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一文: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嚴重危害健康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8.html
印度德里的Shiram實驗室對除膠后的轉基因大豆粗油、精煉油及其副產品檢測草甘膦殘留量發現:不同的轉基因大豆油發現草甘膦殘留量差別較大為0.197-0.350mg/kg,還發現:精煉油中的草甘膦殘留量高于粗油。大豆油允許的草甘膦“最高允許殘留量”: 0.05mg/kg。衛生部2005年《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對對棉籽油規定的“最大殘留限量”規定為0.05mg/kg,與俄羅斯對大豆草甘膦殘留量標準一致。中國對大豆油沒有規定草甘膦最大殘留限量,應當認為是大豆油中不準有草甘膦殘留量。衛生部2011年《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列出的“食品添加劑”清單不包括“草甘膦”,應當應當理解為,大豆油中如果檢測出有毒草甘膦殘留量,應當視為非法“添加劑”!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有毒草甘膦殘留量進行檢測了嗎?檢測結果如何?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能夠檢測到草甘膦殘留量!
-- 禁止抗草甘膦轉基因作物原料進口、開發、種植、銷售理由之64
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首發: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8.html
《陳一文顧問網站》:http://sea3000.net/cheniwan
【致謝:對于協助對該篇文章提供科學依據與出處的學者特別致謝。歡迎相關學科更多學者來郵件或以“發表評論”方式對筆者這篇文章以及其他發布過的博文內容,提供更多科學依據并注明其出處,便于筆者及時予以補充。】
科學依據(1):
孟山都布魯賽爾公司M-A Reding的文章《對食品中草甘膦殘留對人類健康影響的評價》(Evaluation of the impact of glyphosate residues in food on human health)披露:
http://ec.europa.eu/environment/ppps/pdf/ma_reding_annex4.pdf
第7頁:(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加工的研究也予以考慮(油中的草甘膦殘留量僅有0.1 mg/kg,是檢測不到草甘膦時使用的默認最高殘留水平(MRL)。”
第11頁:“附錄2: 現實中最差的飲食攝入情況:殘留量水平情況:0.1 mg/kg(草甘膦)”。
科學依據(2):
2006年10月11日在印度環境與林業部舉行的轉基因審批委員會第71次會議決定文件披露:
www.envfor.nic.in/divisions/csurv/geac/geac-71.pdf
印度德里的Shiram實驗室對除膠后的轉基因大豆粗油、精煉油及其副產品檢測草甘膦殘留量發現:精煉油中的草甘膦殘留量高于粗油。
申請進口商解釋:印度Rahuri的MPKV大學昆蟲學系檢測不同的轉基因大豆油發現草甘膦殘留量差別較大為0.197-0.350mg /kg。除臭精煉后低于殘留量檢測能力0.05mg/kg以下,但是精煉轉基因大豆油的草甘膦殘留量依然比除膠后的轉基因大豆油殘留量高。
深思熟慮后,會議決定除膠后的轉基因大豆油、精煉大豆油及其副產品存在的DNA/蛋白以及草甘膦殘留量需要在或者CFTRI或NIN進行試驗。
科學依據(3):
Maximum permissible levels (MPLs) of residues of active substances of pesticides in fresh food products of plant origin fixed by Russian legisl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Hygiene Standard (GN) 1.2.1323-03
俄羅斯立法機構依據衛生標準(GN) 1.2.1323-03對農作物的新鮮食品規定的農藥活性物質最高允許殘留量(MPLs)
http://www.fepex.es/archivos/publico/Fitosanitarios/Listado_LMR_Rusia _ver 1.10_.pdf
大豆油允許的草甘膦“最高允許殘留量”: 0.05mg/kg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很高草甘膦殘留量,造成包括金龍魚在內選用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所有品牌轉基因大豆油不可避免都含有草甘膦殘留量。
衛生部2005年制定批準頒布的《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代替GB2763-1981,GB4788-1994等)
該標準規定了草甘膦在稻谷、小麥、小麥粉、玉米、水果、甘蔗、棉籽油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分別為:稻谷(0.1)、小麥(5)、小麥粉(0.5)、玉米(1.0)、水果(0.1)、甘蔗(2)、棉籽油(0.05)mg/kg。
注:衛生部GB2763-2005標準對棉籽油規定的“最大殘留限量”規定為0.05mg/kg,與俄羅斯對大豆油允許的草甘膦“最高允許殘留量”0.05mg/kg一致!印度檢測出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0.197-0.350mg/kg,超過上述標準2.9-6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為多少?
科學依據(3):
衛生部2005年制定批準頒布的《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2763-2005》對大豆或大豆油允許的草甘膦“最高殘留限量”沒有規定。
該項規定意味著,無論非轉基因傳統大豆油生產企業或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生產企業必須認為他們生產的無論非轉基因傳統大豆油產品,或者轉基因大豆油產品,其草甘膦殘留量均應當為“無”!如果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含有有毒草甘膦殘留量,這樣的轉基因大豆油涉嫌違法劣質有毒食品!
科學依據(4):
衛生部2011年4月20日頒布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列出的經批準的“食品添加劑”清單不包括“草甘膦”,從法律上規定轉基因大豆油等所有轉基因大豆食品,絕對不得含有任何含量的“草甘膦”!
這意味著,任何企業生產的轉基因大豆油等所有轉基因大豆食品,如果監測出任何水平的有毒“草甘膦”殘留量,均應視為“非法有毒添加劑”,并且應當如同“瘦肉精”案,至少涉嫌“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對人類健康造成不孕不育、生育畸形、癌癥等一系列極其嚴重的疾病。
有關詳細資料請訪問《陳一文:轉基因大豆草甘膦殘余量水平對人類生育有毒性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3n.html
金龍魚由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含有毒草甘膦殘留量的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衛生部2002年4月18日發布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四條”與“第五條”規定: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
依據上述兩條,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檢測出超過俄羅斯對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允許標準與中國衛生部對棉籽油草甘膦殘留最高限量2.9-6倍的草甘膦殘留量,已經證實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情況下,(1)對人類健康不是形成 “潛在性健康危害”而是形成明顯“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明顯“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情況下,金龍魚故意向消費者掩蓋這些情況,更不告知,長期故意選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生產這樣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對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日取代《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看法
有人指出,衛生部頒布《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日已經取代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而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特別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因此不能再援用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內容。
筆者對此發表以下看法:
(1)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是退步,而不是進步!這種刪除的實質是,進一步順從邪惡孟山都為首跨國轉基因產業的私利與壓力,置中國人民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于不顧!
(2)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但是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第三條”規定:
第三條 新資源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對人體不得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依據該第三條規定,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檢測出超過俄羅斯對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允許標準與中國衛生部對棉籽油草甘膦殘留最高限量2.9-6倍的草甘膦殘留量,已經證實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情況下,(1)對人類健康不是形成 “潛在性健康危害”而是形成明顯“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明顯“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金龍魚長期有意選用這樣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其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3)衛生部、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等任何單位無視這種情況,縱容以至唆使金龍魚繼續生產銷售這樣的涉嫌違法轉基因大豆油,也是瀆職涉嫌違法!
(4)2007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該條與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9條一致):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部可以組織評估委員會對已經批準的新資源食品進行再評價:
(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已批準的新資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認識上發生改變的;
(二)對新資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質量產生質疑的;
(三)新資源食品監督和監測工作需要。
經再評價審核不合格的,衛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產經營和使用。
依據該條的規定,消費者們有權聘請律師團向衛生部提出,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檢測出超過俄羅斯對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允許標準與中國衛生部對棉籽油草甘膦殘留最高限量2.9-6倍的草甘膦殘留量,已經證實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情況下,(1)對人類健康不是形成 “潛在性健康危害”而是形成明顯“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明顯“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停止金龍魚以及全部轉基因大豆油的生產與銷售,已經出廠的全部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全部“召回!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1年7月14日《宣判書》確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筆者為此最嚴厲質問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1)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對金龍魚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草甘膦殘留量進行了檢測?如果沒有檢測的話,為什么?你們難道不知道草甘膦殘留量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嗎?
(2)如果進行了檢測的話,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向金龍魚告知: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有非法有毒草甘膦殘留量,繼續生產銷售這樣的劣質有毒轉基因大豆油,涉嫌“犯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同時質問金龍魚:
(1)你們對自己加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中必然存在的活的轉基因片段進行了檢測?
(2)如果進行了檢測的話,檢測的結果如何?為什么不向消費者告知來自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這種轉基因片段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一系列危害?
陳一文: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成品油含轉基因片段危害健康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7.html
意大利科學家沿著大豆油工業生產完整的加工過程提取與探測DNA監測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存在,包括在充分精制大豆油中都檢測和量化了轉基因生物體。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堅決支持轉基因技術的黃昆侖、羅云波論文揭示:從大豆油、醬油、面醬、大豆磷脂、豆腐、豆漿等食品原料和深加工食品的17個品牌的食品中檢測出大豆內標基因,從深加工11個品牌食品中檢測出外源基因片段,說明這些食品中含有轉基因大豆成分,占被檢測食品的76.5%。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知名轉基因“專家”賈士榮等人論文揭示:探索出一種快速、簡便的提取大豆油DNA的方法,提取市場上出售的十幾種精練大豆油的DNA,在轉基因大豆油中能擴增出外源基因的片段。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的轉基因成分進行檢測了嗎?檢測結果如何?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中含有活的轉基因片段,對人類健康形成健康風險。
-- 禁止抗草甘膦轉基因作物原料進口、開發、種植、銷售理由之63
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首發: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7.html
《陳一文顧問網站》:http://sea3000.net/cheniwan
【致謝:對于協助對該篇文章提供科學依據與出處的學者特別致謝。歡迎相關學科更多學者來郵件或以“發表評論”方式對筆者這篇文章以及其他發布過的博文內容,提供更多科學依據并注明其出處,便于筆者及時予以補充。】
英國政府首席科學顧問Robert May爵士1999年2月沒有任何科學根據斷言:http://webarchive.nationalarchives.gov.uk/+/http://www.berr.gov.uk/dius/science/page15579.html
轉基因作物加工的許多產品,低達消費者時,其加工過程已經有效去除了所有的轉基因DNA。大豆油,在這方面,已經失掉了對提取它的作物曾經插入一種抗除草劑基因的全部記憶(痕跡)。因此可以爭辯對這樣的產品(轉基因大豆油—譯者注)貼上轉基因標識沒有科學上的需要。
《南國都市報》 2011年6月9日《魯花公關公司涉嫌發帖攻擊金龍魚一案開庭 》報道:
http://news.timedg.com/2011-06/09/content_4694607.htm
專家:我國已對轉基因提出管理要求記者在超市發現有銷售魯花、金龍魚、多力等十多種食用油品種,標簽上會列出“轉基因”、“非轉基因”字樣。
中山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系蔣卓勤教授告訴記者,我國對轉基因食品在產品標簽上要求注明。“現有的科學方法證明對人體仍為無害。”
中國油脂行業協會常務理事汪學德說,雖然部分食用油使用的是轉基因原料,但精煉后油脂中的轉基因含量幾乎就沒有了。他更直指所謂的非轉基因其實是概念炒作,國家只對“轉基因產品”有要求,非轉基因產品則沒有。
頭腦正常的人非常清楚,“精煉后油脂中的轉基因含量幾乎就沒有了”是什么意思?不是“沒有了”而是“還有”!中國油脂行業協會常務理事汪學德這種說法有意誤導公眾誤認為轉基因大豆油中“轉基因含量幾乎就沒有了”對人類健康無害。這種說法的欺騙性如同說飲用水中“微量病毒”不會致病同樣荒謬,因為:轉基因大豆油中檢測出的轉基因片段是可能繼續“橫向遷移”進入其他細菌、細胞的“活的生物體”,而非“死的生物體”!
科學依據(1):
Joana Costa et al.,Monitoring genetically modified soybean along the industrial soybean oil extraction and refining processes by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 techniques, Food Research International 43 (2010) pp301–306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article/pii/S0963996909003202
(中譯文:Joana Costa et al.,通過聚合酶鏈反應(PCR)技術沿著工業化大豆油萃取與精煉過程對轉基因大豆進行監測,食品研究國際,43 (2010) 301–306)
• 意大利科學家的論文揭示:
沿著大豆油工業生產完整的加工過程提取與探測DNA監測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存在。
所分析的樣品包括工業化生產大豆油提取之前的所有步驟,即原材料、破碎、層壓和膨脹種子,以及作為副產品的脫脂大豆粉。在煉油裝置中收集的樣本包括原油、脫膠/中和、洗凈、漂白和作為最終產品的除臭油。
大豆凝集素基因(soybean lectin gene)的終點聚合酶鏈反應(PCR)擴增,在提取和精煉過程所有步驟都成功實現,直到完全精制的大豆油(fully refined soybean oil)。
除了提煉的中間步驟(中和,洗滌和漂白)外(可能由于樣品不穩定),對提取至精煉所有步驟使用事件特異性引物(event-specific primers)通過PCR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RR soybean)檢測擴增。
使用特異性探針(specific probes)的實時PCR檢測,證實了所有的結果和證明,有可能在充分精制的大豆油(fully refined soybean oil)中檢測和量化轉基因生物體(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據我們所知,從來沒有報道過去進行了這樣的檢測研究,因而是成品油中轉基因生物體可追溯性的一項重要的成就。
科學依據(2):
《黃昆侖、羅云波,用巢式和半巢式PCR檢測轉基因大豆Roundup Ready 及其深加工食品,農業生物技術學報,2003年05期》
http://emuch.net/journal/article.php?id=CJFDTotal-NYSB200305004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堅決支持轉基因技術的黃昆侖、羅云波的論文揭示:
用巢式和半巢式PCR對市場的食品原料和深加工食品進行檢測,可以從大豆油、醬油、面醬、大豆磷脂、豆腐、豆漿等食品原料和深加工食品的17個品牌的食品中檢測出大豆內標基因(housekeeping gene)。其中,2種食品原料和深加工食品的11個品牌的食品中檢測出外源基因CaMV35S-CTP4基因片段,說明這些食品中含有轉基因大豆成分,占被檢測食品的76.5%。用巢式PCR和半巢式PCR檢測轉基因大豆Roundup Ready(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摘錄者注)和其深加工食品是一種有效的方法。
科學依據(3):
《程紅梅 、賈士榮 等,一種快速、簡便提取大豆油DNA的方法及轉基因大豆油的檢測,中國農業科學 ,2007 年05 期 》
http://www.redlib.com.cn/html/9011/2007/50842998.htm
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知名轉基因“專家”賈士榮等人這篇論文揭示:
DNA的提取是GMO(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作物檢測中重要步驟,DNA的質量關系到GMO檢測的成敗。本研究以大豆油為材料,探索出一種快速、簡便的提取大豆油DNA的方法。該方法能從10 ml大豆油中提取0.4 μg高純度DNA,可用于PCR檢測。提取市場上出售的十幾種精練大豆油的DNA,針對 35S、Nos、EPSPS和Lectin 基因進行了PCR檢測,分別擴增出不同的目的片段。大豆油中有殘存的DNA碎片,在轉基因大豆油中能擴增出外源基因的片段。本研究為大豆油的外源基因的檢測提供了可行方法。
更多科學依據(4、5、6、7、8、9):
廣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食品實驗室覃文等人《PCR法定性檢測食用油脂中轉基因成分,中國油脂 ,2002 年2 期 》 揭示: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yz200202001.aspx
寧波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聞偉剛 等《大豆油中轉基因成分的Nested PCR和Seminested PCR檢測方法研究,生物技術通報,2005年06期》
http://scholar.ilib.cn/A-QCode~swjstb200506020.html
廣州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食品中心鄧鴻鈴等《食用大豆油中轉基因成分的檢測,中國油脂,2007年8期》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zgyz200708024.aspx
浙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吳姍等《大豆油菜籽及大豆油中外源基因檢測的靈敏度準確度研究,食品科學,第29卷第1期》
http://emuch.net/journal/article.php?id=CJFDTotal-SPKX200801037
江蘇省農業科學院農業生物技術研究所王澎 等《食用大豆油中DNA的快速提取和轉基因成分定性檢測,江蘇農業學報,2008年06期》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JSNB200806043.htm
蘇州大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王小花碩士論文《食品中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實時pcr檢測方法的建立與應用》(指導教師:傅春玲,2009年5月1日)
http://www.docin.com/p-120283168.html
國內外學者這些檢查研究科學證據確鑿證明: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所有轉基因大豆油中,包括精煉轉基因大豆油中,都存在這不同數量的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這些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很難避免不會隨著食物進入人類的嘴,再進入我們的腸胃系統。
轉基因食品中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進入人類的嘴,再進入腸胃系統的后果
這些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進入人類的嘴,再進入我們的腸胃系統,會發生什么情況?
“轉基因偽科普”教主方舟子在《經濟觀察報》連載后發表2010年3月22日在其博客上發表的《科學大爭論 —— 轉基因作物安全嗎? 》鼓吹: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i2qo.html
所有的生物的所有基因的化學成份都是一樣的,都是由核酸組成的。不管轉的是什么基因,是從什么生物身上來的,它的化學成份也和別的基因沒有什么兩樣,都是由核酸組成的。這個基因同樣要被消化、降解成小分子,才能被人體細胞吸收。所以這個外源基因是不會被人體細胞直接吸收、利用的。
轉基因食品中存活的轉基因片段通過腸胃系統進入體內、血液與器官的最新科學證據
泰杰·特拉維克和杰克·海尼曼揭示:“有證據顯示,相對較長的DNA片段在攝入后能存活較長時間,DNA可能會出現在糞便、腸壁、外圍白血球、肝臟、脾臟、腎臟中,外圍DNA可能會融入受色染色體組。懷孕動物進食外源DNA之后,DNA片段或許會進入胎兒和新生兒的小細胞群集中。”[3]
1、行業支持者們聲稱,在食物消化過程中,基因會被破壞,因此基因轉移至腸道細菌或器官是絕對不可能的。
2、現在研究證明,基因能在人類和動物消化過程存活下來。
3、對非轉基因DNA進行的動物研究也證實,非轉基因能通過胎盤轉移至胎兒,能從消化道進入血液和器官,甚至能滲透血腦屏障。
20世紀70年代[4]和80年代[5],研究員們還不能發現任何在哺乳動物消化過程中存活下來的DNA。因此,普遍認為DNA在腸道中被徹底破壞了。據施泰因布雷克和拉桑姆說:“這種理解在很大程度上導致轉基因作物和食物風險評估漏掉了水平基因轉移。”[6] 轉基因可能會轉移至腸道細菌或人類DNA,但研究員們并未研究這種可能性。20世紀90年代中期,科學家們采用更靈敏的探測技術(雜交方法和聚合酶鏈反應),發現大量DNA能在消化系統中存活下來。
據特拉維克和海尼曼說:“數量有限的近期出版物證明,外源DNA和蛋白質或許能逃脫被降解的命運,繼續存在于[胃腸道內],甚至從腸道被吸收,然后通過血液轉移至生物體的內臟。”[7]
用來喂食老鼠的DNA被發現“以碎片形式存在于胃腸道中。滲透腸壁,進入白血球細胞核、進入脾臟、進入肝細胞。”[8] 懷孕老鼠進食了DNA后,在其后代的幾個器官中(包括大腦)發現了DNA。
喂食了轉基因和非轉基因玉米的豬,在其下胃腸道中(直腸和盲腸)發現了轉基因和基因片段。[9] 喂食了轉基因玉米的小雞,在其胃中發現了抗抗生素抗性標記。Bt玉米系列的轉基因(為cryIAB提供遺傳編碼的完整長度)完好地保存在羊的瘤胃中(反芻動物的第一胃)。[10]作者們總結:“玉米中的DNA能存在相當長時間,因此,有可能為瘤胃中的DNA轉移(水平基因轉移)提供源泉。”[11]
在奶牛淋巴細胞中發現了作物葉綠體的短DNA片段,也可能在牛奶中了發現了這種DNA片段。發現飼料中的基因片段存在于雞的肌肉、肝臟、脾臟、腎組織中。[12] 并且,在人類進食兔子肉之后,兔子的DNA片段出現在了血液中。[13]
模擬人類消化的試管表明,轉基因或許在胃和小腸中存活了長達四小時。[14] 對七位曾使用回腸造口袋和人進行了一項人類進食研究——他們的低位腸道被移除,消化物質從小腸進入附著的回腸造口袋中。讓他們進食轉基因大豆漢堡包和大豆奶昔。七人中有六人的回腸造口袋中出現了大量來自大豆的小但完整的轉基因——基因在胃和小腸的消化中存活了下來。
據斯泰因布雷克和拉桑姆說:“對[水平基因轉移]的風險分析,舊有的推測就是,這根本不可能發生,不必考慮其后果,既然逐步增加的證據表明HGT很有可能發生了,那么就有責任來研究可能的后果。”[15] 轉基因和/或啟動子轉移至腸道細菌,融入人類細胞的DNA中,這些風險增大了。特拉維克和海尼曼指出,攝入轉基因能“最終導致慢性疾病。”[16] 轉基因物質甚至可能通過胎盤進入未出生的胎兒體內,或是融入成熟生殖細胞中,從而改變子孫后代的遺傳特征。不論這些可能性有多么小,它們造成的長期影響要求,在轉基因作物釋放之前,應該對它們進行仔細評估。
參考文獻:
3. Terje Traavik and Jack Heinemann, Genetic Engineering and Omitted Health Research: Still No Answers to Ageing Questions , TWN Biotechnology & Biosafety Series 7, 2007.
4. L. Maturin, and R. Curtiss, “Degradation of DNA by nucleases in intestinal tract of rats,” Science 196 (1977): 216–218.
5. A. B. McAllan, “The fate of nucleic acids in ruminants,” Progress in Nutrional Science 41 (1982): 309–317.
6. Ricarda A. Steinbrecher and Jonathan R. Latham, “Horizontal gene transfer from GM crops to unrelated organisms,”GM Science Review Meeting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Edinburgh on “GM Gene Flow: Scale and Consequences for Agriculture and the Environment,” January 27, 2003.
7. Traavik and Heinemann, Genetic Engineering and Omitted Health Research ; citing Schubbert, et al, “Ingested foreign (phage M13) DNA survives transiently in the gastrointestinal tract and enters the bloodstream of mice,” Mol Gen Genet. 242, no. 5 (1994): 495–504; Schubbert et al, “Foreign (M13) DNA ingested by mice reaches peripheral leukocytes, spleen, and liver via the intestinal wall mucosa and can be covalently linked to mouse DNA,” Proc Natl Acad Sci USA 94, no. 3 (1997): 961–6; Schubbert et al, “On the fate of orally ingested foreign DNA in mice: chromosomal association and placental transmission to the fetus,” Mol Gen Genet. 259, no. 6 (1998): 569–76; Hohlweg and Doerfler, “On the fate of plants or other foreign genes upon the uptake in food or after intramuscular injection in mice,” Mol Genet Genomics 265 (2001): 225–233; Palka-Santani, et al., “The gastrointestinal tract as the portal of entry for foreign macromolecules: fate of DNA and proteins,” Mol Gen Genomics 270 (2003): 201–215; Einspanier, et al, “The fate of forage plant DNA in farm animals; a collaborative case-study investigating cattle and chicken fed recombinant plant material,” Eur Food Res Technol 212 (2001): 129–134; Klotz, et al, “Degradation and possible carry over of feed DNA monitored in pigs and poultry,” Eur Food Res Technol 214 (2002): 271–275; Forsman, et al, “Uptake of amplifiable fragments of retrotransposon DNA from the human alimentary tract,” Mol Gen Genomics 270 (2003): 362–368; Chen, et al, “Transfection of mEpo gene to intestinal epithelium in vivo mediated by oral delivery of chitosan-DNA nanoparticles,” World Journal of Gastroenterology 10, no 1(2004): 112–116; Phipps, et al, “Detection of transgenic and endogenous plant DNA in rumen fluid, duodenal digesta, milk, blood, and feces of lactating dairy cows,” J Dairy Sci. 86, no. 12(2003): 4070–8.
8. Schubbert, et al, “On the fate of orally ingested foreign DNA in mice,” 569–576; and R. Schubbert, et al, “Ingested foreign
(phage M13) DNA survives transiently in the gastrointestinal tract and enters the bloodstream of mice,” 495-504.
9. Chowdhury, et al, “Detection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maize DNA fragments in the intestinal contents of pigs fed StarLink CBH351,” Vet Hum Toxicol. 45 , no. 2 (March 2003): 95–6.
10. P. A. Chambers, et al, “The fate of antibiotic resistance marker genes in transgenic plant feed material fed to chickens,” J. Antimic. Chemother. 49 (2000): 161–164.
11. Paula S. Duggan, et al, “Fate of genetically modified maize DNA in the oral cavity and rumen of sheep,” Br J Nutr. 89, no 2 (Feb.2003): 159–66.
12. Einspanier, et al, “The fate of forage plant DNA in farm animals: A collaborative case-study investigating cattle and chicken fed recombinant plant material,” European Food Research and Technology , 212 (2001): 129–34.
13. Forsman, et al, “Uptake of amplifiable fragments of retrotransposon DNA from the human alimentary tract,” Mol Genet Genomics 270, no 3 (Dec. 2003): 362–8.
14. Martin-Orue, et al, “Degradation of transgenic DNA from genetically modified soya and maize in human intestinal simulations,” British Journal of Nutrition 87 (2002): 533–42.
15. Steinbrecher and Latham, “Horizontal gene transfer from GM crops to unrelated organisms.”
16. Traavik and Heinemann, Genetic Engineering and Omitted Health Research .
這些事實確鑿證明: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中必然含有的殘留活的轉基因片段無例外的對人類健康造成一系列嚴重危害。
金龍魚由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衛生部2002年4月18日發布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四條”與“第五條”規定: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
依據上述兩條,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在國內外學者都檢測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所有轉基因大豆油中,包括精煉轉基因大豆油中,存在著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已經證實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情況下,(1)對人類健康不是形成 “潛在性健康危害”而是形成明顯“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明顯“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情況下,
金龍魚沒有進行檢測與控制,更沒有向消費者告知,選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生產這樣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對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2007年12月1日取代《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看法
有人指出,衛生部頒布《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2007年12月1日已經取代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而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特別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因此不能再援用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內容。
筆者對此發表以下看法:
(1)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是退步,而不是進步!這種刪除的實質是,進一步順從邪惡孟山都為首跨國轉基因產業的私利與壓力,置中國人民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于不顧!
(2)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但是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第三條 新資源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對人體不得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依據該第三條規定,在國內外學者都檢測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所有轉基因大豆油中,包括精煉轉基因大豆油中,存在著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已經證實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情況下,(1)對人類健康不是形成 “潛在性健康危害”而是形成明顯“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明顯“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情況下,金龍魚有意選用這樣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其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3)衛生部、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等任何單位無視這種情況,縱容以至唆使金龍魚繼續生產銷售這樣的涉嫌違法轉基因大豆油,也是瀆職涉嫌違法!
(4)2007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該條與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9條一致):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部可以組織評估委員會對已經批準的新資源食品進行再評價:
(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已批準的新資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認識上發生改變的;
(二)對新資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質量產生質疑的;
(三)新資源食品監督和監測工作需要。
經再評價審核不合格的,衛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產經營和使用。
依據該條的規定,消費者們有權聘請律師團向衛生部提出,在國內外學者都檢測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所有轉基因大豆油中,包括精煉轉基因大豆油中,存在著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已經證實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極其嚴重危害情況下,(1)對人類健康不是形成 “潛在性健康危害”而是形成明顯“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明顯“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停止金龍魚以及全部轉基因大豆油的生產與銷售,已經出廠的全部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全部“召回:!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1年7月14日《宣判書》確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筆者為此再次質問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1)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對金龍魚加工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轉基因大豆油中存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是否進行了檢測?如果沒有檢測的話,為什么?你們難道不知道來自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這種轉基因片段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上述一系列危害嗎?
(3) 如果進行了檢測的話,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向金龍魚表明: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中存在活著活的抗草甘膦轉基因片段!
同時質問金龍魚:
(1)你們對自己加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中必然存在的活的轉基因片段進行了檢測?
(2)如果進行了檢測的話,檢測的結果如何?為什么不向消費者告知來自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這種轉基因片段對人類健康,特別對青少年、兒童、嬰兒與孕婦及其胎兒,造成一系列危害?
陳一文:轉基因大豆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不利健康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6.html
國內學者檢測發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食用油脂的營養價值較大程度是取決于它的脂肪酸組成及其配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傳統大豆油ω-6和ω-3脂肪酸的含量都較高。國外學者發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大量施用草甘膦導致轉基因大豆ω-6和ω-3脂肪酸的含量下降,對健康不利!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的脂肪酸含量,特別是ω-6和ω-3脂肪酸含量,進行檢測了嗎?與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相比的檢測結果如何?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對人類健康不利。
-- 禁止抗草甘膦轉基因作物原料進口、開發、種植、銷售理由之62
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首發: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6.html
《陳一文顧問網站》:http://sea3000.net/cheniwan
【致謝:對于協助對該篇文章提供科學依據與出處的學者特別致謝。歡迎相關學科更多學者來郵件或以“發表評論”方式對筆者這篇文章以及其他發布過的博文內容,提供更多科學依據并注明其出處,便于筆者及時予以補充。】
科學依據(1):
2006暨南大學食品科學專業曹柏營的碩士論文《轉基因大豆酚類物質、脂肪酸和蛋白質組成的研究》(導師:歐仕益)揭示:
http://epub.cnki.net/grid2008/detail.aspx?filename=2007045688.nh&dbname=CMFD2007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及其親本和常規大豆品種的酚類物質在種類和含量上存在差別,采用HPLC測定不同大豆材料時都表現出特定圖譜,且這種差別同時存在于大豆籽粒的不同分離組分中。 ……大豆在導入EPSP合酶的外源基因后,對大豆油脂中的脂肪酸含量有所影響,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但脂肪酸的種類沒有太大的差異”。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對人類健康有利,還是不利?
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學院《王瑾,大豆油中脂肪酸組成的氣相色譜-質譜分析,浙江科技學院學報,2003年S1期》強調:
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YYGC2003S1006.htm
“食用油脂中最主要的成分是脂肪酸,其中以中、長鏈脂肪酸為主,構成脂肪酸的有飽和、不飽和及特殊脂肪酸,其生理作用按種類不同而異。因此,食用油脂的營養價值較大程度是取決于它的脂肪酸組成及其配比。”
這就是說,與中國黑龍江優質非轉基因傳統大豆加工的大豆油相比,對人類健康而言,金龍魚故意采用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在脂肪酸方面,也比中國傳統大豆油差,而不是更好!
必須再次強調,從事轉基因“外科手術”的轉基因“專家”們,對抗草甘膦轉基因造成他們完全沒有預料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脂肪酸含量比非轉基因大豆的低”及其對健康影響這樣的問題,也純屬“外行”!
科學依據(2):
Luiz H. S. ZOBIOLE at el., Glyphosate Affects Seed Composition in Glyphosate-Resistant Soybean, J. Agric. Food Chem. , 2010, 58 (7), pp 4517–4522
【中譯名:Luiz H. S. ZOBIOLE at el., 草甘膦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籽成分的影響,農業食品化學,2010, 58 (7), pp 4517–4522】
http://pubs.acs.org/doi/abs/10.1021/jf904342t
兩個實驗對草甘膦的應用對于抗草甘膦大豆的影響進行評估,與近親基因的非轉基因大豆品種進行比較。
第一個實驗的結果表明,草甘膦的應用導致莖部養分含量、光合作用效果與和生物質生產顯著減少。
第二個實驗中觀察到了類似的趨勢,雖然草甘膦的應用極大地改變了種子的養分含量和多不飽和脂肪酸的百分比。
草甘膦導致不飽和亞油酸(polyunsaturated linoleic acid)(18:2n-6)減少2.3%與亞麻酸(linolenic acid)(18:3n-3)減少9.6%,同時導致單不飽和脂肪酸(monounsaturated fatty acids)(17:1n-7)顯著增加30.3%與單不飽和脂肪酸(18:1 n–7)增加25%。
在草甘膦應用處理的植物中觀察到光合作用效果減少以及養分利用率較低的情況,或許可以解釋草甘膦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生長的潛在不利影響。
其他學者報告了草甘膦的應用顯著影響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營養狀態[4]。
過去的研究表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基本成分與對應的非轉基因傳統大豆等同[6]。然而,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大量使用草甘膦情況下,R-亞麻酸(R-linolenic acid)(LNA, 18:3n-3)的水平有所下降而油酸(oleic acid)的水平有所增加。此外草甘膦導致大豆籽鐵(Fe)含量顯著降低[1]
R-亞麻酸(LNA,linolenic acid),一種ω- 3(n-3)脂肪酸,以及亞油酸(LA,linoleic acid,18:2 n-6),一種ω- 6(n-6)脂肪酸,被認為至關重要(特別對大腦的功能—譯注),因為人類無法合成這些脂肪酸。[34]
大豆與淡水魚是R-亞麻酸(LNA)的很好來源,由同一順序飽和度和伸長酶系統(by the same sequential desaturation and elongation enzyme systems)新陳代謝,造成ω- 3脂肪酸系列長鏈多不飽和脂肪酸(PUFA)的生產。[8] 人們廣泛承認多不飽和脂肪酸,特別是n-3脂肪酸,對人類營養的重要性。[9] N-3多不飽和脂肪酸(PUFA)與有益于人類健康的許多好處有關。
n-6與n-3脂肪酸之比(n-6:n-3),是飲食中影響心血管的關鍵性因素[10];世界許多健康部門推薦n-6與n-3脂肪酸之比應當在較低的5到10之間。某些研究者相信,過去數年西方飲食中這個比例從20提高為30,該比例被認為非常高,因為理想的比例應當在1與2之間。[12]
參考文獻:
[1] Bellaloui, N.; Reddy, K. N.; Zablotowicz, R. M.; Abbas, H. K.; Abel, C. A. Effects of glyphosate on seed iron and root ferric(III) reductase in soybean cultivars. J. Agric. Food Chem. 2009 (DOI: 10.1021/jf902175y).
[4] Zobiole, L. H. S.; Oliveira, R. S., Jr.; Huber, D. M.; Constantin, J.; Castro, C.; Oliveira, F. A.; Oliveira, A., Jr. Glyphosate reduces shoot concentration of mineral nutrients in glyphosate-resistant soybeans. Plant Soil, 2009 (DOI: 10.1007/s11104-009-0081-3).
[6] Harrigan, G. G.; Ridley, W. P.; Riordan, S. G.; Nemeth, M. A.; Sorbet, R.; Trujillo, W. A.; Breeze, M. L.; Schneider, R. W. Chemical composition of glyphosate-tolerant soybean grown in Europe remains equivalent with that of conventional soybean (Glycine max L.). J. Agric. Food. Chem. 2007, 55, 6160–6168.
[8] Visentainer, J. V.; Souza, N. E.; Matsushita, M.; Hayashi, C.; Franco, M. R. B. Influence of diets enriched with flaxseed oil on the a-linolenic, eicosapentaenoic and docosahexaenoic fatty acid in Nile tilapia (Oreochromis niloticus). Food Chem. 2005, 90, 557–560.
[9] Simopoulos, A. P. Omega-6/omega-3 essential fatty acid ratio and chronic diseases. Food Rev. Int. 2004, 20, 77–90.
[10] Wijendran, V.; Hayes, K. C. Dietary n-6 and n-3 fatty acid balance and cardiovascular health. Annu. Rev. Nutr. 2004, 24, 597–615.
[12] Simopoulos, A. P.; Leaf, A.; Salem, N. Essentiality and recommended dietary intakes for omega-6 and omega-3 fatty acids. Ann. Nutr. Metab. 1999, 43, 127–130.
(34) Youdim, K. A.; Martin, A.; Joseph, J. A. Essential fatty acids and the brain: possible health implications. Int. J. Dev. Neurosci. 2000, 18, 383–99.
孟橘西安油脂科學研究院檢測中心主任孟橘副研究員2008年11月在西安舉行的《首屆健康周刊——天維杯油脂與健康論壇向與會代表作“油脂與健康”主題報告介紹:
http://bbs.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179&do=blog&id=48469
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2179&do=blog&id=48532
在30年代,人們發現在動物的食物里如果沒有植物油就會發生發育不良,皮膚異常,免疫力差甚至生殖力低下等癥狀(必需脂肪酸缺乏癥)。
經過研究發現,出現這一情況的原因是因為缺少了亞油酸、亞麻酸、花生四稀酸等人體必需的脂肪酸,也就是得了必需脂肪酸缺乏癥。
通過進一步的研究,發現植物油脂與人體的健康有著極其重要的關系。主要是油脂中的各種脂肪酸起著不同的作用,其中多不飽和脂肪酸是保持一切組織的正常功能不可缺少的物質。
不飽和脂肪酸是構成體內脂肪 的一種脂肪酸 。根據雙鍵 個數的不同,分為單不飽和脂肪酸 和多不飽和脂肪酸 。根據雙鍵的位置及功能又將多不飽和脂肪酸分為ω-6系列和ω-3系列。亞油酸和花生四烯酸屬ω-6系列,亞麻酸、DHA、EPA屬ω-3系列。不飽和脂肪酸能降低血液中膽固醇和甘油三酯。是合成人體內前列腺素所必需。降低血液粘稠度,改善血液微循環。提高腦細胞的活性,增強記憶力和思維能力。膳食中不飽和脂肪酸不足時,使血中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增加,產生動脈粥樣硬化,誘發心腦血管病。 大豆油中ω-6和ω-3脂肪酸的含量都較高。
金龍魚由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是否涉嫌違法!
衛生部2002年4月18日發布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四條”與“第五條”規定: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
依據上述兩條,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在存在脂肪酸含量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特別ω-6和ω-3脂肪酸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對人類健康不利情況下,金龍魚沒有進行檢測與控制,更沒有向消費者告知,在判斷這樣生產的轉基因大豆油(1)對人類健康不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之前,選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生產這樣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對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日取代《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看法
有人指出,衛生部頒布《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日已經取代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而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特別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因此不能再援用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內容。
筆者對此發表以下看法:
(1)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是退步,而不是進步!這種刪除的實質是,進一步順從邪惡孟山都為首跨國轉基因產業的私利與壓力,置中國人民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于不顧!
(2)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但是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第三條”規定:
第三條 新資源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對人體不得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依據該第三條規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肪酸含量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特別ω-6和ω-3脂肪酸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對人類健康不利情況下,金龍魚有意選用這樣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根本就不準上市銷售,其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3)衛生部、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等任何單位無視這種情況,縱容以至唆使金龍魚繼續生產銷售這樣的涉嫌違法轉基因大豆油,也是瀆職涉嫌違法!
(4)2007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該條與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9條一致):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部可以組織評估委員會對已經批準的新資源食品進行再評價:
(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已批準的新資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認識上發生改變的;
(二)對新資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質量產生質疑的;
(三)新資源食品監督和監測工作需要。
經再評價審核不合格的,衛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產經營和使用。
依據該條的規定,消費者們有權聘請律師團向衛生部提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存在脂肪酸含量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特別ω-6和ω-3脂肪酸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對人類健康不利情況下,加上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的其他問題,明顯構成對人類健康“潛在性健康危害”,應當停止金龍魚以及全部轉基因大豆油的生產與銷售,已經出廠的全部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全部“召回:!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1年7月14日《宣判書》確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筆者為此再次質問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1)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對金龍魚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非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與非轉基因大豆油的脂肪酸含量及其中ω-6和ω-3脂肪酸的含量進行了檢測?
(2) 如果進行了檢測的話,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向金龍魚表明: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的脂肪酸與含量,特別其中ω-6和ω-3脂肪酸的含量,比金龍魚非轉基因大豆油的脂肪酸含量低?
同時質問金龍魚:
(1)你們對自己加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對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非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與非轉基因大豆油的脂肪酸含量及其中ω-6和ω-3脂肪酸的含量進行了檢測?
(2)如果進行了檢測的話,檢測的結果如何?為什么不向消費者告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存在脂肪酸含量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特別ω-6和ω-3脂肪酸比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低,對人類健康不利?
陳一文:轉基因大豆油的有益元素重金屬含量與非轉豆油不同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5.html
國內學者對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轉基因大豆油抽樣檢測分析表明這些豆油受到鋅、鉻、砷、鈦和鉛略微污染,盡管還在國家標準允許范圍內。國外學者研究發現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施用草甘膦導致其磷、鈣、錳與銅含量下降。在巴西以及美國北中部進行的其他現場觀察,也報告經常施用草甘膦導致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缺少鐵、鋅和錳。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的有益元素與重金屬含量異常變化檢測了嗎?檢測結果如何?
轉基因造成轉基因作物吸收含的有益元素與重金屬發生異常變化
-- 禁止抗草甘膦轉基因作物原料進口、開發、種植、銷售理由之61
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首發: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5.html
《陳一文顧問網站》:http://sea3000.net/cheniwan
【致謝:對于協助對該篇文章提供科學依據與出處的學者特別致謝。歡迎相關學科更多學者來郵件或以“發表評論”方式對筆者這篇文章以及其他發布過的博文內容,提供更多科學依據并注明其出處,便于筆者及時予以補充。】
國內學者對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轉基因大豆油抽樣檢測分析表明這些豆油受到鋅(Zn)、鉻(Cr)、砷(As)、鈦(Ti)和鉛(Pb)略微污染,盡管還在國家標準允許范圍內。污染程度可能與原產地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情況有關,表明有必要對來自不同產地的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重金屬含量進行常規檢測,而不是不檢測。
科學依據(1):
中國農業大學資源與環境學院芮玉奎博士《ICP-MS/ICP-AES法快速測定轉基因棉花種子中的礦質元素和重金屬含量,光譜學與光譜分析,2008年1期》揭示: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pxygpfx200801044.aspx
轉基因植物生理生態已成為當前的研究熱點,外源基因的導入可能會造成許多無法預料的結果. 文章借助ICP-MS/ICP-AES技術對我國自己研制的轉基因棉花和對照種子中的礦質元素和重金屬進行了研究.
結果顯示,轉基因棉花種子中,所測量的15種礦質元素含量有12種顯著低于非轉基因對照,說明轉基因棉花種子吸收和累積礦質元素的能力下降;而只有鎂、鐵、銅含量高于對照.在測定的九種重金屬(有害元素)中有七種轉基因抗蟲棉高于對照,特別是鋁和砷的含量高出許多甚至上百倍,而鉻和汞兩種重金屬含量明顯低于對照.
科學依據(2):
《芮玉奎,應用ICP-MS檢測轉Bt基因玉米中重金屬含量,光譜學與光譜分析,2007, 27(4)》揭示: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gpxygpfx200704043.aspx
隨著轉基因食品的推廣應用,人們越來越關心其食用安全性.以轉基因玉米及其親本為實驗材料,借助于ICP-MS對轉基因玉米及其親本中重金屬進行了測定.結果顯示,外源基因的整合導致了轉基因玉米重金屬 (Ni,Cu,Cd,As,Cr,Zn和Hg)含量顯著低于親本對照,兩對轉基因抗蟲玉米及其親本對比結果相似;但是有的重金屬(V,Co,Pb)含量與對照相比變化沒有明顯規律。這些結果說明轉Bt基因玉米籽粒中重金屬含量會受到Bt基因的影響,但是影響的方向和機理尚不清楚,所以轉基因技術如果控制不嚴可能會對玉米的食用安全性產生不良影響,轉基因植物的推廣應用應當嚴格審查.具體發生上述變化的原因尚需要進一步研究。
科學依據(1)與科學依據(2)說明,轉基因造成轉基因“專家”未曾預料的轉基因作物吸收含的有益元素與重金屬發生異常變化,而且“有的重金屬(V,Co,Pb)含量與對照相比變化沒有明顯規律”,說明“轉基因技術如果控制不嚴可能會對玉米的食用安全性產生不良影響,轉基因植物的推廣應用應當嚴格審查.具體發生上述變化的原因尚需要進一步研究。”
科學依據(3):
Rui Yukui, et al. Heavy Metals content in transgenic soybean oil from Beijing Market. Agro food industrial Hi-tech, 2006, 17(2):35-36
(中譯文:芮玉奎等,來自北京市場的轉基因大豆油中的重金屬含量,農業食品業高技術,2006, 17(2):35-36)
論文披露: 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轉基因大豆油抽樣檢測分析表明這些豆油受到鋅Zn鉻Cr砷As鈦Ti和鉛Pb的略微污染,但是符合與國家標準[10],大豆油中重金屬的含量與土壤是否受重金屬有關。
所有的數據表明轉基因大豆油中的重金屬并不比正常大豆油更為有害,即,轉基因大豆油中重金屬的含量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但是,當環境受到重金屬污染,包括大豆油在內的大豆食品將受到重金屬的污染,可以由其中鋅、鉻、砷、鈦和鉛的含量顯示。
由于沒有進一步對相同地方同樣土壤條件下種植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及其對應非轉基因大豆中含有的有益元素與重金屬是否發生異常變化以及發生什么樣的異常做進一步檢測分析研究,因而目前無法判斷抗草甘膦轉基因是否造成如同轉基因棉花或轉基因玉米中發生的轉基因“專家”未曾預料的轉基因作物吸收含的有益元素與重金屬發生異常變化,還是僅僅與原產地土壤有益元素與重金屬含量有關?
對北京市場上銷售的轉基因大豆油抽樣檢測分析表明這些大豆油受到鋅(Zn)、鉻(Cr)、砷(As)、鈦(Ti)和鉛(Pb)略微污染,污染程度可能與種植農田土壤的重金屬污染情況有關,表明有必要對來自不同產地的轉基因大豆及其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重金屬含量進行常規檢測,而不是不檢測。
科學依據(4):
Luiz H. S. ZOBIOLE at el., Glyphosate Affects Seed Composition in Glyphosate-Resistant Soybean, J. Agric. Food Chem. , 2010, 58 (7), pp 4517–4522
Luiz H. S. ZOBIOLE at el., 草甘膦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籽成分的影響,農業食品化學,2010, 58 (7), pp 4517–4522
http://pubs.acs.org/doi/abs/10.1021/jf904342t
論文揭示: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葉子與種子的礦物狀況
施用草甘膦顯著改變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籽的營養含量。例如,對施用與不施用草甘膦的BRS 242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進行比較發現,BRS 242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施用草甘膦導致其磷(P)、鈣(Ca)、錳(Mn)與銅(Cu)含量分別下降了15.7%(P)、18.3% (Ca)、22.1%(Mn)12.8%(Cu),其親本不施用草甘膦的大豆莖部磷(P)、鈣(Ca)、銅(Cu)含量更高,大豆籽鈣(Ca)更高,單不飽和脂肪酸含量較低。
在巴西以及美國北中部進行的其他現場觀察,也報告經常施用草甘膦導致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缺少鐵(Fe)、鋅(Zn)和錳(Mn)。[27]
過去的研究表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基本成分與對應的非轉基因傳統大豆等同[6]。然而,最近的一些研究表明,大量使用草甘膦情況下,R-亞麻酸(R-linolenic acid)(LNA,18:3 n-3)的水平有所下降而油酸(oleic acid)的水平有所增加。此外草甘膦導致大豆籽鐵(Fe)含量顯著降低[1]
參考文獻:
[1] Bellaloui, N.; Reddy, K. N.; Zablotowicz, R. M.; Abbas, H. K.; Abel, C. A. Effects of glyphosate on seed iron and root ferric(III) reductase in soybean cultivars. J. Agric. Food Chem. 2009 (DOI: 10.1021/jf902175y).
[27] Johal, G. S.; Huber, D.M. Glyphosate effects on disease and disease resistance in plants. Eur. J. Agron. 2009, 31, 144–152.
金龍魚由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存在有益元素和重金屬含量與非轉基因大豆相比異常變化?為什么不檢測?為什么不告知消費者?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出現有益元素與重金屬含量異常,來自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施用草甘膦除草劑干擾了大豆對于各種元素的正常吸收,但是亦與種植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農田土壤是否存在重金屬污染有關。
為此,選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轉基因大豆油的企業,必須對來自不同地方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是否存在重金屬嚴重污染情況進行檢測,同時必須檢測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存在有益元素與重金屬含量出現超過國家標準的異常情況。為此必須對轉基因大豆油的有益元素與重金屬含量進行檢測!
金龍魚由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是否涉嫌違法!
衛生部2002年4月18日發布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四條”與“第五條”規定: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
依據上述兩條,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在存在有益元素和重金屬含量與非轉基因大豆相比可能出現對人類健康不利異常變化情況下,金龍魚沒有進行檢測與控制,更沒有向消費者告知,在判斷這樣生產的轉基因大豆油(1)對人類健康不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之前,選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這樣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對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日取代《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看法
有人指出,衛生部頒布《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2007年12月1日已經取代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而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特別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因此不能再援用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內容。
筆者對此發表以下看法:
(1)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是退步,而不是進步!這種刪除的實質是,進一步順從邪惡孟山都為首跨國轉基因產業的私利與壓力,置中國人民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于不顧!
(2)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但是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第三條”規定:
第三條 新資源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對人體不得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依據該第三條規定,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存在有益元素和重金屬含量與非轉基因大豆相比可能出現對人類健康不利異常變化情況下,金龍魚有意選用這樣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根本就不準上市銷售,其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3)衛生部、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等任何單位無視這種情況,縱容以至唆使金龍魚繼續生產銷售這樣的涉嫌違法轉基因大豆油,也是瀆職涉嫌違法!
(4)2007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 》“第16條”規定(該條與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9條一致):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部可以組織評估委員會對已經批準的新資源食品進行再評價:
(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已批準的新資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認識上發生改變的;
(二)對新資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質量產生質疑的;
(三)新資源食品監督和監測工作需要。
經再評價審核不合格的,衛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產經營和使用。
依據該條的規定,消費者們有權聘請律師團向衛生部提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存在有益元素和重金屬含量與非轉基因大豆相比可能出現對人類健康不利異常變化在判斷對人類健康不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之前,應當停止金龍魚以及全部轉基因大豆油的生產與銷售,已經出廠的全部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全部“召回:!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1年7月14日《宣判書》確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筆者為此再次質問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1)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對金龍魚對來自不同產地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對人類健康有益礦物質與有害重金屬含量進行了檢測?
(2)如果沒有檢測的話,你們怎么能夠判斷金龍魚對來自不同產地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對人類健康有益礦物質是否缺少,有害重金屬含量是否超過相應國家標準?
同時質問金龍魚:
(1)你們對自己加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是否對來自不同產地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對人類健康有益礦物質與有害重金屬含量進行了檢測?
(2)如果沒有檢測的話,你們怎么能夠判斷來自不同產地轉基因大豆加工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對人類健康有益礦物質是否缺少,有害重金屬含量是否超過相應國家標準?
陳一文:轉基因大豆油多酚種類含量大不相同為非轉大豆3倍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4.html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倍。就本研究獲得結果看,要從酚類角度來評價轉基因大豆的安全性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包括特征酚類物質的分離純化和毒理學研究。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對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的多酚種類和含量檢測了嗎?檢測結果如何?
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3 倍”, 對人類健康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
-- 禁止抗草甘膦轉基因作物原料進口、開發、種植、銷售理由之60
陳一文([email protected] )
《新浪網》“陳一文顧問博客”首發: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17e9d0102dr54.html
《陳一文顧問網站》:http://sea3000.net/cheniwan
【致謝:對于協助對該篇文章提供科學依據與出處的學者特別致謝。歡迎相關學科更多學者來郵件或以“發表評論”方式對筆者這篇文章以及其他發布過的博文內容,提供更多科學依據并注明其出處,便于筆者及時予以補充。】
科學依據:
《曹柏營、歐仕益等,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的酚類物質分析,食品科學,2006, Vol. 27, No. 08 ,56-59 》披露:
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spkx200608008.aspx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多酚種類和含量上也存在差異。
就本研究獲得結果看,要從酚類角度來評價轉基因大豆的安全性還有許多工作要做,包括特征酚類物質的分離純化和毒理學研究。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中檢測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必須依照上述論文的作者曹柏營所建議的那樣,進行“特征酚類物質的分離純化和毒理學研究”,否則如何判斷增加出來的這些“多酚種類”對人類健康有益,還是有害?
在進行科學、公正、透明“特征酚類物質的分離純化和毒理學研究”判斷這些“酚類物質”對人類健康無害之前,這些“酚類物質”對人類健康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而不能輕易認為對人類健康無害。
必須強調,從事轉基因“外科手術”的轉基因“專家”們,對抗草甘膦轉基因造成他們完全沒有預料的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多酚種類和含量”與非轉基因大豆“大不相同”以及“特征酚類物質的分離純化和毒理學研究”等問題,純屬“外行”!
金龍魚由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衛生部 2002年4月18日發布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四條”與“第五條”規定:
第四條 轉基因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其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不得對人體造成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
依據上述兩條,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中檢測出對應非轉基因傳統大豆油脂中沒有的達到“3倍”的這些“酚類物質”通過“特征酚類物質的分離純化和毒理學研究”判斷這些“酚種類” (1)對人類健康不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與(2)“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的中國優質非轉基因大豆油之前,選用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加工這樣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對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2007年12月1日取代《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的看法
有人指出,衛生部頒布《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2007年12月1日已經取代了《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而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特別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因此不能再援用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的內容。
筆者對此發表以下看法:
(1)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 轉基因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質量不得低于對應的原有食品”這個條款,是退步,而不是進步!這種刪除的實質是,進一步順從邪惡孟山都為首跨國轉基因產業的私利與壓力,置中國人民持續安全、健康、生存與繁衍于不顧!
(2)衛生部2007年頒布實施《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有意取消了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五條”,但是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
第三條 新資源食品應當符合《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規、規章、標準的規定,對人體不得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其他潛在性健康危害。 依據該第三條規定, 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中檢測出對應非轉基因傳統大豆油脂不含有的“多酚種類”,而且檢測出“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在判斷對人類健康不產生“任何……潛在性健康危害”之前,因大豆的3 倍”,金龍魚有意選用這樣的孟山都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加工的轉基因大豆油,根本就不準上市銷售,其上市銷售涉嫌違法!
(3)衛生部、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等任何單位無視這種情況,縱容以至唆使金龍魚繼續生產銷售這樣的涉嫌違法轉基因大豆油,也是瀆職涉嫌違法!
(4)2007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衛生部《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該條與衛生部2002年頒布實施的《轉基因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第19條一致):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衛生部可以組織評估委員會對已經批準的新資源食品進行再評價:
(一)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已批準的新資源食品在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認識上發生改變的;
(二)對新資源食品的食用安全性和營養學質量產生質疑的;
(三)新資源食品監督和監測工作需要。
經再評價審核不合格的,衛生部可以公告禁止其生產經營和使用。
依據該條的規定,消費者們有權聘請律師團向衛生部提出,在對于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油脂中檢測出對應非轉基因傳統大豆油脂中沒有的“多酚種類”,而且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在判斷對人類健康不形成“潛在性健康危害”之前,應當停止金龍魚以及全部轉基因大豆油的生產與銷售,已經出廠的全部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應當全部“召回:!
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2011年7月14日《宣判書》確認: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于2006年至2010年期間出具的檢驗報告,證實南海油脂公司生產的金龍魚大豆、二代食用調和油等產品經檢驗合格。”
筆者為此質問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1)你們2006年至2010年期間檢測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出具的檢驗報告,是否檢測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
(2) 如果沒有檢測的話,你們怎么能夠判斷“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對人類健康無害?科學依據是什么?
同時質問金龍魚:
(1)金龍魚對自己加工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生產的金龍魚轉基因大豆油,是否檢測出“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 倍”?
(2)金龍魚沒有檢測的話,為什么不檢測?金龍魚是否知道“抗草甘膦轉基因大豆與兩種非轉基因大豆油脂中的多酚種類和含量大不相同,其含量是非轉基因大豆的3倍”對人類健康有害,還是無害?金龍魚的科學依據是什么?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