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案有點冤
清湖漁夫
證監會12月9日通報了一起有組織操縱證券市場案。該案累計交易金額近572億元,涉及552只股票,非法獲利4.26億元。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操縱方法是典型的“搶帽子”手法,與過去莊家操縱單只股票的模式顯著不同,但更具欺騙性。有媒體聲稱此案涉案人員之多、操縱規模之大都史無前例。
說此案有點冤頗有冒天下之大不韙和意圖嘩眾取寵的嫌疑。其實對相關涉案人依法辦事,進行處罰,是監管機關和法院的職責分內之事,筆者無意過問;在這里之所以說此案有點冤,是因為就市場公平而言,涉案人和市場受害者未必能夠得到公平地對待和結果。
要求自己在市場得到公平對待,無疑是每一個股市參與者的希望,也正是這種希望,才能夠維系股市相關法律和規則的權威性,法律本身應該體現的是所有市場參與者的這種意志。也正因為這種希望,人們常常假定或者說形成思維定式的結果是,股市的相關制度和法律是公平的,只要法律與制度能夠正常運行,公平就能自動實現;因此人們也可能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既有的法律與制度如果是存在缺陷或者本身有失公平,又會如何?本身有失公平或者存在缺陷的法律與制度未必能夠維護自己的利益并使自己得到公平的社會結果;換言之,如果既有的法律與制度本身具有缺陷或者約束范圍過于狹隘,那么依據這些法律與制度采取的監管行動就會與公平無關或者相距甚遠。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案可能就是這種例子。
法律與制度顯然是股市中人們的行為規范,而股市無非是市場中人的行為的總和,市場是由一定人群的行為與活動而形成的,這種相互關聯和行為互動的過程也就是市場運行過程,從而形成市場機制。2007年4月到2009年10月,薛書榮、鄭宏中、楊曉鴻、黎睿咨等人以70個自然人名義,在44家證券營業部開立112個資金賬戶,使用148個證券賬戶,動用超過20億元資金預先買入選定的股票。與此同時,涉案人員通過廣東中恒信傳媒投資有限公司,私下聯絡10家證券公司和8家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的30名證券分析師,錄制了相關的薦股節目。隨后,薛書榮和鄭宏中等人以4483萬元購買了9家電視臺的證券欄目時段,播放上述薦股節目,吸引投資者入市,并在節目播出當日或者第二日將預先買入的股票迅速賣出獲利。
很顯然的是,此案中明顯存在一個操縱股市的資本利益集團,他們通過利益關聯糾集在一起,以20億元的資本規模進行市場操縱,盡管這種操縱為法律所不容,但是他們取得4.26億元的非法所得或者利潤。他們操縱市場可以說獲得了成功,而他們成功的背后,毫無疑問存在一個市場機制或者說利益流轉機制,從而4.26億元的利潤從他們以外的市場人群手中轉移到他們自己手中。這個機制,也就是股市的投機機制,在低價,他們以市場中的其他人群為交易對手,買入他們想要的股票,在建倉完成后,通過30名證券分析師和薦股節目向市場大眾推薦,同時拉高股價,吸引這些被影響的人群在高價位買入,他們同時將持倉的股票賣給這些高位接盤者。這就是股票的基本價格波動過程,通過大眾行為的參與和互動,從而完成這個利益集團的市場操縱過程;沒有低價位賣出的羊群行為和高價位另一群人買入的羊群行為,市場過程是不可想象的,他們的操縱因為沒有交易對手也就無法成功!
這里我們揭示了一個財富由多數人向少數人轉移的簡單市場過程。就這個過程中的一筆筆具體的股票交易行為而言,每一筆交易在法律上是允許的,交易的雙方都是按照自己的意志和決定行動,愿買愿賣,無可指責。法律顯然要處罰的是在這個過程中獲得利益的一方,這一方以不特定對象的市場人群為交易對手,實現了低買高賣的市場過程,從而認定這一方誤導了市場羊群行為的發生,并以此進行市場投機。誤導的行為當然來自于30個證券分析師和薦股欄目,他們影響了不特定的市場人群對股價的判斷,換言之這群人充分接收了薦股的信息從而采取行動。
制定的法律制度無疑應該得到執行,法律與制度的嚴肅性應該得到維護,監管機關幾經周折終于能夠證明薦股信息通過市場的羊群行為與操縱集團的投機利潤存在關聯。那么我們關心的是,在這里法律的嚴肅性得到彰顯,而在整個市場公平是否得到很好的救濟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盡管羊群行為是被誤導所產生的,也說明了羊群行為在市場的確存在,而且活生生地推動著市場的變化過程;也就是說,市場過程是由人的群體行為構成和推動的。我們的日常經驗是,股市的波動過程中充斥著大量的羊群行為,而且這些羊群行為的發生,同樣也與本案中的“薦股信息”性質一樣的研究報告或利好利空消息相互關聯;而且從這些買入或者賣出的羊群行為來看,參與羊群行為的人們也就必然有它們的交易對手,也就是說,這些研究報告的發布或者利好利空消息的散布,后面肯定存在利益關聯人。而且必須強調的是,因為類似于薦股信息的利好或者利空消息,是引起傾向性的或者一致性的的羊群行動,市場也就相應涌動著追漲或者殺跌的羊群行為傾向,敢于逆市場潮流而動的人們成為了市場羊群的交易對手;此種情形的反復上演也就導致了市場中的絕大多數人們的不利的市場結果——高位買進或者低位賣出,當前股市的哀鴻遍野和絕大多數人的股市賬戶市值縮水便是明證。換言之,盡管對這宗所謂的最大規模市場操縱行為進行了打擊,股市中類似的不公平現象仍在大量持續發生而成為常態。
顯然是哪里出了問題!作為監管機關,已經在竭盡全力克服困難依法辦事,那么出現問題的地方要么是法律與制度本身,要么是市場的運行機制。
因為羊群行為在市場成為常態,類似于這個操縱集團的其它資本利益集團的大量存在在市場也應該是一種常態。這是資本的本性帶來的,筆者絲毫不感到奇怪。如果回頭考察原始的商品交換關系,我們就會發現,因為商品個別交換價格的差異性和差價的存在,會導致利用低買高賣的市場投機行為發生,因此而出現專門以投機為職業的商人和商業的產生。商人的投機差價利益被稱為利潤,商人們從事投機的貨幣或者商品相應地也就成為資本,資本與利潤在投機中同時產生。因為資本的積累,商人們與越來越多的市場參與者進行交易,從而將市場中的供給和需求雙方分離和匹配,低買高賣行為或者說投機行為在市場中擴展,從而在組織市場的同時推動了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發展。股市中主導和推動羊群行為發生的資本利益集團,不過是原始的資本形態和商人的當代版本,股市中的資本利益集團同樣在演繹以低買高賣的投機為基本方式的資本增值過程。這些引發羊群行為的資本利益集團,仍然是市場的中心環節和市場組織者。股市是資本的博弈,是這些利益集團的資本和羊群行為人們手中的資本的博弈,低買高賣的投機是最一般形式。
類似于操縱集團的資本利益集團對羊群行為的利用,或許是主動的,這與操縱集團的行為并無二致;或者是被動的,也許是運氣好撿了大便宜。實際上因為大量的市場操縱行為我們無法查證,因而也就給操縱行為留下大量的活動空間;不能因為我們沒有發現而就認為操縱根本不存在,正如此案中112個賬戶的關聯和一致行動在發現以前就已經存在一樣。在既有的市場過程中,因為未被發現的操縱行為的存在,毫無疑問會促成市場中利益流轉的定向性,即市場大眾的損失通過投機的過程向市場操縱者轉移。這恐怕也是我們說此案有點冤的第一個緣故!此案成立在于證明了薦股信息與投機利潤存在關聯,也就是說被發現也就被認定有過錯,那么那些尚未被發現或者難于證明的操縱過程是不是就因此無過錯?那些逃脫懲罰的資本利益集團只是因為查證的困難而逃脫了法律制裁;由此而產生的問題是,因為對操縱行為掩蓋得隱蔽或者巧妙而難于被察覺和證實,那么法律的作用就僅限于對拙劣的操縱進行懲罰,而對隱蔽的高明的操縱放任和鼓勵?
證監會通過市場監控發現了相關案件線索,但是由于涉及的股票和涉案人員、相關利益方眾多,調查和取證過程歷經重重困難。發現的只是調查成功的個案,當然還有更多更困難而無法證實的。從資本的逐利性和交易行為的普遍性來看,獲取差價理所應當,是每一個參與市場的人孜孜以求目標。利益目標和既有的人際關系也會幫助人們進入投機獲利的陣營,從而隨時有可能發展成為一個市場操縱的集團,只要安排得巧妙和隱蔽而無法查證。從打擊市場投機的歷史經驗來看,法制監管都是針對已發現的市場操縱方式;每當針對這些方式的法律出臺,新的操縱方式就會產生而繞過法律監管;法制監管永遠滯后于市場操縱行為方式的發展。換言之,我們的打擊市場操縱性的法律與制度雖然具有打擊投機的良好愿望,但是因為對億萬的市場參與者及其無數維度的社會聯系的全面性監控和查證從實踐上來說是幾乎不可能的,制度運行成本將高不可及,對市場公平的救濟就監管機關而言也就是一個無法完成的任務。投機利潤使得操縱行為永遠具有其市場土壤和空間,在市場大眾的視野之外進行。脫離市場現實,一個根本就不會起什么作用的反操縱法律與制度居然被設計出來,堂而皇之地對廣大股市參與者在市場公平問題上打馬虎眼?
引導羊群行為發生和主導市場投機的資本利益集團的存在,將使市場時時處于被控制和操縱之中,價格時時波動,向上或者向下的羊群行為充斥其間,從而構成市場運行過程或者機制的全部。莊股時代或成過去,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集團顯山露水,都是市場機制的本來見證。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集團被法律追究只不過因為操縱的證據被發現,只不過是驚鴻一瞥;北京首放汪建中案、武漢新蘭德朱漢東案與此案時間相距不遠,問題普遍發生是制度問題,問題反復發生則是機制問題。因為市場公平難于被救濟的另一個現實狀況是,我們目前運行的是一個不公平的市場體制或者機制,這種常態機制也就便利了各種資本利益集團在股市中八仙過海大顯神通。高盛集團去年11月的陰陽臉報告所引發的市場羊群效應的例子是這種市場機制的另一個實證;向境外的股市投資者發布看空報告引起羊群賣出行為,而向境內股市投資者發布看漲報告,引起羊群買進行為,這兩種羊群行為在去年十一月因為高盛的組織而在市場交匯,引起的交易規模和相應的市場財富定向轉移都是552只股票操縱案無法相比的!或許有人認為,高盛在這個事件中只是發生作為投行的中介作用,處于某種“中立”地位,但是就推動羊群行為而言和薦股欄目以及30個證券分析師的市場作用并無不同;高盛的所謂客觀中立因為兩份幾乎同時發布的報告互相矛盾,實際上直接導致了市場人群的利益沖突,在這個過程中境內的市場投資者的利益受到刻意損害,對境內投資者而言顯然是不公平的,被高盛誤導了!這里就引出了說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集團有點冤的第二個緣故,畢竟他們只有20億的資本規模,獲得的非法利潤4.26億,和高盛導致的大規模市場交易和利益轉移相比可謂小巫見大巫;而且高盛導致的是國民財富由國內向境外轉移!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集團作為市場操縱“老鼠”級別的而被打擊了,受到了法律制裁;而“老虎”級別的高盛卻逍遙法外!
我們迄今為止所知的也只是2010年12月1日,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了一篇名為《要警惕和打擊操縱市場的國際資本大鱷》的文章;文章旗幟鮮明地指出,上調印花稅謠言,以及某國際知名投行向投資者群發賣出中國股票郵件是大跌的導火索,并表示在此前不久正是這家投行發布了積極看好中國股市投資前景的策略報告,翻手為云覆手為雨。《南方日報》亦撰文指出,該文所指的國際知名投行,依據事實,顯然是指高盛無疑。在市場中出爾反爾的并不止高盛,美國銀行連續減持建行股票的前后言行不一也是這方面的例子。這些跨國投行在市場中翻云覆雨給我們的國內股市投資者帶來的損害更大更廣泛,還直接導致了國民財富的外流!從維護市場公平和國家利益而言,對這些跨國投行的法律制裁是否更重要更急迫?
抓小放大或許是因為監管機關的視而不見或者有意輕拿輕放,或者因為高盛的與羊群行為相關聯的利益關系無法查證,我們無從得知。監管機關不過證明了552只股票操縱集團試圖培養和利用他們的市場影響力與他們的市場利益存在關聯,而高盛、美銀賣出工行股票和建行股票引起市場羊群殺跌和三大國際評級機構唱空中國引起市場暴跌也恰恰是這種市場影響力的現實表現,即使是在操縱市場為利益攸關方帶來好處,他們也可以到遠離這個市場的地方去悄悄分贓,徒喚奈何?552只股票操縱集團操縱的是一批股票,而高盛等跨國投行與信用評級機構則是操縱的整個市場,操縱市場的方式是否隱蔽和高明反倒成了法律處罰問題的關鍵!
552只股票最大規模證券操縱案有點冤只不過是被抓了典型,點子低撞到了反操縱法律的槍口上。其顯山露水一方面似乎證明了監管機關對于維護市場公平的的諸多努力,將一個沒有什么救濟市場公平成功希望的依法監管行動進行到底,另一方面也讓我們有機會透視目前證券市場的嚴酷現實:首先是我們的市場法律與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無法實現維護市場公平的目標;其次是我們的市場機制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存在一個從市場大眾當中聚斂財富的機制或者過程,市場的利益流轉機制天然有利于操縱市場的資本利益集團。這還不是問題的全部,從我們的百姓住經過大規模炒作的高價房和吃大規模炒作的高價豬肉來看,利用這種不公平的市場機制實現利益從大眾向資本利益集團定向流轉是全社會的普遍現象。
一個從西方舶來的市場制度與體系,關于市場公平的問題在西方歷經幾百年因為無視壟斷資本的體系性操縱而未能解決,反而在我們的這片土地上被一些人大力推進,我們廣大的股市參與者們深受其害也就事出有因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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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市場機制和市場重構》,清湖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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