地步?這種情況下,百姓不咬牙切齒痛恨就已經不錯,居然還民心擁戴,豈非是笑話?
滿清奴才可能是腦筋都不動,為了給朱元璋潑臟水,寧愿把自己智商降低到幼兒園小朋友的水準上,才制造出如此搞笑的謊言“陳友諒稱帝后,在湖南頗得民心。明軍進入湖南時遭到當地人民堅決抵抗。明軍所到之處,沿途人民都用鐵鍋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擋其前進”。莫非這湖南人民都被陳友諒喂了三尸腦神丹了,才如此神經搭錯。
其實歷史的真相應該是,這所謂的民間傳說把主角換一換就全對了,應該是“清軍進入湖南時遭到當地人民堅決抵抗。清軍所到之處,沿途人民都用鐵鍋一仰一覆,堆放于道,以阻擋其前進,使清軍遇到很大的困難,每占一個地方要經多次反復。于是清軍進行大肆屠殺。據云:在湘潭地區,一直殺到烏沖,天黑了,才停止屠殺。當地土著,僅有烏沖一戶姓劉的。一說僅存仇姓。”
這也可以和滿清的檔案以及各種文人筆記里的記載對應起來。不妨看滿清奴才自供的湖南地方在被清軍屠殺之后的慘況。
《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一三九頁,順治三年正月初十日的《湖廣提督江禹緒揭帖》中說“湖南逆形日著,時勢種種堪憂,懇祈圣明,早策萬全,以救危疆。……蓋新附郡邑,歸鴻寥寥,城內居民多不過百人,及數百人而止,有事不堪登陴。奈軍興孔棘,迫以輸納,未免所在嗷嗷。乃剃頭一事,又適為奸民借口,以至變故叢生。如柯正蕃聚眾狂逞,劫掠保安等處矣,蘄水縣劉時習等夜半入城大肆焚劫矣;崇陽縣王鐘秀等縛官掠民投獻湖南矣。乃黃岡縣之白云各寨,僭號建官稱兵拒敵,黃鎮徐勇以全師臨之,據知府牛銓之報謂彼此互有殺傷,則其勢之燎原又何如乎?”[79]
這里說是逆形日著,湖南各地百姓群起抗清,滿清走狗奴才驚呼“乃剃頭一事,又適為奸民借口,以至變故叢生”,“其勢之燎原又何如乎?”。
然后就是滿清獸軍在湖南成年累月的鎮壓和屠殺,到了順治十三年二月二十八日的《戶部題本》中就是匯報滿清屠殺之后的情況了:
“戶部尚書臣戴明說等謹題為恭報湖南情形……微臣奉命伊始,即聞湖南荒殘,然猶未身親目擊也,今于本年十一月初六日巡歷,衡州府屬,道經岳陽長沙,一路巡行,所至如岳屬之巴陵,長屬之湘潭、湘陰,衡屬之衡山等縣,城無完堞,市遍蓬蒿,雖間有寥寥孑遺,皆結草而棲,茍安于頹垣敗壁之余,即通衢古道,驛舍蕭條,日暮投宿,必紆繞于深山窮谷之中,始有茅茨村舍,然猶風棲破戶,月照空廷。其間沃壤掬為茅草,蕩為荒丘,舉目皆然。”[80]
其實順治九年八月的《戶部題本》里就已經提到湖南被滿清屠殺得彌望千里,絕無人煙了:
“戶部尚書 固山額真 臣噶達洪等謹題……若湖南、四川、兩廣新定地方,彌望千里,絕無人煙,據撫按疏稱,湖南衡永等處衛所,數年并(并)未開墾,成都、重慶、敘州、馬湖各屬人民僅存十百”[81]
關于滿清在湖南湘潭等處的暴行獸行,清初文人的一些記載也可作證。在李長祥《天問閣文集》中有一篇《漢江女子傳》,其中涉及的就是滿清在湘潭等處的暴行:
“漢江女子不知何處人,以死于漢陽,故人名之為漢江女子云。女子死以甲午五月中,其時北兵(即清兵)過,被掠載之舟中。至漢陽,伺隙投之水死焉,北兵舟無數,每舟皆有婦女。其婦女無數,女子在中與他婦女雜,至漢陽伺隙以死。”
該女投水死,其尸體正好被下游的一漁人打撈上來,黃州武舉人陳某路過,為之葬斂,“漁人婦為之沐浴時,左手系有一絹,有七字絕句詩一章,一時見之者,讀之有悲嘆出涕者”
大家當然不僅僅是為一個女子悲嘆流涕,而是為整個地區被滿清獸兵蹂躪悲傷。后來的情況是
“武舉人常過衡湘諸處,以其詩示人,意其為衡湘諸處人,蓋北兵之所在處也,其后往荊州,至天王寺,有士人見詩大哭,問之,謂‘曾聘某家女,女能讀書,嗜楚辭作詩,將婚,兵大至,橫掠女子,遂失,今讀其詩,正余聘者也。’”
“是日,即于天王寺做浮屠事,而哭常不絕。士人,湘潭人也,衡湘諸處為北兵之所在處。”[82]
這就更點明了當時湖南衡陽、湘潭就是滿清軍隊駐扎的地方,這些地方正是被荼毒蹂躪最深之處。“士人見詩大哭”,“哭常不絕”,這其中蘊藏的悲哀,又豈是可以用言語表達的。
本來一個如同林黛玉般才華出眾,性情高潔,嗜好屈原《楚辭》的女子,因為滿清獸軍的暴行,卻不得不投水而死!有詩流傳尚是幸運者,其他無名而死者,被蹂躪屈辱而死者,更不知道有多少!士人所哭者又豈是僅僅一人之遭遇?今人讀之,尤當為之一大哭也。
另外從一則族譜的記載里也保留了滿清在湘潭醴陵等處的蹂躪情形的蛛絲馬跡。
《醴陵何氏五修族譜》,寫于清雍正十二年甲寅秋月的《續修譜序》中說
“當圣朝定鼎之初,兵燹頻仍,遷徙靡常,家常譜牒,盡銷沉于烽煙灰燼中”[83]
湖南被滿清慘殺之后,地廣人稀,當地孑遺之民,戰戰兢兢茍活了下來。生養子女后,子女問及為何當地人煙稀少,怎么回答呢?
文字獄的鮮血就在眼前,稍有半點差錯,就是滿門抄斬,于是只能照搬滿清奴才炮制的謊言說是明朝時期朱元璋的屠殺了。滿清時期所謂的民間傳說大概就是這樣炮制出爐的。
總而言之,滿清奴才,恬不知恥,肆意篡改歷史,偽造歷史,把滿清的獸行的栽贓到明朝頭上,可謂良知泯滅至于極點。
另外“劉伯溫愛大元”之流還炮制的謊言是“據《鳳凰廳志》和《瀘溪縣志》載:苗區人口‘大經草剃,存不滿百’,‘幾經絕種’。‘經過撻伐征剿,村寨十室九空,人跡滅絕’。”
他的意思是,這些地方又是明朝屠殺的,同樣的,這類人物炮制這類謊言,又是不提供這些地方志的年代,以及具體卷數出處。
實際上,所謂《鳳凰廳志》,《瀘溪縣志》有只能是滿清時期官修的地方志了(鳳凰廳這個建制,都是滿清為了鎮壓當地反清起義而設立的)。
這類人物可憐就可憐在他們就算引用滿清官修的地方志,都不敢完整引用,而只能孤零零截取出無頭無尾的片段來,愚弄他人。
對《鳳凰廳志》,《瀘溪縣志》我是直接查閱了乾隆志了,最后發現的當然是大肆屠殺這些地方苗族同胞的 ,又恰恰是滿清自己。
先引用一下《(乾隆)鳳凰廳志序》““設廳之由,康熙二十八年,紅苗劫掠村堡,發兵討之。三十七年移鎮臣以援剿,四十三年檄兵巡以彈壓之,又設通守以分防之,然土官猶仍其舊習。……四十六年,改土歸流,設立鳳凰廳”[84]
也即本來是沒有鳳凰廳這個建制的,之所以設立鳳凰廳,就是因為當地苗族同胞反抗滿清統治,結果滿清屢次派兵屠殺鎮壓,還是無法完全壓服苗族起義,就干脆改土歸流,取消了當地苗族人民的民族自治權利,設立鳳凰廳。
后面“沿革”中,是介紹以往歷史的。前面長篇累牘的記敘了明朝時期苗人所謂叛亂,大概是要凸顯明朝時期政府無能的,這些清朝的御用奴才無非是希望借此以和滿清對比來彰顯滿清的偉大。
但這些記載恰恰證明了明朝政府實現寬松一貫的民族自治政策的事實,從洪武年間開始,對苗人的叛亂搶劫活動始終是能安撫的加以安撫,不能安撫的才用軍事手段平定叛亂,傷亡也都是戰場拼殺的范圍之內,只對首惡懲辦,對附從者寬容,更不殃及無辜平民。所以“尋就撫”“詔諭之”“余黨就撫”“遣健苗廖羊保等分頭招諭”等等這類記載不斷。
總的來看和處理漢人的叛亂搶劫活動的方式基本沒有區別,甚至更顯寬容一些。
也正因為明朝政府的寬松政策,所以明雖然在軍事力量上占據壓倒性優勢,的情形下,但并沒有因此強行對當地改土歸流,而是保留了當地的土司自治的狀態,這種情形到清朝才發生改變
敘述滿清時期的內容就短多了,這里摘引一下“康熙三十七年攻陷官兵七十余名,都司劉士琦幾為所害,三十八年焚掠民居,殺官兵數百名,把總郎得功陷焉,參將朱紱討之不克。”
“四十二年禮部尚書席爾達奉旨會同督撫都統提督合川貴兵剿之,苗大恐,愿課比良民,因移分巡道駐扎。”
這之后仍舊不安定,一直到康熙四十六正式下令改土歸流,強行剝奪了苗族人民土司自治的權利。
對明朝的詳之又詳,對清朝的略之又略,這和一般修地方志的慣例是完全相反,一般哪個時代修地方志,對當地當代發生的事情比較熟悉,應該更詳細才對,對前代的倒是可以一筆掠過,而在滿清修的這批地方志里全都是相反的情形。
無非就是入滿清之后,清朝所干的那些血腥屠殺的勾當,那些修志官員不敢也無法詳細觸及,只能一筆掠過。
但即便是這種重重粉飾,一筆掠過的記載里,血腥氣也已經撲面而來。所謂“合川貴兵剿之,苗大恐”,究竟是怎么個剿法,又是如何讓苗大恐。這只能是對當地苗人平民進行血腥大規模屠殺后的結果了。
我們再看看乾隆時期修的《瀘溪縣志》,前面幾篇序是很有趣味的。
一篇序中說“若夫郡邑之有志是國史之遺也”,再看寫這篇序言的人的長長的頭銜“乾隆乙亥孟秋月,武英殿纂修經史館分校任瀘溪縣裁諭費應泰撰”[85]
區區一個縣志,而且是窮鄉僻壤,苗人聚集地區的縣志,居然要動用武英殿纂修經史館的人來參與,也是奇聞。
再看寫于康熙時期的《瀘溪縣志舊序》,透露的信息就更多了“康熙丙午之菊月,英奉命來知瀘邑事,越冬接上檄,以纂葺瀘志役役命英,英俗吏也,敢肩斯役?矧瀘自兵燹之余,典文殘缺,蔑由稽考乎?我國車書一統,文教聿彰,各上臺省郡全志久已告成,因使余得周咨博乎其間。讀其書而瀘之事略見矣。”
按照這篇序所說,這個清朝的瀘溪縣令是接到上級指示,要他修瀘溪縣志,但瀘溪縣在經過清初清軍屠殺搶掠焚燒之后,早就找不到原先的縣志典文了,那怎么修呢?他就說上級旁鄰的地方志都修好了,他就找來參考抄襲,統一口徑,就這樣瀘溪縣地方史事也就輕松簡單的炮制出爐了。
這是康熙時期舊序里描繪的情形,乾隆再修的情況,大概也外乎如此。
我們看看介紹瀘溪縣歷史沿革里面的內容,發現內容最多的就是明朝部分,幾近有一百六十列的文字,而且大多都是抄襲《鳳凰廳志》里關于苗人活動的部分。而到了清朝自己的部分,只有區區八列,而就這八列還極盡掩蓋粉飾之能事。全部摘引一下
“我朝定鼎,群苗向化。康熙乙丑劫鎮溪所之魚梁,官兵失利。于是巡撫丁思孔發兵討之,駐軍乾州。由瀘溪運糧以給師窮追深入,苗懼而就撫,康熙五十年紅苗歸化。我朝德化之盛,所以度越千古者也。”[86]
先不說把康熙時期苗人起義反抗的情形說得含糊其辭,似乎清兵苗人在玩小朋友老鷹捉小雞或者躲貓貓的游戲,清兵追一下,苗人害怕了,于是就撫了。
更惡劣的是,把清朝入關以后,當地苗漢人民奮起反抗清軍,以及清軍派兵鎮壓屠殺的事情全部略去不提,似乎歷史上從來沒有發生過一樣。居然變成了“群苗向化”了!
可惜的是,清朝奴才在給主子擦屁股的時候,也沒有擦干凈,還是留下了一點清軍屠殺的蛛絲馬跡,在乾隆《瀘溪縣志》的第九卷戶口里,有這么一句話“兵燹之后,死亡流徙而邑之生齒耗矣”[87]。注意第九卷的戶口就是敘述滿清時期當地的戶口情況,所以這里所謂的兵燹當然又只能是滿清軍隊對苗漢人民瘋狂屠殺的結果了。
再和湖南省瀘溪縣志編纂委員會編的《瀘溪縣志》對照一下,就清楚了。
瀘溪縣歷史上反抗規模最大恰恰是在滿清時期,
“清順治四至八年(1647-1651),苗漢人民聯合反清,姚啟唐、姚啟虞、楊通乾為首聚眾數千人,打進縣城,擒殺兩屆知縣,自稱都督,占領縣城達5年之久。”
“湘黔邊(乾嘉時期?)苗民起義,波及瀘溪境內,苗民參加者達數十寨之中,在狗爬巖一役殲滅清軍6000余人,湖廣總督湖寧只身逃跑”[88]
實際上,在滿清自己的檔案文件里,同樣有屠殺鎮壓瀘溪苗民起義的記載,可謂鐵證如山!
順治五年八月初四日的《湖廣總督羅繡錦揭帖》里說“又據該鎮塘報內稱:叛逆姚啟虞攻犯瀘溪,職先遣中軍康萬□,撲剿未盡,又經遣發官兵往寨攻剿……逆賊姚啟唐被傷二箭,復又中一鳥槍,眾賊()斬無數。次日姚啟虞糾合逆苗千余,分布各山奔峒救援,職等官兵奮勇撲殺。”[89]
順治六年十二月的《湖南辰常總兵徐勇題本》里更是把湖南各地的苗族同胞和漢族人民并肩抗清,讓滿清主奴著急跳腳,請求調集大兵來屠殺鎮壓之事交代得清楚:
“恭報辰屬急切情形,并乞耑勅大兵,務期大定,以靖邊圉事。竊照辰、常昔為腹里,今作邊陲,界連未開之黔、粵,實當湖北之要沖,且苗瑤雜處。惟辰屬一州六縣,或有相去紅黑諸苗于數十里之外者,或有比鄰而居者,沅州、鎮筸為最,瀘溪、溆浦次之,……即永、保二司也,名曰就款,雖書清號,而猶復用明印,強項虎視,實為陽順陰逆可知。更有茶溪之十王,瀘溪之姚三,嘯聚焚掠,出沒司苗,為害最深”[90]
到了這里,事情已經一清二楚了,湖南的湘潭也好、鳳凰廳、瀘溪的苗民也好,都是被滿清屠殺的重災區。結果到了某些無恥之徒的嘴巴里,兩張嘴皮子一翻,斷章取義一下,就給栽贓到了明朝頭上。
人能無恥到這個地步,也確實令人嘆為觀止。
實際上,類似這種性質的嫁禍栽贓,數不勝數。就如那個“劉伯溫愛大元”說的“民間不僅留下了‘朱元璋血洗湖南’的傳說,還留下了朱元璋‘血洗山東’的傳說。山東徐、鮑兩姓族譜,幾乎一字不差地記有下列文字:‘自大明洪武即位,常遇春將軍率花馬軍平山東道,平而復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過州縣無論盜賊良賤,概行誅戮,雖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廣人稀’”
這個所謂的民間傳說,以及“山東徐、鮑兩姓族譜”無一例外,自然又是滿清時期炮制出爐的。
令人納悶的當然是,這些滿清奴才為了解釋滿清初期山東的地廣人稀,卻拿三百年前的明朝來作為理由,這不僅是無恥,而且只能說頭腦有些貴恙了。這些奴才對滿清眼前的屠殺只字不提,卻突然興致大發,傳說起三百年前的明朝初年的情況來了。這是什么樣的一種精神狀態啊?
實際上所謂的傳說也好,族譜也好多半是乾隆之后才炮制出來的。因為就在乾隆老爹當政的雍正時期,雍正還親自供認說“近日尚有山東人張玉、假稱朱姓。托于明之后裔。……從來異姓先后繼統,前朝之宗姓臣服于后代者甚多。否則隱匿姓名,伏處草野。從未有如本朝奸民,假稱朱姓,搖惑人心,若此之眾者。”。
可見就在雍正時期,山東當地有傳說也只能是傳說滿清屠殺的兇殘,以及對明朝的懷念,所以要造反,也都假托明朝后裔,以此號召人心。
實際上,我們通過第一章和第二章,已經清楚地看到,山東恰恰是滿清屠殺的重災區。
實際上把這些奴才炮制的謊言里主角換一下,“自滿清順治即位,清軍掃平山東,平而復起者再三,于是赫然斯怒,所過州縣無論盜賊良賤,概行誅戮,雖有存焉,然百不一二,是以地廣人稀……”幾乎是嚴格符合清初的山東情形。
我們不妨把這話和滿清自己檔案里的記載對照一下,順治四年七月的《江西道試御史蔡應桂題本》中說
“今就山東一省而論,盜賊滋蔓,煩大兵之剿滅,且及一年,而殲之未盡殲,大兵撤而再發,賊眾熄而復起,州縣屢報失守,……,誅不勝誅,是又以從賊而死者也乎。茍真心從賊,何所遁其天誅,但其從賊亦死,不從賊亦死,覺小民全無一線生路,為可憫耳。雖然,此猶可曰:脅從之徒也,至于攻克所至,未免玉石俱焚之嘆。此良民與賊眾分途之際,關系天心民命尤切,該除暴以安良,非以屠良。”[91]
還有順治四年四月的《山東巡撫吳達題本》中說“東省民命于今日,非獨臣按部者目擊其傷,九重之上,亦心悲其可憐。……既征其熟,復迫其荒,戶絕者,難之鬼輸,幸存者竊悲其鄰壑……微臣巡歷所至,如高、濮等州,范、汶、茌等縣,極目荒蕪,此固昔日戶部履畝躬查之區,臣不敢瀆陳。即其他素號繁邑,際此賊氛,人民流離播遷,戶口之存亡,家室之聚散,又一變矣。”[92]
這些描述,和滿清炮制的所謂“民間傳說”,以及“山東徐、鮑兩姓族譜”當真是若合符節,只要把清軍代入,那基本就是實錄了。
滿清的主子和奴才,看來確實有一個癖好,那就是把他們自己的滔天惡行如實記錄下來,然后把罪行的主體換成是明朝洪武。
這樣一個偽造歷史,栽贓嫁禍達到如此登峰造極,喪心病狂,毫無羞恥的政權,在人類歷史上也可謂空前絕后了。
類似“劉伯溫愛大元”之類炮制的栽贓謊言,又豈止于此,我上面列舉的這些也足夠說明問題了。
以后一般的讀者,如果自己沒有精神心力卻查閱原始史料核對,對劉伯溫愛大元之類炮制的文章,基本可以付之一笑,此類蟣虱之末,他們偽造歷史的面目既然已經充分暴露,再跳梁,也不過徒增丑態而已。
回頭一看,我寫的這篇澄清明末清初人口問題的文章,到這里已經有接近二十五萬字了。
我個人之力量有限,心力有限,精神有限,也只能到這里告一段落了。要徹底聲討滿清之罪行,恢復明朝之真面目,工作之浩大,非個人之力所能辦。我也只能做到這個地步了。
[1] 《范文瀾歷史論文選集》第167頁
[2] 《范文瀾歷史論文選集》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79年4月第一版,第174到188頁
[3] 《中國人口通史》第792頁
[4] 《中國人口通史》第793頁
[5]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467頁
[6]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489頁
[7]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505頁
[8]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508頁
[9]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535頁
[10]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540頁
[11]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552頁
[12] 《中國人口通史》第794-795頁
[13] 《中國人口史》民國卷第161頁
[14] 《中國人口史》民國卷第166頁
[15]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1368—1953》,第322到323頁
[16]《中國人口史》民國卷,第182頁
[17] 《中國人口史》民國卷,第171頁
[18] 《中國人口史》民國卷,第175頁
[19]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第567頁
[20]《中國人口史》清代卷601頁
[21]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635頁
[22] 《中國人口史》清代卷646頁
[23]《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1368—1953》,第322頁
[24]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1368—1953》,第296頁
[25]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米喇印、丁國棟起義史料》第17件《署甘肅總兵張勇為恢復甘州塘報 順治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26] 《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一一七頁
[27] 《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一零六頁
[28] 《明清史料丙編》第六本,五一六頁
[29] 《明清史料甲編》第二本,一四一頁
[30] 《明清史料丙編》第六本,五四二頁
[31] 《明清史料丙編》第六本,五一八頁
[32] 《明清史料丙編》第七本,六零八頁
[33] 《明清史料丙編》第十本,九一零
[34] 《明清史料甲編》第三本,二二七頁
[35] 《明清史料丙編》第七本,六五三頁
[36] 《明清史料丙編》第八本,七六四頁
[37] 《天香閣筆記》第一卷
[38]《明清史料甲編》第六本,五九五頁
[39]《清世祖實錄》卷一三○。
[40]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葛劍雄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2000年11月第一版,第29頁
[41] 《清高宗實錄》乾隆五十八年十一月戊午
[42] 《清圣祖實錄》卷二百四十四,康熙四十九年十二月已丑
[43] 《清圣祖實錄》康熙十一年六月戊子
[44] 《清圣祖實錄》卷二百四十九,康熙五十一年二月壬午
[45] 同上
[46]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第41頁
[47]何炳棣著 《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第28頁到29頁
[48]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三聯書店2000年11月出版,第19頁
[49] 同上第26-27頁
[50]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第4頁
[51] 《清圣祖實錄》卷七,康熙元年十二月己巳
[52] 《中國人口史第五卷 清時期》第63到64頁
[53]《中國人口史第五卷 清時期》第65頁
[54] 《中國人口史第五卷 清時期》第68頁
[55] 《清世祖實錄》第八十七卷
[56] 《明清史料丙編》第八本,七六一頁
[57] 《明清史料丙編》第八本,七八三頁
[58] 《中國人口史 第五卷 清時期》第62頁
[59] 顧誠《南明史》中國青年出版社,2003年12月第一版,第360頁
[60] 《明末滇南紀略》卷三卷四
[61] 《中國人口史 第五卷 清時期》第66頁
[62]《清高宗實錄》卷二十八,乾隆元年五月庚申
[63]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關問題》第37頁
[64]《清世宗實錄》卷八十六,雍正七年九月癸未
[65] 《樵史通俗演義》第一回《幼君初政望太平,奸珰密謀通奉圣》,人民文學出版社1989年9月版第2頁
[66] 《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上冊第89頁
[67] 《丁耀亢全集》中州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上冊第40頁
[68]陳舜《亂離見聞錄》卷上,《明史資料叢刊》第3輯第232頁
[69]李長祥《天問閣文集》卷一,《劉宮人傳》
[70]轉引自范金民《明代南京經濟探析》,《南京經濟史論文選》第27-38頁
[71]《吳嘉紀詩箋校》,楊積慶箋校,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1980年2月第一版,四一到四二頁
[72] 《國初群雄紀略》卷一 宋小明王
[73] 羅爾綱《困學集》第227頁
[74] 陳學霖《俞本<紀事錄>與元明史料》
[75]陳學霖《俞本<紀事錄>與元明史料》
[76] 陳學霖《史林漫識》附錄三 俞本《明興野記》(《紀事錄》)
[77] 《明太祖實錄》洪武二十一年五月甲午
[78]陳鯤, 劉謙《 醴陵縣志:民國》,影印版,湖南人民出版社2009年出版
[79] 《明清史料甲編》第2本,一三九頁
[80] 《明清史料丙編》第10本,九一零頁
[81] 《明清史料丙編》第4本,三二六頁
[82] 李長祥《天問閣文集》卷一,《漢江女子傳》
[83] 何鍵《醴陵何氏五修族譜》,影印版,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 2002年出版
[84]《湖南府州縣志,鳳凰廳志》,故宮珍本叢刊第164冊
[85]故宮博物院《湖南府州縣志 永順縣志 瀘溪縣志》,影印本,海南出版社2001年出版
[86] 《湖南府州縣志 永順縣志 瀘溪縣志》第195頁
[87] 《湖南府州縣志 永順縣志 瀘溪縣志》第252頁
[88] 湖南省瀘溪縣志編纂委員會《瀘溪縣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年出版
[89] 《明清史料甲編》第3本,二三一頁
[90] 《明清史料丙編》第8本,七六五頁
[91] 《明清史料丙編》第八本,七五九頁
[92] 《明清史料丙編》第八本,七五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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