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9月9日,劉少奇在中央軍委擴大會議上的講話中說:
我這個人,歷來是積極的提倡“個人崇拜”的,也可以說“個人崇拜”這個名詞不大妥當,我是說提高毛主席的領導威信。我在很長時期就搞這個事情。在“七大”以前,我就宣傳毛主席;“七大”的修改黨章報告我也宣傳,現在我還要搞,還要搞××同志的、小平同志的“個人崇拜”。你們不贊成我搞,我也要搞的,我也不一定要人家同意的。我就是這么搞的。我以后是不是還要搞別的同志的“個人崇拜”?也可能的。這完全不是為了那一個人,更不是為了我個人,或為了爭選票,不是這個事情。
是不是可以替彭德懷同志搞“個人崇拜”呢?我也想過,后來我想不能搞。他是想要我替他搞“個人崇拜”的,我可以感覺出來,不能搞。因為他自己極力搞他的“個人崇拜”,裝得很認真,在各方面極力表現自己,他有個人野心。但我看他這個人的政治水平是很低的,比在座各位同志的政治水平都要低一些。不象他個人的想法,他自以為水平很高,我就不相信。他估計形勢總是估計錯的,這次在廬山會議又估計錯誤了嘛!他如果政治水平很高,為什么要搞這個事啊?政治水平高的人是不會搞陰謀的。馬克思主義很少,或者沒有,只有個人野心,所以他的“個人崇拜”不能搞。我們搞“個人崇拜”這件事情,不是為了某一個人,不是為了任何人。
高崗、彭德懷在很長的一個時期,都造這個謠言,說我有一個攤攤,很有私心,而且要篡黨,并且在毛主席到重慶的時候,我就布置了。口里造謠說人家要篡黨,實際是他自己要篡黨,他自己搞這個事的,他有目的的。我有什么布置啊?我向你們那一個布置啦?一你們可以揭露,篡黨布置有無證據?當毛主席有別的事情或有病的時候,中央決定要我代理他的職務,我自己也認為可以代理,而且我代理比別人代理也不見得怎樣不好,在這種時候,我是不推辭的。如果我覺得別人代理比我代理好,那我就為別人搞“個人崇拜”了,那我就投別人的票了,因為別人代理比我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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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毛主席的下面一段話相比,高下立見:毛主席是從相信真理、服從真理的高度,分析“個人崇拜”問題的,而劉少奇則完全是從個人需要、個人權力出發的。】
一九五八年三月十日,毛主席在成都會議上的講話中說:
馬列主義對任何人都是平等的,應該平等待人。赫魯曉夫一棍子打死斯大林也是一種壓力,中國黨內多數人是不同意的。還有一些人屈服于這種壓力,要打倒個人崇拜。有些人對反對個人崇拜很感興趣,個人崇拜有兩種:一種是正確的,如對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正確的東西,我們必須崇拜,永遠崇拜,不崇拜不得了,真理在他們手里,為什么不崇拜呢?我們相信真理,真理是客觀存在的反映,一個班必須崇拜班長,不崇拜不得了。另一種是不正確的崇拜,不加分析,盲目服從,這就不對了。
反個人崇拜的目的也有兩種:一種是反對不正確的崇拜,一種是反對崇拜別人,要求崇拜自己,問題不在于個人崇拜,而在于是否是真理。是真理就要崇拜,不是真理就是集體領導也不成。我們黨在歷史上就是強調個人作用和集體領導相結合的。打死斯大林有些人有共鳴,有個人目的,就是為了想讓別人崇拜自己,有人反對列寧,說列寧獨裁,列寧回答很干脆:與其讓你獨裁,不如我獨裁好。
(以上內容摘自硬石頭網友的帖子《要客觀理性地看待毛劉的二十條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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