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會議指出,近年來我國光伏產業快速發展,但產能嚴重過剩,市場過度依賴外需,企業普遍經營困難。會議確定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減少政府干預,禁止地方保護。(http://money.163.com/12/1219/17/8J3QUNUU00253B0H.html?from=money)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細想起來還是無知,甚至都有點無恥!
按照其說法包含三個問題:一是產能過剩,二是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三是禁止地方保護光伏,這一套組合權是發展中國光伏產業呢,還是要搗毀中國光伏產業呢?
關于第一個問題,產能是否過剩?確實,市場過度依賴外需,但產能嚴重過剩也是相對的。允許光伏產業并網,說明原來光伏產業主要供應國外市場,而自己國內在新能源的利用上卻沒有作為,尤其在國內電能緊張的時候,中國的光伏行業卻沒有發揮作用。因此,所為的生能過剩完全可以通過拓展國內市場空間加以消化,當然這個過程需要時間,在這個困難的時間里正是最需要政府扶持的時候,然而政府卻為什么不伸援手?
這就涉及到第二個問題,就是要利用市場“倒逼機制”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靠市場真能解決一切問題嗎?“倒逼機制”就一定能逼出產業的技術進步嗎?如果市場能解決問題,為什么美國和歐盟不讓市場解決他們自己的問題,卻要通過打壓中國的光伏企業來達到挽救自己的光伏企業的目的呢?既然市場能解決問題,美國政府不讓他們發明的市場經濟發揮作用,卻要借此來打壓作為企業,我們又何以要向美國政府伸援手、獻殷勤呢?這不是認敵為友,吃里扒外嗎!另一個方面是在企業困難的時候,政府不援助怎么讓企事業調整結果和技術進步呢?而“倒逼”逼死的就一定是落后企業嗎?難道就不會逼死技術先進的企業嗎?怎么不問問中國的大飛機是怎樣被逼死的?中的一些軍工企業又有多少在轉制中被逼死的?
第三個問題,禁止地方保護能禁出中國的光伏產業嗎?光伏產業作為新能源產業,為國家儲備著技術資源、人才資源和人力資源,如果能“逼”出技術先進的光伏產業,為什么中國的大飛機從與西方僅相差2年到落后30年?既然自己不作為,還不讓地方救光伏,大有慈禧太后的大駕風范。中國光伏企業是自己的民族企業,它還解決著一批中國人的就業崗位呢,在經濟低俗的時候你不救,卻把大筆巨款摞到美國去買人家的垃圾國債,在自己國內問題重重的情況卻能到外面大充闊佬,真是風光無限。怎奈穿著褲衩當風流,腳上破鞋當時尚,讓國人無顏面對先輩祖宗。
有人認為救中國光伏企業是“豬”,美國和歐盟為了保護本國光伏企業而制裁中國的光伏企業,不知知道美國政府是不是也像中國的智者所說的是“豬”?到底誰看誰更像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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