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雜談』 “禁毒母親”致全國人大代表的一封信
作者:wangfulan88 發表日期:2012-2-29 15:04:00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403900.shtml
尊敬國家領導溫家寶、尊敬的全國人大代表們:
你們好。我叫王福蘭,女,中共黨員,56歲,出生于1956年12月19日,吉林長春人,居民身份證號:220103195612191927。我要投訴東莞市公安局東城派出所不辦案,其縱容毒品犯罪,袒護罪犯,致使受害人伊楠(我女)尸冷365天,仍不能下葬。
接到東莞派出所通知來到東莞
2011年3月1日,我接到長春市寬城區派出所的通知,說我女在東莞出事了,等我們到了東莞,找東城派出所張警官即可。我當時想,女兒是2月28日剛從新加坡打工回來,怎么可能出事呢?
非正常死亡,東城派出所百般刁難
帶著疑惑,我和家人趕到了東莞市東城派出所,見到了張警官以及和伊楠同去夜總會的兩個朋友,一個叫倪浩鈞,另一個叫駱湘萍。當時我們也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張警官只說“你女兒已經送到了東莞市司法鑒定中心”。我們要求立案,但派出所副所長冷冰冰地說:要想立案,必須要尸檢”。我們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同意尸檢立案。了解到該夜總會在當地勢力龐大,我們是自己找法醫專家尸檢的,花了2萬元。尸檢結果證明,死亡原因是吸食K粉過量導致窒息死亡。如今,我女死亡都1周年了,可案子還是毫無結果。按常理你們是不是應該查毒品的來源,為什么會有大量的毒品會出現在夜總會呢?
應立刑事案,為何立民事案?
伊楠被騙吸毒致死案確鑿無疑,按屬地管理應由東城派出所負責,通知家屬的也是東城派出所。為何東城派出所硬逼我們先尸檢再立案?我們借款解剖女兒后(骨肉連心,我們極不忍心這樣做),為何東城派出所只給我們立民事案,不立刑事案,毫不顧及我們要求嚴查兇手的強烈訴求?
東城警方避重就輕,不追查毒品來源
為何東城警方不追查毒品來源?在東城派出所的詢問筆錄中,多人已經證實“一進夜總會房間時,發現已經有‘K粉’擺在茶幾上的一個白色瓷碟里面,當時‘單耳’指著那個盤子說:‘那里有東西,你們自己玩’具體那些毒品是何人提供的我不清楚,據知情人士說是貴族王朝提供的”。
派出所詢問筆錄在115網盤可以下載(用戶名、密碼均是wfl1956)
不追查提供毒品場所負責人,任其銷毀相關證據
貴族王朝舉行超百人的聚眾吸毒派對,容留他人吸毒是事實,為何東城派出所不追查經營人和組織者?為何不找他們做過筆錄?出了吸毒致死命案,為何東城派出所不責令貴族王朝停業?派出所辦案人員對外說責令停業了,實際上貴族王朝10月份見媒體報道后才停業的。夜總會按公安規定必須有監控,否則不能營業。可案發后(經營人王旺宏)卻說監控壞了,他是不是在說謊?10月份,王旺宏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在監控中和親眼看見的伊楠就是個雞婆”,也就是說王旺宏當天也在現場——為什么派出所沒有找他去做口供?
不顧死者家屬強烈反對,派出所欲強行火化尸體
8月份到公安部上訪時,我們得到了合理的接待,叫我們回廣東公安廳等消息。結果我們去廣東省公安廳查,公安部根本就沒有傳過消息,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問題。2011年12月27日7點30分,律師李照東(15934839825)打來電話說“接到東城派出所辦案警官張偉通知,伊楠尸體必須火化,如果你不來,我們就把尸體送去強行火化了”。東城派出所當時立的民事案,后又以刑事案處理,其間從未通知過我們,東城派出所這樣做到底是何居心?
因涉及多名政府官員,派出所故意掩蓋真相
2012年2月13日,東莞東城區法院開庭,我生病未去,律師去了。律師之后跟我說“法院已經被梁志斌收買,而后王旺宏說夜總會不是他承包的,承包人是田家忠”。王旺宏怎么又說出了個田家忠呢?是不是要保護幕后的梁老板?他這是在顛倒是非啊!為此,我找到了貴族王朝的前任——東莞新世紀佰金翰的法人谷成業求證此事。他說貴族王朝確系田家忠承包經營,而王旺宏是實際經營者。之后我一再的懇求下,他也答應愿意提供證明材料,那么王旺宏為什么說是田家忠呢?
難道就是因為有以下的原因,東城警方就可以縱容犯罪、有案不查嗎?
就因為田家忠是田家才的親弟弟(田家才是原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東城派出所的副所長陳昕是梁志斌的妹夫。
王旺宏是原東莞市委書記的外甥女婿。
梁志斌的確是毒霸一方的大毒梟。
政府官員解圍,因有梁志斌買單
正是因為貴族王朝編織的這張權力與資本的大網,才使得梁志斌等人有恃無恐,如入無人之境。據說,劉某為了掩蓋貴族王朝聚眾吸毒嗨死人的命案,為了幫“外甥女婿”一伙開脫罪責,曾“雷厲風行”地一口氣撤換了東莞28個鎮公安分局長,其中也包括東城派出所所長,致使案件無法查也無人敢查,最終不了了之,梁志斌曾說,他每年給東城公安分局500萬治安費,給東城派出所100萬,難怪梁志斌旗下的大朗天域發生槍戰也不了了之,就是因為這些,我女兒的死因(毒品的來源)就可以不查了嗎?
不論窮富,哪有父母不愛兒女的?可我最親的女兒卻在東莞意外慘死了。哪個做父母的不想為女兒追查死因、嚴懲真兇?東城派出所讓我們解剖尸體,我們含淚同意了,可現在派出所不查毒品來源、不查提供毒品經營場所,我女兒被害死了一周年了,現在案件還是無任何進展,派出所有案不查,現在還要強行火化我女的尸體。這讓我們普普通通的人怎么辦,我們如果不相信派出所,不相信公安局,我們還能相信什么?難道我們窮人的命就不是命嗎?就應該白白死了嗎?
萬望尊敬的代表們能伸出援手,為我女鳴冤昭雪!
此致
泣告
王福蘭
2012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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