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理論上講,這根本不存在問題。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還有,中國共產黨的三大作風是:理論聯系實際、密切聯系群眾、批評與自我批評。還有,溫總理去年在會見中外記者時說過:“我深知國之命在人心,解決人民的怨氣,實現人民的愿望就必須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和監督政府。”所以,從理論上講,人民群眾可以非常容易非常方便地實現對領導干部的批評。
然而事實上卻不是這樣。對領導干部的批評意見,平面媒體不會登載,網絡論壇毫不留情要刪帖。久而久之,群眾對此甚至心存感念:幸虧沒有登載,幸虧被論壇管理員刪了帖,否則,當有關部門的人穿著制服堵到家門口“調查”,當有關部門請你去喝茶時,你就會吃不了兜著走了。幸虧沒登載,幸虧刪了帖。
也有人會反問道:難道我們的平面媒體和網絡論壇沒有發出過批評聲音嗎?有的,但是第一,往往是對于低級別官員的批評。第二,即使有漏網的對高級別的批評,其措辭也是較為溫和的,而且,其結果往往是“虛心接受,堅決不改”。說了也白說。甚至,即使是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的會議上,也少有直接了當的批評,更別提尖銳的批評?,F實社會并非沒有嚴重的問題,可是年年的人民代表大會上,都沒有任何人大代表提出嚴厲的批評。所以,《憲法》上所規定的公民的批評權難以得到落實。
于是,有人就錯誤地“懷念文革”。有網文這樣說:“有一位二十歲的年輕人問道,文革到底是怎么回事?有年長者回答說就是一幫群眾把縣委書記甚至省委書記抓起來,檢舉他的貪污腐敗,批斗他,把他和情婦拴在一起,掛雙破鞋,游街。剛說到這,這年輕人就一拍腦袋,恍然大悟說難怪貪官們要徹底否定文革,原來文革是這么回事啊。文革應該再搞啊。”這當然是非常錯誤的。http://bbs.chnweb.us/cn/thread-62180-1-1.html
現在的問題是,正規的渠道、正規的程序總是走不通,如溫總理所說的“人民的怨氣”往往就要另外找出路,通過另外的注定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方式渲泄出來。其結果要不就是產生一些惡性的群體性事件,要不,就是暗中“懷念文革”。都是很危險的事。
據說,現在要避免文革的歷史悲劇重演,要避免一些人錯誤地“懷念文革”,那就應該下大力氣暢通官方與民間的溝通渠道,下大力氣保障人民群眾批評和監督政府的權力,下大力氣完善政治文明和民主體制,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表決權。
這一切不僅是為了保護人民群眾,更是為了保護領導干部。是從根本上保護領導干部。難道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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