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某區某村74人加入山西人民公訴漢奸、賣國賊
茅于軾、辛子陵公訴團
解決“三農”問題要修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節選)
山西省聞喜縣河底鎮馮村原村委會主任 閆右斌
要想構建和諧社會,處理好城鄉關系,解決好“三農”問題,首先要保持農村的穩定。但我不贊稱以“穩定是第一位的”這句話為由,采用壓制手段來保持“穩定”,正如一位網友所說“把穩定這塊大石頭壓在火山口上的做法,其實是很愚蠢的”!
但是,保持農村穩定這個問題絕對不容樂觀!在我看來,絕大多數的村子里都存在著不穩定因素,而造成這種不穩定因素的“罪魁禍首”,正是三年一次的“海選”和現行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盡管基層政府盡職盡責地組織舉行各村的選舉活動,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但勿庸置疑的是,選舉中出現的丑惡現象,如賄賂、脅迫,甚至不惜用暴力手段鏟除異已,幾乎成為普遍現象。但這個問題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有個網友在《看看農村都是些什么人在當權》的文章中說:“看看都是些什么人物能當村長呢?要么是做生意有了倆錢的,他們可以在農民中用錢和物去賄賂選票;要么就是村霸,在村里無惡不作沒有人敢惹,也沒有人敢不選他們的惡人;要么就是在村里的大姓中有威望的,小姓中的人再有水平在他們面前也只有望洋興嘆!每到換屆選舉的時候,哪個村不搞得烏煙瘴氣!選得老百姓都相互生了仇,結了怨!真不知道這樣的民主是好還是不好?”但這個問題也不在本文討論之列。
我們要討論的問題是:經過一番激烈地較量甚至是暴力的較量,新一任的村民委員會和黨支部終于產生了。但是,從他們上任的第一天起,就已經有人盤算著“三年到期把他們趕下臺,讓我上或讓我們的人上!”這個問題了。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從新任班子上任那一刻起,在“我干不上,你們也別想干好!你們干不好,到時候就得下臺!”這種思想的支配下,使絆子,找麻煩,無中生有,造謠中傷,挑拔離間,拉幫結派,混水摸魚,冷槍暗箭,有意制造矛盾,故意激化矛盾、上訪、告狀、寫匿名信,遞黑紙條,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在這種氛圍里,要想保持農村的穩定和諧,幾乎是不可能的!
而作為當選的新一任黨支部、村委會一班人來說,從上任的第一天起,他們就不得不疲于應付招架各種人為制造的麻煩,根本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為村民辦好事、辦實事的工作中去。同時他們也在不時掂量著“三年期滿還不知道能不能繼續干下去?”這個問題,便“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只看眼前,難顧長遠,不思進取,只求平安。甚至產生“有權不用,過期作廢”、“不撈白不撈,過期撈不著”的錯誤思想,想歪點子,動黑念頭,假公濟私,以權謀私,貪污挪用,胡支亂花,胡吃海喝,致使群情激憤,民怨沸騰,這又怎么能保持農村的穩定和諧呢?
臺上臺下的雙方為了達到各自的目的,相互以其治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惜動用一切非正當手段,同時極力在政府部門,公、檢、法部門尋找靠山,甚至不惜在黑惡勢力中尋求支持,有的竟然釀成刑事案件。這又怎么能保持農村的穩定和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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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難看出,正是由于三年一次的“海選”和所謂的“村民自治”,才是農村不能保持穩定和諧的罪魁禍首!《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后,使前多年農村中相對風平浪靜的生活節奏變河波濤洶涌起來。由此看來,這種使我們賴以自豪和驕傲的所謂“大民主”,并不是現代農村和農民們最需要的!所以,我建議立即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堅決果斷地取消三年一次的“海選”,取消所謂的村民自治組織──村民委員會,(當然還有村黨支部,但這個問題比較敏感,不在我們現在討論之列)用輪流坐莊式的村民代表會代之。原屬于村民委員會的所有權力,統統由鄉、鎮政府(如果以后鄉鎮政府撤消則由縣政府)直接接管。而對于取而代之的村民代表委員會,其職能則僅限于搜集反映群眾意見,經民主科學的程序作出決定后,交由鄉鎮政府指派到村的吃財政飯的干部們直接實施。應該肯定的是:村民代表委員會才是村民利益的代表者!而派下去的國家干部門則只是村民事物的具體執行者!這種做法與現代社會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相符合,并與現代社會中先進的“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理念相吻合。
過去說“萬惡淫為首”,有人說“萬惡錢為首”,在我看來,在農村確實有些“萬惡權為首”的味道。如有些村里,集體經濟早已被折騰殆盡,村干部干了三年連工資都發不上一分,卻也爭得你死我活。如果我們修改了《村委委員會組織法》,取消了村民委員會,取消了“海選”,農村人就沒有了對權力的渴望,也就沒有了爭斗,沒有了爭斗,也就沒有了那些丑惡行為,沒有了那些丑惡行為,這才會有農村的穩定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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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在三年一次的“海選”弄得村里連最起碼的穩定都無法做到的情況下,所謂村民自治的效果可想而知,肯定難以使人滿意!在這方面媒體披露的不少,相信接訪部門也了解很多。我敢說,在絕大多數的村子里,都有著那種“安好心的人干不好,有二心的人胡亂干”的現象,拉幫拉派,黨同伐異,貪污腐敗,胡吃海喝,所謂群眾監督形同虛設……。每屆班子下來,都要留下一個爛攤子,留下一堆爛賬目,留下一撥爛事情。問題矛盾越積越深,越積越亂,越來越難以解決,集體的那點底攤子越來越少,人心越來越散、民風越來越壞……。面對如此效果的“村民自治”,面對如此效果的“民主選舉”,面對如此效果的村民委員會,我們還要它干什么?政治路線確定之后,干部就是決定因素!組織就是勝利保障!然而靠這樣的基層組織形態,我們怎么能保障新農村建設運動的健康進行?怎么能保障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五大愿望的實現?僅靠政治說教,絕對無濟于事,必須從組織手段上進行徹底改革!
第二,從現實的農村社會環境、農業生產模式、農民生活方式來看,村民委員會這種組織形式的存在,已經沒有了必要的條件和基礎。土地承包到戶了,農業稅不繳了,工業反哺農業了,糧食有了直補了,農資即將補貼了,村辦企業已改制給私人了,集體經濟已經成為空殼了,不亂攤派了,不亂集資了,不亂罰款了,用不著為收各種稅費而牽耕牛、抱彩電、挖糧食,甚至拆房了。目前在農村,除了為農民們管理好水利和電,村委會已經基本上沒有用武之地了。反過來說,農民們也只不過把村委會當作“豆包”一個,根本不把你當作“干糧”了。除了選舉外,村里想開一個群眾大會根本召集不來人,一號文件重要吧,但除了在電視上了解一些外,真正給農民們貫徹學習過嗎?像這樣的村委會,我們還要它作甚?在美國,乳臭未干的正在就讀的高中學生可以當選市長,90多歲的老太太可以連任很多屆市長,可見權力之輕,微不足道。現在的中國農村,從農民本身的“權利”而言,農村“權力”機構也已經很沒有什么實際意義了!
第三,中國的農民是最容感到滿足的!這話一點都不假,不是有調查機構經過調查而得出結論:農民的幸福感要高出城市人幾個百分點嘛!那么,是什么東西使中國農民們感到滿足呢?反過來我們再問,中國農民們最需要從那些方面來滿足他們呢?我認為是如下幾個方面:1、自由。農民們最渴望的是更加寬松的社會約束機制,最討厭的是有人總是要從各個方面管著他。2、平安。沒有人欺負他,沒有人傷害他的利益。3、幸福。但農民們所謂的幸福也只不過指的是有吃有喝,不餓肚子,有穿有戴,衣能遮體而已。即便是孩子念不起書,家人看不起病,農民們除了抱怨學費太高,看病太貴外,也絕不會有更高的奢求。4、平等。但絕對不是平均!農民們有這個自知之明,所謂“仇富”的壞帽子不能給農民戴!“不患寡,而患不均”是中國農民最大的特點和毛病,即不被壓迫、不被剝削、不被歧視。除此之外,那種我們賴以自豪的向全世界炫耀的所謂“大民主”,絕對不是中國農民們最希望得到的!刻意地要把所謂的“民主”強加給農民的做法,貽害無窮!只會破壞農村的穩定,引起權力爭斗,成為“共產黨的哲學就是斗爭哲學”的另版。說實話,在中國,最需要“民主”的地方應該在中南海、人民大會堂之類的地方,而不是在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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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牧民”心理可以休矣!解放后,為了維護統治,鞏固政權,在舊社會完全處于一盤散沙狀況的中國農民被徹底動員起來,處于一個巨大的嚴密的網絡組織之中,沒有這樣的組織,生產呀、學習呀、革命呀、斗爭呀、批判呀,怎么進行?老百姓嘛,就是一群羊而已,而政府嘛,就是牧羊人,我得時時刻刻地管著你才行,甚至不惜“十羊九牧”。而中國社會發展到現階段,我們已經在全力打造“服務型”政府了,而不是過去的“牧民型”政府了;對農民、農村、農業的政策也已變成了多予、少取、放活、反哺了,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利用村委會“管”著農民了。取消“農村干部”,讓吃財政飯的“國家干部”們直接給農民服務,直接把國家“多予”農民的、“反哺”農民的錢財不打折扣地給了農民,不是更好嗎?要知道,中間環節越多,運行成本就越高,農民們所得到的反而越少,所享受到的服務反而越差,個中奧妙,大家應該心知肚明吧!過去我們是向農民“要”,有時甚至要強行挖糧食、抱彩電、牽耕牛、拉肥豬,沒了“農村干部”確實不行,總不能讓身份高貴的“國家干部”們親自去干吧?而現在我們向農民“給”,用不著再與刁民們淘氣費力了,“國家干部”們完全可以“親自”而為,況且看著農民們對自己感激涕零的樣子,“救世主”般的自豪感應該是感覺不錯的,就憑這點,還要村委會干啥?
第五,說實話,在農村實行村民自治以來,“農村干部”的待遇是非常低的!與他們所付出的精力、所從事的工作、所受的氣、所挨的罵、所作的難,根本就不成比例,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在“國家干部”們利用自身的權力打著“高薪養廉”的幌子,一次又一次地給自己增加的工資的情況下,這不能不說是“農村干部”們最覺得悲哀的事情!同時這也是“村官”們謀求灰色收入,產生“村官腐敗”的原因之一。這屆選舉前,就傳出了減少從職人員,提高工資待遇的傳言,據周天勇教授估計,全國大概有“村官”700萬人左右,每個村官平均下來每年工資按5000元計算,全國下來將要有300多億的行政成本支出。(如果按北京市目前招大學生村官月薪2000元算,那就更不得了了!不過我敢斷言這種做法純屬胡鬧瞎折騰,絕對不會有好果子吃!用北京人的話來形容絕對“傻比!”)300多億與30000多億的財稅收入再加上亂收費收入將近40000億的財政總收入相比,應該說這是一個不大的數字。但是,20多年來,我國的行政管理成本支出增加了87倍,所占比例高達20-30%,這就是說,我們的社會主義稅收,在相當程度上沒有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是取之于民,用之于“官”!為中外世人所詬病!我們為什么就不能取消“村官”,用吃國家飯,拿國家錢,卻無所事事的“國家干部”們取而代之,剩下這幾百億元,把它用在農民身上,譬如用在農村水利上:目前,全國8萬多座水庫中有1/4的大中型水庫、2/5的小型水庫屬病險工程。全國萬畝以上的灌區工程,已報廢的占10%,不同程度老化失修的占60%,基本完好的只占30%。大量的泵站、水庫、涵洞、灌渠破損,功能減弱。有錢用在刀刃上,將使農村水利條件發生多么大的變化呀!取消村官,剩下幾百億工資,既減少了行政管理成本,又為農民辦了好事,算政治帳,明白清楚,算經濟帳,經濟合算!我們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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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國家干部”們的自身素質、工作能力、辦事效率絕對優于“農村干部”!不僅如此,“國家干部”們與村民們之間沒有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和利害關系,使他們能夠較公平、公正、公開地處理好村中事務,化解矛盾糾紛,指引村民致富。而“農村干部”就不一樣了,由于各種錯綜復雜的社會關系的存在,即便是他們擁有一顆公平、公正的心,也難免受到各種利害關系的干擾和制約,很難把事情辦好。俗話說“能率一軍,不管一村”最主要的道理就在于此。明明我們知道“農村干部”們由于自身限制,很難把村事辦好,為什么我們就不可以用“國家干部”取而代之呢?為什么我們就不可以不再為難“農村干部”們以致于使他們不再“出了力,受了氣,卻不討好”呢?取消“村官”,等于“成人之美!”
第七,“一杯茶、一包煙、一張報張看半天”,“早上跟著輪子轉,中午圍著盤子轉,下午圍著骰子轉,晚上抱著裙子轉”。這是“國家干部”們的形象在人民群眾眼中的幽默寫照!為什么會這樣?兩條:吃飽了撐得!沒事干閑得!吃國家飯,拿國家錢,無所事事,腐敗叢生,吏治之難,可見一斑。如果取消了村官,把農村工作直接交給“國家干部”們來干,便使他們有了用武之地,工作作風,干部形象為之大變,如此不好么?也許有人擔心中國農民那么多,農村那么大,僅靠“國家干部”恐怕顧不過來,杞人憂天!我們的官民比為1:26,除去人民教師,總有1:60吧,一個國家干部“服務”60個農民,又不是讓你一個人給60個人倒茶端飯。還能顧不過來?況且,與過去相比,交通發達了,通訊先進了,手段高明了,而現在的“服務”和過去的“管理”之難易已不可同日而語了,有什么困難不能解決么?過去的一個縣政府才多少人?一個區政府才幾個人?沒有車沒有摩托,甚至連自行車都沒有,沒有電話,僅憑兩條腿,工作干得比現在差嗎?每年4000億的公車消費,XX億的“公話”消費,讓“國家干部”們勤到農村看看走走,勤與農民說說聽聽,也算是盡可能的“錢有所值”吧!
第八、現在我們來說敏感話題,關于農村黨支部。農村黨支部、村委會靠不同的產生機制形成,各發各令,爭權推事的“內耗”現象在絕大多數的村子里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關于兩者關系的定位,多年來一直有爭論。在農村地區,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呈弱化趨勢,黨員在農村社會生活中的地位與一般村民群眾并無兩樣,作為一個執政黨的基本成員,對農村基層事務并不具備實際影響力。由他們選出的黨支部,由上級任命的黨支部書記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被廣大村民認可!村民們認為:村委會是我們選出來的,黨支部是少數黨員選出來的,我就不認可你,你又能怎樣?加上愈演愈烈的腐敗現象敗壞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黨支部在農村群眾中的神圣感已蕩然無存,面對這種情形,同樣身為村民的黨支部成員又怎樣來體現對村民的“領導”?既然我們主張村委會都可以取消,那么黨支部還有存在的理由嗎?讀到這里,估計會有相當多的人來質問我了:“你這不是主張取消黨的領導嗎?”請息怒,往下看,其實,在這里我想嚴肅而鄭重地聲明:當前,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比歷史上的任何時期都顯得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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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今年“兩會”以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成為媒體使用效率最高的詞語,有關理論文章連篇累牘。但總而言之,就農言農的居多。地方政府躍躍欲試,樹典型、搞試點、準備重走過去種種運動的“老路”;有關部門蠢蠢欲動,尋門子。跑項目,準備分得一杯鮮羹;農民們則在迷蒙中企盼,不知這天大的好事將以何種方式降臨到自己頭上。讓人感到擔心的是:“新農村建設”最終會不會成為農民們的免費午餐,最終會給農村農業帶來什么,現在下結論還為時尚早!體制不端,弊病叢生,腐敗橫行,私欲膨脹,弄不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餐餐大宴;弄不好,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將成為使農民們勒緊褲帶,竭盡錢財,甚至餓得頭昏眼花,才能夠享用到的一頓家常便飯——只剩下了湯湯水水,稠的早已被人撈光了!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過去的這種教訓如扶貧款被當作了“唐僧肉”的事情還少嗎?搞幾個典型,然后采用“一級一級往上騙,一直騙到國務院”的辦法讓領導放心高興,這也不是沒有可能。秦暉教授指出:“即是在公益范圍內,國家財政對于農民的“多予”也應當是法治狀態下的公共服務,而不應當變成人治狀態下的“首長恩典”,其實施對象的確定應當根據普通性的政策規定,而不應當與這是什么人的“點”,什么人的“幫扶對象”有關。運用公共權力向某領導“親自”關心的特定“典型”提供稀缺資源,尤其在這些資源因稀缺,而已經成為激烈競爭對象的情況下,“多予”的初衷就可能被扭曲。”要知道,農民的天生特性是“寧患寡,而患不均”,這似乎是中國農民的“毛病”,但是農民們追求社會的“公開、公正、公平”是建設現代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況且多少年來,政府在“錦上添花”上往往有拿手好戲出臺,而在“雪中送碳”時卻往往缺乏積極態度。如果把新農村建設搞成一個嫌貧愛福的面子工程,形像工程,政績工程,農民們能滿意嗎?這是黨和政府的初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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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我們需要堅決徹底地毫無保留地解放思想。幾十年來,中國人民一直在沒完沒了的政治教化中生活,在種種“主義”、“思想”、“理論”、“代表”的指引下前進。然而,我們的前進道路并不順暢,我們的日子過得并不舒坦。不該發生的錯誤發生了,不該出現的曲折出現了,不該遭受的損失遭受了,應該取得成功卻最后失敗了,教訓非常深刻!按理說,就憑十幾億人民的聰明才智,我們完全可以看清方向,認準道路,找好辦法,在陽光大道上暢快前進!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我們卻重復在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亂——一亂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里不能自撥。改革開放的二十幾年中,雖然GDP增長了,國力增強了,生活水平提高了,但衛生改革使得人民看不起病了,教育改革使得孩子們上不起學了,國企改革使得本應屬于全國人民的國有資產流失慘了,地區差別拉大了,城鄉差別拉大了,貧富差別拉大了,開始兩極分化了,內需更加不足了,拉動經濟的三駕馬車更加不平衡了,外貿依存度高達70%了,在內需不足——依靠出口——低價競爭——壓低工資——內需不足——依靠進口的怪圈里不能自撥了!可憐的農民工們被外國資本壓迫、剝削、榨干了!一個芭比娃娃在國際市場賣20美元,中國人卻只能得到其中的35美分!農民工工資之低,工時之長,干活之累,條件之苦,可想而知!要知道,這是外國列強們當年用飛機大炮都沒有達到的目的,現在僅用幾個臭錢在中國投資辦廠,就輕而易舉地把中國人民給壓迫了!剝削了!榨干了!這是怎么慘痛的教訓呀!試想為中華民族的解放而英勇獻身的幾千萬革命烈士們如泉下有知,將作何感想?他們還不痛心疾首,悔青了腸子?早知仍如此,何必有當初?作為先烈們用頭顱和鮮血拯救出來的后人,我們又作何感想?我們對得起先烈們嗎?對得起先人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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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翹首企盼的是;;:共產黨人的膽識、氣魄和勇氣!一個小小的村委副主任,就“三農”問題發表一點看法,倒也無可非議,不想卻扯到“中國到底向何處去”這么一個只有政治家、經濟學家、政府官員、社會精英們才有資格討論的大題目上去了。足見一介村夫,土包子一個,且實、直、憨、傻、犟、狂、癡,只知地厚,不知天高,胡說八道,胡侃海扁,這叫做“赤裸身子追賊,膽大不知羞恥”吧!讓大家見笑了。作為國家“主人”,我們已經把國家交給“仆人”們打理了,所謂“國家大事”原本也用不著像我這樣的既不是“國家人”又不吃“國家飯”,又不領“國家錢”,不應管“國家事”的人嘮叨,無奈本人就是這個德性,位卑未敢忘國憂,身賤更應記憐民!不知哪些吃著國家飯,拿著國家錢,干著國家事的“仆人”們又作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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