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是人民解放軍的締造者和最高統帥,對人民軍隊建設、發展他傾注了畢生心血。在紀念人民解放軍建軍88周年之際,全軍將士及億萬人民緬懷他領導人民軍隊開創的輝煌偉業。毛澤東在領導人民軍隊期間,十分重視“八一”南昌起義的重大歷史作用,不僅參與八一南昌起義紀念活動,還主張將八一作為建軍節,并贊賞軍旗上標識“八一”字樣。
(一)第一次組織紀念“八一”起義活動
1930年6月,政委毛澤東(總前敵委員會書記)、總指揮朱德率領紅一軍團萬余人從福建長汀出發,經江西贛州,吉安,到達宜春地區,于7月20日先后攻占永豐,樟樹,7月30日紅軍逼近南昌,到達新建縣的西山,
8月1日上午,毛澤東在新建縣西山召開我軍歷史上第一次紀念南昌起義三周年慶祝大會。同日,毛澤東等根據敵我力量的對比,決定放棄攻打南昌的計劃。只是在攻占南昌對岸的牛行車站后,向南昌城內打了三排槍,以示紀念南昌起義三周年。史記為“八一示威”行動。
(二)批準“八一”為紅軍成立紀念日
根據《紅色中華》報合訂本資料介紹,1933年7月11 日,毛澤東擔任主席的中華蘇維埃中央臨時政府召開第 46次會議,批準“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的建議,規定以每年 ‘八一’為中國工農紅軍紀念日”。并指出“中國工農紅軍即由南昌 暴動開始逐漸在斗爭中生長起來”。規定“于今年‘八一,紅軍節授 予戰旗于紅軍的各團,同時授獎章于領導南昌暴動的負責同志及 紅軍中有特殊功勛的指揮員和戰斗員”,“制定紅軍家屬優待證”。
毛澤東任主席的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1933年7月9日批準:決定對指揮革命戰爭有特殊功績的紅軍將領,按其功績的等次發給紅星獎章。這一決定,也獲得。按照這一命令,在當年“八一”建軍節時,對周恩來、朱德、彭德懷等授予一等紅星獎章,對陳毅、張云逸等34人授予二等紅星獎章,對王震等53人授予三等紅星獎章。限于當時的歷史條件,只在當年和次年“八一”建軍節時對紅軍總部和中央蘇區的紅軍將領頒發過兩次。
確定頒發紅星獎章,是對紅軍將領功績的肯定,是人民軍隊獎勵制度的良好開端,對紅軍指戰員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三)參加紅軍首次“八一”閱兵典禮
1933年8月1日,在中華蘇維埃首都——江西瑞金,舉行了紅軍首次盛大閱兵典禮,以紀念紅軍成立6周年。鑒于時值盛夏酷暑,同時為避免國民黨軍隊飛機空襲,項英決定閱兵典禮在黎明前舉行。
1933年8月4日《紅色中華》報寫道:閱兵首長為“中革軍委的閱兵員”;受閱部隊為中央警衛師(又稱工人師,這支隊伍以工人為主組成),和紅軍學校的學員;出席的有“黨、團、政府、工會”領導人,包括中共臨時中央負責人博古,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主席毛澤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兼全國總工會黨團書記陳云等,還有各界代表。
8月1日凌晨4時,閱兵典禮正式開始。數千支火把,將作為檢閱地的炮兵射擊場照得通明。項英作為軍委閱兵員騎馬通過長600米的行列后,登上閱兵臺,帶領紅軍指戰員莊嚴地朗讀紅軍誓詞。
最后是分列式。受閱部隊抬著大炮,扛著機關槍等武器,邁著整齊的步伐,雄赳赳氣昂昂地走過閱兵臺。博古、毛澤東、項英、陳云等領導人向受閱指戰員招手致意,祝愿紅軍不斷發展壯大,奪取更大的勝利。
(四)親自起草中共七屆二中全會關于軍旗的決議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村召開了七屆二中全會。會議期間,3月13日,毛主席親自起草中共七屆二中全會關于軍旗的決議。《關于軍旗的決議》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軍旗應為紅底,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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