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就有兩起案件讓老百姓不能不擔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治”的成色。一起是貴州某警察莫名其妙地槍斃兩村民的案件,另一起是云南某法官殘害祖國花蕾后在一審中連“嫖宿幼女”這個輕罪都不成立的案件。這兩起案件有一個最大的共同點,就是辦案機關為了能夠讓“戰友”罪輕甚至脫罪,簡直就是“機關算盡”
——在某警察槍斃村民的案件中,辦案機關到了事發后的第二天還在抽取該警察的血清,看是否屬于醉酒狀態;
——在某法官殘害花蕾的案件中,辦案機關連公安部門的戶籍登記都不相信,非要給被害的祖國花蕾驗驗骨齡!
這兩個“極端負責”的做法目的很清楚,那就是要“徹底完全有效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利”,所以必須窮盡一切可能,甚至不惜突破常識和法律。比如第二天再給斃民警察抽血驗酒,不知道那結果還有多少科學性;而給被害的祖國花蕾驗骨齡,則更是視政府公信和相關規定于無物。真正可以說是“不惜一切代價”也要維護政法戰友的權益了。在這樣的事例面前,要讓老百姓相信什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恐怕比登天還難!
但問題還不止于此。更嚴重的問題在于:
——那兩個被槍斃的村民曾經高喊過:“我沒有犯法,你不敢開槍!”,但終究還是倒在血泊中。
——在人類的良知中,和幼女發生性行為本身就是禽獸不如的勾當,可是我們的法律居然把祖國的花蕾也當成了可以嫖宿的雛妓,而之所以如此,不過就是為了讓那些禽獸不如的東西們能夠逃脫強奸罪名和嚴厲懲罰!
在這樣的事例中我們能夠看出這“法治”的什么成色,想必也不用筆者多說。而假如我們面對這樣的“法治”也崇奉“法比天大”,那不知道我們離做穩奴隸還有多遠!
或許有專家精英會說“老百姓就愛以偏概全不看主流”,可是老百姓同樣可以用精英們“偶像”的至理名言來回敬
——“水源”尚且如此,又怎樣相信“水流”?!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烏有之鄉 WYZXWK.COM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注:配圖來自網絡無版權標志圖像,侵刪!
聲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站觀點——烏有之鄉
責任編輯:執中