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某些媒體——包括主流的頂尖媒體。
三是某些法律人——包括某些律師、法官特別是號召以錢贖刑的大法官。
四是某些公眾——或者與被害人無關或者有關也把錢看得比人命和正義更重要。
活著的兇手才是人,才有人權圍繞著他轉。
死去的無辜不是人,不過是換錢的一堆肉!
這就是所謂的特色法治——見鬼!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