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錫良:有關地方債,政府有必要進行檢討!
有關地方債的問題,最近流傳了各種版本的說法,一個是有關數量的說法,另一個是有關成因的說法。在我看來,7萬億也好,12萬億也罷,都不能真實反映地方債的現狀,隱性地債中央未必是清楚的,如果把村鎮級的債務算起來,我想12萬億的提法并非有什么夸張之處,地方債務的成因是我們應該認真討論和應該倒逼責任的時候,不反思,不倒逼責任,中國老百姓會死于這些債務?! ?/p>
2008年底至2009年初,中國提出的所謂4萬億振興刺激計劃是最高層面的計劃,與之配套的地方政府債則遠遠不止這個數,近三年來,據估計中國實際總體投資性計劃不低于8萬億,錢從哪里來?舉債肯定是主體。又據發改委有關官員的話說,刺激計劃中的錢大約有關1/3沒有真正流入到實體中,這些錢干什么去了?流向了哪里?恐怕是個值得思考的大問題???
2009年初,中國政府當時提出以中央財政作擔保允許各地發行地方債,并且說風險不會很大,當時的樂觀估計是2009年之前的地方債總額不足4萬億?,F在回過頭來看,今天的債務總額與當時的估計是很難相襯的,要么當時算的是一筆糊涂帳,要么今天是一筆糊涂帳,否則,近三年形成了高達8萬億的地方債務則是不可想象的事情。我們可以從兩方面來考慮這個問題:一方面看,如果地方政府近三年舉債高達8萬億的話,那么必定有超多的超大型工程上馬,實際又沒有出現這種情況,鐵路投資是近幾年最大的投資產業,而鐵路投資又不屬于地方舉債的范圍,即使有債也與地方債毫無關系,地方債到底哪里去了?另一方面看,按投資1萬億產業規模消耗200萬畝土地的計算常規,8萬億投資需要1600萬畝的耕地作為基礎,那么,如果加上國家投資用地和民用地。近三年用地數將超過正常年份的5倍以上,中國耕地現在到底剩多少,官方是否心中有數?
地方債的問題,現在最緊迫的絕不是如何清債的問題,因為清債用錢涉及到全國人民的利益,任何形式的清債方案必須經過全國人大進行討論,清債最終的承擔者是全國老百姓,錢不會從空氣中變出來,全國性、全民性的問題經過全國人大討論是合理要求。另外,對有關地方債的形成和去向,必須進行大范圍審計和調查,要清清楚楚地告訴全國人民:錢到底哪里去了?不知道錢用在了哪里,卻讓老百姓糊里糊涂地還錢,那不是負責任的搞法,對違法舉債、違法用債、違法上項目的行為必須有倒逼過程,否則,腐敗成本必定會轉嫁給老百姓頭上。地方債只要沒有人為此承擔罪責,將會成為地方官永遠追求的蜜糖。在弄清楚這些問題之前,我建議所有形式的地方債暫時打住,不要繼續惡化下去?! ?/p>
有關地方債的問題,我不是今天才關注的,2009年,在國家允許為地方債大舉開閘的時候,我就公開質疑和反對過,現在態度仍然不變,對事物的認識過程,我始終是如一的,不會因經濟周期的變化而變化,國家安全和人民利益必須成為討論地方債進退的根本出發點?! ?/p>
下面我附加 2009年1月2日 的文章
《利用“國家信任”為地方發債是對后人的不負責!》
作者:孫錫良 文章來源:烏有之鄉 點擊數:1111 更新時間: 2009-1-2
前期我們已經聽說過中國要為地方債開閘的消息,當時,我隨即發帖進行過抨擊,有很多專家學者也都是期幟鮮明地表示反對,如今看來,人民的力量和聲音總是微弱的,中央政府是鐵了心要發地方債的,不過換了個頭面,通過財政部為地方舉債,由財政部為地方還債,說白了就是拿中央政府的信任作抵押,一旦地方政府無力還債,中央政府負責挑起擔子,這是多么的可怕與膽大妄為,我們的后代將要在什么樣的大山下壓著生存,我們這一代人有義務為他們考慮考慮。
中央政府有必要在很多方面告訴人民真相,讓人民看到自己的生存環境和未來面對的風險以后再發債也不遲,大可不必以一種模糊的手法霸王硬上弓?! ?/p>
中央政府必須告訴人民:現在的地方債務情況是什么狀況?全國省級及省級以下政府到目前為止到底欠了多少債?省級我不清楚,縣市級、鄉鎮、村級的債務我略知一點,有些鄉鎮、村實際上早已經資不抵債了,如果用企業的要求來衡量,是可以破產的,縣市級也好不到哪里去,80%以上的縣市都處于高負債狀態運行,有很多地方政府與人民群眾的尖銳矛盾其實就出在地方政府透支未來、舉債經營,我估計中國還沒有一個機構和一個專家對中國地方債的真實存量進行過統計,也就是說國家對現在的地方政府債實際上是一個糊里糊涂的認識,所以,今天我強調中央在對地方債開閘之前,必須對這些事關未來生存風險的數據進行準確統計,將統計結果公布出來,讓人民、專家、人大代表對變些數據進行分折評估,再根據風險程度確定發債量,這才是科學發展觀的最重要體現?! ?/p>
中央政府必須告訴人民:地方發債將如何能做到有法律可以約束。根據國家現行法律,地方政府是不能發債的,透過財政部發債實際上就是在規避法律,從依法治國的角度出發,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即使拿國家信任作擔保也不能保證人民有安全感,因為一旦國家信任破產的話,人民拿什么法律去伸張自己的正義呢?現在即使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人民尚且沒有安全感,那么一個靠信用作擔保的“印錢”行為,人民必將身背破產的風險。
中央政府必須告訴人民:地方債到底用于做什么?誰能保證人民有權監督自己的錢不被貪腐?從歷史經驗告訴我們,中央政府以前的國債項目是最好花的錢,幾乎可以斷定沒有一筆錢得到了善用,只要是通過國債立項的項目,花起來都大手大腳,“國債”成了很多人眼中的最可口的肥肉,以后地方債發了,又有誰能保證會不會再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那些買債的人卻成了“罪惡的的窮人”呢?我希望中央政府在放行地方債之前,先把人民參與民主監督的制度程序建立起來,不能保證人民的權力,就不急于發地方債?! ?/p>
中央政府必須告訴人民:如果中央政府有一天挑不起地方債的擔子,人民可以去找誰?本次放行地方債,財政部反復表明一定會控制風險,一定會控制額度,聽起來是不錯,但是,執行起來,人民可不會那么放心,近幾年有關控制風險的話聽得多了,可最后結果總是令老百姓失望,中國這幾年無論是在外匯管理,還是對外投資,無不以付出高額學費而結束,之前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士不是也反復強調會控制風險嗎?當前中國的中央政府債之所以還沒有曝出問題,并不能說明就沒有問題,只是近幾年中國的財政收入(靠賣地、挖資源、高稅收)能夠增加很快,一旦哪一天中央政府債務負擔過重,經濟一減速,一切問題都會浮出水面,到那時拿誰作信用擔保都是一句空話?! ?/p>
中央政府必須告訴人民:我們子孫后代的資源是不是被無限透支?黨中央反復強調,中國要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要堅持科學發展觀,現在的地方政府債在沒有進行科學論證的前提下開閘是不是科學發展觀?礦產資源、土地資源、水資源等等,近三十年時間我們已經透支了未來五十年的資源,再也沒有可透支的了,現在就只能瞄準人民的錢袋,透支子孫后代的生活費了,中國的一般人生活其實還不富裕,也沒有多少存款,竭澤而漁有什么好處呢?
中央政府必須告訴人民:地方缺錢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說按中央財政對地方的支持是足夠大的,地方缺錢離不開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政績工程太多,每個新官上任都把搞政績工程作為首要任務,浪費資源貪大求洋,渴望一天就讓轄區翻天覆地。第二個原因就是大政府、大機構。中央最重要的事情應當是先遏制住亂花錢、浪費錢的歪風,而不是用錢來帖住政府的傷口,另一邊在人民的傷口上撒巴鹽?! ?/p>
我懇請中央政府把上面幾個人民想要的答案告訴人民再放地方債,可以少一點GDP,也可以不要什么8%、9%、10%之類的增長,只要是良性的,7%又有何妨?數字上的增長與人民的幸福指數無必然聯系。
孫錫良(轉載須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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