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把看病免費不免費的權力交給醫生就算全民免費了
——什么叫全民醫療免費?
前天,本人發了一個帖子,題目是《全民免費醫療可以也不可以》,可發了之后,沒什么反應。所以我就感覺可能是我還沒寫太清楚,或網友沒太理解。那么今天在這里再解釋一下。解釋一下在我國,在今天,到底什么應該算是全民免費醫療?
我以為,所謂全民免費醫療,那不應該是指不管誰,也不管到醫院看什么病,一律全都一分錢不交就叫全民免費醫療,不是!在我國,真正的全民免費醫療,在我看來就是確實有病,那可以免費。而如果不是確實有病,或起碼病情不嚴重,那就不能免費。為什么呢?因為你病情如果不嚴重,那你也全免費,那醫院就容易爆滿,醫生就容易看不過來。所以我的意思就是說,就中國而言,如果確實有病,而且病情確實嚴重,那么對于這種情況,那就應該不管是什么人,一律免費。但如果僅僅只是個頭疼腦熱,傷風感冒,那就不能免費。因為如果連這樣的小病也全都免費,那看病的人就容易太多,醫院的成本就容易加大,結果具體就容易影響正常運轉。所以我的意思其實就是說,不管什么人,只要其一到醫院看病,那醫生就要按照具體相關規定,比如規定凡屬不嚴重的疾病,不傳染的疾病,對病人本身不構成嚴重威脅的病,那么對于此種病,也不是不允許你去看,但只要一去看,那就一律自費,而不是免費。具體就是自費的病是屬于要由更多的國家的有關部門,有關專家,有關醫生共同確定的。而確定了之后,是否是就可以具體相應的執行的很好,我以為,其實應該可以慢慢摸索,慢慢試行。
第二個問題就是醫院實行了有的病可以免費,而有的病不能免費,那醫院的經營運作主要靠什么呢?我以為,主要的就是要靠醫院同國家的具體協商。比如如果需要免費的太多,經營負擔太重,醫院承受不起,那么在這種情況之下,其實政府就應該加大公共醫療費用的投資。可如果醫院需要免費的太少,大部分都需要自費,那么在此種情況之下,我以為,其實作為政府和醫院,可能就應該在一定程度上,修改有關免費與不免費的疾病標準項目。
第三,全民免費醫療在我看來,在我國應該算是一個新的內容。具體就是就我國的實際醫療保障覆蓋面來說,其實具體不能說還差的很遠,但基本來說,可能問題還是不能說沒有。而從這意義上講就是說,就我國來講,所謂真正的全民免費醫療,那只應該從對全民醫療保障的狀況上去判定。也即如果保障的好,那多花錢,少花錢,其實可能還是次要的。
一個病人,到醫院去看病,到底應不應該免費,把這個權力全權交給醫生,既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醫生的公信地位,更能使醫生感到自己身上的責任重大。因而更應該實事求是,積極努力為病人看好病。從一定意義上講,為改善當前的醫患關系,我以為,其實也是有益的。
所以我的理解,全民免費醫療就是要把免費不免費的權力交給醫生!
計劃經濟時期,我在鐵路醫院看病,那時的醫生就有轉院和不轉院的權力,可沒有見哪個不被轉院的病人有弒醫的事情發生。為什么?因為醫生的公信力高。說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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