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網絡公司刪帖內幕:惡花無善果
引言:一則新聞
本報北京1月21日電(記者李林)記者今天從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獲悉,從2015年1月起,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開展為期半年的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原則,著力解決這一損害群眾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清除病灶、純潔隊伍、提高素質、承擔重任。
據悉,整治工作分內外兩個層面同時推進:對內整治各級網信部門和網信隊伍,為期3個月;對外整治新聞網站、商業網站、非法網站、社交網絡賬號及網絡公關公司,為期半年。為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和全程監督,中國互聯網違法與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已開設舉報專區,并設立舉報獎項,最高獎金為5萬元。
國家網信辦副主任彭波表示,當前,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等網上違法違規現象屢禁不止、屢打不絕的問題還很突出。網絡敲詐、有償刪帖最常見的表現形式就是“不給錢就發稿上帖”、“給錢就撤稿刪帖”。彭波稱,這兩種行為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嚴重破壞網絡傳播秩序,嚴重損害網絡管理部門和網絡媒體形象,嚴重擾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是廣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的網絡公害。
彭波表示,當前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合法網站亂象叢生。通過開展批評性報道要挾涉事地方黨政機關和企業,索取“宣傳費”、“贊助費”、“合作費”等,已經成為行業“潛規則”,地方頻道這一問題尤為嚴重。同時,傳統媒體及其工作人員利用單位所屬網站或自辦網站實施敲詐的問題也很突出。如21世紀網新聞敲詐案涉及上海、北京、廣東等省市的100多家企業,21世紀網累計向擬上市公司、已上市公司收取“保護費”高達兩億多元。
二是非法網站招搖撞騙。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國家機關或社會行業組織名義,私自開設以“中國”“國家”等為名頭的虛假網站,或私自開辦“民間”反腐維權網站,打著“輿論監督”“舉報受理”“維權揭黑”等旗號,對地方黨政機關、企業和個人進行敲詐勒索。這些非法網站數量很大,有的頗具影響,刪一個帖子甚至開價數十萬元。
三是非法網絡公關蔓延成風。一些合法注冊的廣告公司、文化公司、策劃公司,實際業務卻以有償刪帖等非法經營為主。這些公司通過各種方式,將一些無中生有或是片面放大的新聞稿件大肆炒作,迫使涉事方答應其開出的各種條件,再通過行賄等手段進行刪帖,借機牟取巨額非法利益。
四是互聯網主管機關個別干部監守自盜。有的干部在物質誘惑面前迷失方向,內外勾結,參與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非法活動,造成惡劣影響,為隊伍建設敲響了警鐘。
彭波表示:“我們決不護犢,決不護短,決不心慈手軟,發現問題一查到底,任何人都沒有‘豁免權’,查到誰就是誰。”
(原標題:我國開展網絡敲詐和有償刪帖專項整治工作)
揭秘網絡公司刪帖內幕:惡花無善果
“3·15”本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盾牌,如今卻成為某些所謂投訴打假網站的“搖錢樹”,“3·15”也成了他們免費的招牌廣告。這些所謂的投訴網站拿著消費者的投訴帖,和商家做起了收錢刪帖的買賣,消費者望眼欲穿地等待回音時,殊不知早已成為他人的“盤中餐”。假投訴網站這種“一菜三吃”,不僅吃了消費者,吃了商家,還吃了社會公信力。
虛假315維權網站與商家勾結收錢刪除投訴帖
[來源:北京晨報]時間:2012-03-15 17:58:36
“3·15”本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盾牌,如今卻成為某些所謂投訴打假網站的“搖錢樹”,“3·15”也成了他們免費的招牌廣告。經過記者近一個月的調查發現,這些所謂的投訴網站拿著消費者的投訴帖,和商家做起了收錢刪帖的買賣,消費者望眼欲穿地等待回音時,殊不知早已成為他人的“盤中餐”。假投訴網站這種“一菜三吃”,不僅吃了消費者,吃了商家,還吃了社會公信力。
■域名公司
信息亂碼問題可能怪顯示屏
昨天,域名注冊提供商萬網的市場部媒介經理方曉靜向記者保證,只要是從萬網申請域名的網站,注冊信息肯定是真實的。但當記者問為何有網站的注冊信息不真實、不全,甚至顯示出為亂碼時,方曉靜說:“我自己從沒有遇到過亂碼的情況,如果是亂碼,有可能是電腦顯示屏的問題。”記者聯系另一個國內域名提供商廈門易名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時,易名的客服電話始終無法打通。
■記者調查
域名信息基本虛假
記者在網上搜索到11家投訴網,網站名稱基本都包含“315投訴”、“打假”等字眼,乍一看這些網站的名字很雷同,光看網址或網站的中文名稱很難區分彼此。這些網站的內容大體一致,并且都標榜自己是“最權威”、“最知名”的投訴網站。
在逐個查詢域名注冊信息后,記者發現,這11家網站的域名注冊信息絕大多數是虛假的。有網站注冊人的信息為一個郵箱地址,有的甚至是一串問號。聯系方式留了手機號的,撥過去后卻是空號。有的網站的注冊地址不準確,其中最離譜的是“315誠信網”,它的域名注冊信息顯示出的是“ok”,除此之外再沒有顯示其他的注冊信息。在調查過程中記者發現,雖然有的網站在頁面下方擺著ICP備案號,但在工信部卻沒有查到備案信息。
可以先刪帖后付錢
記者通過QQ逐個聯系了這11個網站,這些網站直接表示可以刪除網站里的投訴帖子,刪一條收費400元至900元不等,若多刪還可打折。不止一家網站表示“可以秒刪”。所謂的“秒刪”就是先刪帖,然后通過轉賬支付。
記者在QQ上和一個名為“人人打假網”的網站聯系時,對方明確表示能刪帖,價格為一條400元。隨后,記者從網站“行業曝光”一欄中隨意選取了一條標題為“北京祥易捷工藝品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害人”的鏈接發過去后,對方立刻表示可以刪,付款方式是支付寶轉賬:“秒刪,刪完付款。”當記者還打算討價還價時,對方表示帖子已經刪了。并發過來支付寶賬號為15801529028,收款人名為“艷麗”。網站刪帖所花的時間僅為1分鐘,記者返回頁面時發現,原帖的確不見了。再回到QQ對話框中,記者對其迅速刪帖表示吃驚時,對方回復道:“效率第一嘛,付完錢截個圖發給我就行了。”當得知記者要第二天才能付款時,對方說:“沒關系,彼此信任嘛。”
次日上午,對方QQ給記者留言,問何時可以支付,并表示帖子暫時恢復,“能付款的時候聯系我吧,到時候我再徹底刪除。”這時記者再次打開“人人打假網”的頁面時看到,原本被刪了的帖子重新出現在“行業曝光”欄目中,位置沒有任何變化。而在隨后的三天里,對方一直在給記者留言,問何時可以付款刪帖。
團伙行動有錢同賺
記者偶然發現,假投訴網站“單打獨斗”成不了氣候,而“拉幫結派”式的打家劫舍讓假投訴網站坐享其成。在一個名為“維權記者萬里行”的QQ群中,有196名成員,成員之間“資源共享”:可以收錢刪除的帖子放在群里“瘋轉”,有錢大家一起賺。3月10日,記者發現在 “維權記者萬里行”的QQ群里,時常會出現“快轉”的帖子鏈接。直到12日晚7點左右,一條“4張空白借據欠下24萬元,信用社被指借據造假”的帖子被發上該群,發布者在帖子鏈接后注明“對方已刪稿,快轉”。之后的12小時內,這條帖子被近30家網站轉發。
■官方說法
相關法律處于空白狀態
對于網站從事刪帖收費的亂象,中國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主任曾民發表示,這屬于非法公關的范疇,商家利用給投訴網“服務費”的手段,刪除消除自己的負面消息,從而讓收費刪帖的市場應運而生。由于互聯網發展速度迅猛,法律滯后,有關這類的法律還處于空白狀態,無法明確如何依法處治收錢刪帖的這類網站。當商家愿意給錢刪帖時,那么雙方就是自愿交易,但如果有網站打著維權的口號,利用手中投訴資料向商家要錢刪帖,網站便構成了敲詐勒索。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董祝禮也認為,在網站的前期審查和后期監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沒有專門的法律和條款來約束網站經營活動的范圍。
■業內揭秘
虛假投訴網三大特點
為企業提供輿情監控的誠搜網主編吳曉偉告訴記者,類似于“315維權網”和“315維權專區”這種網站,特點都很一致。
吳曉偉點開一個投訴網站告訴記者,第一,網站的聯系方式只有QQ或是電子郵箱。第二,再看網站,如果無法投訴,網頁上沒有ICP備案號,域名注冊信息虛假,頁面內容更新速度慢,就可以確定該網站是假投訴網。第三,這類網站的警惕性很高,與商家交易時選擇隱蔽性好的支付手段——支付寶。通過支付寶轉賬時,只需一個郵箱或手機號,便可完成交易。商家交完錢,連對方性別都不清楚,更不用說姓名和聯系方式以及具體的辦公地址了。他們都是以刪帖收費作為收入來源。
吳曉偉認為,這類假投訴網站之所以可以運轉,主要是因為有刪帖收費的市場,商家用錢能擺平的事,自然會選擇簡單的方法消除負面信息,而假投訴網和商家就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其次,申請域名和服務器門檻低,成本低,假投訴網站的利潤大,讓這些經營者有利可圖。
建站簡單運營成本低
吳曉偉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建一個網站需花280元買個域名,向國內知名域名服務提供商租用一個網頁空間為500兆附帶50兆數據庫的服務器,一年的費用為980元,這樣一個網站就初步搭建起來了。如果頁面想做得精致一點,再找人花1000元左右做個頁面,全部費用加一起也不會超過3000元。若網站出了問題被查封,花280元重新買個域名,服務器不必換,一個換湯不換藥的網站就又完成了。
正如吳曉偉所說,一兩個人就能開個假投訴網站,如果有后臺維護,最多三五個人就夠了。“在QQ上看看有沒有人想刪帖,不用費什么力氣,這些一天就能賺千八百塊錢。”吳曉偉表示,假投訴網站投入的人力成本和網站的后期維護成本很低,“他們隨便刪幾個帖子,成本就回來了。”
■刪帖黑幕
商家同行之間互黑
投訴網站收費刪帖只能算“維權圈”桌下交易的冰山一角,處理過大量消費者投訴案例的仝思是一家被關網站的高管,但他現已經轉行,而撤出的原因竟是“自己被黑了”。
仝思告訴記者,2010年,國內一家生產白電的龍頭企業與一著名廚房小家電生產商都生產了同一種廚房電器,但該廚房電器都存在質量問題,而兩家企業又是同行冤家。廚房小家電生產商的工作人員找到某電視欄目的一個無證記者,并給了他一筆“好處費”,讓該記者手中的槍只打白電企業,而仝思的一個同行網站聯合該記者,與廚房小家電企業一起,唱了一出“剿匪記”。仝思表示,除了廚房小家電生產商,還有其他兩到三家同行企業也一起合伙黑了這家白電企業。就這樣,商家同行之間利用媒體“窩里斗”。
無良網站“三吃”
仝思表示,在業內還有一種被稱為是“三吃”的無良網站:一吃消費者的投訴信息,二吃商家的“公關費”,三吃社會公信力。而這種拿錢不辦事的網站才是真黑。“3·15”打假網站中,一些“空手套白狼”的網站,不接受消費者的投訴,而是直接把其他網站的帖子拷貝過來,坐等商家自己找上門。假投訴網站收了錢,卻不能徹底刪帖,當商家再找到網站時,網站卻說“這事我們辦不了”,商家的錢就打了水漂。個別商家作為假投訴網的“消費者”,也栽過大跟頭。商家為了刪帖,給了網站大筆“服務費”后,網站便徹底消失了,而商家連網站的辦公地點都不知道。
“還有人找我,想買我們的數據庫。” 仝思告訴記者,這些投訴網站曾找過自己,就是為了拿投訴帖子去訛商家的錢。他認為,投訴網站之所以能運營起來,靠的就是消費者對網站的信任,這樣一來,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
本版撰文晨報記者姚錦波
消費者地位弱勢正常維權成本高易受阻
[來源:齊魯晚報]時間:2012-03-16 06:51:42
3·15期間,企業紛紛啟動危機公關,各大網站的“刪帖”價格水漲船高。據報載,專業網絡刪帖公司刪除一條普通帖子起價已到2000元,最高可到3800元。刪了帖子,企業的“3·15危機”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度過了;可如此一來,勢必損害消費者作為社會公眾言論自由和輿論監督的權利。
刪帖的出現,首先是由于網絡監管的不力,從而讓見利忘義的商人和牟利至上的網絡公司有機可乘。
其次,維權扎堆現象導致了刪帖價格水漲船高。維權并非只是3月15日前后的事情,而應該成為一種常態化、長期性的監管。雖然政府在消費者權益保護上大下工夫,可是目前出現問題依舊常常停留在“頭疼醫頭,腳疼醫腳”的階段。3·15本意是體現對消費者權益的重視,卻變成了申訴維權的火爆日。消費者意識到:到了3·15,問題就好解決;過了3·15,恐怕就沒人再管這些事。如此一來,3·15刪帖價格能不井噴?
從根本上來說,刪帖現象反映出消費者的弱勢地位。買到假冒偽劣產品,消費者要自己花錢做技術鑒定,還未必能找到權威部門;出現問題,消費者消耗年余仍然不能得到滿意答復。而如今,消費者網絡言論的權利還要被企業以刪帖的方式剝奪。由此可見,消費者維權任重而道遠。(陳立新)
其二在于不良企業刪帖動機為掩蓋的事實
[來源:荊楚網]時間:2012-03-16 06:45:23
“3·15”刪帖熱背后的三重思考
一些非法網站看到消費者期待維權、企業害怕被曝光這一特殊市場,翻手套取消費者投訴信息,覆手轉向企業收費刪帖,將“3·15”變成“發財節”,網站“三頭吃” 日進數萬元。(3月15日 《新京報》)
刪帖收費備受詬病,尤其是臨近“3·15”,就更加猖獗,每年的“3·15”都會發生類似的事件,從消費維權去透視問題,正如記者調查的那樣,這些網站泛濫、暴利的背后折射正規維權渠道的不暢,筆者認同之余還有三重話說,這類現象須從消費者、不良企業、刪帖網站三個環節展開討論。
一是廣大消費者緣何熱衷于網站發帖。消費者反映訴求,網絡成為投訴和維權的重要戰場之一,網絡獨有的傳播特性,傳播力度和效度相比于現實舉報投訴,對企業產品造成的負面影響往往越深,這就使得收費刪帖網站投機“寄生”而起,有跡可循,成為消費流水線上的一道利益鏈條。然而,透過鏡像看實際成效,要思考的不是止于網絡而是延伸到消費者權益保護上去,消費者為何不向工商部門投訴或者向消協投訴而選擇發帖?是訴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抑或是更為嚴重的反映問題維權無力,這些問題正是折射出正規維權渠道存在不便和操作差異,相關部門建立健全良好的維權投訴機制有待加強。
二在于不良企業刪帖動機為掩蓋的事實。負面消息對企業產品的影響無疑會帶來利益的損傷,更重要的是想逃避法律的制裁才會花錢刪帖,從中輻射出的信號便是產品和服務存在問題,遭消費者投訴曝光,企業“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心理作祟,求掩蓋和敷衍弊端的心思,給了刪帖公司一個可以實現目的平臺,此環節是不良企業和刪帖公司的內部潛規則,狼狽為奸般的“共贏”,最終傷害的是消費者權益和商品市場良性發展。
最后一重問題是什么造就了刪帖公司的發展環境。此類公司,經營理念是相同的,“你花錢我消災”,目的也相同,一切為了利益。企業有所求正中刪帖公司下懷,它們向企業收取刪帖費用以及“公關費”便滋生出刪帖利益鏈條;一些網站編輯和版主經不起“公關費”的誘惑,盯著企業的“有縫的蛋”,充當蒼蠅角色,使得刪帖公司聚合一群烏合之眾,涉嫌違法而又缺失道德的發展,刪除了百姓訴求和網絡的公信力,也刪除了作為網民應有的社會責任意識。
刪帖收費是一項趨利擾亂消費者維權,帶著投機的目的去賺黑心錢的社會不良現象。它利用廣大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看似與消費者無關,實際卻是對社會虛假產品的縱容,蒙蔽消費者的眼睛,實質是企業與公司的黑色交易,終歸受害者還是消費者,這種腐朽交易要徹底杜絕和曝光,需用法律捍衛維權意識,更需要相關部門更為有效的監管和查處。(陳方煒)
其三在于法律監管處于灰色邊緣地帶
[來源:成都晚報]時間:2012-03-15 18:58:38
刪帖公司涉嫌商業賄賂犯罪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前夕,網絡刪帖公司生意又興旺起來。記者暗訪若干刪帖公司后得知,要在“3·15”前刪掉“黑帖”,需支付兩三千元,而平時則只要1000元左右。北京的網絡刪帖公司稱凡是網站的文章都可以刪,百度貼吧刪帖報價“貼吧企業1000元”,付費方式為“先付10%,刪除后付全款”,并稱“需要1—3個工作日”搞定。一般的微博價格是1900元起步。3·15前刪掉“黑帖”則需加價50%。(3月14日《新聞晨報》)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是古老的游戲之道,但擱在法治社會的今天,錢不是好拿的,災也不是好消的,從發帖到交易再到刪帖,每一個環節都埋伏著法律“炸彈”,一不小心就會“觸雷”。
先以發帖為例。在勃興的互聯網時代,發帖是公民表達的一種形式,每個公民都有權利在網絡論壇等公共平臺上暢所欲言,碰到糟心事、被愚弄了、受到不公平對待了,在網上一吐為快,再正常不過。這本來是正常的表達,對企業的正常監督,卻猝然被刪除帖子,刪帖人顯然就侵犯了公民的表達自由,還涉嫌傷害了其他公民的知情權。
尤為關鍵的是,公民在網上發表的文章帶有著作的意味,理應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只要發表的文章符合法律規定,并不侵犯他人權益,未經作者本人允許,任何人都不得無故刪除。而我們看到有些刪帖人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拿到了好處就刪帖,這是對作者合法權益的傷害。當然,公民發帖不能沒有底線,如果該帖子涉嫌造謠,侵犯了他人名譽或企業形象,監管部門自當通過法律途徑進行刪除。
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網上有些帖子確實夸大其辭,超出了言論自由的范疇,涉嫌夾帶私仇攻擊他人、企業,這樣的發帖不僅不受法律保護,發帖人還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有一種現象不能不提,有一種發帖是蓄謀為之。據報道,記者調查發現,有網絡公關公司大言不慚地自稱,只要記者支付8萬元,他們“想黑誰就黑誰”,“你指定哪個仇人,對方的‘大名’和‘光榮’事跡就會在第二天出現在各大論壇的前10名里”。“想黑誰就黑誰”,貌似吹牛皮、說大話,實際上絕不夸張。這可從現實中找到無數例證。比如一些引起廣泛關注的公關事件,常常就是業內利用網絡水軍抹黑競爭對手的行為。對這樣的行為,不僅發帖人,公關公司該被懲處,幕后指使者也應該被嚴懲。
發帖有學問,需遵守法律,不可想怎么發帖就怎么發帖,刪帖同樣應遵循底線,不能想怎么刪就怎么刪。如果明明是公民的合法表達,卻任意刪之,長期下去必然傷害網絡媒體公信力,讓網友避而遠之,人氣不再,而且此舉涉嫌違背《著作權法》,被刪帖的網友完全有權利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身權益。
最關鍵的是,不少刪帖是為利益驅動,是拿了別人好處而刪帖。這種刪帖存在一條灰色利益鏈,企業給刪帖公司好處,刪帖公司又拿好處給刪帖人,而刪帖人一般供職于網站。在這場利益交易中,表面上看只是一場簡單的交易,實際上涉嫌違法,即存在商業賄賂犯罪。根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由是言之,無論刪帖人還是刪帖公司,乃至于行賄的企業,都可能觸犯法律。
當然,應該看到,刪帖公司大行其道,愈演愈烈,甚至已經演變為一種利益巨大的產業化經營。權威報告指出,目前國內網絡公關整體市場規模已超過10億元人民幣。而在這一數字中,很大一部分就是由網絡刪帖貢獻的。去年,中央四部門曾出臺《深入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堅決打擊非法網絡公關行為,遏制非法網絡公關猖獗勢頭,維護互聯網正常傳播秩序和市場經濟秩序。面對種種扭曲的網絡市場亂象,除了專項整治,還需要出臺專門的法律予以規范,給那些灰色化生存的刪貼公司、刪帖人套上法律的籠頭。
要正視刪帖公關背后的監管責任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時間:2012-03-16 07:27:57
“我們可以刪各種網絡負面消息。”這是時下常見的刪帖公司打出的廣告。有資深人士對記者報料,目前從事網絡刪帖公司的人多數此前就是互聯網運營人士,這些人熟悉和了解整個互聯網游戲規則。同時,該人士透露,隨著“3·15”的臨近,眾多刪帖公司已不接單了,而那些聲稱能刪一切網絡負面信息的公司多數在蒙人。(3月14日《廣州日報》)
刪帖公關儼然成為一條錯綜復雜的利益鏈,這早已不是什么秘密。關注刪帖公關現象,除了要追問網站編輯以及商業網站本身的職業道德、職業倫理之外,須正視這種現象背后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
這絕對不是給刪帖公司、問題企業和商業網站之間存在的貓膩開脫責任。熟悉商業網站運營規則的人都知道,刪帖公關一般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找網站編輯操作;第二種是和商業網站“合作”。前一種一般是“小事”,“搞定”網站編輯就能解決問題;第二種一般是“大事”,需要和商業網站達成協議,比如說讓問題企業做廣告等,才能最終擺平。在刪帖公司、問題企業和商業網站之間這種近乎默契的平衡面前,簡單的指責,意義不大。
那么,是否可以從追溯網絡監管部門的責任入手,遏制這種利益鏈的存在呢?簡單分析不難發現,這種追溯機制的建立,往往需要耗費太大的成本。因為,商業網站發展到目前階段,和某些監管部門已達成一定程度的默契與平衡。如果職能部門的監管之手過多干預商業網站運行,其結果很可能會導致權力之手的過分越界。正像我們看到的那樣,地方性商業網站一般不去觸碰本地“納稅大戶”的負面信息,此一點便足以證明,在當前的監管規則面前,商業網站一直以來都是非常“懂事”的。
說到底,刪帖公司、問題企業和商業網站之間復雜利益鏈的存在,還是我們對問題企業的常態監管程序出現了問題。應該建立一種機制,讓多部門聯合執法,透明公開影響較大的問題產品事件調查追問全程,或辟謠平息,或道歉召回。不僅限于商業網站,電視、報紙、廣播等,都要全程跟進,絕不含糊。
就目前而言,這樣的監管機制仍未完善建立。但是,如果確認確屬商業違規,確實屬于影響較大的事件,監管部門在督促企業完成既定程序之后,應該也必須用媒體全程曝光的方式,讓公眾知曉問題真相。所幸,刪帖公司也承認,有一些網站是刪不了的。如果監管機制中的曝光機制一旦確立,各級政府新聞網站在此方面做好了表率,不管是不是“3·15”,相信此舉不僅會壓縮刪帖利益鏈的存在,還會幫助企業養成嚴守商業道德和商業倫理的習慣,并能為建立陽光、健康的市場秩序貢獻力量。(李記)
斬斷“網絡刪帖”黑手從規范法律法規開始
[來源:長沙晚報]時間:2012-03-16 07:27:44
隨著“3·15”的臨近,一部分企業在為投訴焦頭爛額的時候,一些“專業刪帖公司”生意火爆,刪帖價格也水漲船高,內部人士透露,標題或網頁中含有“3·15”的普通負面帖子已經升格到2000元起價,而平日即使刪除知名網站的同類帖子,價格也僅為千元左右。(3月13日《揚子晚報》)
“網絡刪帖”并不是什么新鮮事,它的發生發展跟中國互聯網的發展密切相關,隨著互聯網的“純真年代”一去不返,刪帖公司這朵“惡之花”現在越發香艷迷人。一旦涉及具體利益,一些單位和個人,包括商人和個別官員,都有可能成為網絡刪帖的幕后推手。從政治學意義上講,刪除網帖等信息的做法,與被曝光者惡意買光報亭報紙或者封存報紙并無二致,實質就是操縱輿論,不但侵害了新聞媒體的正當權益,降低了媒體的影響力,也侵犯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那么該如何斬斷刪帖的黑手?筆者認為首先是要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嚴格規范每個網站的運營流程、刪帖手續和責任權限,從法規上約束網絡公司的行為,一旦發現問題嚴肅查處。其次是建立規范的行業管理協會,加強網站內部的管理,形成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防止網站為利所動,被一些利益集團和個人所利用。其三是強化相關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維權意識,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刪帖人和背后指使者的法律責任,減少惡意刪帖。(舒愛民原題:斬斷“網絡刪帖”黑手也是維權)
讓消費維權少點難、不再煩
[來源:新華網]時間:2012-03-16 07:20:41
讓消費維權少點難、不再煩——代表委員建言消費者權益保護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傅勇濤、華曄迪、孫奕)“買了就不能退”“只管修,不能退”“有問題找廠家,商家不負責”……這樣搪塞消費者的現象在目前的消費領域屢見不鮮,售前和售后讓消費者感覺冰火兩重天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治理,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依然困難重重。
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著力擴大國內需求特別是消費需求。對此,一些代表委員呼吁,要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面建設消費友好型社會,讓消費維權少點難、不再煩。
消費者直呼“很受傷”
最近,正在準備結婚的夏楠遇到了一件頭疼事。他剛買的新冰箱制冷效果不好,商家卻告訴他:只負責修理,不能退貨,除非有權威部門對這臺冰箱的質量檢測報告,證明制冷確實存在問題。
“像這樣的問題,很多消費者都遇到過。”海南省興隆華僑農場橡膠第四分公司經理余永華代表說,例如電視購物,商家在電視、網站上把產品介紹得無比好,消費者拿到手發現上了當,打客服電話卻一直是忙音。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調查,2011年我國各級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60.7萬件,銷售、郵政和快遞、汽車、教育或培訓、食品、金融保險等領域投訴量增長較快,其中銷售、郵政和快遞的投訴增長均在30%以上。
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代表說,這幾年,在一些部門和組織努力下,消費環境有所改善,消費對于經濟帶動作用明顯增強。但是,消費品市場的誠信度還需要提高,以增強市民的消費信心。
消費維權難度大成本高
“當前消費者受侵害現象依然比較普遍。”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舉例說,在商品房、汽車、網絡購物、金融消費等領域,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高,有時候是“追回一只雞,得殺掉一頭牛”。
“舉證困難是維權難的主要原因之一。”劉俊海注意到最近一位儲戶稱從ATM機上取到假鈔投訴、銀行要求其舉證的情況,“這怎么舉證得了呢?難道讓消費者取錢前扛著攝像機,再請上兩個公證員?”
除了舉證難,劉俊海認為,維權費用高、維權渠道不通暢也是消費者意見大的方面。
“目前,解決消費糾紛的主要途徑有協商、消協調解、行政調解、仲裁和訴訟等五種。”在劉俊海看來,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商家和消費者友好協商,不過,“一些商家往往做不到‘登高望遠’,有時為了維護一點財產利益,寧愿犧牲品牌形象和品牌價值”。
“雖然國家不斷暢通維權渠道,但是絕大多數消費者對于較小金額的權益受損通常采取‘算了’的做法,以免付出更多的精力、時間成本。”陳世強委員說。
湖南大學副校長賴明勇委員告訴記者:“我的朋友前不久被一家通訊公司莫名其妙多收取了1000多元的服務費,多次交涉無果,也只好認倒霉。”
寧夏銀川唐徠回族中學教師呂新萍代表說,很多企業都宣稱“三年或是六年,甚至終身保修”,但產品出了問題要返修時,又要求消費者支付更換零部件的費用,消費者在面臨這種侵權行為時,多數人并不堅持主張,或者干脆重新再買。因此,企業一定要切實履行對消費者的承諾。
一些代表委員接受采訪時表示,消費者維權困難還與程序復雜有很大關系。現實中,消費者往往求助無門,監管部門權責劃分以及對不同類型侵權行為的維權途徑缺乏明晰規定,也很少采取措施對消費者進行宣傳指導。
讓誠信守法驅走消費陰霾
許多代表委員向記者表示,近年來,圍繞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部門開展了大量投訴和詢問工作,消費者利益得到維護,但也確實還存在許多不到位的情況:例如消費者投訴電話只有聲訊電話而無人工接聽、許多投訴信息石沉大海、商家廠家互相推諉責任等。
對此,代表委員和業內人士呼吁,重視誠信經營、尊重每一個消費者,讓消費維權少點難、不再煩,讓消費者開心消費、放心消費。
江西財經大學黨委書記廖進球代表表示,必須建立一個不斷完善的保護消費者權益機制,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對其合理訴求要充分保護,對不法商家要加大懲治力度。
“打通消費糾紛解決渠道,關鍵是要建立‘金字塔’式消費維權結構,‘塔基’是友好協商。”劉俊海呼吁,發生糾紛的商家應主動與消費者握手言和,避免消費糾紛升級為公共危機事件。“愛護公司品牌就是愛護公司生命,保護財產利益更應該保護品牌利益”。
劉俊海并建議,消費糾紛案件應快立案、快審理、快判決、快執行,重點解決“立案難”和“執行難”問題。
一些代表委員還建議,對于一些國內外的知名企業甚至奢侈品廠商漠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事件,必須加強相關制度規范和實際監管力度,予以堅決抵制,保護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受到侵害的消費者也應更多覺悟,勇敢捍衛自身權益。”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委員說。
原文地址:內地媒體曝光刪帖灰鏈,政府官員成主要客源作者:虛懷
這一抓捕行動源于一個為期兩月的整治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專項行動,由中央外宣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四部門聯合部署,從2012年4月起在全國范圍內展開,其中重案由公安部直接啟動。隨著對雅歌時代調查的深入,牽涉的名單越來越長,多家網站有工作人員被捕或被調查,北京市公安局網監處亦有警員被捕。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刪帖生意的產業鏈也在不斷“成熟”,發展成為一條由公關公司、門戶網站中高層甚至部分監管官員里應外合聯手操縱的灰色產業鏈。
刪帖生意隱而不顯,無人監管,給公關公司帶來不菲的利潤,其中既有像雅歌時代這樣以刪帖為主要生意模式的公關公司,也有很多知名公關公司承接相關業務,直接或間接收費。據雅歌時代一位前高管透露,僅2011年一年雅歌時代的毛利就高達5000萬元,一半以上收入來自于二三線城市政府官員刪帖。雅歌時代總經理顧騰達因此成為富豪,被圈內人戲稱為“差五毛一個億”。
雅歌時代成立后,上門的客戶絡繹不絕,在雅歌時代網站宣稱的客戶名單中,不乏知名公司。既有中國移動、一汽大眾這樣的大企業,也有像必勝客、吉野家這樣的外企,還有恒大地產、特步中國等民企及上市公司。此外,還包括很多個人。
據一位雅歌時代員工透露,公司超過60%以上的利潤來自于“二三線城市的官員,多為警察局長和縣長”。企業客戶一般是自己找上門,個人客戶則需要業務員挖掘。一旦出現地方官員負面信息,業務員通過查號臺或其他辦法,設法找到當事人聯系刪帖事宜。
業務員看來,比起企業刪帖,找官員刪帖“幾乎是一找一個準”,特別是“兩會”前后。企業有成本限制,會評估負面新聞的影響來考慮是否要在刪帖上投入成本。官員為了仕途,刪帖不計成本,顧騰達曾在公司內部對銷售員培訓時稱,“一單至少50萬元”。
事實上,刪貼業務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64條,對網站工作人員的行賄涉及“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對屬于政府工作人員的網管辦或網監處官員的行賄,則涉及《刑法》第389條規定的“行賄罪”。個別情況下,也涉及“敲詐勒索罪”。聯合網站主動發布負面信息,找企業聯系業務,即屬此類。(來源:大公網)
刪帖公司,網絡刪帖的內幕,高額暴利堪比販毒。(業內人士揭秘刪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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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帖生意:“千萬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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