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謹防“國有經濟研究智庫”出偏
——析智庫主任黃群慧否定“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
夏小林
一、國有經濟研究智庫的“咄咄怪事”
對“十四五”時期國有經濟改革發展,堅持總書記、黨中央確定的正確政治方向至關重要。這是發展壯大國有經濟的生命線。而應對當前越來越復雜尖銳的國際形勢,保障國家安全,實現新的經濟/社會發展格局,奔向“多數人的現代化”(含“共同富裕”)等,更是給這種重要性注入了新的重 要內容。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提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1]這為“十四五”時期國有經濟研究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有關方面應按照《建議》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經濟研究的全面領導,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緊緊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研究,以高水平的學術、政策性研究成果,促進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增強,進一步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 2020年11月11日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國務院國資委在京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成立中國社會科學院國有經濟研究智庫并舉辦首屆國有經濟研究峰會,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 希望大力推動國有經濟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中國社科院院長、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等出席峰會,并發表講話。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特別要求,智庫“要高舉旗幟,深入學習研究、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經濟的重要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黨領導的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多次強調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2]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則代表智庫學術委員會發布了“2020-2021年度首批十項重點課題”。[3]
該智庫由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黃群慧任管委會主任、理事會理事、學術委員會執行委員。這里出現的一個問題是:直接證據顯示,十九大以來,國有經濟研究智庫的這位管委會主任,是歪曲、反對和否定總書記、黨中央關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的“知名學者”之一。即使在當日峰會上,他也以非專業、狹隘定義所謂國有企業“大而不強”,[4]——意即 “國有企業‘做大’的目標已經很好地實現”,[5]不再重要,可像禪宗說的那樣“放下”了,——直接“懟”了中國社科院院長、國務院國資委主任等發言中關于總書記“多次強調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的內容,包括黨中央“十四五”《建議》有關決定等。
“事出反常必有妖”。
“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建議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社科院認真查一查,切實解決這種問題。別誤事。能“見微知著”“舉一反三”更好。
二、 直接證據:“歷史照亮現實”
黃群慧早就妄言,稱總書記、黨中央“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系列重要指示,在19大上已“改”了,且“意義深遠”。這在繼起數年時間的少數高、中級黨員干部搞的否定“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歪風中,起到了帶頭作用。[6]繼而,他在2020年發表的“十四五”政策性研究報告中,又以“國有企業‘做大’的目標已經很好地實現”、國有資本也已做大,“十四五”時期應該“不重‘量’”的荒謬理由,歪曲、否定2013年-2020年間總書記、黨中央一再要求在全球競爭和國內經濟發展中全面、動態地“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及國有資本的系列重要指示,并與黨中央“十四五”《建議》“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針鋒相對。即使在國有經濟研究智庫舉辦的首屆國有經濟研究峰會上,他也在宣傳這種錯誤觀點,出場就在削弱國有經濟研究智庫的公信力。
具體評析如下:
(一)他妄言我黨已在十九大放棄“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重要決策,且可能是“0號病人”。
2017年12月2日,他在“北京混合所有制改革論壇”上稱,“從國企改革的目標看,…… 以前我們總是提國企改革是圍繞國有企業本身做大做強做優推進的,這次黨的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國有資本做大做強做優。從‘國有企業’改為‘國有資本’,意義深遠。因為國有資本的載體可以是國有企業,也可以放到其他各種形式的載體里,包括混合所有制里。這也意味著國企本身的發展除了我們說的自身做大做強做優,還包括給整個經濟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7]
但是,他卻拿不出總書記、黨中央說曾修改“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決策的任何一點證據,并被19大后,總書記、黨中央,及中央部委(尤其是國務院國資委)等一再強調“堅定不移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事實打臉。其中,國務院國資委前后兩位主任肖亞慶、郝鵬同志的相關信息還特別多。地方政府的有關信息也引人注目。[8]
另外,從今天掌握的公開報道時間線看,后來某財辦副主任楊偉民諸人妄言“這次十九大提出來,不要做強做大國有企業”等,[9]還都在他之后,是效法者?!就扑]閱讀烏有之鄉《夏小林:誰反對總書記、黨中央“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2020年11月25日修訂版[10]】從影響大小看,這些后來者的優勝處是在經濟學界、媒體上的影響比他大,確實火了一把。但無論怎樣,如再沒有新的證據出現,那么,在這方面黃群慧就真是“始作俑者”,或今天說的那種“0號病人”了。
(二)他妄言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做大”目標分別已“很好地實現”“較好地實現”(利用不專業的狹隘比較方法和少數指標等),對2013年至2020年間總書記、黨中央不斷要求全面、動態地“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系列重要指示進行抵制、否定。
在2020年4月第3期《經濟學動態》上,他作為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課題組負責人親自“研究撰寫而成”的《 “十四五”時期我國所有制結構的變化趨勢及優化政策研究》(以下簡稱《政策研究》)認為:
1、“一直以來,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被作為國有企業自身改革發展的目標,從資產情況看,國有企業‘做大’的目標已經很好地實現。但是,國有在企業在‘做強’和‘做優’目標方面還有較大距離。”“單個企業國有資本規模也在不斷擴張,總體上國有企業平均資本規模遠遠高于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平均資本規模。” [11]
2、“國有資本總量也……較好地實現了‘做大’目標,但國有資本呈現‘大而不強’‘大而不優’的基本格局。” [12]
3、因此,“‘十四五’時期國企國資改革的目標,應該重‘質’輕‘量’,不再過于看重國有資本占整個國民經濟的具體比例高低的‘數量目標’,而應更加看重優化國有資本分布、促進國有資本更好地實現其功能定位和使命要求的‘質量目標’,著重解決國有資本‘大而不強’‘大而不優’的問題。”“十四五”時期應該圍繞這種問題具體推進若干改革。[13]
他這種基本判斷和政策性建議,與2020年4月10日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講話時,再次強調的“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及中共中央“十四五”《建議》“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的差距何止是十萬八千里。難道總書記、黨中央在這里關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重大決策,需要經受他的“外科手術”切割,即把“做大”拿下?
問題出在哪里?除了政治意識、價值偏好等,標準和方法也很重要。這里簡單討論后者。
總書記、黨中央歷來的有關指示都非常清楚地顯示,“做大國有企業”和“做強做優”的含義廣泛且豐富,具有多元性、整體性,且“做強做優做大”三者是相互制約和促進的。這意味著,如果缺乏全球視野,僅以在國內“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規模穩步提高,總體上國有資本總量上也擴張明顯”,及其內含的狹隘標準為由 ,就認為“較好地實現了 ‘做大’目標”,[14]那就是“以管窺天,以蠡測海”了,方法就不對。如果以此為邏輯支點,進一步去主張“輕”視“做大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目標,切割“做強做優做大”的統一關系,引導其從政策日程中逐步淡出,那就更錯誤了。但黃群慧卻恰恰是在鼓勵、誘導有關方面這樣做的。實際上,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規模、國有資本總量上的增長,并不能夠單獨地論定,或囊括“做大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的全部內容。
再者,值得注意的是,他在《政策研究》中并沒有就全國企業資產、資本總量等的所有制結構進行比較分析。例如,面對概念模糊的“民營經濟56789”+外商投資經濟而言,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是否“較好地實現了 ‘做大’目標”,他就回避了。沒有比較,可以鑒別?
2016年10月,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要“使國有企業成為黨和國家最可信賴的依靠力量,成為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為實施‘走出去’戰略、‘一帶一路’建設等重大戰略的重要力量,成為壯大綜合國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為我們黨贏得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勝利的重要力量。”[15]
2020年4月總書記說,“在這次抗擊疫情過程中,國有企業沖在前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促進產業循環中也起到了關鍵作用。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須做強做優做大。”[16]
這里,在國內外各種復雜多變的情況下,國有企業發揮六種“重要力量”怎么樣,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作用怎么樣,是否很好適應了黨和國家的要求,滿足了人民的需要,是否在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中發揮出明顯作用等,在邏輯上都是衡量國有企業是否“做大”和“做強做優”的標準。這類在治國理政層面存在的標準是多維度的,包括“與時俱進”。其中,既有政治標準、“經濟內循環”標準,也包含了在全球性競爭中衡量國有企業是否做到強、優、大的“經濟外循環”標準。自然也要應用企業總資產規模、企業戶均資產規模等純經濟指標作為分析工具之一。這里的方法是重視綜合分析、統籌兼顧和動態演進的辯證法。不是么?至于其他更多的有關內容,大家可以再深入討論,內容應該是很豐富的。這里只是“拋磚引玉”。簡言之,總書記、黨中央什么時候說過“做大國有企業”,僅是以國有企業資產、資本總量和戶均資產規模增長為狹隘目標,且還是僅就國內市場而言?
學術研究可以單獨就國內市場不同類型企業資產、資本總量和戶均資產規模增長進行比較分析,各抒己見。但是,上升到公共政策層面,有關研究和建議就需要統籌兼顧各種相關因素,綜合平衡,力求全面后再提建議了。另外,如果是商榷,你也得弄明白別人,特別是中央文件說的意思。威尼斯商人只盯著對手身上的“一磅肉”,不顧其他相關因素,且不聽勸的頑固作法,是非常失敗的。
就此,這里也先從純經濟角度給出一點簡單評論:面對全球化,特別是歐美政府和跨國公司聯手行動為代表的全球性激烈競爭,包括層出不窮的政治打壓等,面對多年來我國市場集中度普遍低下,面對國民經濟所有制結構里國有經濟份額已大幅萎縮,面對財富、收入兩極分化嚴重等,一個“學者”并沒有就全國企業資產、資本總量等的所有制結構進行比較分析,主要盯著國有資產、資本有所增長,盯著集中在重工業的規模以上國有企業資產、資本總量和戶均資產規模有所增長等,及并不豐裕的國有經營性資產就嚷嚷,“你們太大了,不能再做大了,注重做強做優就可以了”,并對黨中央重要決策評頭品足,指手劃腳,這是什么專業水平和價值訴求?再者,這位“學者”似乎還忘記了,自己主張“保留”的國有企業、國有資本“做強做優”選項,其重要邏輯后果之一,不就是推動國有企業、國有資本繼續“做大”么?他是自相矛盾。國務院國資委一副主任早就說過,國資委是“按照中央要求的做強做優做大三者相統一的原則” [17]來辦事的,三者不可切割。
黃群慧作為中國社科院的局級黨員干部,可以不遵守政治規矩和紀律?真要提不同意見,黨章完全允許,社科院也有直接向黨中央、國務院反映不同意見的通暢渠道。至于像這樣拿錯誤當正確,拿不專業當專業,躊躇滿志,到處宣傳嗎?
(三)他設計的“十四五”時期私有化路線圖,既在徹底否定總書記、黨中央關于“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重大決策,也可以用來瓦解今天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相對強大、優秀(包括“一枝獨秀”者),且內部的“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18]的國有經濟體系。
黃群慧設計的“十四五”時期私有化路線圖核心內容,是下面三項建議:
1、“不必要區分國有和民營(陳清泰,2018)” [19],——這是要我國“十四五”規劃徹底違憲?
2、取消非公益類國有企業(其占國有企業戶數90%以上,包括他所說的“一般性商業國有企業”,尤其是被定義為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主導作用”的“特定功能性國有企業”[20]),即“把國有企業僅定義為國家所有、服務于公益目標的企業”[21],——這是不是屬于主張在“十四五”時期盡最大可能“搞小國有企業的說法、論調”,且又在違憲,即要取消國有經濟“主導”作用?
3、在國有企業混改中,“鼓勵發展非國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22]——黨中央、國務院的混改文件,就是鼓勵發展中外私人資本控股混合所有制國有企業,或說是控股絕大部分實行股份制的國有企業?黃群慧希望這樣做的后果,難道不又是“搞小國有企業”和違憲?
概括地說,他這表述混亂的些錯誤主張,幾乎是在全面歪曲、否定和推翻《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包括1+N文件體系)關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有關規定等,包括反憲,且恰恰屬于總書記早已批評過的“那種不要國有企業、搞小國有企業的說法、論調”。[23]它們也完全應了《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批評托洛斯基等人的一句話,那就是 “要求對國內外的私人資本作巨大讓步,......按吸收私人資本參加混合股份公司的原則把蘇維埃政權在國民經濟中的許多命脈交給私人資本”。[24]
簡言之,無論在國內外,黃群慧這些東西都是陳詞濫調,毫無創新之意。并且,其中1、2項建議,與他在《政策研究》中關于“中央企業國有資本布局重點體現為實現國家戰略意圖”的說法自相矛盾。因為,國家戰略意圖可不只是覆蓋“公益性”領域的。這種混亂之處還不少。
當然,對熟悉國有企業改革1+N文件體系和具體情況的國務院國資委的公務員們來說,黃群慧這些政策性主張之對錯,是屬于一看就“你懂的”范圍。黨中央關于國有企業混改的文件就是照妖鏡。但是,他怎么就成了中國社科院和你們的“國有經濟研究智庫委會主任”?對此你們能夠放下幾顆心呢?當下,國資委相關職能部門對于各個課題行政約束機制還是有的。這也是國家機關慣例。但是......“你懂的”。如果有人想利用他去達到什么目的,搞“特洛伊木馬”,在陽光下注定是要失敗的。
故事:反“國企一股獨大”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違法的。幾年前,社科院一些經濟研究人員去國家工商總局搞合作和調研,總局熱情歡迎。但這些人后來拿出的一份報告中,居然要求反對“國企一股獨大”。而從遵循、執行公司法的角度看,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不都是肯定各類公司可以“一股獨大”的嗎?“法無禁止即可行”呢!否則,就沒有控股公司了。國家發改委文件都表示,還支持外資企業、私營企業獨資經營呢。這種現代企業制度可比“一股獨大”還要“獨大”。這些研究人員“美式雙標”了。不過,國家工商總局“依法治國”,也不曾跨界干擾國資委,沒聽他們的。
(四)他堅持反對做大國有企業、國有資本,肢解并進而否定“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不動搖。
2020年11月11日,在中國社科院、國務院國資委國經濟研究智庫舉辦的首屆國有經濟研究峰會上,黃群慧以“國有經濟研究智庫管委會主任”身份發言,其觀點一以貫之,在上列的特定意義上宣稱,“目前我國國有企業存在大而不強問題”,[25]繼續對統籌國內外發展布局,具有全面、整體、長期、動態性的“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重要決策含沙射影 。這里,順著他歷來的“理論”邏輯和政策性主張,其本意就是,既然“國有企業‘做大’的目標已經很好地實現”,就可以“輕‘量’”化,“做大”已不重要了。“做大”國有資本也差不多該如此這般。如果與會者不了解他的歷史,還真聽不明白其背后隱藏著的“元理論”及“元政策主張”。
換句話說,他這與我們一般所說在國有企業中,既有一批在國內、外市場上都“大而強”的企業,也還有一些“大而不強”企業的意思是有原則差別的。
例如,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企改革的指導意見》就曾這樣指出,改革開放以來,國有企業“運行質量和效益明顯提升,在國際國內市場競爭中涌現出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干企業” [26]當然,也有一些企業還存在不可忽視的問題,需要繼續改革。這叫什么?共產黨的哲學:對立統一是普遍規律。一分為二??隙ㄖ髁鳎鉀Q問題。舊的矛盾解決了,新的矛盾又出現。事物是在不斷解決矛盾中 “螺旋式上升”。道路曲折,前景光明。
三、小結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四五”《建議》提出,“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
“做大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永遠在路上,包括“做強做優”。
建議國務院國資委聯合有關領導機關,組織力量研究“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內涵和標準等。
建議國務院國資委設立國有經濟研究安全概念,并制定操作規則。國家安全必涉國有經濟安全。國有經濟安全,必涉國有經濟研究安全。蘇聯被顛覆的“殷鑒不遠”,自由派“學者”、媒體功不可沒??倳浺螅覈母锊荒芊割嵏残藻e誤。這也適用于國有經濟改革研究。國務院國資委應該比社科院類機構更為重視,并更為著力地去解決這種問題。應對備選“專家”“學者”“教授”的政治立場、理論偏好、政策性主張和學術水平等,進行實實在在的歷史考察、評估。有短處的人也不怕,可“揚長避短”,人盡其才。但一貫反國有企業,尤其是陰陽怪氣、兩面三刀的人就不要用了。“反國企的東西不是稀缺資源”,會砸手里的。
從政治責任、規矩和紀律講,國務院國資委、中國社科院必須保證現“國有經濟研究智庫”嚴格遵循總書記、黨中央關于改革發展國有經濟系列重要指示運行。發現問題要及時解決,并總結經驗,“防微杜漸”,“舉一反三”。凡屬違反責任、規矩、紀律的現象必須及時批評糾正。
每一次好理論、好政策創新的起點、終點,基礎都是 “實事求是”,出發點、落腳點都是“為絕大多數人謀利益”。
注釋:
[1]《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http://www.xinhuanet.com/2020-11/03/c_1126693293.htm。
[2]《郝鵬在中國社會科學院國有經濟研究智庫成立儀式上的講話》,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007730。黑體字為引者加。
[3]人民網記者李源:《國有經濟研究智庫發布"2020-2021年度首批十項重點課題"》,http://ccnews.people.com.cn/BIG5/n1/2020/1112/c141677-31928749.html。
[4]經濟日報記者周雷:《“十四五”時期國企改革備受關注 改革走深走實才有更大發展》,2020年11月16日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2011/16/t20201116_36012932.shtml。
[5]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課題組:《 “十四五”時期我國所有制結構的變化趨勢及優化政策研究》,2020年4月第3期《經濟學動態》,http://ie.cass.cn/academics/recent_papers/202004/t20200409_5111748.html。
[6]第一財經報道:《楊偉民:不要求每個國企都做大,靠負債做大容易帶來金融風險》,https://finance.china.com/news/11173316/20171222/31854899.html。搜狐財經報道:《這是半年來最直白的高層動向解讀》,http://www.sohu.com/a/230197958_313480。21世紀經濟報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馬駿:中央要做強做優做大的是國有資本,不是國有企業》,http://finance.ifeng.com/a/20190113/16683002_0.shtml。新京報記者顧志娟:全國政協委員劉世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原黨組書記陳清泰表示要《擺脫“姓國姓民”糾結,為民企營造公平競爭環境》,http://www.bjnews.com.cn/feature/2019/03/12/555149.html。
[7]黃群慧:《更加注重國企改革的系統性和協同性》,https://dy.163.com/article/D5L3NASI051999S5.html。黑色字為引者加。
[8] 參閱夏小林《建國70年:“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上),http://oisum.com/Article/jingji/2019/09/408510.html。
[9]同注6。
[10] 該新版文章修訂了一處筆誤,將原“2017年10月至2018年12月,楊偉民先后在中財辦副主任、全國政協常委和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位置上,不斷公開發表反對總書記、黨中央‘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系列重要指示言論”中的“2017年10月”改正為“2017年12月”。實際上,該文引用楊偉民反對“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的首發言論,也是出現在2017年12月21日中新社主辦的“國是論壇2017年會”上。
[11]同注5。
[12]同注5。
[13]同注5。
[14]同注5。
[15]新華社:《習近平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強調:堅持黨對國企的領導不動搖》,http://gs.people.com.cn/n2/2016/1012/c183342-29127229.html。
[16]《習近平:國家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若干重大問題》,http://www.gov.cn/xinwen/2020-10/31/content_5556349.htm。
[17] 國資報告記者劉青山:《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國企改革發展記者會呈現九大亮點》,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588119/c10677655/content.html。
[18]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http://www.ce.cn/xwzx/gnsz/szyw/201311/18/t20131118_1767104.shtml。
[19]同注5。
[20]黃群慧、余菁:《新時期的新思路:國有企業改革與治理》,《工業經濟研究》2013年11月。
[21]同注5。
[22]同注5。
[23]新華社:《習近平:懷疑、唱衰國企的思想和言論都是錯誤的》,http://cpc.people.com.cn/n1/2018/0928/c64094-30317748.html。
[24]聯共(布)中央特設委員會編:《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第286頁,中共中央編譯局譯,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士出版社1975年。
[25]同注4。
[26]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企改革的指導意見(全文)》,http://www.chinanews.com/gn/2015/09-13/75208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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