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法特逝世四周年與“奧斯陸和平進程”批判
劉波
奧斯陸“和平進程”留下的最大問題是,它將一場合法的民族解放運動轉變為一場討價還價的“和談”,所有媒體報道給人的印象都是,以方和巴方是處在平等地位的兩個協商者,但實情卻是一個膘肥體壯、奸詐狡猾的拳擊手和一個骨瘦如柴的弱者對決,后者吃盡苦頭。歷史上從未有過哪一個民族,可以在占領者拒不退出其領土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通過單純的外交談判來擺脫占領。包括聯合國決議在內的國際法已經給巴以沖突下了“判決”,所謂“國際社會”的任務是執行判決,而不是站在加害人一方,以無休止的空洞“和談”許諾和遙不可及的美好前景來玩弄被害人。在阿拉法特逝世四周年的時候,我們迫切需要對巴以沖突重新定性:這不是一段溫文爾雅的“和平進程”,而是一個被壓迫民族從一個殖民主義國家統治下求解放的斗爭。
2008年11月1日,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逝世四周年。在阿拉法特出生時,巴勒斯坦阿拉伯人與大舉涌入的猶太人沖突,屢遭英國托管當局鎮壓。在他去世時,沙龍政府的鐵血政策致使巴勒斯坦一片凋敝,哀聲遍野。在他去世四年后的今天,加沙地帶被以色列變成這個地球上最大的監獄,約旦河西岸在占領重軛之下奄奄一息,巴人實現民族自決和建國的希望從未如此遙遠。目前而言,阿拉法特仍是一位悲劇性的人物,因為他畢生之夢想似乎仍無實現的可能。但就像古往今來世界各地那些奮起抵抗異族侵略卻被占領者誣為暴徒盜匪的英雄一樣,未來的史書會給阿拉法特一個公正的記載。
有關阿拉法特的生平事業、功過得失,世人已有很多的評述,此處不加贅言。在阿拉法特去世四周年之際,惟覺應當著力探討的是有關所謂“奧斯陸和平進程”的問題。我們生活在一個大眾媒體主宰公眾頭腦的時代,而新聞界的一個要訣是,不僅評論性的觀點足以影響公意,新聞對事件的敘述,即“故事情節”(story line)本身也足以左右公眾的判斷。而多年以來有關巴以沖突的媒體報道與評論,基本的模式總是圍繞所謂的“和平進程”,將一個“善良的以色列政府與巴溫和派希望以談判實現和平,卻屢屢被邪惡的巴極端勢力阻撓破壞”的畫面,深深植入人們的頭腦。這個故事是以色列政府對1993年以來的事件典型的敘述方式,一向也得到世界各地不少媒體和知識分子的附和,而為求公正,在公共輿論中樹立來自巴方的另一種敘述(narrative),是迫在眉睫的。
縱觀阿拉法特一生,1993年《奧斯陸協議》的簽訂,實為一個轉折點。在此之前的阿拉法特是個草莽英雄,有卡拉馬之役的輝煌(此戰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有遭約旦驅逐、遭敘利亞背叛的屈辱,也有在以色列多次刺殺中脫險的奇特經歷,但總歸是以一個無拘無束的自由戰士身份出現的。《奧斯陸協議》之后,阿拉法特雖高居廟堂,與大國領導人平起平坐,但處境大不自由,一方面要繼續為巴勒斯坦民族的渴望而奮爭,另一方面又要應付以色列的種種苛求,左右為難,乃至最后被以色列和西方政府誣為和平障礙,并遭沙龍圍困于孤壘之中,處境凄涼。要追究這一切的根源,便需從《奧斯陸協議》的背景開始探討。
政治不是童話故事。“阿拉法特和拉賓兩位英雄為了人類和平的美好事業勇敢地化干戈為玉帛”,這樣的故事用于政府宣傳倒也無妨,滿足一下大眾的善良愿望也無可厚非,但絕不是嚴謹的歷史分析。政治總是對現實力量對比的反映,而當時的現實對阿拉法特極為不利,談判與協議的簽署反映了他對以色列優勢地位的一種承認和屈服。
阿拉法特處境不利的原因在于,巴解組織已被以軍驅趕出黎巴嫩,遠避突尼斯,總部又遭到以軍空襲,事實上已無力再對以色列構成實質性的威脅,而且也失去了對本土巴勒斯坦人的主導力。1987年,第一次巴勒斯坦人起義爆發,起義基本上屬非暴力抗議的性質,巴人以石塊作為武器,卻遭到以軍槍彈的鎮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起義并非由巴解領導和組織,而是被占領土的巴人自發起事。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之后,阿拉法特又因站在薩達姆一邊而開罪阿拉伯各國,以至于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另外在蘇聯解體后,美國成為主宰中東的大國,巴解也無法再倚靠東歐社會主義集團。在如此絕望的處境之下,阿拉法特與以色列在奧斯陸簽訂了一份內容模糊的協議,也因此而留下無盡的麻煩。
事實上,以遇刺而以“和平烈士”美名流傳的拉賓,從來沒有在為以色列劃定邊界,容許巴勒斯坦建國一事上做任何的承諾。在以色列方面,與阿拉法特簽訂這一協議的好處在于,可以趁機以低廉的代價,改變其在國際上的不良形象,并將對巴勒斯坦土地的非法占領改頭換面為與巴權力機構的合法合作,以一種姿態性的讓步換取實質性的戰略利益。在馬德里和會之前,以色列根本不承認巴勒斯坦民族的存在——例如以色列總理梅厄夫人便說,“世上根本沒有巴勒斯坦人這回事”——而且在那時以色列便稱阿拉法特是恐怖分子。但當時的情況與9•11之后所謂的“反恐戰爭”(順便提一下,這個詞估計將被奧巴馬政府拋棄,因而也必然將被一些發展中世界里的鸚鵡拋棄)不同,由于以色列的非法侵略與占領行為,許多國家不與其建交。馬德里和會之后,由于和談效應的影響,與以色列建交或復交的國家便有68個之多。
但以色列付出的代價是微不足道的:《奧斯陸協議》沒有觸及巴勒斯坦建國的實質性問題,沒有規定以色列應停止修建定居點,以至于在協議簽訂后,以色列非法定居點建設反而加速;雙方的協議規定巴方的暴力為非法,卻規定以方之前在被占領土下達的軍事命令與法律繼續有效;巴權力機構有責任制止巴武裝分子對以方的襲擊,而以軍對巴平民的殺傷卻只受以方的管轄,這勢必使巴民眾將巴權力機構視為占領軍的合作者;協議沒有規定由聯合國這樣的多邊機構監督協議的執行,卻讓以色列的親密盟友美國來作裁判主持大局。正如一位以色列論者對雙方過渡協議的評論:“當一個人看穿所有冠冕堂皇的措辭,所有故意的誤導,成百上千個詭辯的章節、分段、附錄和條款,他會清楚地意識到,以色列的勝利是必然的,巴勒斯坦的失敗是凄慘的。”
所以,和一般人的印象相反,巴勒斯坦人的處境并沒有在所謂的奧斯陸“和平進程”開始后改善。例如,英國蘇塞克斯大學學者塞爾比(Jan Selby)博士援引的一位以色列研究者的調查表明,以色列一直控制著被占領土的水源,以至于平均一個以色列定居者可得到的水是一個巴勒斯坦人的12倍,對巴人所收的水費卻要更高,在《奧斯陸協議》之后,這一狀況基本未變。塞爾比的結論是,奧斯陸協議大大減輕了以色列的占領成本,卻將被占領土給予它的戰略利益都保留了下來。持續的貧窮、壓迫、戰亂與死亡,使巴人對于奧斯陸進程寄予的希望徹底破滅。
只有在此基礎上,才可以理解2000年的戴維營會談,以及阿拉法特在會談上的做法。根據西方主流媒體的描述,據稱以色列總理巴拉克在美國總統克林頓的壓力下做出了歷史性的重大妥協,而頑固的阿拉法特拒絕了對方的慷慨建議,甚至于有論者稱,阿拉法特這么做是“對巴勒斯坦人民犯罪”。
但事實是,在拒絕于協議上簽字之后,這位“罪人”在回國后得到了民眾的熱烈歡迎,阿拉法特也最終證明,他不會屈服于以色列的詭計,他以自己的表現挽回了在《奧斯陸協議》中犯下過度讓步的錯誤。關于戴維營會談中以方的建議,現已有大量的記錄證明,這個所謂“慷慨”的建議毫無慷慨之處。領土問題上其內容是,巴勒斯坦將在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的92%(這個比例由于技術問題還要打折扣)土地上建國;巴勒斯坦國基本非軍事化;約旦河西岸分為三塊不相連的地區,被以色列定居點和以軍包圍;以色列以加沙地帶周邊的沙漠地區交換約旦河西岸的肥沃土地和水源。難民問題上,巴拉克完全否認難民有返回權。耶路撒冷問題上,巴方只得到東耶路撒冷的部分主權,以方保留對圣殿山的主權,只給巴方“管理權”。而嚴格根據國際法而論,東耶路撒冷屬于被占領土,以色列應當完全撤出。只有當可以把一個強盜愿意交出部分贓物的做法稱作“慷慨”的時候,巴拉克的建議才可以被稱作“慷慨”。
故而,考慮到巴民眾對奧斯陸協議的普遍不滿,阿拉法特拒絕在2000年戴維營協議上簽字,這是正確之舉,也是必然之舉。阿拉法特沒有滿足以色列的無度需索,卻為巴勒斯坦人做出了最好的交代。這也使得以色列繼續將他誣為“和平障礙”、“恐怖分子”、“巴勒斯坦的希特勒”,直至他去世。事實證明阿拉法特是惟一有能力將巴各派聯合在一起的人物。在他去世之后,隨著加沙和約旦河西岸的分裂,巴勒斯坦民族解放運動陷入了有史以來最深刻的危機。一年之前啟動的所謂安納波利斯和談,已經淪為一個笑話,至于美國新總統奧巴馬上臺能否給形勢帶來變化,筆者認為最好的回答是,有鑒于奧巴馬競選中的一系列言行,他根本不會改變美國在中東的帝國主義政策。
奧斯陸“和平進程”留下的最大問題是,它將一場合法的民族解放運動轉變為一場討價還價的“和談”,所有媒體報道給人的印象都是,以方和巴方是處在平等地位的兩個協商者,但實情卻是一個膘肥體壯、奸詐狡猾的拳擊手和一個骨瘦如柴的弱者對決,后者吃盡苦頭。歷史上從未有過哪一個民族,可以在占領者拒不退出其領土的情況下,仍然可以通過單純的外交談判來擺脫占領。包括聯合國決議在內的國際法已經給巴以沖突下了“判決”,所謂“國際社會”的任務是執行判決,而不是站在加害人一方,以無休止的空洞“和談”許諾和遙不可及的美好前景來玩弄被害人。在阿拉法特逝世四周年的時候,我們迫切需要對巴以沖突重新定性:這不是一段溫文爾雅的“和平進程”,而是一個被壓迫民族從一個殖民主義國家統治下求解放的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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