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壯士斷腕,背水一戰,既得利益集團反對改革,改革就是反既得利益集團。“壯士斷腕”是斷誰的手腕?為誰背水一戰?
明明是既得利益集團拼命支持改革,還說既得利益反改革?那么老的一個東西自己可以做代表、在主流媒體上隨便說,可嘴里說“既得利益集團”反改革,這不是抽自己?如果既得利益權貴集團反改革,那咋能大官和委員們拼命支持改革,卻不讓反你們改革的文章和講話上主流媒體?忽悠那么多年還有臉這么忽悠?權貴既得利益集團肯定是掌大權控制媒體的,如果權貴利益集團反他的私有化改革,那應該政府最高官員拼命改革、主流媒體拼命反改革才對,現在政府最大官和主流媒體拼命支持私有化改革,這不是說明權貴利益集團支持改革嗎?逗士說中國媒體不自由,既然不自由,那媒體拼命支持私有化改革,不是說明權貴利益集團支持改革?既然逗士認為官方沒被監督部可能為百姓做事,那他們的私有化改革能是為老百姓利益?讓支持改開的主流媒體隨便說,卻關閉反對私有化改革的左翼網站,不是說明權貴利益集團支持改革?政府大官、大律師、政府養的經濟學家、中美大老板、美國政府等私有化改革的既得利益者都拼命支持改革,這不是說明權貴既得利益集團支持改革嗎?權貴利益集團支持私有化改革,他說“利益集團反改革”,這純屬是忽悠別人支持他們的私有化搶劫。
他說“壯士斷腕”似乎是要官員斷自己的手腕,那么,官員把政府管理的國企和公共資產等權利給中外大資本家和自己的親屬,這是斷自己的手腕?如果真的是壯士斷腕,應該官員把自家的私營企業公有,送給多數老百姓;政府資產和企業屬于全國人民,不屬于政府官員,政府官員把屬于全國老百姓的全民資產送個少數資本家私有,這是斷老百姓公共資產的手腕,不是斷自己的手腕。任何國家腐敗都是化公有位私有,反腐敗都是沒收官員腐敗的私有財產歸共有,現在他把共有資產給中外大資本家和官僚,這本來就是腐敗,這不是斷別人的手腕嗎?只有政府公共資產和企業才能讓老百姓監督,把公共資產私有化之后老百姓沒法監督,等于老百姓失去產權,這不是斷別人手腕?官員喜歡維護自己家利益,如果“壯士斷腕”是斷官員自己的手腕—把官員自己私企公有化,那官員不會同意,現在官員拼命支持“壯士斷腕”,說明這“壯士斷腕”是假的,不是斷官員自己手腕。這不過是打著“壯士斷腕”的旗號把全民企業送給少數人,斷老百姓的手腕。
私有企業,法律規定屬于少數資本家,只有少數資本家能合法的決定企業是否買賣、利潤也歸他們所有、企業如何經營他說了算,私企等于讓多數人失去了對企業財產的處置權;而公有制就是全民企業,法律規定屬于全民,我們都可以通過投票決定利潤怎么用、企業是否買賣,因此,全民企業才能讓多數人擁有對企業財產的處置權,全民企業讓多數人都有了私有財產。總之,他們的私有化等于讓多數人失去了私有財產—對共有企業一票的權利。這是斷誰的手腕?
說要“背水一戰”,這就說明如果不這樣做,很多人的財富就會失去,那為誰背水一戰?權貴用改開侵吞了全民企業和其它公共資產,這些侵吞的公共企業在紅色憲法和黨章下不合法,如果不推翻憲法和黨章讓他們侵吞的企業合法,以后可能被清算,所以“背水一戰”就是為少數侵吞國企的中外大資本家官僚腐敗資產合法化背水一戰。上面的不能公開推翻憲法,于是讓支持官方改開、罵以前紅色的假反對派公知逗士裝作反對派(他們支持官方主要政策,罵以前紅色,能是反對派?如果是反對派,咋他們的南方系隨便說,卻關閉他們對立面紅色網站?),這些假反對派上街鬧,上面裝作被迫同意,然后不經過多數人同意推翻憲法(搞假反對派可以防止真的反對派出現,讓老百姓怎么選也是支持私有化的他們同伙),這就是他們的玩法。
共產黨黨章規定的是共產給普通老百姓分財富,高級黨員侵吞了企業擁有巨額財富,高級黨員和黨章對立,因此高級黨員為自己和中外大資本家腐敗財富就要背水一戰。黨章和紅色憲法危害高級黨員的財富,所以高級黨員要突擊反黨章,這就是共產黨的特點,所以高級黨員反黨一點也不奇怪。因為大資家有錢請好律師,普通人沒錢請好律師導致大資本家控制打官司;大資本家出錢辦媒體或者廣告控制媒體,普通人沒錢辦媒體,選舉靠媒體宣傳,大資本家控制法律就控制了選舉,選舉人也靠資本家資助,這樣大資本家可以控制選舉人大來控制立法。所以大資本家控制打官司和立法就控制了司法。多數人喜歡共產分企業,共產黨本來要為多數人分企業,可是,大資本家控制了司法,那他說“一切必須法律授權”,就等于共產黨必須聽大資本家法律的,等于是用法律政變,這也是背水一戰的意義。
現在官方權貴支持改革,如果老百姓也支持把企業分給少數人的改革,那就沒必要背水一戰,官員支持改革的情況下要背水一戰,說明背水一戰就是為官僚背水一戰,搶劫普通百姓。改革以來、侵吞國企的大官和中外大資本家、支持改開的極右經濟學家學者、大律師、美國統治階級都分到了企業產權,原本屬于全民的企業被分了失去了產權,那么中外權貴通過改革分到股份就成了老板,他們得到了紅利,所以為中外官僚大資產階級的紅利背水一戰。
大資本家擁有企業有錢,大資本家通過辦媒體和投放廣告控制了媒體,普通人沒錢辦媒體,大資本家控制了媒體言論自由;選舉要靠媒體推舉候選人,大資本家控制媒體推舉自己認同的候選人,因此大資本家控制選舉;大資本家有錢請很多好律師,普通人沒錢請好律師、沒時間打官司,因此大資本家控制司法;多數人給大資本家打工,被他們控制飯碗,因此大資本家控制打工者。大資本家控制媒體、選舉、司法和打工者,所以大資本家控制了政權,他們才是真正的掌權者。大資本家之所以能控制政權,是因為他擁有企業造成的,所以控制了企業就控制了政權。既然控制企業就是控制政權,那他要把企業給大資本家,就是為大資本家掌握掌權背水一戰。有人會反駁說,做官才掌權,控制企業咋掌權?官員為啥要把權利給大資本家?官員自己或者親屬做了大資本家,他們因為各種利益被西方大資本家控制,而做官不能后代繼承、不能合法拿利潤,他們把權利個大資本家就等于給了自己和后代。如果做官比做大資本家符合自己利益,那能不能官僚和大資本家把他們家族的企業給全國百姓,之后百姓保證他們當官,但他們當官不能管經濟?
放權小政府是斷誰的手腕?—把權力個資本家,我監督無權的政府有用?
說“市場上法無明文規定就可為”,又說“政府無授權不可為”,還說“凡是跟改革不符合的法律都廢除”。因為大資家有錢請好律師,普通人沒錢請好律師導致大資本家控制打官司;大資本家出錢辦媒體或者廣告控制媒體,普通人沒錢辦媒體,選舉靠媒體宣傳,大資本家控制法律就控制了選舉,選舉人也靠資本家資助,這樣大資本家可以控制選舉人大來控制立法。所以大資本家控制打官司和立法就控制了司法。如果工人要求“必須集體談判、不能隨便解雇、老板利潤里多交稅給工人搞福利”,可是按照他的邏輯“政府必須按照大資本家的要求不能做”,那不等于政府被大資本家控制?這不等于說,就算選民選政府了,政府是否給工農做事也要大資本加的法律同意?而根據他“法無明文規定就是可以”,那大資本家只要不制定法律限制自己、保護工人,那就可以不保護工人?說“政府未經法律授權不可為”,可又廢除跟他改革違背的法律,這不是又矛盾了?私有化國企沒經過多數人同意,本身也違背憲法,還忽悠什么法律?說政府法無授權不可為,可法律從來沒說可以阻止工人罷工,他咋不管警察去反罷工?工人罷工權力,他跟公知從來不提,想把一切都分給少數人之后成了既成事實,到時候罷工也沒用了,他就裝好人了。那么根據這些話看來,所謂的改革就是要搞大資本家獨裁,改革的權利像皇帝權利,不用遵守任何法律。繞來繞去,其實一切很清楚。
說“政府放權、小政府”,聽起來好像很好,但他沒說清楚,到底要放權給誰?人民的權利,政府官員無權把權力放給少數中外大資本家。有人說,我搞小政府是防止腐敗,防止權力濫用,這不好嗎?政府沒權力雖然不能腐敗,可他沒權權力了,怎么為多數普通百姓辦事,對抗大資本家和黑社會?如果你把政府搞得沒權力了,它雖然不能腐敗,但也沒法給你辦事,當百姓跟大資本家沖突的時候,政府沒法替百姓對抗大資本家,所以小政府不能為多數普通百姓辦事;你怕官員腐敗,可以民主監督,民主監督政府的權利越大,越能為百姓對抗大資本家,為百姓辦事,所以民主監督的大政府即能反腐敗,又能為百姓辦事才是真正的為人民的政府(這就像你防身的刀,你如果怕它傷害你自己,你好好控制它,就能讓刀很好的為你服務,只有匪徒才希望你的刀不鋒利、不能用。)。資本主義國家,大資本家和黑社會有力量,如果政府沒權力,他們是社會上最大力量,他們可以為所欲為,因此他們希望政府沒權力,所以現在改革正好符合了他們的利益。總之,小政府不過是讓大資本家掌權,建立大資本家獨裁的社會,為了把普通百姓變成奴隸。政府的權力不是官員的,是人民的,政府官員無權把人民給他們的權力送給資本家,這所謂的“放權壯士斷腕”就是把政府權力下放給資本家,這是斷人民手腕。
有人問,把權力給大資本家咋就獨裁了,咋就不行了?政府可以民主監督,政府權力大了可以為我所用,通過民主監督可以防止政府官員危害普通百姓;而大資本家不能民主監督,如果讓他們掌權,我們根本沒法防止他們危害百姓,這當然是大資本家獨裁。
有人說,我放權就是民主呀?官員的權利是多數人給的,官員只有執行權,他們無權把手里的權力送給別人,那么改革搞私有化等于放權給少數大資本家,這本來違反了憲法。民主就是讓多數人做主,也就是多數人對權力民主、對重要的東西做主,如果沒權力了,我對它民主還有用嗎?人靠經濟生存,如果政府把最重要的經濟權力給了大資本加,多數人的經濟被大資本家控制了,那么對一個沒經濟權利的政府民主也不能做到多數人控制經濟,這不是假民主?這種“放權”的忽悠就像一個公司,原來總經理掌握分錢等重要權力,現在說可以民主選舉總經理,卻取消了總經理的所有權力,把分錢等所有權力給了辦公室主任,這不是假民主,讓辦公室主任獨裁?政府有權的時候你不讓民主,把權力送出去之后才讓民主,這是為啥?放權就等于,說民主了,卻把政府權力放給黃世仁,然后再讓大家選一個沒權力的政府,不能選舉黃世仁,這就是讓黃世仁獨裁。
政府手里有控制企業的經濟權利時候不讓民主,非要把企業送給資本家之后才能民主?控制企業就是控制政權,只有讓政府管理屬于全民的企業,人民民主監督政府才能實現人民掌權。在政府控制企業的時候,不讓民主監督,是因為如果這時候就民主監督,政府就無法把企業經濟權利送給資本家,無法進行他們的私有化;而政府把企業送給資本家之后,資本家已經控制了政權,這時候讓你對沒權利的政府監督,你也不能真的掌權了。
市場成為配置資源主體是為誰服務,斷誰的手腕?
少數大資本家有錢投資辦企業,多數人沒錢,不讓政府辦企業,在市場上只有大資本家出錢辦企業,多數人沒錢,這就等于讓大資本家配置資源;市場上多數人給大資本家打工,不能對大資產階級民主,為了不被餓死或者生活困難,就要聽資本家的,生產過程和交易是大資本決定的,所以市場就是大資本家配置資源(資源流動都是大資本家的原則);勞動力市場上不讓國家干預強制集體談判、制定最低工資等保護措施,那么在勞動力是市場上,資本家數量相對打工者少(尤其在中國),打工者激烈競爭,資本家雇傭工人基本沒什么競爭,因此不讓政府干預保護工人的勞動力市場是大資產階級的買方市場(老板購買勞動力)不符合市場規律,所以“讓市場配置資源”體現在勞動力市場上,就是不讓政府保護工人,讓大資本家通過勞動力市場控制工人;市場上是金錢控制資源,所謂金融市場化之后,大資本家控制資金,自然是大資本家控制資源。所以“讓市場成為配置資源的主體”就是讓大資本家成為配置資源的主體。有人說,政府配置資源怎么就是人民配置資源?政府能民主監督,民選出的政府代表多數人利益,政府管理企業,人民群眾民主監督政府,就能實現人民控制資源。
民營是什么,民營對誰有利,引入民營斷誰的手腕?
聽起來,引入民營是讓老百姓隨便投資,似乎是為我們老百姓服務的。可是大家想,如果發現一個大油田,不讓國家投資,說“引入民營,大家隨便投資”,那我們多數人沒錢投資,只有中外大資本家才能投資油田,這就等于讓大資本家獨霸全國人民的資源,所以,所謂的“民營”不過就是大資本家的企業。“引入民營”聽起來很美,實際他們嘴里說的“民”指少數中外大資本家,不是我們普通百姓;他們嘴里的民是少數公民,不是人民。說共有產權不可侵犯,可是讓央企引入大資本家,這就等于讓大資本家占有了原來屬于全國人民的股份,等于侵犯共有產權:資源屬于全國人民,讓大資本家入股之后,他們占有的股份跟普通百姓沒關系了,這就等于侵占了公有資源,最關鍵一點是—讓他們買國有股份沒經過多數人同意,這違反憲法,違背他所謂的法制政府。
有人說,私有效率高,共有沒效率。很多私企血汗工廠靠政府不讓罷、不嚴格執行勞動法、官方壓制工會(比如工人人數多處于不利地位,政府不讓工會組織工人集體談判工資,而是讓工人自由競爭,就等于利用買方勞動力市場壓低工資)、減少福利(沒福利,打工者被生活所迫就會接受低工資)、黑社會、偷稅漏稅、超時勞動等手段壓低工資,這等于這些私企靠少給打工者工資福利獲取利潤,如果算上少給工人的錢,這些私是虧損的,也就是說私企模式降低了打工者效率,也就是降低社會效率。
站在不同立場上效率這個詞含義不同:納粹認為奧斯維辛集中營不用給工資效率最高,打工者認為高福利、高工資效率最高。打工者是大多數人,他們代表社會,他們的效率高才是社會效率高,那么什么企業能多交稅、給打工者高工資和福利,什么企業效率高。共有企業給打工者福利和工資高、繳稅多(27%國企繳納50%左右的稅,所以共有企業社會效率最高。有人會反駁說,國企少,就業的人少,不利于就業。當年美國奴隸制種植園比正常工廠就業的人多,難道美國推翻奴隸制就不利于就業了?美國正常工廠比奴隸制種植園讓多數人讓打工者過得好,那美國是推翻“就業人數多”的奴隸種植園,把奴隸種植園變成正常工廠,那現在國企讓打工者過得好,理應發展國企,解放工人。在奴隸制時期打工的奴隸最多,我們不能說推翻奴隸制是破壞就業。
全民企業屬于全民,而那些老板的“民企”屬于他自己;全民企業就算有腐敗,但很多利潤也用到了全民身上,以后我們可以靠民主監督分享利潤,而那些“民企”利潤都給大資本家自己;全民企業我們可以讓后代擁有權力,而大老板的企業只有他的后代擁有繼承權利;我們可以多建立全民企業,讓子女去高福利的就業,而那些人的私企就不可能;私企基本沒福利、待遇低、超時勞動,對員工很刻薄,全民企業對員工好。我們現在可以給全民企業提意見,要求他改變,并且以后可以靠民主監督解決問題;而那些大老板的企業,我們絕對不能提意見。通過對比讓我們看到,全民企業為更多的人服務,所以全民企業才是真正的人民企業,那些所謂的民企應該叫私企,因為他們只為少數人服務。如果打著“混合所有制”逐步私有化不能讓少數權貴利益最大化,他們能鼓吹?
私有化能反腐敗?如果私有化能反腐敗,官員應該拼命反對私有化,那為啥國務院政策是國企私有化,多數大官支持國企私有化?如果國企容易腐敗、使官員利益最大化,私有化有利于普通老百姓,應該很多官員和資本家拼命把自己的家的私企變成國企實現利益最大化才對,可是,為什么現在官員不把自己和親屬的私營企業變成國企,偏要把國企變成自己和親屬的私企?人是自私的,如果國企私有化對中國人民有利,為什么美國的佐利克要拼命鼓吹國企私有化?如果搞了私有化,蔣潔敏現在的腐敗資產就已經合法了,我們無法追究。腐敗就是化公為私、實現少數人利益最大化、少數人和多數人差距巨大,那么國企私有化就是化公為私,等于把以前的腐敗合法化了,這是更大腐敗
共有不是先進模式?
資本主義的圣經《國富論》:“不過,若說一般人為自己工作時,工作較少,在為他人工作時,工作較多,那是再荒謬不過的,貧窮的獨立勞動者,一般都比按計件的幫工勤勉,因為前者享有自身勞動的全部生產物,后者與雇主分享。大制造廠中的雇工,容易受到惡友誘惑,往往道德淪喪,獨立勞動者不易受此影響”。《國富論》的說法證明,人愿意給自己干活,不愿意給別人干活。人既都喜歡為自己干活,那么工人在資本家的企業里勞動因為不是給自己干活,就沒有積極性;在私有制沒有積極性的情況下,為了讓工人給資本家干活,就要通過取消福利福利、不讓賺得太多、讓你必須把錢花掉等辦法逼迫你為資本家勞動,但這樣逼迫又會使人造反。所以,在多數資本主義私企里,要不工人沒有積極性,要不就要逼迫勞動導致打工者造反,導致社會動亂。資本家的企業是他一個人監督一大群人當然很難,所以監督也是私企的難題。人類從奴隸社會到資本主義,財富逐漸被多數人擁有;上市公司也是把少數人擁有的企業變成多數人擁有。這說明人類發展的趨勢是財富讓多數人擁有,你私有化讓財富集中在少數人手里,當然是違反人類趨勢的。總之,私企存在工人沒積極性、不能有效監督、容易造成動亂導致國家崩潰、違反人類進步趨勢等嚴重問題,所以私企是落后模式。
資本家的私企有那么多問題,為了解決問題,就出現了股份制上市公司。股份制上市公司有很多股東監督,部分解決了監督問題,讓更多的人擁有股份,調動了更多人的積極性。但它雇用的員工不一定是股東,雇員不一定有積極性;股份制上市公司股東不是全國人民、大股東說了算,這就無法讓全國的多數人分享利潤,無法讓更多人的去民主監督,無法讓多數人實際控制;上市公司的股票能賣,賣了之后就會讓多數人失去股份,因此它不能保證全民擁有產權;股份制上市公司大股東說了算,導致小股東實際沒有什么監督權,削弱了監督。為了解決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就出現了全民企業,全民企業里工人是企業的股東,這解決了員工積極性問題;全民企業不能賣股份,所以大家的股份永遠一樣,它保證了全國人民都能一直平均分享資源;全民企業因為全國公民都是它的股東,這就保證了全民都有積極性監督。全民企業解決了私企和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所以全民企業是有史以來最先進的一種生產模式。
有人會說,國企很多問題,沒管理好呀?現在全民企業的問題都是因為私有化國企改制,導致沒民主監督造成的(你如果為人民,為啥不讓民主監督,偏要私有化?),用民主監督解決問題。怎樣民主監督全民企業?國企總經理由人民選舉出的政府領導任命,或者由職工選舉,政府領導由人民選舉出,政府領導和國企領導受人大代表、網絡和實體大字報、隨便散發傳單、公有制媒體等監督手段監督(人大代表同樣受大民主監督);人民可以在一定規則下直接質詢政府領導和企業領導,且人民可以在一定規則下罷免企業和政府領導;國企職工監督國企領導,國企職工擁有在一定規則下罷免國企領導的權利,國企以外的群眾監督國企內部職工,(因為如果只讓工人監督領導,企業也會被工人控制,所以工人監督領導,公眾監督工人就比較合理)國企之外的職工也享有高于國企職工的罷免權;工會領導由工人選舉產生,工會保證職工的權利;全民企業定期公布應該公開的財務狀況和領導、職工收入情況,以利于人民監督國企。總之通過大民主管理的國企是一種最先進的模式!
私有化違反憲法
憲法規定“一切權利屬于人民”,官是人民雇傭的總經理,他根本沒有權利賣中國人民的企業,他未經人大或者全民公決同意就決定賣中國人民的企業和資源,這是嚴重違憲的行為;憲法規定國營“公有制企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主義體制的基礎”,“引入民營”搞私有化就等于推翻憲法規定的政治經濟體制,這就是政變;憲法要求逐步消滅剝削制,而國企改制把工人由工廠的主人變成給中外老板的打工的打工者,這就等于逐步恢復剝削制度;憲法規定全國自然資源屬于全國人民,也就是屬于全國人民平均擁有,現在允許美國大資本家投資中國的油田等資源,就等于讓美國資本家搶劫中國人民的資源;憲法規定公有資產神圣不可侵犯,所以私有化國企明顯違反了憲法;憲法規定政府必須為人民,也就是為多數人,現在極右勢力規定政府必須為“民資”創造條件投資,這違反憲法。這樣重大決定必須公決,人大也不能說了算。
引入民營違反憲法,公民可以通過上書人大來反對,如果人大不管用,那么全國人民就用全民公決的辦法,反對私有化國企的犯罪行為;被他們實行私有化的那些國企的工人可以小范圍內公決宣布他們私有化非法,依據的是憲法。未征得國企主人同意就(全國多數人)賣出國企,等于賣別人的財產,這是搶劫和盜竊,所以我們作為國企的主人可以依據憲法宣布他們賣出國企非法,不承認他們賣出企業的結果,以后在適當的條件下可以依據憲法收回這些非法賣出的國企和全民資源;企業實際控制在工人手里,工人可以依據憲法拒絕執行他們非法的命令。總之,憲法和工會法等法律是全國人民保護全民企業和他們斗爭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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