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與黃陂會議
薄熙來書記在重慶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不顧個人政治前途,堅決的、勇敢的同黑惡勢力作斗爭,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熱烈贊頌和支持。但是,隱藏在中國的“西化資改派”及其嘍啰“西化偽民主派”把薄熙來書記的打黑除惡正義行動比做“文革”遺風,以所謂“法治”為借口,抹黑薄熙來書記的打黑除惡正義行動。這些“西化資改派”是極端無恥的。
西化資改派在某些人的縱容下,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后期開始,掀起了反毛澤東的黑浪。其中,最無恥的舉動,就是篡改黨的歷史,尤其是在所謂的“打AB團”、“延安整風”、“反右擴大化”等問題上,故意混淆是非,鑒于毛主席逝世,沒有人再主持正義,一些活著的當事人也在某些人的縱容下捏造歷史,推卸責任,渾水摸魚。其代表人物就是創立《炎黃春秋》的蕭克。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史被嚴重篡改,很多所謂的“歷史”都是逃亡到海外的“民運分子”精心編造的,在國內外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很多無辜群眾也被蒙蔽。在信仰毛主席的人群中,也有對復雜歷史不清楚的人,為了逐步澄清歷史真相,我熱烈呼吁信仰毛主席的人積極行動起來,查找資料,還歷史的真面目,這是十分重要的任務。
關于“肅反AB團”的歷史,“西化偽民主派”捏造了很多謊言,其中心意思是抹黑毛主席。下面是關于肅反“AB團”相關歷史比較正確的資料,望大家參考。
黃陂會議
紅一方面軍肅反“打AB團”,“黃陂會議”是一個關鍵的轉折點。
1930年11月底的“羅坊會議”,紅一方面軍為了第一次“反圍剿”的軍事部署等,根據臨時中央“打AB團”的指示和軍內一些將領的要求,總前委會議決定“快速整軍”,與之相伴隨的的就是肅反“打AB團”。
總前委會議對肅反的部署是,團以上成立肅反委員會,有抓人的權力,縱隊(師)黨委有殺人的權力,不必向上級匯報。也就是說,軍內肅反,是根據部隊的駐守情況,以縱隊為單位進行肅反。縱隊司令員和政委,對自己的部屬,有著生殺予奪的權力。依據現有的資料看,軍內肅反正當第一次反圍剿之際,時間大約為一周多。
1、紅一方面軍第一階段肅反所殺“AB團”的人數
紅一方面軍開始于1930年11月底到12月的 “打AB團”,總共殺了多少“AB團”?到目前為止的數字,大多是故意含混的。一些“學者”和“專家”,為了某種目的,撇開原始資料,弄出幾個數字:四千多、三千多,兩千多等。
關于這次肅反所殺的“AB團”的人數,本來是有原始資料的。總前委在1930年12月22日于黃陂發布的《八個勝利的條件》中明確記載:“敵人在我們軍隊中安的AB團暴動,都被我們打的精光,殺了幾十個總團長,共總打了四千多AB團。”
一些學者為了某種目的,不顧這些原始資料而信口雌黃,在采用“四千多”或者“四千四百”這個原始數字的基礎上,加上一句“大多被殺”。廖蓋隆在1981年9月23日也這樣說:“紅一方面軍當時在蘇區不過三、四萬人,前后兩次肅反,搞了六千多人,其中一半是殺掉了,就是說,十個紅軍中有一個被殺掉了,而且差不多都是干部。”
毋庸諱言,一些人的信口雌黃,依然是與當年“打AB團”有著相同的目的:中心關鍵在反毛。而正直的學者還是有的。韓素音所寫的《早晨的洪流》中記載道:“在前述紅軍所逮捕的四千多人中,只有已知的國民黨特務分子才被處決;大約四百至五百人受審判罪。其他的經調查和教育后釋放。”
有人也許會拿蕭克的回憶來反駁。但是,仔細分析蕭克的回憶,就可以看到,蕭克是把肅反的不同階段混淆了。而且,蕭克有著明顯的推卸責任的行為。
蕭克當時是紅一方面軍紅一軍團紅四軍三縱隊司令員。按照歷史留下的資料可知:在三縱隊,蕭克不但有著對該縱隊肅反政策的私設“肉刑”的權力和殺人的權力,而且,還有著濃厚的“軍閥作風”。軍內肅反前不久,蕭克就在本縱隊違反政策,采用軍閥的“連坐法”對“開小差”的干部戰士進行整肅。被上級發現后,卻由政委鐘赤兵出面承擔了責任。
在蕭克領導的三縱隊,“肉刑”是“打AB團”的主要手法:抓了就打,供了就殺,一開始就迅速的殺了五六十人,比李韶九殺的人還多。蕭克普遍推行“肉刑”的依據是什么?在總前委毛澤東處找不到絲毫的政策依據。嚴格的說,蕭克跟李韶九一樣,都是違背總前委毛澤東政策而私用“肉刑”的。而且,蕭克無疑有著故意的成分在內:不要說“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上的“不許虐待俘虜”,就是“古田會議”決議,也有明確“廢止一切肉刑”的規定;蕭克跟李韶九不一樣,蕭克參加了“古田會議”,李韶九卻沒參加;而蕭克先使用“連坐法”,又使用“肉刑”,這樣一個“知識型”的“儒將”,讓人很難看出在政策既反對又沒有絲毫外力的情況下,這樣做的理由是什么。
如果推理一下蕭克當時的理由,顯然有著兩個方面的事實可推證。一是蕭克“反對”毛澤東:“紅四軍七大”上反對毛澤東,一直到1936年三大紅軍會師時,蕭克也還曾支持張國燾。二是“十分信仰臨時中央”。在這樣兩種情況下,蕭克的行為才能得以解釋。反對毛澤東,對毛澤東制定的政策自然不滿,“連坐法”、“肉刑”等違背毛澤東政策的行為自然就毫無疑問的會出現;“十分信仰臨時中央”,有中央的指示和政策,自然也就有了反對毛澤東政策的更高的權威依據和原則依據——“肉刑”,是臨時中央支持江西省行委明令頒布的,而且,在排斥了毛澤東之后,又依然通行。
黃克誠在紅三軍團所領導的部隊推行“肉刑”,顯然有著某種共同的原因。
2、毛澤東再次嚴厲廢止肉刑
1930年12月中旬的黃陂會議,不被研究肅反歷史的“專家”所披露,而且,大都故意撇開了這次會議。但是,還是有正直者給予披露。譚震林回憶道:“黃陂會議是在解決了軍隊肅反問題后開的,參加會議的是軍團軍一級干部,還有地方黨的負責人。肅反擴大化,李韶九有責任。這次會議糾正了當時肅反擴大化的做法,提出了反對逼供信和注重調查研究。總前委還發了文件,以解決地方肅反出現的問題。這時,毛澤東同志還親自找了幾個被打成AB團的人問話。問他們:‘你們的出身都好好的,為什么參加AB團?’他們說:‘我們的AB團是打出來的’。毛澤東同志說:‘不能打,打了也不供,供了也不要信’。‘不準逼供信’,‘要重調查研究’,就是這時提出來的。到了延安整風,就不準搞逼、供、信,‘一個不殺,大部不抓’了。”(《回憶中央蘇區》P148)
“黃陂會議”被故意湮沒的原因,是為了“證實”“項英、周恩來糾正了毛澤東”這個歷史謊言。事實上,正是臨時中央一干人促發了“富田叛亂”:支持頒布肉刑,普遍使用肉刑,而當肉刑輪到自己頭上時,就軍事叛亂!臨時中央一干人,不但促發了“富田叛亂”,還再次廢除毛澤東多次明令“廢止一切肉刑”的政策、推行和支持肉刑,促發了“坑口事變”等多次武裝叛亂。而且,還嚴厲打擊毛澤東在肅反上的“右傾”。
一些“學者”在研究肅反的問題時,往往引用“始作俑者”這句古語。“作俑”,就是“下蛆”,因而,“始作俑者”,是一個很卑劣的詞句。這些學者,通過栽贓誣陷的一貫手段,把“始作俑者”這個卑劣的詞句安在毛澤東的頭上。歷史的事實是,不論上面的臨時中央還是蘇區,“始作俑者”都輪不上毛澤東,而是另有其人。毋庸諱言,在中央;在蘇區,是臨時中央支持的李文林等人。
問題不在這里,而在于“始作俑者”這個詞句。中共早期革命,諸多因素的存在,無疑會出現許多錯誤。即使現在或者將來,也同樣會出現許多錯誤。為此便用“始作俑者”這樣的詞句來咒罵一些領導人,顯然是非常卑劣的。
3、李文林與何篤才之死
第一次“反圍剿”關頭,關乎著紅軍和根據地的生死存亡。毛澤東總前委在李文林等煽動根據地的干部群眾破壞“反圍剿”的情況下,不管以什么理由,對其進行果斷的控制,無疑都是正確的。李韶九前去扣押江西省行委的一班人時使用“肉刑”,主要責任不是李韶九,而是臨時中央和被扣押的一班人。李韶九使用“肉刑”,正是執行臨時中央和被扣押的一班人明令頒布的政策。而李韶九敢于違背毛澤東“廢止一切肉刑”的政策,其原因跟蕭克沒什么兩樣:都是十分信仰臨時中央,而中央的指示和政策,不論在權威上還是原則上,都遠遠高于毛澤東的影響。
何篤才等議論李韶九的一些話,當然是為了影射毛澤東。李韶九的父親怎樣,人們無從知道。即使李韶九的父親是鄉里的流氓頭子,未必李韶九也是“流氓頭子”。至少,沒有資料顯示“富田叛亂”前,在李韶九的革命生涯中,有過那些劣跡。相反,許多資料都在顯示李韶九對中共革命歷盡艱險。對照一下李韶九與何篤才、蕭克等人的資歷,會發現早在1928年,李韶九的地位就相當高。
李韶九后來的“變質”,是臨時中央大員來到蘇區、毛澤東被排斥后的事情。比如整陳毅等,那時,李韶九還懷疑毛澤東也是“AB團”。
何篤才的死,跟毛澤東沒有關系。但是,何篤才的“沒落”,顯然有著必然的原因。比如何篤才在回答黃克誠為什么“七大”上反對毛澤東時,何篤才以李韶九為例指責毛澤東的“組織路線”:紅四軍“七大”時,跟李韶九有什么關系?
何篤才死于1931年秋天,被臨時中央和“三人團”槍斃。為什么要槍斃何篤才?僅僅一個“AB團”的原因么?不得而知。但可以推斷,這跟何篤才的某些習慣有著極大的關系:何篤才之類的,為了個人私利,是不惜革命的成敗的,更不惜顛倒黑白。這并非妄加推斷,而是有著事實依據的:紅四軍“七大”上,何篤才明知毛澤東的路線正確,依然堅決反對正確路線、支持錯誤路線,后來又以當時根本不存在的李韶九來證明自己。如果不是這樣,怎么會在生死存亡的關頭因個人意氣而故意反對正確路線?
毛澤東未必認識這個何篤才,何篤才對毛澤東的反對,也未必強于蕭克等人,但是,沒有資料證實毛澤東曾經下令槍斃過任何一個反對自己的人。尤其是,軍內的毛澤東的反對者,不但沒有遭到絲毫的整肅,還受到了毛澤東的保護,比如陳毅、蕭克等。
地方的反對者,以李文林為首。李文林被逮捕,除了領導地方組織煽動破壞“反圍剿”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朱德在攻打吉安后,收繳了李文林與“AB團”有關連的信件。而且,還收繳到國民黨實行第一“軍事圍剿”的計劃——這一計劃隨即被證實。
毛澤東在糾正肅反后,很快釋放了李文林。郭化若在回憶中說:“我記得第二次反‘圍剿’后,抓到李文林,我參加了審問。……審問后,我向毛澤東同志作了匯報。根據他的口供,看來不是AB團,于是把他放了。”(《回憶中央蘇區》P141)被釋放的還有曾炳春、王懷、段起鳳等。
1932年5月底,紀念“五卅”大會時,李文林、曾炳春、王懷、段起鳳等,被下令槍斃。
而毛澤東對李文林是客觀的,對李文林的功績,也始終給予贊揚。1936年斯諾訪問時,毛澤東依然肯定李文林開創東固根據地的功績,告訴斯諾:“一九二八春天,由李文林和李韶九領導的游擊隊,開始在江西的興國和東固活躍起來。這個運動以吉安一帶為根據地,這些游擊隊后來成為第三軍的核心,而這個地區本身則成為中央蘇維埃政府的根據地。”
4、蘇區中央局關于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
1932年1月27日,由蘇區中央局書記周恩來主持通過了《蘇區中央局關于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個別學者自然也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制造什么周恩來鑒于毛澤東的原因,沒有批評毛澤東,對李韶九也只進行了輕微的處理。
其實,說穿了,這個《蘇區中央局關于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實質上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沒有臨時中央三番五次嚴厲指示“打AB團”,也就沒有1930年5月的“紅色五月”肅反運動;沒有臨時中央支持的“肉刑”,也就沒有肅反擴大化,更不會發生因“肉刑”而激發的“富田兵變”、“坑口兵變”等多次軍事變亂。
要說責任,主要責任顯然在臨時中央。毛澤東做為總前委書記,自然也有責任,但是,毛澤東的責任顯然僅僅是前委書記而已。上有臨時中央三番五次的嚴厲指示,下有李韶九、蕭克等人反對毛澤東、十分信仰臨時中央,還有毛澤東因為變更中央指示而屢次遭到撤職和下級十分信仰臨時中央的將領的反對,因而,毛澤東的這個“領導責任”,比臨時中央主要責任人的“領導責任”虛妄多了!
因此,如果追究責任的話,臨時中央的主要責任人,首當其沖;其次,李韶九、蕭克等具體責任人難辭其咎。而蘇區中央局進行決議時的毛澤東,早已堅決反對和糾正“肉刑”肅反了。1930年的黃陂會議重申“廢止肉刑”;1931年秋天,臨時中央和蘇區中央局解決“富田兵變”的首領和紅二十軍的干部時,毛澤東明確反對;李文林、王懷等,就是在毛澤東的反對下多活了近一年的;1931年11月,毛澤東以政府主席的地位,指示閩西停止肅反,并撥款善后。
也就是說,在“富田事件”發生后,毛澤東就已經堅決反對這種殘酷的肅反,而被蘇區中央局和臨時中央認為“右傾”了。1931年11月初的“贛南會議”,毛澤東就被當作“黨內最危險的右傾”進行嚴厲批判了。因此,蘇區中央局的決議中專門有“絕對要防止專門消極的批評和指斥過去,不將問題的中心和階級仇恨放在怎樣去做消滅AB團,社黨以及一切反革命派的斗爭上,甚至以為過去工作做錯了,現在連AB團,社黨等也不要反對了,或者以為AB團,社黨根本便沒有這個東西;這都是極嚴重的取消傾向。尤其要絕對防止一切反革命派利用過去肅反工作的錯誤,向黨和革命進攻,而重新活動起來,誰要忽視這一點,誰就是有意無意的幫助一切反革命派!”就是針對毛澤東的“停止肅反”和平反善后工作的。
“AB團”到底存在不存在?這個問題,周恩來最有發言權:中央特科不但是周恩來領導組建的,而且一直受到周恩來的領導。
就在蘇區中央局做出這個決議的同時,臨時中央依然向各個根據地發出嚴厲的肅反指示,連小片的根據地也不放過。“肅反中心論”,也是臨時中央的指示。因此,當代的一些學者,對“肅反中心論”基本不怎么涉及。因為涉及“肅反中心論”,則必然無法述說毛澤東的所謂責任了。肅反中心論充斥于各個蘇區,因此,顯然并非各蘇區領導人自發形成的,而是臨時中央的指示。
《蘇區中央局關于蘇區肅反工作決議案》有著本質上的錯誤,這個錯誤就是隱晦的再次廢除毛澤東“廢止一切肉刑”的政策。這一點,跟項英有著本質上的相同。毛澤東多次重申“廢止一切肉刑”,但是,項英等人,除了在決議中批評“亂打亂殺”的具體行為外,對“肉刑”政策,卻既不批評也不廢除。因此,當代個別人假造的“項英、周恩來糾正毛澤東的肅反”,本質上故意把事實顛倒了。事實是,毛澤東多次廢除肉刑,項英等來到來后,又恢復肉刑。
因此,亂打亂殺是不可能制止的。從下面的一組數字中,就能客觀證實這一切。
前面引用廖蓋隆在1981年9月23日的講話:“紅一方面軍當時在蘇區不過三、四萬人,前后兩次肅反,搞了六千多人,其中一半是殺掉了,就是說,十個紅軍中有一個被殺掉了,而且差不多都是干部。”事實上,紅一方面軍在1930年11月到12月的肅反,殺了幾十個;1931年中央“三人團”到來后,殺了三千。尤其是博古張聞天到來后,這個時期,殺了七萬多!
因此,周恩來后來在延安揭露,蘇區時期,所有的一切,都是圍繞“中心關鍵在反毛”這個主題進行的。而當代被一些人炒做的“AB團”、“富田事件”,何嘗不是“中心關鍵在反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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