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大陸員工跳樓風波雖現已過去,但余波依舊激蕩著我們的心靈,留給我們的反思卻很多很多,如何解決農民工就業環境與待遇問題?如何進一步實現對人權的尊重與維護?如何進一步規范大眾新聞媒介······這一系列的問題都一一擺在我們的面前,需要我們去一一解決。
對于富士康大陸員工跳樓事件,作為一個局外者,更確切的說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公民,我將以我個人淺酌的視野與角度對這一事件從其源頭、原因分析、以及教訓啟示三方面予以分析。
首先,在了解富士康大陸員工跳樓事件的源頭之前,讓我們先對富士康這一企業做一個較為全面的初步了解(知其本方可知其實嘛!):富士康始建于1974年,總部在臺灣,在臺灣被稱為鴻海集團,創始人郭臺銘,1988年投資中國大陸,是專業生產6C產品及半導體設備的高新科技集團(全球第一大代工廠商),是全球最大的電子專業制造商,擁有120余萬員工及全球頂尖IT客戶群。至2011年其出口額占中國大陸5.8個百分點,連續9年雄居大陸出口200強榜首;2011年躍居《財富》全球企業500強第60位。富士康在中國大陸、臺灣以及美洲、歐洲和日本等地擁有數十家子公司,自1991年至今集團年均營業收入保持超過50%的復合增長率,是全球最大的計算機連接器和計算機準系統生產商,連續9年入選美國《商業周刊》發布的全球信息技術公司100大排行榜(2005、2006年排名第二),連續四年穩居中國內地企業出口200強第一名。也正是如此,富士康集團多年來憑借杰出的營運成績和扎根大陸、深耕科技的投資策略,深為國家與地方領導肯定:胡錦濤、江澤民、吳邦國、溫家寶、李瑞環、李長春、吳儀等國家領導人多次蒞臨集團視察,給集團“扎根中國,運籌全球”以巨力支持。據最新調查報告顯示,富士康集團在10年虧損2.18億美元的情況下,于去年即11年,轉虧為盈,凈利7284萬美元。 正是如此的一個電子產業巨頭,給中國大陸尤其是廣東、浙江的東南沿海一帶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外來資金、更多的就業機會,當然還有豐厚的稅收;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富士康在給中國經濟給力加油的同時,也造成了較為嚴重的電子污染的環境問題,在當下中國大陸地區,黨和政府倡導的是“科學發展、和諧發展”,富士康集團的發展明顯與這一社會主流相悖;除此之外,富士康大陸員跳樓事件跳驚了中國、跳驚了世界,也正是如此,富士康再次進入了大眾的視野。
關于富士康大陸員工跳樓事件的猜測,外界可謂是五花八門,有的說的工資不高,并且工作量又大;有的說是管理過于嚴格,可以說是趨于變態的地步;還有的說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有這一切的猜疑每當出現在網絡的各個門戶網站或者是論談首頁的時候都會被網友們吵得沸沸揚揚。對此我們可以發現一個細節,富士康內部高層對此不予回應,就跟大眾來個閉門不見;而反觀我們的大眾媒介,每每出現關于富士康大陸員工跳樓的任何新的消息,媒體的職業工作者們都會高度一致的予以大量報道,其中對于富士康集團的批判聲音占據了報紙、電視、網絡等媒介的主要篇幅。由此便引發出了第一組矛盾:富士康內部與大眾媒介之間的矛盾。就這一方面而言,我將從以下幾點進行論述:
首先,大眾媒介的宣傳效應;自2010年1月23日,19歲的員工馬向前在富士康華南分廠跳樓開始,富士康在短短的一年多一點的時間內陸陸續續有14名工人跳樓身亡。當然,大眾媒介也在第一時間頂上了這一事件,并且對此作了大量的報道。我們先來看一下,大眾媒介對于第一跳的相關報道:A、19歲河南籍富士康員工馬向前的遺體被冰凍在殯儀館,3天前他被同事發現死在工廠宿舍的樓梯口,警方經過初步調查判定馬的死因為猝死。······馬向前的大姐馬慧于次日趕到深圳看到弟弟的遺體,發現馬向前的額頭和前胸都有傷痕、鼻孔有血跡、胸口有淤青。松元派出所劉所長表示,法醫曾經在馬向前死亡后確認死因是猝死,遺體也沒有外傷。同時根據民警走訪現場,也沒有發生可疑的情況,所以并沒有認定是刑事案件。《新浪新聞中心2010年1月26日》,同樣的,我們再看下一條也來自新浪新聞中心: “今年1月,富士康員工馬向前死在廠區宿舍樓下,經初步鑒定為猝死,但其身上的傷痕和現場的血跡卻疑團重重,隨后有人在網上稱馬向前生前曾遭毆打,富士康懸賞50萬元征集非猝死線索也未能平息外界猜測。昨日,寶安警方稱,司法部上海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結果為“馬向前系高墜致創傷性休克死亡”,警方認為,馬向前死亡不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條件,決定不予立案。”這是2010年4月2日的一篇文章,在事件過去三個月之后案件的進一步調查與報道;B、同樣在2010年4月2日《中國經營報》從另一個角度對富士康事件做了一個較為全面的報道,這篇報道的名字是《富士康工廠一線調查 馬向前之死源于非人制度》,在這一報道中,記者王永強、張業軍從進入富士康的“艱難應聘、大鍋飯制度、分流的殘酷、金字塔式的等級關系”等四大方面以馬向前的死為起點,逐步深挖,向公眾揭示了富士康內部統制機構不為外界人們所知的東西。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很多關于這一事件的報道,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列舉以上例子你可能會問這與大眾媒介的宣傳有什么關系?其實我們從這一系列的報道中不難發現他們有的是站在富士康高層的角度、有的是站在公眾的立場,更為確切的說是站在這14位凋謝的青春的立場上;只有很少數的能像中國經營報那樣是站在一個客觀公正的角度來審視這一問題的。新聞媒介的功能是向廣大公眾傳播真實可靠的信息,假如只是一味的為了賺足公眾的眼球,那么公共傳播媒介就失去了它應有的社會意義;當然,出現這一問題,不僅與大眾媒介自身的缺陷有關,同時也與當前我國在公共傳播領域法律制度不完善有著相當大的關系;為什么我們每年都會有那么多的虛假新聞?為什么我們每年都會有那么多的因媒介的虛假報道而導致的恐慌(比如:紙餡兒包子事件)······所有的這一切的一切都值得我們沒一個反思深思;究竟如何才能進一步促進我們當下社會大眾媒介的公正公開性?這需要我們沒一個人的參與與努力,首先就大眾媒介自身而言,進一步規范自身內部的行業規范,媒介工作者要秉承一顆公正客觀的新區對新聞事實進行報道,廣大公眾應該學會對新聞信息的篩檢,做出自己的正確判斷。如此,我們方可建立起一套真正的適合當下中國發展的新聞媒介體系。
第二方面,富士康內部高層對于事件處理的錯誤。對于富士康自身而言,回歸傳播學角度,這是一次典型的傳播事故。當富士康發生第一跳的時候,高層的公關機構對此的態度是一味的隱瞞。第一跳的受害者馬向前墜樓身亡之后,富士康內部宣稱是宿舍猝死,隨后接二兩三的13跳,富士康內部高層對此都沒有進行及時的出面解釋,因而使得關于跳樓事件的各種報道滿天飛,對富士康集團造成了巨大的社會沖擊與信任危機,當然這對于公司內部的團體意識也是一次不小的沖擊,引起了社會大眾對于富士康的敵視與抵觸。這對于富士康內部的高層及其公關機構是一次徹徹底底的敗筆,遇到問體一味的掩飾事實或者是閉門不見只會是的問題更為糟糕。那你現在可能會問:難道出了這么大的亂子,富士康內部就沒有一絲一點的震動嗎?當然有了,并且這震動還不是一絲一點,而是相當大的沖擊。對此富士康內部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來安撫員工與整個人心惶惶的富士康:開設心理輔導,提高員工工資待遇,加高宿舍與車間樓層的護欄,增加員工的娛樂活動,放松內心釋放壓力······,這一系列的措施我們在報紙、電視、網絡上看到的很少很少;而大多數是關于富士康如何的壓榨員工,如何的等級森嚴······,這一系列的關于富士康的負面信息充斥著公眾的視野之中,使得公眾對于富士康嗔目而視!而富士康在這一時間成了“有苦說不出”的啞巴。假如我們試想一下:假設富士康在第一跳之后能夠及時的采取相關措施并且將死因的真實情況公之于眾,讓廣大的外界公眾以及自身內部員工了解事件的具體真相,通過大眾媒介將自身為杜絕此類現象的再次發生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公之于眾,我想,起碼可以挽回13條年輕的生命。然而,富士康卻不是這樣,而是一味的隱瞞與對公眾和大眾媒介的無視,最終將其變成了眾矢之的!由此折射出來的,危機公關對于企業尤其是處于風口浪尖的大型企業而言,相當重要!
近期,歐美尤其是歐盟地區罷工不斷,工人們抗議加稅,對此各國相關部門的政府官員尤其是議員們對此進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討論,有的甚至發展到口水戰······大家可能會問:這與富士康事件有什么關系嗎?我可以明明確確的告訴你:沒有關系!那我為什么要舉這一事例呢?歐美,資本主義國家,政府官員尚且為了自己所代表的那一部分人群的利益出頭,我們這一個號稱是社會主義的國家,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為人民服務!現在主人都死了,那生成為主人服務的好像還沒漏一下頭吧?這就奇怪了,我們總是在說也再學資本主義是大資本家的社會,普通工人被殘酷的剝削;社會主義好,社會主義是人們當家做主的社會是先進的社會。那我們就這么個先進法:主人都死了,我們的政府已不出來“表示”一下?難道我們一“特色”,連性質與本質也要與以前有所不同嗎?好像這不太合乎常理吧?另外,在我國對于重大特大事故時有標準的:造成兩人及兩人以上死亡的就可以被認定是“重大特大事故”。對于這一連串14條人命可以算的上是特特特特特重大事故了吧?如果是的話,那我們的政府在哪兒?我們的政府在想什呢?我們的政府在干什么?我想,這也許真的值得我們的政府好好反思一下。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速,GDP、GNP持續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有了顯著提高,社會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與此同時,由于外來文化與價值觀的傳入,使得當下中國呈現出一種價值觀多樣化的現狀,正是這種價值觀多樣化使得人們一味的只看重經濟的利益,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暴露出的許多問題都被GDP、GNP的持續增長所掩蓋。也正是因為這樣,像富士康這樣拿員工生命當兒戲的國外企業才有在中國的立足之地。說的難聽點兒:這是典型的“官商勾結”!這對于我們現下所提倡的:科學發展、和諧發展、以人為本的思想是一種莫大的藐視!同時,這一告誡我們:單純的經濟發展,并不是真正地發展,只有經濟、人文、社會、自然和諧發展才是真正地發展。一味的追求經濟發展的最終后果只能是停滯不前的發展!
最后,我們反思一下,如今富士康大陸員工跳樓事件已經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了,然而,富士康依舊在中國繼續著他的生產活動。試問:假如這是在歐美,富士康還有立足之地嗎?答案肯定是:沒有!Why?很簡單,在歐美不允許你高強度加班,一旦加班,工會會代表工人到法院起訴你,要求停止加班!另外,也不可能允許富士康克扣工人工資,因為歐美對于工資有著嚴格的規定,每小時不得低于8美元······富士康深知歐美這一系列的法律條文所以它沒去歐美投資建工廠,而是選擇了中國,中國一沒有工會組織維護工人的利益,即使有也有名無實;二是中國是一個廉價勞動力的加工制造業大國,人力資源充足,工資標準沒有確切標準,可以任意克扣壓低!因此,像富士康這一類的海外投資企業會毫無顧忌的在中國建造工廠,壓榨著我們的廉價勞動力,消耗著我們有限的資源!所以,從這一方面來看,政府加大立法力度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法律體系,這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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