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員工每周至少休一天,法比天大在哪?
據新華網深圳6月6日電(記者王傳真)針對連續發生的員工跳樓事件,富士康科技集團近日推出了一系列關愛員工措施,化解危機。其中有一條我看的很清楚,那就是‘執行“周休一”制度,即員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為了弄清這個問題,我昨天晚上就看了一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先看了九十年代的,接著就看前年新修改的勞動法。前面的明確指出勞動者有休息權力,勞動者按照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休息,加班有加班的補償。 那么,富士康出現十二連跳的問題,派了中央大員前去處理這個問題,而且是很高規格的大員,不是一個,而是兩個以上。一個不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權力的工廠,不知道用不用得著派這么高規格的人去解決問題,不知道要不要給一個硬性規定,加以處罰,不知道要不要將這些年來,勞動者在富士康一周保證不了一天的休息權力,多年來,對工人的休息權力的剝奪,給不給補償,卻發現,法律在這里發生了妥協、退讓,每周執行一天的休息制度! 看了這則消息,心頭十分沉重,感到中國老百姓很不幸,很悲哀,難道這就是有人說的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的系的具體體現?難道說一切工作和努力都是造福人民,就是這樣造福人民?我還感到想不通的是,對這個休息的問題被描述成“富士康設立員工關愛熱線 員工每周至少休一天”,原來勞動者在法律規定的每周兩天休息,在這里是人家的關愛,法律的嚴肅性成了富士康老板的施舍!果然,富士康工廠是天外來客,果然就有那么大的要員見他們也要退避三舍!中國的工人,是人家的廉價勞動力,提款機!而中國的法律只有退讓的份!中國的法律,在外企面前,原來顯得這樣的卑微,這樣的軟弱無力! 現在,不是打棍子,扣帽子的時代了,應該是有據可依,有法可依,依法治國的時代吧?這可是有人信誓旦旦的話,可是振振有詞的對百姓的表白,而且有官員經常的承諾,向人民群眾承諾夠多的了,比如公平正義比太陽還光輝,那么請問,這樣的關愛,對富士康工人公平嗎?有正義可言嗎?法比天大,那么在這里,不尊重勞動法規定的休息日,是不是富士康比法大,比天更大?讓人民生活的更有尊嚴,這里,體現出了有尊嚴嗎?過去,共產黨是說的到做的到,全心全意為了人民立功勞,現在說的到做不到,希望不要說了,說出來做不到,不是百姓沒有尊嚴,是誰的尊嚴丟失,就不說了,留著自己享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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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