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律所經(jīng)歷的事
——兼談刺殺法官案
走在大街上的女同志,大多會背一個包,裝一些常用的物品。在外企打工時,一個原先在這里打工的姑娘回來看望以前的同事。把包放在桌子上,一個男同志一邊拿過包,一邊說:讓我看看里面放的啥。打開之后,除了一點面巾紙,其余什么都沒有,就說:你背著包有啥用嗎。這時我接過話題說:女同志背包,有兩種作用,一是帶點必用的東西,二是這包某種意義上也是一件衣服,起到打扮自己的作用,現(xiàn)在看來,這種作用比原來的基礎(chǔ)作用更加重要,用畫龍點睛的意義,不過要是搭配不好的話,也可能是畫蛇添足,說完大家哈哈一笑。是的,有些人很多時候都會弄巧成拙,欲蓋彌彰。比如,報紙上登載湖南永州刺殺法官一事,不約而同的寫到:該人刺殺的法官不是當年判他案子的法官。我想這就是畫蛇添足、弄巧成拙之筆,也可以說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之現(xiàn)代版。詳細情況我還不清楚,但我知道,人民法院已成為“權(quán)力后院”,法官上有庭長、主管副院長、院長、審委會,都可以對具體案件加以正確不正確、合法不合法“指導”,法官的朋友、同學、同志、法官之間、法官、檢察官、警官之間還有很多合法非法的影響。具體審案的法官在此案中是審理的法官,在彼案中有可能就是進行“運作”的“掮客”。這種體制對不對,我不好說,但實在講,也不一定不好,換一種體制就會好嗎?不一定,根本原因是有一種力量使這個領(lǐng)域內(nèi)沒有了為人民服務(wù)的人,一群壞蛋在這里,什么樣的體制能行啊?近幾天來,陜西榆林法官討取分紅案、深圳法官別墅糾紛案、陜西大荔法官借錢不還案,時不時映入眼簾,令人民群眾瞠目結(jié)舌,到底是什么人被什么樣的途徑推上了法官的位置?唐代思想家、大詩人白居易說過:蓋刑法者,君子行之,則誠信而簡易,簡易則人安。小人習之,則詐偽而滋彰,滋彰則俗弊。我們社會主義共產(chǎn)黨的干部,思想水準、道德水平、認識能力,與白居易能比嗎?可見三十年來資產(chǎn)階級私字當頭腐朽思想的侵害多么嚴重,資產(chǎn)階級生產(chǎn)生活方式逼迫多少人走向不歸路。
湖南永州刺殺法官一案中,會有各種影響指導關(guān)系嗎?我想會有的。湖南永州的刺客使我想起中國古代荊軻刺秦王、聶政刺俠累、豫讓刺趙襄子等俠士義客,他們長久以來是中國人民核心價值體系中值得人稱頌的典型事例。“找對了對象”,看到這樣語言文字的時候,眼前浮現(xiàn)出一幕幕兒童被刺的血腥場面,無助的兒童被喪心病狂,喪失中國傳統(tǒng)道德的犯罪分子所屠戮,他們從精神上、道德上被中國人民唾棄,而荊軻、聶政、豫讓等在中國人民心中卻永遠是俠肝義膽的道德楷模。
記得剛到律所做實習律師時,我以為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必定是一些心底善良、品行良好、道德高尚、人格高尚的人,因為我是這樣要求自己的。能走上這條道路,對我來說實屬不易,我珍惜這樣的機會,認真細致完成各項工作。一次,指導老師說他聯(lián)系好了,讓我于x時x分到x市中院x號樓x層x房間找x法官借閱一件法律文書,我準時到達,但無論我怎樣敲門,里面都沒有人答應(yīng),我在門口等了二十分鐘,沒有人來,也沒有人開門。我就回去告訴了指導老師,然后他又聯(lián)系了一番,不高興地說:人家就在辦公室,你現(xiàn)在趕緊去。我出了門,心中十分氣憤。到了中院,還是那個地方,找到那個法官,我就說了剛才我來過,并在門口等了二十分鐘。那個法官面不改色心不跳,心平氣和地說:我剛才一直在這里。這是我第一次領(lǐng)略說謊的人竟如此自然,我倒面紅耳赤了。以后的工作中才知道,心平氣和的把假的說成真的,是從事該工作的一個基本特征。
生活中,在某個地區(qū)執(zhí)業(yè)的律師,時間長了,如果想干下去,一般都會有意無意在各個公檢法機構(gòu),主要是法院,找一些朋友,法官也會有意交一些律師朋友,這是雙向的,只不過,這種朋友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但很少有在所有法院都有關(guān)系的律師,但律師之間也會交流,互相幫助。我的指導老師的一個律師朋友,代理一件合同糾紛案件,起訴于x區(qū)人民法院,據(jù)說該律師長期在中院代案,在x區(qū)人民法院沒有堅鋼關(guān)系,他找到我的指導老師協(xié)調(diào),說好給法官5000元人民幣。案子尚未開庭審理,該案的原被告雙方和解了,要撤訴,把申請遞交法院,然后法官給我的指導老師打來電話說:撤訴可以,但承諾的事情一定要辦。我不知道,我的指導老師怎么樣給他的律師朋友說,他的律師朋友怎樣問當事人要錢,當事人怎么看這件事了。我想不通,錢能買來公正嗎?買來的公正還是公正嗎?老百姓也不對,每遇問題先找熟人,再送錢,實際是助紂為虐,但主要原因是百姓造成的嗎?可憐的百姓,還有什么辦法得到公正呢?
我在同一律所的一個律師同事,個頭不高,思維敏捷,待人熱情友好。從偏遠的農(nóng)村考上大學,畢業(yè)后在這個對他來說陌生的城市里做一名律師。難度是很大的,案源稀少,還要支付較高的生活費用,又背負著父母親屬的殷切希望。生活的重壓下,對每一個案源都大力發(fā)掘,對每一個案子都苦思冥想,想把它打贏,時間長了,嘴里面經(jīng)常說的話就是如何“運作”。記得他代過一個案子:甲乙雙方簽訂一個打井的合同,乙方給甲方打了井,甲方不給錢,乙將甲告上法院。他是甲的代理人,這案子從情理上、法理上都很難說甲不給錢有道理,然而他把這事卻運作成功了,但判決書不好寫,他拿著法官擬的判決書在律所與朋友們商量,我看上面寫著:乙方由于經(jīng)營困難,急于擺脫困境,未經(jīng)嚴格審查,與甲方簽訂合同,對產(chǎn)生的后果負有責任……等等。
我是黯然或者說高調(diào)離開律師行業(yè)的,為了生活在不斷的掙扎著,好久沒有聯(lián)系以前的朋友了。前幾天,電話突然響了起來,我一看是我那位律師兄弟,心頭一熱,接通電話,傳來那熱情而熟悉的聲音:“x哥,你好!”,我也說:“兄弟,這幾年過的怎么樣?”,他說:“好著呢!”聽他說著話,我心里一片凄涼和心酸……抬起頭來仰望星空,除了一團團黑漆漆的烏云,什么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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