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在轉基因米上“放衛星”
轉基因大米即將在菲律賓取得合法的“準生證”,在曠日持久的“轉基因主食”是否適合人類長期食用這一問題的爭論上,菲律賓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國家。
撰稿|彭 滸
轉基因大米即將在菲律賓取得合法的“準生證”,在曠日持久的“轉基因主食”是否適合人類長期食用這一問題上,菲律賓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國家,不管未來世界是不是一個被轉基因食品覆蓋的世界,菲律賓的這一選擇,已注定成為被關注的焦點。
程序正義
尼古拉斯·凱奇主演的《戰爭之王》中,有一段細思恐極的對白。當他走進那個非洲小國總統為他準備的單間時,兩個擁有黑色巧克力般柔順絲滑皮膚的模特,正在榻上等他。他問,你們做這事,怎么不給客人戴避孕套,難道你們就不怕艾滋病嗎?其中一個模特慘然一笑曰,生活于此,朝不保夕,又何苦去擔心那要許多年后才會發病的艾滋呢?
慌不擇路,饑不擇食,在真正沒有食物的那幾年,觀音土可以不經過任何檢驗就擺上餐桌,并用被許多人用生命證實,這種白色黏土不適合人類的腸胃和性命。但在一個全民減肥的年代,任何被放在人們餐桌上的食品,都會被放大鏡甚至顯微鏡仔細觀察,跑在機器和舞在廣場的人們,對食品安全的認真程度,堪比計算工資。
也正因為如此,轉基因食品自誕生之日起,就必將時刻生存在風口浪尖之上。從1983年世界上最早的轉基因作物(煙草)誕生,到美國孟山都公司研制的延熟保鮮轉基因西紅柿1994年在美國批準上市,轉基因作物用了11年,就走進了大眾的嘴里,而從1994年到現在,也不到20年,菲律賓即將批準大范圍種植轉基因大米。與之可以對比的是,根據賈雷德·雷蒙德《槍炮、鋼鐵和病菌》一書中所引研究資料表明,印第安人把只有7厘米大小的美洲玉蜀黍培育成玉米,用了1400年的時間。
菲律賓農業部生物科技項目協調官安東尼奧·阿方索11月5日表示,菲律賓已經完成了轉基因大米的稻田試驗,現在即將進行安全試驗。雖然有一塊試驗田今年8月遭到人為破壞,但最終能夠完成試驗。國際水稻研究所副所長阿齊姆·杜伯曼表示,由于審批過程長短不一,最少需要兩到三年的時間才能獲得批準,將“黃金大米”的種子發到農民手中。一切都在計劃當中,許多重要的研發工作已經完成。杜伯曼說,中國正在研究抗蟲害轉基因大米,但現在還不知道何時才能實現商業化。
目前,全球還沒有一個國家官方批準轉基因大米上市。菲律賓研究人員的熱情表白,無疑給許多國家的轉基因研究人員和販賣者打上了雞血。其實除開那種豬吃了三個月沒事所以人就可以吃的搞笑新聞之外,全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對轉基因食品的態度可謂是真誠而嚴謹的。
姑且不論轉基因食品是否對人的身體健康會造成危害,作為一項重要的科研成果,其研究、實驗過程是否按照相關法律向公眾展示,其推廣行為是否符合文明社會的主流標準,其生產銷售過程是否公開透明,這些程序上的硬性指標是否得到有效的尊重,都是判斷轉基因食品是否可以最終入住人類腸胃的標準。
各國舉措
2013年美國FDA(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公布了轉基因作物作為食物的政策,該政策規定,轉基因植物新品種及其產品,不需由FDA作市場前評價,除非它引起新的安全性問題。2000年4月,美國國會科學委員會下屬的基礎研究委員會在調查報告中堅持認為,沒有科學的證據之前不能將轉基因食品作為一個新的食品級別。
而自“星聯玉米事件”爆發之后,美國的轉基因作物的種植遭到重創,這使得政府必須采取謹慎的態度。星聯玉米是 1998 年美國環保局批準商業化生產的轉蘇云金桿菌殺蟲蛋白基因的玉米。當時批準可用作動物性飼料,不是用于人食用,因為它對人體有過敏,可能產生皮疹、腹瀉。但是,2000 年 9 月在市場上 30 多種玉米食品當中發現了這種玉米的蛋白質成分,所以美國政府下令把所有的這種轉基因玉米收回。美國FDA在 2001年1月出臺的轉基因食品管理草案規定,來源于植物且被用于人類或動物的轉基因食品在進入市場之前至少120天,生物工程制造商必須向FDA 提出申請,并提供此類食品的相關資料,以確認此類食品與相應的傳統產品相比具有等同的安全性。
FDA還計劃增加這些食品審批的透明度,并發布草案指導如何對轉基因食品進行標注。FDA將在標簽中使用“來源于生物工程的”和“生物工程改造過的”等字樣,而不用“GMO”(基因改造生物)、“非GMO ”、“GM”等字樣。今年1月7日美國政府對轉基因玉米的種植頒布了限令,以防止害蟲對轉基因玉米中毒素形成抗藥性。美國環境保護局限令美國大部分玉米產區的農場主應至少種植20%的傳統玉米,在同時種植玉米和棉花的地區,傳統玉米要達到50%。
歐盟對轉基因食品持反對態度,1998年提出轉基因技術安全性之后,其反對態度更加強硬。它們對轉基因技術培育的農作物、家畜以及再加工食品加以抵制,尤其對美國的轉基因玉米已終止了進口。
歐盟有兩項法律用于管理轉基因生物,一項是歐盟理事90會/220令,于1990年4月頒布實施,該法令中規定了轉基因生物的批準程序。另一項是1997年5月15日批準的《新食品法》,該法規定,如果經基因工程修飾使得新食品或食品成分不再等同于已經上市的食品,則應對該基因工程食品加貼特殊標簽,據該法規,所有含有可以檢測到的GM成分(DNA或蛋白質)的食品都必須加貼標簽;同時規定如果轉基因食品不符合實質等同性原則,即使測不到最終產品中所含有的GM成分,也必須對該產品加貼標簽。
俄羅斯作為世界科技大國(包括生物科技),在轉基因作物問題上卻呈現出了另一種狀態。農業在俄羅斯國家經濟當中一向所占比重不大,雖然多年進口糧食(多為工業用糧和飼料糧)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觀,但農業的壓力似乎并不十分緊迫。
例如由于人們生活中習慣了“糖煮水果”這道飯后甜點,俄羅斯的蘋果改良一直進展不大。馬鈴薯在俄羅斯歷來享有“第二面包”之稱,也許正是因為其太重要了,所以俄羅斯不僅至今對轉基因馬鈴薯表示質疑,而且也未允許任何轉基因作物的商業化種植。
日本對轉基因作物實行嚴格管理和慎重對待。根據“Angus Keid Group”發布的調查,82%的日本消費者對轉基因作物持否定態度。2006年8月,日本禁止進口美國轉基因大米。不過現代生物技術在植物育種中的應用已經比較普遍。為保證農業轉基因生物 (GMO)的環境安全,農林水產省(MAPP)在1989年發布了農業轉基因生物環境安全評價指南,該指南指導從事GMO工作的申請人對GMO進行潛在環境風險評估。
如果農林水產省認同其評價結果,將批準申請人進行田間試驗。在日本第一例通過環境安全評價的是轉基因抗病毒番茄,十多年來,已經有60例轉基因植物通過農林水產省的環境安全評價,這些轉基因植物是由日本公司、研究機構及國外公司研究和開發的。目前,日本只批準了轉基因康乃馨的商品化種植。
如果要用陰謀論來判斷,這些超級或者準超級大國們如此謹慎地對待轉基因食品,除了利益集團的爭斗以外,是不是還有人性對未來的不確定。袁隆平說,必須用兩代人的時間,來判斷轉基因大米的安全性。這是一個負責任的說法,作為轉基因糧食,無論一個研究者你自己吃多久,或者你給你的豬吃多久,都不能判定這種糧食就可以給人類永久吃下去。給人吃的糧食,必須經過時間、科學、良心、法律的多重審核,才能最終端上全人類的餐桌。這是一種程序上的正義,如果經過了時間、科學、良心、法律的多重審核,在未來的未來,轉基因食品導致了災難,那么,簽署同意將轉基因食品作為人類食品的人,也可以說于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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