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的中國,人權分子極多,綜合他們的發言和思想,其主張不過“民主”、“人權”、“自由”而已。表面看,這是在關心民眾的利益,但進一步觀察和思考,他們的“民主”、“人權”、“自由”卻總有自由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甚至是土匪主義的幽靈。“民主”——擁有無限的權利,“人權”——不受管制和傷害,“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這種思想正如我在《“奴性”與“匪性”》一文中所說,其實就是只想為所欲為地干任何事,不想接受任何管束,即使是胡作非為——坑蒙拐騙、偷盜搶劫、賣淫嫖娼、走私販毒、殺人放火也不受打擊和傷害。說白了就是生命至上、享樂之上,凡事以個人為中心,把觀察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部集中在他一個人身上,讓整個社會、國家、世界都圍繞他來轉。不然就“約束”了他的自由,“侵害”了他的權利。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人權分子的這種想法能做得到嗎?不可能!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人的單一世界,社會是由無數個生命個體組成的,無數人雜居在一起沒有規則——法律和公德,而讓大家擁有無限的權利,不受約束和管制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還不亂翻了天?譬如,就那么一個美女,大家都喜歡,都有占有的欲望,難道就都去占有?那還不天天打架、殺人?因此,國家就得制定一定的法律來強行約束大家的欲望——不能人人都去占有,誰強占就關誰的大牢,性質惡劣的就得槍斃!因此,我們說民主、人權和自由都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你的民主、人權、自由不能妨害大家的民主、人權和自由,并且為了維護大家的民主、人權和自由,有時候還得約束自己的民主、人權和自由。換言之,也就是要學會自律寬人、舍己為人、奉獻犧牲,即把個人利益置于集體利益、國家利益之下,如此才能達到人際關系的和諧、社會的穩定和國家的安定。
這樣的道理,本來是十分淺顯的,孟子早就說過“樂以天下,憂以天下”,范仲淹亦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林則徐更直截了當地說“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把個人歡樂、生死置于國家和民眾利益之下,為了國家安全、人民幸福,可以殺身成仁、舍生取義,這既是圣人先賢教導我們做人的道理,更是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道德風尚。然而改革開放后,許多國人受西方資產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逐漸學會了吃喝玩樂、紙醉金迷、驕奢淫逸,把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只想著如何舒服如何過,不僅拋棄了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而且丟棄了國家、民族的觀念,最終形成了拜金主義、享樂主義世界觀和普世價值觀——擁有無限的權力、不受政府約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這種人已經成了社會的“蛆”,卻還把自己當作民眾和民族的救星,在那里大喊大叫,一不合意就叫嚷這也專制,那也獨裁。正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如果我們順著這種民主、人權、自由思想往下捋,會發現人權分子們極其精彩特異的歸宿:
——當土匪、強盜。擁有無限權利、不受政府約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綜觀古今中外,只有土匪、強盜才能做到這一點,欺男霸女、打家劫舍、殺人放火、為所欲為、無所不為!只要能滿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顧一切,可以無法無天,可以荼毒生靈。人權分子和土匪、強盜在思想上一脈相承,只有去當土匪、強盜才能實現他們的夢想,當江湖好漢都不行,好漢們還知道哪些可以為,哪些不可以為,還時時約束自己的思想行為,譬如梁山好漢,規矩極嚴,只殺貪官污吏,不許騷擾百姓。
——當叛徒、漢奸。凡是把權利、自由看得過重的人,百分之百地貪生怕死,把生命看得格外重要。個中道理很簡單,你想他連權利、自由都不想丟,還會丟性命嗎?這種人最不可靠——他心中只有自己,關鍵時刻他想的還是自己,誰要是想與他結盟分上一杯羹,難了!而且,一有風吹草動——災難臨頭,他就要明哲保身地鳥一般自飛了。所以,這種人關鍵時刻只會當叛徒,出賣同志和朋友,而不會保護同志和朋友,更不會為正義而戰、為朋友兩肋插刀。你要是指望他危機時刻能與你并肩戰斗、同榮辱共患難,那你算瞎了眼,會整個害死你。不僅如此,這種人權分子從骨子里就有當漢奸的思想傾向,一有外族入侵,百分之百地會搖身變作漢奸,因為只有當漢奸才能保全他的性命,才可以繼續行使和享受他的權利及自由,甚至更加瘋狂地行使和享受他的權利及自由,什么正義、道德在他眼里一文不值,譬如香港的那些“名嘴”們——所謂的民主斗士,絕對都是當漢奸的好材料。
——當搗亂、破壞分子。人權分子的這種生命至上、享樂之上的思想,還決定了這是一群只會成事不足、敗事有余的搗亂和破壞分子。參軍,會嚴重地削弱軍隊戰斗力,平時逃避訓練,戰時畏敵不前,甚至主動地動搖和瓦解軍心,由這種人組成的軍隊,要么不戰,戰則必敗。理政,只會爭權奪利、胡作非為,不然不足以滿足他的民主欲望、人權欲望、自由欲望,由這種人組成的政府,只會自弱職能,自毀形象。議政,只會蠱惑人心、攪亂政局,讓執政者無所適從,因為這些人的言行從個人出發,其本身就是千差萬別的,你說向東,他說向西,沒有大局意識和整體觀念,只會相互吵嚷叫罵,讓社會一盤散沙,破壞國家政局的凝聚力和穩定性,最終讓國家積疲積弱、落后挨打。為民,只會自私自利、爾虞我詐——他們對人權、自由的欲望,決定了這是一群“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的鐵公雞,讓他們自律寬人、舍己為人、奉獻犧牲,會被他們視作剝奪了民主、人權、自由,進而憤怒不已、叫罵不已,由這種國民——人權分子組成的國家,必然是個不思進取、道德淪喪、惡俗橫行的國家。
人權分子,因其無邊的權利欲望和不受任何管束的思想,就連以民主法治自詡的西方國家,也不是十分歡迎的,社會輿論不時有抨擊、批判之聲。然而這樣的怪胎,如今在中國卻成了一些國人追捧的“香餑餑”,除了說明黨和政府某些政策確實不得人心外,還說明時下的中國真的進入社會道德淪喪、國民素質滑坡的流氓時代——已經香臭不分、美丑不分、榮辱不分、是非不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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