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兩個30年”
——關于新中國成立60周年的幾點思考
□梁煜璋
在新中國成立60周年之際,學界興起了討論“如何看待兩個30年”的話題。比如李君如先生(著名黨建專家)談過,石仲泉先生(著名黨史專家)談過,王蒙先生(著名文化學者)談過,胡鞍鋼先生(著名經濟學家)談過,現在衛興華先生(著名經濟學家)在談。核心的論點是兩個30年不能相互否定。由此是否可以推斷:現在私底下確實存在將兩個30年相互否定的輿論和傾向,而且已經到了比較嚴重的地步?不然就沒必要這么興師動眾、大張旗鼓地談了。
這場爭論,實際上涉及兩個層次的問題。第一個層次,即表層問題,就是前后兩個30年各有所長又各有所短,因采取不科學或不正確的比較方法,或者是站在各自不同的角度,甚至是出于不同的利益訴求(也不排除個別人的政治意圖),而進行的以前“矛”攻后“盾”和以前“盾”擋后“矛”的自相矛盾法,類似于偷梁換柱,進而動搖整個新中國成立60周年的根基。第二個層次,即深層問題,就是爭論的根源還在于這前后兩個30年的劃分是否科學。特別是將“新中國成立60周年”這樣一個命題演變為“改革開放前后兩個30年”的命題后,你就會發現一個嚴重的問題,它改變了從新中國成立這個發展的源點和邏輯的起點進而引出的一條“射線型”的發展軌跡,而是以突出改革開放這一主題的方式居中分出兩條“線段式”的發展單元或發展板塊。自然,隔開的線索再想天衣無縫地“連接”起來就不那么容易了,也就給人們留出了爭論的空間。
同樣的,比如中國共產黨從1921年成立到1949年領導建立新中國的28年,其中也有一個歷史的轉折點,即1935年的遵義會議,前后算來也是兩個14年,然而學界卻沒有出現這樣嚴重的爭論,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我們在總結新中國成立前28年的中共黨史時沒有采取遵義會議前后兩個14年這種劃分的方法,因為不論是我們黨還是我們黨所領導的革命事業就是這樣“一步一步”走過來的,中間并沒有“斷流”,因而無需“接續”。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借鑒的。
把這個問題上升到哲學角度來看,將“新中國成立60周年”的命題演變為“改革開放前后兩個30年”的命題,是犯了一個根本的思想方法錯誤。也就是說,馬克思主義哲學揭示的一個基本規律,即總是先有過程,而后才能從中劃分各個階段。新中國成立60周年自然是一個發展的過程(射線型),而改革開放前后兩個30年清晰揭示的是兩個相對獨立的發展階段,對于整個發展的過程卻非常模糊,以至于被人淡漠甚至看不到自身發展的原始起點(或發展基因),但這種本原性的基因及其作用機制卻一直存在并或好或壞地發揮作用。改革開放后30年的成就和問題都是根源于此,卻往往因這種非科學的劃分導致的近視或短視而看不到或看不清而淺嘗輒止。這就是“走捷徑反而容易栽大跟頭”的原因。
同樣的,非科學發展與科學發展,自然也是一個偉大的轉折,然而現實的分割點在哪兒?誰又能斷得清呢?這一個“點”,還原為現實就是一大片,前前后后,藕斷絲連,綿延數年,又如何會有改革開放前后30年那么明晰可見的界限?除非是一刀兩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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