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國無民主
何為“民主”?
所謂民主,本質上是群體的多種組織技術的一種類型,它在誕生過程中需要長期的人權文化建設作為基礎。獨裁,就是領導權力極度集中的一種群體組織技術。在民主和獨裁之外,人類還有大量中間類型群體組織技術存在。
一個群體如何組織,不僅僅取決于內部條件和需要,還取決于群體所處的外部環境狀況。兼顧為佳,偏頗受損。一些人及鸚鵡學者們好像總是不能明白這個簡單的道理,不懂得“好東西”也可以成為壞東西。普通大眾可以是不懂,那些鸚鵡學者及其后面的指使者,恐怕是別有用心為多。
民主還是獨裁,都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結果取決于內部個體博弈條件和外部環境壓力。對于一個內部個體民主信念強烈的亞群體,即使獨裁主義者也難以有什么力量短期改變,獨裁難度極大。
就人類總體發展趨勢而言,如果不考慮所處外部環境,一個亞群體在個體智慧提高的前提下,民主的方式會優于獨裁的方式。原因很簡單:個體能量的提高,意味著更加巨大的群體智慧的可能;如果采取了獨裁方式加以組織,把個體作為低級部件任意處置,將浪費個體創造性,個體反彈會非常劇烈而不利于行動和整體效率的提升。
就人類總體發展趨勢而言,如果不考慮所處外部環境,一個亞群體在個體智慧沒有提高的前提下,民主的方式未必會優于獨裁的方式。原因也不復雜:個體能量很低情況下,自主性和創造性不高,此時的民主,與在英明領袖集權領導下積聚力量實現群體目標相比,大多可能是浪費群體有效時間。
當然,小人篡權,無論對于民主和獨裁,都是破壞性的。如希特勒、陳水扁等歷史小人,也曾利用多種社會機緣一時篡權,危害群體。這本身也體現了民主制度具有脆弱性一面,也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進程,在此進程中,獨裁者時常有機會利用民主的不完善實現獨裁統治。
就人類總體發展趨勢而言,如果不得不考慮所處外部環境,則民主還是獨裁各有可能的利弊,完全取決于對外和對內的總體需要。
一個亞群體,采用哪種組織技術,不是沒有參照系的。這個參照系,就是綜合而言,有利于該亞群體內部和外部利益最大化。
人類生活于同一個有限的地球上,資源并不共享,而是大多以國家為利益單位,遵守著弱肉強食的基本規則----國家之間,公正是相對的,暫時的,不公正是絕對的,根本的。
國家作為亞群體,歷史地體現為強弱混居。
即使對于一個個體智慧提高了的亞群體,如果這個亞群體是一個綜合實力弱小者,他也將面臨來自更強者國家的盤剝。強者可以分化弱者的多種利益群體,使之成為相對于自己的羊群,以實現對于弱者民主的外部控制,扶植所謂代理人來左右弱者的內部權力。
如果對于一個個體智慧沒有提高的亞群體,強者通過其所謂民主的制度形式來左右這個制度的結果的難度就更加小,幾乎可以隨意駕馭來實現強者自己的國家意志。
從博弈論角度看,所謂民主,就是允許各路勢力在一個平臺上,看似公平地角逐、競技。勝者取利。
關鍵在于,民主本身無以限制亞群體外部的反制勢力悄然加入競技博弈,左右民主結果----民主的這種客觀存在的、不得不允許的開放性,使得“特洛伊木馬”成為可能,也就決定了一條常見的歷史規則:弱國無民主。
作為弱國,也許只有在長期建立了人權文化以后,提高了個體能量和亞群體實力,才可能在一代偉人帶領下確立一個有效的民主制度,并在這種制度的不斷完善中實現長治久安和可持續發展。
夫從天仁 20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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