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本質與生態和諧
一、“道”的本質
我今天談的“道”,來源于我們中國古典哲學家老子的《道德經》,我們先破解一下,“道”是什么意思。
這“道”字,先寫兩點,左為太陽,右為太陰,在天象日月,在地喻水火,在人為雙目。摟抱在一起,就是太極圖,陰陽魚。兩點下的“一” 喻陰陽統一于一體,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基本模式。“自”字指天、地、萬物集于自身。“首”即頭,首先要你明白,自身就是對立統一體,自身就是一條陰陽魚。自知了,明白了,透徹了,再“走”,就上“道”了。“走”即行,喻道行不止,道行天下。
說了半天,“道”到底是什么呢?老子始終沒有界定明確定義,因為在老子看來,“道可道,非常道”,“可道”的,注定不是“常道”,能說出子丑寅卯的道,只能是具體小道,不可能是根本大道。換一種斷句方式,即“道可,道非,常道”,再看是什么意思:“道”似乎是什么,“道”似乎又不是什么,“道”可以談論,但絕對談論不清楚,談論不透徹,這,就是“常道”。
那么,老子所說的“常道”,到底是指什么呢?
我的嘗試性理解是,這個“常道”,應該是穩定的、永恒的,它是一切合理存在的總根本和總規律,是一切相對真理的總和,是宇宙及其間一切事物的普遍真理。
從這個意義上說,合于道的理,才是大道之理;合于道的行為,才是大道之德;合于道的規矩,才是大道之法;合于道的智慧,才是大智慧;合于道的發展,才是真發展。
那么,怎樣區分合“道”,還是不合“道”呢?以什么標準來衡量呢?
這就需要搞清“道”的本質是什么,“道”的本質是什么呢?我以為,應該是順乎自然。
老子在《道德經》第二十五章明確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應該取法于地,地應該取法于天,天應該取法于道,道應該取法于自然。我以為,“道法自然”這四個字,就是《道德經》的主旨,是綱領,是靈魂,是主題詞。合于“自然”,就是合“道”,不合于“自然”,就是不合“道”,所謂合“道”,即順乎自然。
從靜態上說,沒有任何污染的自然而然,一切都保持自然的本性,是最美的,是最“道”的。
從動態上說,天地不被毀損,生存狀態不被毀損,社會發展不違自然法則,做人不扭曲自然天性,謀事不違自然規律,就合于道法,就是順乎自然,就是道法自然。
二、什么是“道法自然”
具體地說,“道”怎樣才能做到遵從“自然”呢?
首先要尊重“三才”的和諧與自然狀態。
在我國傳統文化里,數字從0到9,都有其深層獨特文化內涵,其中“三”就是指三才,即天、地、人。我們構建和諧社會,當首先是天、地、人和諧前提下的和諧,而不應是游離于天、地、人和諧之外的、單一的、僅社會層面的和諧。尊重了“三才”的和諧與自然狀態,也就合道了。
我們今天談論的問題,屬于“天、地、人”三才中“地”的范疇,但這個“地”,又不是孤立的,比如這茂密的大森林興安嶺,它對天有沒有好的影響,它對人類生存有沒有好的影響?都有。所以,保護大地、高山、森林,不隨便毀損它們,盡量不以扭曲它們的方式,以它們的原生態為人類服務,就是從根本上保護人類。目前我們對大小興安嶺的合理開發和利用,就是在盡可能不毀損森林原生態的情況下進行的,因此就有了“道法自然”的意蘊。
以往我們的絕大多數科學天才的智能投入,幾乎都是向地球乃至宇宙索取的,絕少用于奉獻,這是不合“道”的。如果現代化是共同飛速消耗所有人類賴以存在的客觀存在,不是虧天,就是損地,那它的表層意義是發展,本質意義則是加速人類集體毀滅,因為它是對天然客觀世界的強行干預和透支,是違“道”的。
目前地球人類現代化的飛速發展,正象一個瘋狂的狼孩兒,貪婪地、無節制地,吸納著地球母親的乳汁,加速著地球的衰老,并波及著宇宙的平衡。這種違“道”行為,是宏觀環境意義上的生態環境破壞。任何生命,如果不懂得維護生態平衡與和諧,都等于集體自殺。
羊瘋狂掠奪草場,等于自殺;狼瘋狂吃羊,等于自殺;富人直接掠奪窮人的同時,其實也在間接的掠奪自己;人類瘋狂掠奪自然,也等于間接的慢性自殺。
所以,從自身根本利益出發,羊應該保護草場;狼應該保護羊群;富人應該扶助窮人;人類應該保護自然。
打破生態平衡,就是破壞生態和諧,生態和諧遭到破壞,人類就會陷入生存危機。
其實,人為一己之欲,污染天,毀損地,在虧天損地的過程中,也同時害了自己,使自己變得越發不干不凈。不敬天地,不法自然,必遭其難。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非天地不報,時候未到是也。
其次要落實兩個字,“真”和“柔”。
第一個字是“真”。
何謂“真”?真天、真地、真人也。何謂真天、真地、真人?自然之天,自然之地,自然之人也。澄澈的天空不被污染或強奸,碧綠的大地不被污染或強奸,純潔的人性不被污染或強奸,就是真天、真地、真人。只有“真”的,才是“自然”的,只有“自然”的,才是“道”要“法”的,才是“道”應該遵從的。
“道”的孩子,就象嬰兒人性,最真、最淳、最自然,因而最美。
嬰兒的人性沒有受污染,沒有被扭曲,沒有被強奸,沒有被異化,只受“常道”的滋潤,只受最本真的自然客觀規律所支配,而不受人為打造的規律所左右,感不到有國家,感不到有政治,感不到有精神枷鎖,是自然生態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這就是最美的狀態,合道的狀態。人性的真樸,永遠應該是人生進取的出發點,社會發展和人生進取,都不應以喪失自然和諧和真樸之性為代價。
怎樣遵從“真”的原則呢?即自然狀態不受人為毀損呢?為了加深理解,我舉個例子來說明:
比如,一個孩子在熟睡,不同的母親回來,可能就有不同的對待,A母親剛從商場買來了好吃的,急不可耐的把孩子叫醒,讓他吃好吃的;B母親也從商場買來了好吃的,發現孩子熟睡,本不想驚擾,但由于愛之心切,就去親了一口,結果讓孩子驚恐了一下;C母親也從商場買來了好吃的,她知道孩子可能還在熟睡,所以小心開門,悄悄進屋,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孩子,微微的笑了,不予理睬,繼續不動聲色的干自己的事。
現在我們來評價一下這三個母親,三個母親都是愛孩子的,但由于境界不同,因此效果不同。A母親的做法是違“道”的,因為她強行破壞了孩子的自然生命狀態;B母親的做法雖然有合“道”的心態,但卻禁不住做出了違“道”的行為,也使孩子的自然生命狀態遭到輕度毀損;只有C母親的做法,才是合“道”的。表面上看,C母親最沒有作為,但C母親是以“無為”而“為”,是最大的“為”,是最好的“為”,因為她的“為”,不僅沒有構成對孩子的自然生命狀態的任何傷害,而且保護了孩子的最佳生命狀態和自然本性。
老子一向主張遵從自然常道,對自然、社會、人性,盡力不要干預,盡力不要強行人為,這對人類發展,有非常重要的參考意義。但我并不同意老子對社會的絕對不干預政策,如果把社會比作孩子,當他熟睡的時候,你盡力不要干預他,玩的高興的時候,你也不要干預他,但當他到了河邊,又忘乎所以,一不留神,就有可能掉到河里去的時候,你就應該干預了。也就是說,該管的時候,必須要管,不該管的時候,不要瞎管。什麼時候該管,什麼時候不該管,這又要看素質了,看道行了,拙劣的人總是在該管的時候不管,不該管的時候瞎管,許多企業或單位乃至國家倒臺,與管理者道行不夠很有關系啊。
第二個字是“柔”。
嬰兒從何而來,母親生的,母親滋養的。所以,道的最高代表就是母親,就是女人。所以,不受污染的嬰兒人性需要母親的哺育,需要道的培育。
老子是崇拜女性的集大成者,他未生喪父,家道艱辛,是母親在逆境中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的,然不離不棄,以柔克剛,百折不撓,種下了圣人之根。故而老子之“道”,根生于母性思考,源自于對母系社會的崇拜。母親不僅能生,會養,而且猶如大地,能承載萬物,包容萬物,和諧萬物。正是對母親和女人的認知,激發了老子對整個宇宙存在的靈感,并使他感悟到了宇宙的創生,化生出了道。道雖無形無象,但卻是宇宙的母親,她是生發之“門”,她是天地之根,它的本性是一個“柔”字。
因此,老子崇尚的不是男性的陽剛,而是女性的陰柔,認為柔能克剛。
從性別特點上看,女性當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潤滑劑,家里無“女”不“安”,有“女”有“子”才“好”,“少”“女”更“妙”。古人在造字時就已經看到了女性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意義。一個小孩,沒有父親固然痛苦,但沒有母親會更痛苦。我們經常看到,一個農村婦女,帶幾個孩子,仍能頑強生存,雖可憐,但可以看得過去。而個別父親,帶幾個孩子,雖然累得屁滾尿流,可孩子的可憐狀態,還是目不忍睹。顯然,一個父親帶一個孩子,就會捉襟見肘,而一個母親,帶幾個孩子也能維持。一個孤兒,如果父母必得其一,得母親者定會更幸福。歐洲最好的乒乓球運動員之一,丹麥的梅茲,球風就有陰柔性,有蛇的柔韌性和伸縮性,所以能成為王浩、郝帥的克星。
這足以說明,女性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潤滑劑。
女人是堅韌的、頑強的、默然的、任勞任怨的,現實生活中大量瑣碎小事,都是女人串聯起來的,構成美麗的日常生活珍珠。女人的包容性、親和力、凝聚力、喜好平靜安逸,不喜波瀾爭斗,都十分利于和諧。中國女性,并沒有完全從孔子構造的男性社會陰影里解脫出來,并沒有從女性的傳統生存模式中徹底解放出來,社會的多年慣性,也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女性殘留數千年的封建觀念,致使當今社會,男人仍處于絕對強勢地位。這從性別平等上說,是極不公平的。所謂男主外,女主內,是不公平的。因為露臉風光的不多的外事兒,都是男人的,而沒完沒了的瑣碎內務事兒,都是女人的。兩個軌道,主從分明。我希望女人能盡快掌控家庭、單位、社會,而且是平靜溫和的女人,不是所謂的女強人,鐵娘子,假爺們。呼喚和諧,就該呼喚女人。
三、“道”與生態和諧
通過以上的探討,我們就可以窺見老子在人類文化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與作用。
在人類有史以來的哲學范疇里,我以為最具整體性、宏觀性、本根性的哲學,就當推我國老子的“道”。“道”是大哲學,其本質是“道法自然”,關心的核心問題就是天、地、人的和諧問題。這也是老子比孔子更為博大的根本原因。孔子盡管是有史以來給中國人性影響最大的人文學者,但我不得不說,他有很大的局限性,他想讓社會有秩序,很規范,為此也制定了很多做人的準則,由此維護了兩千多年封建社會的超常穩定,且不說這里面對普通人性的摧殘與由于視點的單一造成的思維漏洞,單是單純看社會,而不是與天地結合起來看,就是明顯局限。讀過老子和孔子的人,只要簡單比較,就會明顯發現,孔子癡迷于世俗社會,著眼點主要是人,是社會,而且進去就跳不出來了。而老子則是將天、地、人放到一起,做通盤思考,人與社會,只是他立體統視的其中一個因素。所以,宏觀上的天、地、人和諧,應從老子那里吸取營養。而單純的人與社會層面的和諧,則可以到孔子那里尋找一些營養。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社會,如果將賴以生存的天和地置之度外,單純考慮自己這一伙人的所謂和諧,是自私的和諧,急功近利的和諧,傷天害理的和諧,不上“道”的和諧,一句話,是小和諧。因此,人類發展不能以虧天損地為代價,人類的和諧不能拋開與天地的和諧。
人類的和諧,必須顧及兩個大的方面:對內調試自身因素與社會的和諧,對外調試社會與天地的和諧。只有達到天、地、人關系平衡、和平共處的境界,才是天、地、人一性同體的大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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